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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飞云诀-第51章

小说: 飞云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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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华稍稍停顿,整理了一下脑海中的思路,款款道:“血狼会每隔一段世间就会带进来来一些男孩女孩,男孩不买,都是从鞑子贫民那里当童子兵招来的,汉民的男孩儿也有一些,女孩儿都是买来的,多数是贫民的孩子,贫家女孩儿不值钱,人数多一些,还有就是从鞑子贵族、汗王的手里讨来的几个不受宠的小妾生的女儿,不过她们是单独练的,而且数量少极,我也不是很清楚,之听说嫁给鞑子皇帝的都有。不过地位越低,身上的刺青就越大,地位越高,刺青就越小,直到小到极处极难分辨,而且,地位高的,刺青不一定在胸口。我们这些女孩儿们,地位不高,和那些地位不高的男孩儿们在一块儿练,他们习武,我们则是练歌舞曲艺,地位高的男孩儿反而都是汉民的儿子,他们读书什么的,都做;听一起的女孩儿们讲,说鞑子家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子学弓马,不愿自家儿子读书,所以没办法才招来一些汉民儿子的。”
    “我本来长可没这么好看,我一直都修炼恩公教我的媚骨功,总不见有什么变化。十二岁上去了鞑子府的当天晚上就被破了身子……痛得我几天没下得了床……嘻嘻,你比鞑子还厉害,我知道的……”说正事不忘取笑云霄,大腿又在云霄下面蹭了蹭,云霄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欲火又被勾了起来,登时有了反应,芳华吃了一惊,不怀好意地笑笑,也不再挑逗,继续往下说道:“过了几个月我第一次月事就来了,那以后,我就觉得我和以前不一样了,当真越来越漂亮,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我来了,我想这可能就是媚骨功的作用了吧?”
    “恩!”云霄闷哼一声道,“媚骨功不是什么上乘武功心法,只是一门让女人脱胎换骨的法门,不过……你练得太久了……所以效果太……明显,后果……也很严重,师傅怎么就不跟你说清楚呢!”
    “谁都没想到我不到几个月就失踪啊!现在知道了,也晚了!”芳华叹了一口气,“算了,不提这个,不过我倒是有个发现,你知道么,我在陈友谅头顶的发根处,发现了血狼会的刺青!”
    “什么!”云霄大吃一惊,顾不得芳华绕在自己身上,直接坐了起来。
    “所以我推测,血狼会必定已经将这些读过书的汉人子弟,安插进了各路义军,说不定,应天也有!”被云霄大意间推开的芳华两眼放光道。
    “不是说不定,是肯定!”云霄大叹一声,以后的麻烦怕是多了,自己这趟去了大都,就算把血狼会全剿了,恐怕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整天披着红斗篷的打手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读过书,已经混进各路义军有了文武各职的血狼会成员,而且他们还是汉民!云霄心里沉甸甸的。
    “呵呵,这不该我去头疼了!”芳华格格一笑,又扳过云霄,绕着他,道,“我身上也有血狼刺青,所以陈友谅能认出我,还以为我认不出他,我说我要走,他肯定认为我有别的任务,不会拦我。他虽然是个好男人,可我不能因为他来和你为敌哩!”
    说罢,整个人都凑了过来,粘着云霄道:“我听你的,我自己回应天去,不过我不再是飞字营的人。”
    “你不打算见见师傅?”云霄眉头一皱,问道。
    “怎么见,我还有脸见他老人家么?”芳华一脸凄然,“如何向他老人家说起?若是起初被迫也就罢了,可后来,明明就是我自甘堕落。遇上男人,就把持不住自己,人尽可夫,一副荡妇模样!”
    云霄心里一阵难受:怪不得你,是那媚骨功实在太……
    云霄只能无奈安慰道:“这是师傅犯下的错,我也有错,希望你不要恨我……”
    芳华摇摇头:“恨你有用么?没有恩公,我早就死了,没有恩公,我也过不上那点快乐的日子,恩公留下媚骨功,本来就告诫我等出嫁之后再修炼的,是我自己抢着练才会变成这样。就算没有媚骨功,我在鞑子手上做歌妓,也被鞑子赏给手下将军过夜了,呵呵,起码四五十个男人了吧!”
    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云霄第一次在女人面前这么惶恐不安,按道理说,这个女人最应该是自己唾弃的那种女人,被迫做了鞑子歌妓,前后有过几十个男人,这或许不怪她,可又自己送上门去找陈友谅!遇到男人就酥软如这般!
    云霄有些醋意,因为芳华的美,他也知道自己这醋意完全没道理,或许将这种醋意解释为嫉妒更合适一些,可云霄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在嫉妒。他不知道该将眼前这个女子怎么办,走还是留,一筹莫展,帮她找个归宿?她的身份怎么办?
    “瞧不起我这个贱女人吧?”芳华惨笑一声,“我让你难堪了?和我这样的女人扯上关系,怕是你也要丢脸吧!”
    云霄挠挠头:“好歹你也算我半个师姐,我至于么……”
    “师姐?”芳华摇摇头,“你敢认,我还没脸认。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我只想做个普通人家的女子,我只想有个家而已……”说罢,头缓缓地靠在云霄肩膀上。
    云霄没有闪开,他明白芳华心中的那一丝孤独,被男人世界彻底包围的孤独,就算受尽男人的污辱,她依然对未来充满渴望,期盼有一个温暖儿充实的家,她既对男人充满了不信任,又对男人充满了期望。所以她把别人对她的哪怕一丝半点的柔情都当作一种上天的恩赐;她疯狂地将鞑子将军、色目将领对她的一点点赏赐当作是一种爱意,将他们的日日欢好当作是一种对爱的狂热;她将陈友谅对她的痴迷当作是自己的幸福,却拼命去回避自己连一个小妾都不如的现实,她天真地觉得,这就是爱,但云霄也清醒地感觉到,这种天真背后的自我麻醉和欺骗,还有那种在绝望之中无奈的渴望。
第七十二章 无尽深渊
    “呵呵,那你去应天吧,去康将军府上找他们家丫头,”云霄轻声笑道,“他们家在城外有座消夏的别院,就说是我想买下来送给你这个师姐住……”
    芳华摇摇头道:“那只是个宅子而已,不是家。!”
    云霄继续笑道:“在那别院旁边,就是我自己搭的几间竹舍,小了点,还没起名字,你若想要,一起拿去;若是不要,日后我和飞儿闲暇的时候,咱们当邻居也好。去了之后,记得有空遣人帮我打扫打扫,周围那块地方也是我买下的,你想再建也不妨。”
    芳华这才展颜一笑,朝云霄伸出手掌,摊开掌心道:“拿来。”
    云霄一头雾水:“拿什么?”
    “空口白牙,我就要去拿人家宅子,人家不当我是个疯子么?”
    也是!不过云霄摊手笑笑:“没有纸笔。”转念一想,又开口笑道:“去的时候你买个鲤鱼钱袋,然后照实话说就行,只要不是黑色和青色就行。”
    “为什么不能是黑色和青色?”芳华突然狡猾一笑,伸出令一只手,赫然就是一青一黑两个鲤鱼钱袋,“难道是勾引人家大小姐的定情信物?”
    云霄大窘,一把抢过来,道:“我也为这个犯愁呢……”
    “就像不想招惹我一样,不想要人家是吧?”芳华似笑非笑道。
    云霄听出这话里自伤身世的意思,暗想这个女人也太敏感了吧,这话里也能挑点刺?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我常年在外飘,老让人家空等着也不是办法,还是早嫁人了好……”
    芳华冷笑道:“让我回应天,怕也是想给我找个人家送过去吧?我可不敢指望你能接我进府,也不指望你来什么金屋藏娇,只求刘将军别把我当个牲口一样三文两文地买掉!”
    云霄大急,心道我怎么可能把你当牲口一般卖?却又不知道怎么解释,只得抓住芳华的手想好好解释,却被芳华一手甩开:“别碰我!我这样的货色,怕是脏了你的手!”
    心灰意冷的芳华的眼角滑出一滴眼泪,幽怨道:“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恨过谁,我自己命苦罢咧!可是你既然嫌弃我,又何必这样安置我!我是想男人想疯了,我遇到一个男人,就把他当作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夫君,我每天都骗自己说这个男人会很爱我很疼我,会守着我一辈子,可是你为什么连骗我都不愿意!为什么连让我自己骗自己的机会都不给我!”
    云霄心里也是难过之极,可却偏偏找不到什么安慰的话来,只得将双手插进发际,抱着头拼命摇晃着脑袋:“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心里一横,将话坦坦白白地说了出来。
    “你们很漂亮,真的很漂亮!我很像跟你们在一起,我会为你们的欢乐而喜,为你们的痛苦而悲,我会为你们做所有的事,你们哪一天嫁人我会很伤心;可是我已经有了飞儿,我想做个好男人、好丈夫,我想让飞儿每天都那么开心,你们又为什么要来逼我?求求你们……”
    相对于云霄等人在感情方面是个“雏儿”,芳华明显经验丰富了许多,也明白了云霄话语中饱含的矛盾与自责,知道云霄并不是看不起自己,反而对自己颇有好感,只是心中对柳飞儿看得太重,方不开。于是叹了口气,道:“谁去跟你结这个仇?我知道你不能给我任何承诺,可是我也和你一样,不能给你任何承诺的。”
    云霄听了这话颇不是滋味,他明白芳华的意思是,你是你,我是我,你喜欢柳飞儿跟我没关系,我以后去找别的男人跟你也没关系。我现在看上你了,但并不代表我不会看上别的男人。自己又能责备她什么呢?她确实不是自己的什么人,自己没资格要求她如何如何。云霄心里惘然若失,只得责怪自己贪心,有了柳飞儿,又想偷偷拴住别的女人,何况这个女人非同一般,没有男人可以栓得住她,怕是陈友谅自己,也已经是绿帽子满天飞了。自己让她离开陈友谅是对还是错?自己今天来到这里,是对还是错?头疼,那就不去想吧!虽然知道自己的逃避终究不是办法,可能躲过一时是一时吧。或许,到时候只要找个被子把自己蒙起来,自己就不会害羞,至少不会让别人看见自己害羞。
    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对芳华道:“去吧,你终究是我的师姐。”于是准备起身。
    芳华得胜似的笑了,扯住准备起身的云霄,抓过他的双手一只手滑进自己的领口抚上峰峦,又引导着另一只手探过襦裙伸向自己的小腹之下,整个人同时凑了过去:“明知道我的媚骨功练过了头,你还忍心就这么走开?让我怎么回去……”一言未毕,狠狠地吻住云霄,撬开云霄的双唇,将舌头吐了过去。云霄脑袋嗡地一下,眼前顿时一阵眩白。
    修炼媚骨功一旦过头就会如同芳华这般,容貌如天仙般绝美自然不在话下,可是副作用却明显得很:敏感,而且索求无度。
    两个人足足大战了三个回合才罢手,中场还不休息。两人气喘吁吁瘫在地上的时候,日头已经西沉了。芳华看着自己胸脯上吮吸的痕迹,朝云霄吃吃笑道:“你当真比鞑子和色目鬼都厉害哩!”
    爆发之后的云霄听到这话心里有些恶心。在他的意识里,能和他这样做的,应该就是自己的女人,所以云霄从来不逛窑子,一来窑子里根本找不到比柳飞儿更出色的女子,二来那里面都是不是自己的女人。可惜眼前这位和他心中所想的完全不同。芳华的话在完事之后摆到台面说的时候,云霄确实很恶心。
    一句话不说,起身穿起了衣服。芳华看出云霄的不快,凑过来挑逗道:“吃醋哩!”
    不是吃醋,是恶心。云霄心底说了一声,同时对柳飞儿也充满负罪感,甚至觉得自己对不起蓝翎,更对不起康玉若和燕萍: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要了一个刚认识的女人,凭什么又当初将她们拒之千里?其实他自己也清楚,若是她们也如芳华一般来诱惑自己,怕是自己投降得会更快。
    “走吧,不早了。”云霄说话的时候衣服已经穿好。芳华用自己的手绢仔细将双腿间的残留擦干净,媚眼一抛,将手绢丢给云霄:“拿走!我可不能带着这个东西回去!”
    你不能带,我就能带?云霄一阵无语,接过湿漉漉粘乎乎的手绢,团在手里,内力微吐,将手绢化为飞灰。看着也穿好衣裙的芳华,云霄心里在恶心之余也有一丝涟漪:以后怕是忘不掉这个女人了!芳华如有无穷吸力一样,在云霄的心里紧紧吸附住一个角落,尽管这个角落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两人走出小屋,芳华从偏门出去,匆匆离开。云霄则走进了禅院,迎接他的,是柳飞儿和蓝翎几乎喷火的眼神:进去这么久,白痴都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状况。看到云霄出来,两人也不多话,气冲冲地走出了慧慈庵,云霄只能一路小跑跟上去。
    回到小院,两人分别甩手进了各自房间,蓝翎没办法去管,还好,柳飞儿和自己睡一块儿,云霄只得先去找柳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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