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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若爱-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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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羽欣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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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引 1 让我自生自灭吧

题记:

我愿意为爱痴狂,只为青春不再时,我会想你,一如想起你曾为我写下的——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雪小禅

那个正午的太阳晒的我发昏,我想如果此刻有洒水车经过的话我会追着它跑,任何一点清凉的东西都会让我趋之如骛,包括这个可恶的令我深恶痛绝的洛浩宇。

洛浩宇拿了一瓶冰雪碧过来,我能看到他手上的瓶子在空气中呲呲冒着白烟,估计是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缘故,令我不禁想起来那句经典的广告词:晶晶亮,透心凉。

估计我贪婪的眼神被他发现了,他戏谑地叹了口气,说:“怎么办呢,不知道你需要救援,只买了一瓶。”

我也只能控制住自己的想要把他吞下去的恨意,嫣然地与他打哈哈:“不必客气,我们俩谁给谁呀。”

“你说的。”他倒真不给我礼让三先,不过这也是他一贯的作风,仿佛欺负我能让他的企业股票上升多少个百分点似的。

他扭开了瓶盖,一扬脖“咕咚”一声喝下去了半瓶。我猛咽了一口口水,觉得嗓子眼都在冒火,却还是装模作样地笑着,唯恐失了淑女风范。

他看着我,把喝剩下的雪碧递给了我,说:“如果你不嫌弃有我的口水的话,要不也来一口。”

“不嫌!”我咬牙切齿,原是准备把半瓶雪碧泼在这个人身上,然而却头晕目眩地栽倒了下去。

我如愿以偿的中暑了。

我叫石若芯,年方二八,不过不是二八一十六的二八,是真正的二十八,至今未婚,因此经常被洛浩宇嘲笑我为“必剩客”,他总是说:“要不我吃点亏,把你收了。”

我马上嘿嘿一笑,说:“不敢玷污洛大少爷英名,还是让我自生自灭吧。”

洛浩宇就会恨恨地说:“你别得意,我是说把你收在我身边做二房,做我洛浩宇明媒正娶的太太,你还不够资格。”

洛浩宇没有说假话,我的确没有资格,且不说洛浩宇本就气度不凡,单就他的身价就不是我这个一无所有的大龄剩女所能够攀得起的。洛氏企业是一个家族企业,洛浩宇是这个家族企业的接班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娶媳妇自然也应该是名门佳丽,像我这样没有身份,没有容貌的女子是无论如何进不了洛家大门的,这个我有自知之明。

至于做二房之说,他也只是和我开玩笑,这个人在爱情上是有洁癖的。

我认识洛浩宇的那年我还在备战高考,我姐姐石若菁已经是大学即将毕业,她和洛浩宇是校友,还有邵磊,他们三个在学校里是有名的三位一体,我只是无意落进他们之间的一块小石子,他们却因为我的无意介入而顿生无限波澜,每个人的人生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包括我。

用洛浩宇的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现在的这般境地是不值得同情的,他这个人总是高看自己一眼,却不知道我从来也不需要他的同情。

不过他恨我却是有道理的,我曾经卑鄙的利用过他的感情,如今却又巴不得撇清自己和他之间的关系,那怪他每次见我都会红眉毛绿眼睛。

其实从本质上讲,他虽是个生意人,但基本上还算是一个良善的人,虽然在现在这个社会,良善很可能是一个贬义词,无奈他总是难以掩饰自己出身的优越与良好的素养所养成的道理观念。

比如现在,我在他冷气十足的车里醒来,这个人正在帮我在额头上敷冰毛巾,只是看我睁开眼睛,他便无趣地扔了毛巾,有些不耐烦地说:“快点说找我做什么,我很忙。”

我之所以演了这么一出苦肉计,有一半是真的,另外一半的原因是因为我找他的目的以我的性格实在难以说出口,却被他这么不耐烦地一击,反而无所谓了,反正我在他眼里原也属于脸皮比城墙要厚几分的那种人。

我嘻嘻一笑,张口就来:“哪敢耽误你大忙人的时间呀,就想给你借点money;我想你不会拒绝我的啊。”

洛浩宇初听还真是一喜,可只是转念一会,就送了我结结实实的两个字:“不借!我又不是福利机构,你自己那么喜欢做好人好事,就好事做到底,我可不是巴菲特,别把我扯进去。”

尽管我怀着十二分的希望来借钱,但洛浩宇不肯借钱给我也是意料中的事。他不肯借钱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借钱是为了帮助邵磊的妈妈在本地看病,在洛浩宇看来,我既然有能耐千里迢迢到江西把邵磊的妈妈接过来,就应该有能力负担起她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

这个问题我不是没想过,但对一个肾衰竭的病人来说,所需要的费用实在不是我这个靠微薄工资过活的人能够负担得起的。

如若没有我和邵磊之间的那段纠葛,我相信洛浩宇是愿意帮助邵磊的妈妈的,那些钱对他来说着实不算什么,况且邵磊曾经是他最好的哥们,朋友。

我没什么可说的,虽然三年的时间匆匆流过,但没有让我们淡忘那段往事,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能记仇的人,但洛浩宇不能释怀,我也没有办法。

我转身准备下车。

“慢着!”洛浩宇及时喊住了我,讥笑说:“你这是借钱的态度吗,一句好话也没有又受不了气,更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抵押,我凭什么把钱借给你。”

洛浩宇的话中似乎有转机,我迅速回过头来,眼睛贼亮,后面这四个字是洛浩宇说的。

前引 2 谁没有失恋过

我收拾了简单的行李住进了洛浩宇的家里,我们已达成了一份书面的协议,洛浩宇负责邵磊妈妈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直到找到合适的肾源,而我就必须在工作之余回到洛浩宇的家里做钟点工,为他洗衣煮饭,准备早晚两餐,直至合同结束。

洛浩宇很认真,签合同的时候,我和他打哈哈,他却一本正经,一脸严肃,只差没有去找律师公证了。从此我在手机上为他改了个名字:黄世仁,他后来发现了,也不给我客气,把我的号码储存为:喜儿,然后在有人没人的时候都会调侃我两句,我也只吐舌头,不还嘴,就像他说的,我天生脸皮厚,经得起这世间的风风雨雨。

说实话,那段往事如果没有人故意提起,我并不愿意去回忆,相信洛浩宇也不愿意,但是我们两个都不是一个能够长时间受气而不爆发的人,尤其是洛浩宇,我对他的忍耐在他眼里其实就是导火索。

他看不惯我这样,原因是我从前从不低声下气地看他脸色,就算在我最困难,最失意的时候,也从没有去找过他。而如今,却甘愿寄人篱下,忍气吞声,在他看来,我之所以这样,全都是为了邵磊。

这个人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也算是有礼有节,间或爽朗风趣,颇有风范,虽没有欧洲绅士的那么多的繁文缛节,但也不怎么惹人讨厌,可自从我和他签了那份书面的协议以后,他还真把我当成了钟点工使唤,也不是,如果只是对钟点工的话,我想他或许还能客气一些,我就没有那么好命了。

作为一个企业的负责人,我理解他有日理万机的重任,但也不至于动不动都让我等到昏昏欲睡,而且就算是半夜回来,也从来没有一句交待,哪怕只是打个电话回来告诉我他有应酬,不用我兴师动众地做上几菜几汤眼巴巴地等他回来,然后等来一句:“我吃过了”的话,就头也不回地上楼回自己房间睡觉了,留下我还要收拾残局。

我起初很能忍,饭菜可以放在冰箱里第二天我热来吃,或者有时候预感他不会回来吃饭,我就游哉游哉煮泡面吃,可他偏偏就会在吃完泡面等着享受生活的时候突然回来,到干干净净地厨房里转一圈出来对着尴尬不已的我不无嘲讽地看着我面前吃剩的泡面说:“你不会是想让我吃泡面吧?”

我满心愧疚,潜意识里却想分辨几句,洛浩宇不等我说话,就神色漠然地扔下一句:“我上楼洗澡,半个小时后下来,希望我下来的时候不要让我失望。”

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谚语,等我手忙脚乱汗流浃背地在半个小时内为他准备好晚餐,眼巴巴地左等右等他还不下楼的时候,我不得已上楼去喊他。

他一脸疲惫之色,头靠在床头上像是睡着了,其实仔细想一想,他比我要辛苦很多,我虽也朝九晚五的上班,但工作压力不大,整点上班整点下班的,不会像他,洛爸爸留了一份家业给他,他必须要做大做好,俗话说创业难守业更难,其中的苦楚只怕是我这个心无大志每日里为情爱所困的小女人所不能了解的。虽然我几年前曾经想过,不要做个小女人,不要为情所困,不要庸俗,不要流于平凡,但其实上我一件都没有做到。

我没有喊他,而是取了毯子为他盖上,转身的一霎那间,感觉手被人拉住了,一回头撞上洛浩宇黑而亮的眸子,就觉得那眼神吸人一般,令我心头一慌。

我必须承认,我不敢和他对视,他这样一个人,年轻,事业正好,站在人群之中,像一首王维的诗: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年每次看到他就会想起这两句诗来,也许是因为他身上与生俱来的那种的气度与修养格外的引人注目,虽然在我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并不这么以为。

因此我的总结是,男人是需要历练的,洛浩宇这些年的历练才让他拥有了这些傲人的资本。

我很快抽出了手,巴结地说:“我还以为你睡着了,醒来的正好,饭菜准备好了,你可以用了。”那语气,绝对是一个做饭阿姨对主人的态度。因为前些日子我也想轻佻地和他套套关系,打打岔,但总被他一本正经地眼神逼得咽回肚子里去。

我必须明白自己的身份,这是三年后我再次和洛浩宇相处的时候学会的第一堂课,洛浩宇似是晃了一下神,估计是我搅扰了他的清梦的缘故,他随即有些不耐烦,踢踢通通地下楼,坐下来尝了一口菜,便扔下筷子,皱眉说了句:“什么味道呀,不吃了。”

我的厨艺虽说一般,却也不至于难吃到这种地步,我嘟哝了一句:“不会吧?”

我这句话绝对没有任何顶撞他的意思,只是下意识地开口,却没想到被洛浩宇冷冷地撞了回来:“什么不会,你的意思是我冤枉你了,我就奇怪了,别人做人你也是做人,怎么你就能和别人做得不一样?”

我虽然天生脸皮厚了点,却不至于忍气吞声到这种地步,更是不明白这菜做得好不好吃和做人有什么关系,好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我立刻披甲上阵,还嘴道:“行了,洛浩宇,你不就是记恨我没有喜欢过你吗,谁没有失恋过呀,你至于失恋的这么没有风度吗?”

我想我这句话真的是一针见血,洛浩宇的脸色盯着我,然后冷笑着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见过自恋的,没见过像你这么自大的,石若心,别太高看自己了,像你这样和自己姐姐抢男朋友的人,我想起来都会觉得恶心。”

他原本是想上楼的,却又突然转身咚咚地下来,从我身边经过时,还不忘投来嫌恶的一瞥。不一会儿,我就听到楼下汽车发动的声音。

彼此伤害一直是我和洛浩宇之间亘古不变的问题,虽然我们的本意都不是如此。而且我必须承认,洛浩宇说的实话,这也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愿去回顾那段往事的原因,我抢了我姐姐的男朋友。

这个事情在于别人或许还没有那么可恶,我的可恶之处在于我是和姐姐相依为命长大的,从外婆去世以后,我的姐姐石若菁实际上就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最亲的人。

第一部分:似水流年 3 勾引我的瞌睡虫

我对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有太深的印象,听姐姐若菁说我还不到三岁他们就在一场洪灾中去世了,那场洪灾几乎吞噬了整个村子,所幸那个时候我和姐姐都在外婆家里,才躲过了那场灾难,而自此以后我和姐姐就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

我和姐姐性格不同,姐姐纤细敏感,我却没心没肺,因而我的童年,少年,直至长大成人,都不觉得自己的身世有什么可怜或是值得同情的地方,反而始终是郁郁葱葱,如杂草一般繁茂地生长着。

姐姐若菁就不一样了,她虽然比我大不了几岁,却总是把我当成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的看待,呵护之外也少不了训斥,只因为我自小就冒冒失失,大大咧咧,分不清轻重缓急。尤其在外婆去世以后,那时姐姐还是一个大三的学生,她不放心把即将念高三的我一个人留在家乡,便在高二暑假的时候在她的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把我接了过来,照顾我指导我学习,我也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洛浩宇,还有邵磊。

我学习成绩一般,用姐姐的话说是心思没有放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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