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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女王被征服-第13章

小说: 女王被征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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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没想到,一进门点完咖啡就看见他们!而那个女人、昭暐的前女友,就坐在她每次坐的位子上,托著下巴笑望著昭暐。

那是她专属的位子啊!

当下止不住冲上脑门的怒气,她怒腾腾的往他们的位子走去,修长的美腿叉开,站起三七步,双手环胸,摆出女王的战斗姿势。

“你们在这里干么?!”忍不住吼。

“你好。”莉丝没有被她的吼声吓到,温柔的点头招呼。

“喝咖啡啊。”昭暐面无表情,淡淡地道。

羽珍被他的态度刺伤了,整个人暴跳如雷。

“程昭暐!你一定要这样躇蹋我吗?!你明明知道这里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你还敢带她来?!”这里有好多他们约会的回忆,对她来说,牧神的午后是特别的,可他却这么轻易带别的女人来到这里,面对她的质问还一副冷淡的表情。

羽珍觉得被伤害了,她竖起保护网,像只刺猬般,在别人伤害她之前,她要先伤害别人。

“我记得这里的老板不是你。”昭暐冷笑。“我爱带谁来就带谁来,不需要经过你同意。”

从没听他用这种语气对自己说话,羽珍傻了、楞了,一脸的不敢相信。

像是故意,昭暐回头面对看好戏的莉丝,温柔的询问:“要不要再续杯?”

“好,谢谢你。”莉丝粲笑如花。

“这里的起司蛋糕不错,要不要来一点?”昭暐刻意对前女友表现得温柔体贴。

羽珍不能忍受专属于她的他的温柔,全给了另一个女人!完全没有任何理智可言,她对著昭暐大吼大叫,“程昭暐!你这个……这个花心的男人!你竟敢这样对我,这次你不主动来跟我道歉,我告诉你,我们分手分定了!”毫不在乎自己成了其他人注视的目标,羽珍吼完后瞪了莉丝一眼,踩著高跟鞋离去。

“羽珍,你的咖啡……”店主人来不及阻止,羽珍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给我吧。”昭暐朝他招招手,接手她来不及品尝的咖啡。

“吓死我了……”店主人一脸的惊魂未定。“我还以为你们会砸了我的店。”

“呵。”昭暐轻笑。“没事的。”

店主人递过咖啡,转身走回柜枱,昭暐则玩味地凝视著眼前的咖啡。

还记得头一回在这里见到羽珍,是她和猛男男友谈判分手的时候,那时候她还可以悠闲的把咖啡喝得涓滴不剩,可今天她气到忘了最爱的咖啡。

这表示,他把她招惹得很成功喽?

昭暐忍不住勾唇微笑。

看他脸上露出笑容,莉丝最后忍不住道:“我第一次看见你生气,说真的,我还满羡慕她的,如果当年你对我发脾气,或许我们就不会分手了。”

当年提出分手,其实只是她的试探。

昭暐是个完美的情人,对女友呵护有加,会疼、会宠,也不曾对女友说一句重话,全世界的女性都会想要有这样的情人。

但有时候会觉得很无力,因为感受不到他对自己的用心,他从来不对女友发脾气,无时不刻温柔相对,也因为他太完美了,感觉不像是真的,纵使是极度相爱的情侣也还是会吵架,但他们没有任何摩擦,这太奇怪了!

总想著,要是他能对自己发脾气该有多好?

所以莉丝试探,告诉他她喜欢上别人,要跟他做个结束好追求她喜欢的人,预料会见到他打翻醋醒子的模样,结果——没有!

他笑著祝福她美梦成真,还说他可以帮忙她抓住男人的心。

那时候莉丝就知道,昭暐不是她未来的人生伴侣,她不要一个“不会生气”的完美丈夫。

而方才那女孩只不过讲了几句话,就让他冷脸以对,以往哪有可能看到他这一面啊?直到这时候她才觉得他像个人。

“现在话当年太迟了吧?”昭暐笑了出来。

“说的也是。”莉丝同意。“反正我现在很幸福,我好爱小亨利和霍华。”小亨利是她一岁半的儿子,霍华是她亲爱的老公。

两人分手不到三个月,她就闪电结婚了,而帮她牢牢抓住老公的心的不二功臣,就是昭暐。

“昭暐,你可以帮所有女人抓住男人的心,那你能不能教教你那女王脾气的可怜女友,怎么抓住你的心啊?我觉得她是你众女友中最可怜的一个!”她忍不住为羽珍说话。

“呵。”昭暐闻言只是笑,没有回答。



羽珍一直在等,等他来向自己道歉,在牧神的午后发生的那一切,让她无法忍受,一定要等到他的道歉才肯罢休。

可她等呀等,没有等到他主动来向她道歉,反而等到一连串青天霹雳的事件。

听说他跟公司女同事一起吃饭,还送客眼部经理回家!

“气死我了!”她忍不住妒火中烧。

最后,竟然还让她在公园慢鲍的时候,看见客服部那个对昭暐野心勃勃的经理,牵著马克在公园散步!

心高气傲的羽珍当作没看见,换个方向继续跑,却被她眼尖的拦下。

“咦?好巧,竟然遇见你。”夸张的语气一听就感觉很假。“慢跑啊?一个人?好寂寞哦,我陪陪你吧!”

“我跟你很熟吗?干么随便装熟?”拭著额上的汗,羽珍美美的睨了她一眼。

看她流了一身的汗仍美得冒泡的模样,和自己的狼狈相比,还真是完全被此了下去,让人对她感到生气。

这个女人,不论做什么都让人讨厌!

“呀,真是不好意思,我以为你跟马克很熟呢,马克,你认识她吗?”

“汪!”马克吠了一声。

“它认识你呢!可为什么是我带马克出来跑步呢?唉,这都是因为昭暐呀,近来他好忙的,没有办法准时下班,所以我就自告奋勇帮他照顾马克喽。’

羽珍忍著不要把十指掐住这女人的脖子,忍著不要一拳打扁她那得意的嘴脸。

她根本就是来示威的!

“那祝你照顾得愉快。”羽珍皮笑肉不笑地道,转头对装乖的马克狞笑,“马克,你真是棒,不管谁带你出来都好,好随和哦!”亏她对马克这么好,三不五时松阪牛伺候,结果它完全忘了她曾经对它有多好!随便一个女人牵了它就走。“你要好好跟你未来的女主人培养感情,要是你不得她欢心,小心你那个英明神武的主人听她的话把你剁了煮火锅吃!”羽珍也不管马克听得懂还是听不懂,反正她就是故意的。

什么?这个女人是这样想的吗?

疑心病重的马克受了影响,开始算计要怎么对付身旁这个对它主人别有用心的女人。

羽珍不想再面对马克那叛变的家伙,还有那女人一睑得意的表情,她头也不回的跑回自己住处,自然没有看到,在她离开之后,马克回头冲撞好心带它出来散步的客服部经理,把她撞跌在沙坑里,一身纯白的运动服全脏了。

事后,羽珍越想越不甘心,她一点也不想分手的,她不想……她还记得在牧神的午后他对自己的冷淡态度,想来还是会让她难过的抱著棉被痛哭。

“为男人哭成这样,我还是第一次。”她狼狈的抽著卫生纸,鼻子哭得通红,好几天顶著一双红肿的眼睛上班。

昭暐的冷淡和马克的叛变,让羽珍觉得委屈,不报复一下对不起自己,所以她决定当个贼——

把马克偷出来,不信他不主动来找她。

她找出未归还的钥匙,打听到昭暐今天要不要加班,确定了他不加班之后,她请了下午的假,直接到昭暐住处把马克带走。

踏进近一个月未造访的他的小窝,羽珍有股恍如隔世的感觉。

“好久没来了,还好没什么变。”这点令她感到欣慰。

忍不住四下摸索,摸摸他喝水用的杯子,抱著沙发上他俩一起选购的抱枕,穿著他的室内拖鞋在室内走动,然后她发现——

“我的东西都在原来的地方!”这个发现令她感动得想哭。“昭暐还是爱我的,只是拉不下脸来道歉而已,那我就帮他制造机会。”她一厢情愿的想著,拎著项圈走向马克。

“汪!”马克狐疑的看著她,很好奇她想做什么,所以乖乖的任她将项圈圈住颈子,跟著她离家。

“臭马克。”羽珍不禁抱怨。“你什么人都好啊?都不会想我,讨厌!”

“汪!”我想你干么?都是你害主人把我整得好惨,我才不要想你!

把马克带到自己住处,羽珍翻出存放在这里的狗粮,并倒了盆水给马克。

“马克,你让我利用一下,今天就好,等我和昭暐和好,我一定每天松阪牛伺候,你可不要扯我后腿哦!”羽珍和它打商量。

“汪!”果然是要利用它,马克不爽,可没马上表现出来。

直到羽珍进厕所方便,它逮到机会,极尽捣蛋之能事,先是跳到她床上,咬住她的枕头,以锐利的犬齿撕开,顿时间整个房间都是羽毛飞舞。

再来是她的嫩黄色床单,马克奋力撕咬,成功的把床单咬得破烂,绝对不能再用了。

沙发,它拿来磨爪子,直到看见棉絮才停止。

“汪!”非常满意自己的杰作,转头又看到客厅中央铺著的白色长毛地毯,要是能在上面大小便一定很舒眼……

“马克!”一上完厕所出来,就看见她的房间被毁得很彻底,羽珍不禁失声尖叫。“你做了什么好事?!”

她追过去阻止马克再捣蛋,但它身手俐落的闪过她,跳到沙发上咬住抱枕,又是一阵撕扯。

“不行!”羽珍连忙抢过,可从它嘴里抢救下来的抱枕,已经坏了。“你……”她气到无力。

“汪!”马克趁她防备不及,再度跳上她的床,这一回则是咬住她最喜欢的凉被。

“那是唯一没被你咬坏的,马克!”羽珍飞奔过去跟它抢。

羽珍拉著凉被,马克却仍咬著不放,还低低的吠了起来,很像是在生气,她硬是与马克拉扯,结果——

布帛被撕裂的声音在羽珍耳畔响起。

“我的凉被……”她欲哭无泪。

“汪汪汪汪汪!”马克一连吠了好几声,得意的模样。

“你毁了我的房子还敢这么嚣张!”羽珍指著它鼻子大骂。“马克!你怎么变成这样?”

“汪汪汪汪汪!”它又一连吠了许多声,像是在说,本来就这样,只是你笨不知道。

“我带你出去,不可以再破坏我的东西了,听到没?!”她交代。“我换衣服马上带你去散步,不要捣蛋!”

要它不捣蛋,那它就一定要捣蛋!

这回马克的目标是羽珍的书柜,而且非常聪明的专挑精装原文书下手。

以前脚扫下一整排书,再以鼻子顶开书页,先是磨爪子再用牙齿咬,很快的,一本本精致的原文书在马克的虐待之下寿终正寝。

羽珍一换好衣眼就看到她最心爱的原文书正被马克摧残。

“马克……”她头痛的求饶。“这是我从纽约带回来的,我花了好多钱才买到的,已经绝版了……”她不禁为心爱的书掉泪。“谁教我要带你回来?早知道你这么坏,我才不要理你!”

“汪汪汪汪!”它再度回以一连串的汪叫。

羽珍的脾气被马克给磨掉了,一连串的意外让她没有力气生气,她只觉得很无力。

“我没有东西可以再让你破坏了,马克,我们出去。”要是让马克再待在她的住处,她一定会忍不住失手把它给宰了!

下午三点多,外头太阳仍然很大,而现在也不是散步运动的时间,因此公园里没有太多人。

马克怕热,自然会找凉快的地方,它直接街到喷水池,跳进水里玩水。

羽珍站得老远,就怕马克踩踏的水花泼洒到她,那会让她脸上的妆花掉,会很丑、很难看,所以她站得老远,没跟马克一同戏水。

可马克怎么会这么轻易放过她呢?

“汪汪汪!”它玩得全身湿透,吐著舌头往羽珍跑过去。

“不不不!”一看那冲势,她就吓得逃跑。“马克,我不要跟你玩,你身上湿湿的,我不要!”依它那种力道扑过来,她不只会湿透,也会被扑倒在地,到时候不只是妆花而已,她的形象会全毁,而且狼狈不堪。

“汪汪!”马克一下跑左边、一下跑右边,害羽珍只能闪闪躲躲的,最后一个不小心被它绊倒。

哗啦——

她跌坐在水深及膝的水池里,拨开覆住面颊的头发,忍无可忍的吼,“马、克!”

“汪!”那只闯了祸的贱狗跑得不见踪影。

“呜……我不玩了!”她被欺负得好惨,她不要玩了。

而马克则一路跑回昭暐所住的大楼,对警卫吠著要进去。

此刻值班的管理员和羽珍带马克离开时并不是同一人,他只想马克是偷跑出去,便放行让它进门。

“马克,你全身都湿了,偷偷跑去公园玩水对不对?来,我帮你吹干,小心感冒。”管理员也是个爱狗人士,和马克颇有交情。

当遍寻不著马克的羽珍听说找到它时,她特地经过昭暐所住的大楼门口,看见那只书她害得很惨的贱狗,正爽翻的吃著大楼管理员提供的便当,她铁青著一张脸,在盛夏的七月,沿路发抖走回自己的住处。

她发誓再也不要看见马克那只贱狗!它只会让她变得不幸,她要离它远一点,同时也要离它的主人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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