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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东北往事-第136章

小说: 东北往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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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狠心亲手把小花的头颅卸下来,然后自己夹着战友的头颅走上一夜。”

“红兵依然面无表情,只是在月光下可以看到他的眼里有泪花。我当时觉得不能接受,我小声地颤抖着吼:‘你把小花留在崖上了?’”

“红兵平静地说:‘没,我要把他带回家,这是带他回家的唯一办法。小申,你冷静一些,前面几十米就是雷区,要按工兵排过雷的原路返回。你一哆嗦,就可能碰上一颗雷。’”

“一个军人,看到自己战友胳膊下夹着另一个战友的脑袋壳子走路的惨相,还能冷静?我没法冷静,我腿抖。”

“那是全世界地雷最密集的雷区。我们走的路不是路,而是一个个脚印。那是工兵用探雷针一寸一寸探出来的,必须小心翼翼地走。只要脚一抖,就可能碰到一颗雷。”

“这一路,我几次要跌倒。我的心和腿都不听我使唤了,但在我每次感觉自己再也站不住的时候,红兵那只有力的大手就会落在我的肩上。这只手只要一搭在我的肩上,我的腿就不抖了,心也不慌了。好几次,我真的马上就要跌倒,跌进雷区,多亏我身后那只手,我才又站正身体,走了起来。”

“红兵左手护着小花的头颅,右手照顾着我,而他自己,一步都没走错,一点儿都没晃。”

“第二天上午,我和红兵回到了营地。到了营地,我再也按捺不住,拿起冲锋枪朝天狂扫了好久。大家都认为我要疯了。只有我知道,我还没疯,而且,这一辈子再也不会疯。这一夜过后,我也成了男人。”

“而红兵,把小花的头交给了军工,自己去睡了。睡得很踏实,一睡就睡了十几个小时。”

“小花火化时,我们都在。整容整得不错,四肢的假肢也跟真的差不多,拍照拍出来看起来也很好。红兵说得对,他把小花带回家了,他做到了。”

那年,赵红兵21岁,沈公子19岁半。

二狗被沈公子这席话惊呆了。

二狗脑中浮现出这样一个景象:南疆,红土地上,月光和星光下,两个腰杆笔直的北方男人,赤身裸体,满身是石头棱子划出的血,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在全世界最密集的雷区。走在前面的男人,腿有点儿抖,还冒些虚汗;走在后面的男人,胳膊下夹着一个自己战友的人头,跟着前面的男人一步一步地慢慢走。当前面的男人腿有些抖时,后面的男人伸手扶稳他。两人静静地走,没有对话。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

这两个男人之间有着什么样的情谊?

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战争更残酷。可能,也没什么能比战争更能让男人变成真正的男人。

“本来我和红兵就是最好的战友,那天过后,我觉得,不论我做什么,不论是对的还是错的,只要有红兵在我后面,我什么都不怕。只要想起那天在我身后的红兵的那只大手,就算前面有多少地雷,我也能放心地走下去。腿,不会再抖。”

“开始的时候,很多人纳闷,你沈公子怎么就那么傻?开饭店赚那么多钱,都是自己一个人赚的,却要和赵红兵两个人花。我总是一笑了之。首先,我和红兵有过命的交情,多少钱能买到?其次,我做生意也好、办事也好,之所以有信心,是因为我始终能感觉自己的肩膀上搭着红兵的那只手。一切,都和那一夜一样。”

那一天,二狗终于明白赵红兵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那是一个敢于自作主张亲手卸下战友遗体头颅的人。

那是一个曾赤身裸体夹着战友头颅在雷区走上一夜的人。

那是一个在以上情况下,还能照顾别人的人。

完成以上三点,还不够可怕。可怕的是在沈公子的描述中:这个人在做以上事情的整个过程中,情绪没出现一丝丝的波动。

或许他的情绪也出现了波动,只是别人看不出来。

那天以后二狗也明白了,能和赵红兵做对手的人,在当地,可能真的没有。赵红兵这统帅群雄的气质跟张岳领导混子的能力是一样的,天生的。

假使张岳不是赵红兵最好的朋友,而是仇敌。他俩如果火拼一次的话,谁会胜呢?

相信大家心里早已有了答案。

【七、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据说大虎远比赵红兵消失得彻底。从那次赵红兵挂掉电话后,大虎就开着车消失了。后来虽然大虎团伙的成员基本每天都能接到他的电话,但即使是大虎最亲密的兄弟,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哪儿。

大虎当时怕的可能并不是赵红兵,而是赵红兵的兄弟——李四。

大虎清楚得很,一旦让李四抓到他,他或许不用死,但是下半辈子肯定要在轮椅上过了。李四有多毒,大家都知道。

赵红兵在南山之战后再也没参与过江湖上的是非。而大虎也认为,即使是南山之战,真正起决定作用的也是张岳,而不是赵红兵。

大虎,根本就没意识到赵红兵的可怕。在大虎的眼中,虽然赵红兵当年也挺生猛,但毕竟是当年了。如果拿现在的赵红兵跟张岳和李四比,赵红兵简直就是善男信女。张岳现在折了,只要防备着李四,赵红兵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何况,人家大虎的手下养着一群曾经的重刑犯。这些重刑犯,犹如一群困在笼中的猛虎,只要放出笼,一定会伤人。

大虎手下的七八个刚释放没几年的重刑犯中,有个首领,绰号“迷愣”。“迷愣”是东北话,意思大概就是:迷迷糊糊,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架势。大虎就是想让他带人去对付赵红兵。

迷愣虽然绰号叫“迷愣”,但只是外形比较迷愣,人可真不迷愣。据说在省属重刑犯监狱中,他是公认的两个大哥之一,在狱中的地位远比大虎要高。大虎当时只是个中队勤杂,一直对迷愣溜须拍马的。

迷愣当时约三十七八岁,从17岁开始,他的人生经历只需要两个词就可以总结:⒈跑路;⒉坐牢。也就是说,如果迷愣没在跑路,那么他一定在坐牢;如果迷愣没在坐牢,那么他一定在跑路。

由于迷愣不是在跑路就是在坐牢,在外面混的时间实在太短,不仅二狗没见过他,就连赵红兵团伙中的主要成员也没几个人见过他。但据说,此人的外型及性格都酷似李四,都是又黑又瘦,面颊骨很高,又都是每天一副睡不醒的架势,又都不爱说话。

这样的人是挺可怕。

虽然迷愣的人生可以简单到用四个字形容,但迷愣的一些经历也称得上传奇。

1980年,迷愣17岁,在省体校读书。据说他足球技术高超,早晚会是省队的队员,甚至有可能入选国家队。1980年夏,暑假回家时,他和当时在当地已扬名立万的张浩然一伙在市体委足球场看台下发生了冲突。迷愣在遭到张浩然毒打之后,去西郊的三姨家拿了个镐头,骑自行车回头去找张浩然拼命。

而后,就是一场血战。迷愣一人力战张浩然等七人。20世纪80年代初,正是张浩然一伙在当地最嚣张的时候,迷愣敢于一人和张浩然等人火拼,足可见其胆略。

那一场恶战,迷愣被打了个半死;迷愣也把张浩然手下的一个兄弟一镐把抡成了植物人。

后来官司打得不错,迷愣只在看守所里待了一年多就给放了出来,根本没进监狱。

从看守所出来以后,迷愣没球可踢,又身无长技,也开始混社会。20世纪80年代混社会不像是2000年后,那时候混社会的人经济来源就两样:偷和抢。

偷,迷愣是不屑干的,但他却收服了当地的十来个小偷,由这些小偷养着他。当时在当地小偷界名声最响的大民、二民哥儿俩,都是他的手下。迷愣出狱后不久,还不到20岁的他居然结婚了,据说老婆还挺漂亮。1983年他老婆还给他生下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是二狗的下下届校友。她继承了他爸爸的运动天赋,也继承了她妈妈的美貌,但学习成绩极差,是二狗所在高中特招的每级仅有的两个体育生之一。

这父女二人性格挺像,女儿的性格也很暴躁。由于此女每天下午都在学校操场练体育,常年穿着一条紧身的运动短裤,露出两条雪白浑圆的大长腿,再加上如花的容颜,基本上吸引了全校男生的关注。全校男生都将其戏称为“大白腿”。二狗和此女不熟,只知道她爸爸是迷愣,她真名叫“徐X”,仅此而已。

放下“大白腿”徐X不表,话题还是回到她爸爸迷愣。

在生下大白腿后不久,迷愣由于重伤害他人再次被列入通缉犯行列,只不过罪名不是很严重,他在当地的市内继续跑路。据说,迷愣在市内跑路的二三年中,连续犯了13起重伤害案。根据某些江湖中人讲:这13次重伤害,加在一起够判个死刑了,但是迷愣基本每次都不是主犯。尽管下手时他最狠最黑,但最后量刑的时候轻了不少。

二狗讲一下1985年底迷愣被捕时的那次事件,帮助大家了解一下迷愣这个人。

在市内跑路的迷愣,日子过得相当惨。1985年年底,有人出200块钱让他去修理东郊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兽医。

“修理”这个词可轻可重:可以是痛殴兽医一顿;可以是吓唬吓唬这个兽医;也有可能是把这个兽医打残。

迷愣拿到200块钱想都没想,直接选择了把这个兽医打残。

据说他拿到这200块钱后,先是去当地最好的一家饭店里,请几个朋友饱餐痛饮了一顿,花了100块出头。然后自己买了双棉鞋,花了几十块。穿着新棉鞋,兜里装着剩下的几十块钱,怀揣一把宽背大砍刀,带着醉意直接去了东郊那个兽医店。

那个兽医也不是什么善茬,而且还会三拳两脚。虽然刚开始就被迷愣狠狠地迎面砍了一刀,但镇定下来以后,居然和迷愣徒手撕扯了起来。这个兽医不愧是成天和驴马打交道的,力气极大,在撕扯的过程中居然还把迷愣手中的宽背大砍刀夺了过来。迷愣手中的刀被抢过去以后,自己身中几刀,酒醒过来不少,回身拿起个气管子,和这兽医拼了起来。

此时,正好有一个警察路过。在20世纪80年代初,当地的警察有手枪,这警察看见两人在血战时距离他俩七八米,当时就鸣枪示警。他这一鸣枪吓到了那兽医,那兽医住手了,但人家迷愣却不住手,拿着气管子还朝兽医的头上猛砸。警察一看这“悍匪”连鸣枪都不怕,也恼了,当场又开一枪,直接命中迷愣大腿,迷愣当场倒地。

迷愣被捕,被以多起重伤害罪名起诉,判刑15年。迷愣入狱后约3个月,他老婆失踪。在当地,再也没有人见过他老婆。他的女儿大白腿由她爷爷奶奶抚养。也就是说:大白腿在没记事儿的时候,迷愣就已经进去了;在大白腿上高中以后,迷愣才被放出来。

从迷愣受雇伤人这件事儿的整个过程来看,迷愣这样的人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分子:不但凶狠暴戾,更可怕的是他好像根本就没打算活几天,每多活一天他都觉得自己赚到了。

拿半条命换来的200块钱不是攒着,不是好好去花,而是很轻易就花出去了——他可能觉得自己活不过明天,所以就先把它花了。正常人的生活计划是按年过,迷愣却是按天过、按小时过。

活完今天算今天,明天的事儿就不去考虑了。

入狱后,犯了14起重伤害案的迷愣开始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日子——监狱生活。

由于迷愣早就活腻了,所以他在监狱里是人见人怕,毕竟像他这样活腻了的人不是很多。很快,他在狱中成了大哥,吃香的、喝辣的,谁见到他都得递烟、叫大哥。

迷愣出狱以后还经常怀念自己在监狱里的日子:“要不是我有个姑娘,我肯定还回去。在里面的日子比在外面舒坦多了。现在我爸我妈没了,我得照顾我家姑娘,要不我早回去了!”

听见没?啥人都有,还有怀念在监狱里的日子的。

迷愣出狱以后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大虎安排他做他的物流公司客户经理,工资还不低。说是客户经理,但迷愣基本上啥事儿也不干,每天只是带着其他几个释放的重刑犯,吃吃喝喝,再拿着吃饭喝酒的发票找大虎报销,到了月底领工资。

大虎每次都是乐乐呵呵地给他报销,三万两万连眼都不眨。大虎知道:想在当地占据一席之地,迷愣这样的人必不可少。

迷愣也知道,大虎这么可劲儿地养活着他,早晚有一天要用到他。所以,迷愣也坦然受之。

出狱以后的迷愣不缺吃,不少穿,日子过得还不错。迷愣不管那么多,今朝有酒今朝醉,除了女儿让自己牵挂外,迷愣在这世界上什么都不留恋——他早在十几年前就不留恋了。

二狗还听说过迷愣出狱后干的一件悍事,这事儿和大白腿有关。

当时大白腿依然住在她奶奶家,也就是当地第五人民医院的宿舍楼。那六层楼房在20世纪80年代初绝对算是当地最好的住宅,但到了2000年前后,绝对算是最破的住宅了。当年的红墙已经斑驳,楼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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