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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决不饶恕-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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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提什么林将军了,那不是给我惹事儿?把大澜的胳膊踹断了,折腾了我三万多,又是请客又是……娘了个逼的。”
“好了好了,我可不是蝴蝶,我当面认错。”董启祥的脸红了一下。
“祥哥,你把老辛怎么了?我有半年多没见着他了,是不是你把他砸成‘迷汉’了?”
“那倒没有……”董启祥说,万水千山刚开业的那几天,生意相当火暴,又是旅游季节,天天满员,有的客人来了,没有地方了,他就让服务生把人往千叶歌厅引。有一天晚上健平给他打电话,说有几个南方客嫌要的钱多了,要去公商局投诉,董启祥说,找几个人砸挺了他们,让他们不敢罗嗦。健平说,那几个人全是“杠子头”,软硬不吃,非要不结帐不可,我把一个嚷嚷得最猛的砍了一刀都不管用,脑袋上淌着血还在这里“叽歪”呢。董启祥不相信还有这样的人,开着车就去了千叶歌厅。在门口的一个角落停下车,一眼看见老辛站在一辆车的后面打电话,说,继续纠缠,就是不结帐,他们不敢把你们怎么样,实在不行再去投诉。董启祥明白了,没下车,直接给他的手下打了一个电话,弟兄们来的时候,老辛正开着他那辆破面包往外倒车,车还没倒利索,人就被砍“勾勾”了。那几个南方客好象是老辛雇来的,一看这种情况,想跑,被董启祥的一个装做打抱不平的兄弟抓住了一个,直接送去了派出所,那小子全“突噜”了,结果老辛吃了个哑巴亏。董启祥觉得这样的小事儿没有必要告诉胡四,就没说是他干的。后来老辛去了万水千山,问董启祥是不是他干的,董启祥说,你先说说你自己都干了些什么再说。老辛起初还不承认,董启祥就把他打电话的原话复述了一遍。老辛说,你们陷害我,说当初我把你们的设备砸坏了,“滚”了我三万块钱,其实根本没那回事儿。董启祥说,不管有没有那么回事儿,总归是你先出手砸了我们的工地吧?老辛说,我不管,你就说是不是你派人砍的我吧?董启祥不跟他罗嗦,直接把他轰了出去。后来老辛觉得治不了董启祥,就派大澜这个没脑子的去“滚”胡四,结果大澜又被林武踹断了胳膊,这事儿弄得老辛灰头土脸,基本没脸见人了。
我笑了,拍着胡四的肩膀说:“四哥你也太计较了,这点小破事儿你知道和不知道有什么两样?”
胡四不服气,横着脖子说:“我不管事情大小,多少你也应该让我明白不是?”
董启祥打个哈哈说:“以后我一定注意,你是我们的军师,杀个苍蝇也应该告诉你。”
“对了,最近老辛有什么动向?”胡四转个话题问董启祥。
“我操,你连老辛这种‘小拾草’的也放在心上?”董启祥作了个鬼脸,“消失了,不在这里玩儿啦。”
“去了哪里?”
“这个不清楚,我听说他挣扎了几次没挣扎起来,想到外地去发展,学长法当年呢。”
“不可能,老辛的脾气我了解,他一不顺心就容易冲动,当年他不顺心了,直接越狱,连我一遭绑架了。”
“那是多少年的事情了?”董启祥嗤之以鼻,“就老辛这个鸡巴德行,他还能拿出当年的魄力来?我不信。要提当年,当年陈广胜更猛,一言不和拔刀相向,可是现在呢?老实得跟个病猫似的。放心吧,要说了解他,我比你了解得多,我跟他在一起多少年?将近四年,他是个什么德行我还不知道?脑子全他妈锈了,老是用二十年前的那一套分析社会,魄力也完蛋了,小打小闹,跟二十年前的小混混一样,连长法都不如。这次他出去,我估计很大的可能就是在这里受委屈多了,憋不住了,想去外地找找感觉,找到感觉的话再杀回来,找不到感觉就从此‘逼裂’了……就算他杀回来也拉倒,那时候咱们成什么人物了?他有能力跟咱们抗衡嘛。再说,他很惧怕蝴蝶,这个词我用得不一定准确,也许是他很尊敬蝴蝶,有蝴蝶在这里,他一般不会学李杂碎,他还不算是个杂碎人……哈哈,又他妈谈起李俊海来了,让你们整天叨叨的,现在我还真想马上就跟李俊海过招呢。不说他了,反正老辛是完蛋了,我从我那里拿出一个稍微有点儿脑子的兄弟来就够他晕三圈儿的,呵。”
胡四皱了一阵眉头,自言自语道:“无论是谁,只要跟我胡四有过过节的,我一个也不能大意,现在我可是树大招风了啊……还有谁?周天明,马上办他;李俊海,这算一个;汤勇……这,也算一个;小迪?没有他了,那是条蛆;孙朝阳,死了;凤三?沉底了;常青……操,我想哪儿去了,他是我的战友;小广,哈,那是我兄弟……”慢慢把脸转向我,“你知道小广又犯毛病了吗?”见我摇头,胡四叹了一口气,“操他妈,跟我一个毛病,为了个女人……他对象叫孙明,跟芳子也认识,是个很市侩的女人,嫌小广没有钱,也不经常陪她,就跟一个南方做装潢材料生意的小老板好上了,据说是关凯这个混蛋给他们牵的线。小广恼了,打了孙明一次,结果人家孙明不跟他玩儿了,回家住去了。小广难受,前几天喝大了,跟健平一起去了孙明她妈家,把她妈骂了个狗血喷头,还把她哥哥也打了,还嚷嚷着要杀了孙明……他奶奶的,小广上来一阵跟个地痞一个德行。我劝过他几次,我说,三国刘备都说过,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他说,他就喜欢衣服,他没有兄弟……我说,要不我让你四嫂帮你找个比她强的,他火了,要打我,说我不是个男人,感情哪能那么随便?这不整个是一个书呆子嘛。”
“别说他了,咱们都一样,”我笑道,“芳子跑了的那一阵,我不是也这样?当初你也劝过我。”
“芳子跟孙明不一样,芳子有主见,孙明只认钱……我也不知道,反正女人一个人一个心眼儿,没法琢磨。”
“你还没法琢磨?”董启祥蔫蔫地说,“你经手的女人恐怕得有一个团了吧?”
“一个团?”胡四不屑地哧了一下鼻子,“一个军还差不多,这还不带那些丑得没法看的。”
“你厉害,你厉害,”董启祥笑道,“你跟小广一样,操逼英雄。奇怪,我怎么对女人就不感兴趣呢?”
“你一个老处男,没尝到甜头怎么会感兴趣?不信你今天就回去找个尝尝,保准上瘾,这个比‘溜冰’(吸毒)厉害。”
“拉倒吧,我尝过了,那么回事儿罢了。”
门砰地一声被踢开了,林武抱着儿子笑眯眯地站在门口:“孩儿他爹们,饱饱眼福吧。”
我走过去,轻轻掀开孩子的小腿,一个螺丝似的小鸡鸡赫然立在眼前:“林将军,你行,这才是真家伙。”
林武的老婆——当年的村姑,一脸幸福地瞥了我一眼,低下头,吃吃地笑。
胡四拍拍她的胳膊,轻声说:“小马,这不是胡四牌的吧?”

  
作品相关 第二百零四章 常青与小杰的隐情
常青把王全广的事情办了,办得很漂亮,小刚的一条腿从膝盖以下没有了,那几个参与此事的全在医院躺了一阵,其中一个伙计的一个睾丸被摘除了。出事儿以后,警察调查过王全广,罗嗦了好长时间也没罗嗦出什么来,这事儿就那么挂起来了。十万块钱顺利到帐。常青从白城带回了三条双管猎枪和一把67式军用微声手枪,可以装九发子弹,沉甸甸的,漂亮极了。那三条猎枪果然是好东西,金高说的没错,其中一条我在香港的警匪片上见过,一撸跳一发子弹。当天晚上,我和金高带着猎枪去了郊区一个僻静的山脚下,一枪打断了一棵小腿粗的松树。我留下了手枪,猎枪由金高保管着,用得着的时候才能使用。我跟常青碰了一次头,叮嘱他以后行事千万小心,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亲自出面办那些暴力的事情。常青开玩笑说,谁的命不是命?我比你还小心呢。我告诉他,以后咱们尽量少见面,各自干各自的生意,等咱们的事业发达了,就把那些看上去像是不正经的买卖全放弃了,投资别的,好好做实在生意。常青说,这个道理我明白,跟着你干我很塌实,咱们总有一天会成为真正的商人的。我让他先回去,他迟疑着不走,我问,你还有什么事儿吗?常青红着脸说:“昨天我做梦了,梦见杰哥打我,下手可真狠……我是不是得了抑郁症?”
我笑着摇了摇头:“别想那么多,这是正常现象,前几年我也这样,经常梦见有人要杀我,没事儿。”
常青面色忧郁地叹了一口气:“不是……我觉得杰哥不会原谅我了。”
我问:“你跟小杰还有什么隐情吗?有就说出来,我帮你想想办法。”
常青吞吞吐吐地嘟囔道:“也不算什么隐情,他一直在误会我……也许他不让我跟着他是因为那件事情,我不好意思说……可是我真的很冤枉,远哥你是了解我的,我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有时候还词不达意,说得越多,别人越是以为我在耍心眼儿。远哥,那次他为什么打我,也不完全是因为我折腾过胡四,他心里有个疙瘩,一直没有解开,他那个人又爱面子,不好跟我提这事儿,其实我自己明白……以前我跟他解释过,他也说,常青,我相信你,这事儿过去了。可是时间不长他就让我走,没明说,我看得出来,是我自己提出来要走的,他说,好吧,你回家去吧,你不适合干我这种活儿……远哥,你别那么瞪着我,好,我来告诉你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那是89年,你进去时间不长,我和杰哥在广东,具体地点我就不说了……杰哥接了一单生意,去杀一个娱乐城的老板,我们拿了十万块钱的定金,办事儿的那天我说,杰哥,咱们还是带上枪吧,那样保险一些,杰哥不同意,连一句话都没说,老是摆弄吉他弦……”
“把事情办砸了?”我插话说,“你听他的就是了,他的脾气你还不知道?”
“不是……我听他的了,”常青咽了一口唾沫,“错就错在我的勇气不行……我偷偷带了枪。”
“这也没什么吧?他发现了?”
“他没发现,他不会去搜我的身,那时候他很相信我……”
“我明白了,”我笑道,“结果遇到麻烦了,你开枪了,是不是这样?”
常青垂下了脑袋:“就是……我开枪了,这枪开得真他妈失败……那天半夜,我们先抢了一辆出租车,把司机丢在后备箱里,然后就一直跟着从娱乐城里出来的老板。本来我们想制造个假车祸,等他从车上出来的时候,直接把他勒倒,结果一直没有机会,那个城市太繁华了,没有合适的机会下手。那个老板跟几个朋友一起吃完了饭,开车回了家,他的家也在一个繁华的地段。我想放弃,以后再寻找机会,杰哥说,干咱们这一行的讲究的就是个信誉,该什么时候‘交活儿’就什么时候‘交活儿’。我没有再跟他犟嘴,等那个人的家里黑了灯,我跟着他从后阳台翻到了那个人的家里。在厨房等了一阵,我们俩就进了他的卧室。卧室里有个女人跟他一起在睡觉,我们就退了出来。半夜,那个人起床上厕所,杰哥出手了……没想到的是,那人很有力气,脖子都快要断了还在挣扎,那女的就冲出来了,杰哥喊我快勒她,我慌了,拔出枪就把她打倒了……杰哥当时没有怪罪我,还接过枪在他们的脑袋上又补了两下。我们是从前门走的,下了楼,打车,直到我们俩上了去广西的火车,杰哥都没有跟我说一句话。再后来,我们就到了郑州,他不辞而别了……后面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曾经跟他解释过,我说,我不是不听你的话,咱们那样干太危险了。杰哥说,事情已经过去了,没什么,还幸亏你带着枪呢。我以为他从此就原谅我了,可是有一次,老猫……就是后来被杰哥杀了的那个河北人,那伙计嘴巴不严实……不说他了。老猫喝多了,对我说,杰哥最讨厌不听话的人了,谁也不能原谅。后来我仔细想想,杰哥不让我拿枪有他的道理,依我们俩的身手,那天即便是没有枪也可以办成事儿,一拿枪很容易暴露自己。枪就是人的另一个胆子,有了它会失去理智的……杰哥把我的枪拿走了,扔了……唉。”
我觉得小杰在这方面有些固执,可是又说不上什么道理来,也许在外面闯荡的人就应该那样。
我笑了笑:“你担心小杰再来找你?不会的,他对祥哥说过,你是个值得信赖的伙计。”
常青没来由地擦了一把眼睛:“我很害怕他……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小杰那样的人的确挺可怕的,我安慰他说:“他杀老猫是为了保护自己,你跟他没有什么厉害冲突……”
常青突然叫了起来:“远哥,我全跟你说了吧,我真的办了一件没脸见人的事情!”
“别激动,”我拉住了正要往上站的常青,起身给他倒了一杯酒,“来,喝两口清清脑子……常青啊,你这样干就对了,现在你跟我坐在同一条船上,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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