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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情不知所起-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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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蠢女人

  零离开了,那是回宾馆的方向,我自言自语道:“会有人收拾你的,等着吧,混蛋!”
  “铭,你小声嘀咕什么呢?”
  看沐雪的反应像是听到了只言片语,我心想着,她听到也好,事情早晚要真相大白的,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没,没什么,我只是说,希望零一路平安。”
  “铭,你这话好奇怪啊。”
  “嗯,是么?呵呵,也许吧。”
  “切。”她拍拍我的肩膀说,“铭,你又开始莫名其妙了,真不愧是个写书的。”
  “嗯?你这是什么逻辑?”
  “我一个朋友说,写书的不是疯子就是脑残。”
  “好吧,那你觉得我是哪一类呢?”
  “我觉得你更像疯子。”
  “为什么啊?”
  “因为你看起来一点都不脑残啊。”
  我觉得汗如雨下……强烈表示无语。
  她完全一副胜利者的姿态,高傲地看着我,我说:“您就别在这儿臭美了,天这么热,咱还是快走吧。”
  她轻蔑地说:“铭,你也太矫情了吧,这就受不了了。”
  我反驳道:“我是在担心你被晒黑了,像你这样的纯天然美女可不是太多,要是把你晒黑了我得背多大的罪恶啊!”
  “得了吧,铭,你真是个写书的,油腔滑调的,一定骗过不少女生吧?”
  我笑笑说:“这个嘛,还真没有,不过,我觉得最能骗得女孩子芳心的并不是像我这样的准作家,而是像某些人那样表面看起来沉默寡言内心不知道盘算什么肮脏勾当的人。”
  “铭,你这句话好像是在暗指某个人啊?谁跟你结下了这等深仇大恨啊?”
  我真想坦白地告诉她,我所指的人就是零那个混蛋,可是我实在不忍心说出口,我无法想象真相会给眼前这个单纯善良的女孩造成多大的伤害,但我知道那样的后果我负担不起。于是,我只能笑笑说:“我说着玩儿的,你多虑了。”
  我知道无论我编出的借口多么荒唐,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接受,因为在我看来,她就是那样一个单纯善良得令人发指的女孩子,而事实上呢,她就是这么一个跟当代社会潮流格格不入的怪胎。
  她点点头说:“好吧,是我想多了。”
  我把手里的纸巾递给她,等她擦了额头上的汗珠,我说:“我们快走吧。”
  她摇摇头说:“不用了,铭,我可以自己回去的。”
  “嗯,你刚刚不是已经答应零了么?”我感到很诧异,“你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该不会是讨厌我吧?”
  “铭,你误会了。”她笑笑说,“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你送我回去,又何来改变主意呢?”
  “嗯,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觉得更加诧异了。
  她羞答答地说:“我刚刚答应让你送我回去只是在敷衍零的,我不想他担心我,那会影响他做事的。”
  在那一瞬间,我感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咕咚咕咚”地翻滚着,沸腾着,酸酸的,难受极了。我进一步明白了,什么叫真心换来绝情!什么叫我付江心与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我坚持说:“我已经答应零了,若是让你一个人回去,真出了什么事他一定会找我麻烦的,所以,我觉得我还是应该送你回去的。”
  “真的不需要的,以前我不都是这样一个人来来去去的么,一直以来不都挺好的么,你可知道,一年前我可是独自一人拎着笨重的行李从遥远的云南跋山涉水来到这座千里之外的的大城市的,那时候你还坐在教室里乖乖地做高考题呢,说真的,你们完全没有必要把我当三岁小孩,我可没那么矫情!”
  她说得有理有据,可以说无懈可击,可是,即便如此,我也要听零的话送她回去,哪怕以后看她一个人风里来云里去无动于衷呢,零骗了她,我要是再骗了零,那么我岂不是间接地骗了她,尽管这看起来不太合逻辑,不过我觉得蛮符合现实的。
  我用一种类似命令的口吻说:“沐雪,你必须让我送你回去,你没得选!”
  她吃惊地看着我,问道:“铭,你在说什么?要不要你送是我的自由,你可以拒绝送我,但你绝不可以强迫我让你送,你怎么能蛮不讲理呢?”
  我依然不依不饶,语气更加坚定地说:“沐雪,我既然已经答应零了,就必须兑现承诺!”
  她好像也急了,居然开始“啪嗒啪嗒”地掉眼泪,抽泣着说:“铭,这只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为什么要我承担呢?我不是你们的玩物,我是活生生的人,哪能任你们推来推去!”
  我一下子傻了,她这番慷慨陈词极具杀伤力,让我不寒而栗。待心情渐渐平静下来;我才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刚刚有多么蛮横无理!
  “沐雪,对不起啊,我刚刚有点冲动了,任凭什么人在这种情景下都可能会失控的……”
  我话没说完突然意识到再说下去一定会暴露的,便戛然而止。
  沐雪还是没有察觉我这是在极力掩饰什么,并没有追问下去,我真不明白,像她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零怎么忍心去欺骗呢?哦,不,也许零并没有玩弄她的感情,而是真心喜欢她的,只是客观条件不允许,我觉得自己是在有意为兄弟辩护,莫不是在我心里兄弟永远都比女人来得紧要?噢,My God!这想法要是让眼前的这位大美女看穿了,岂不是要被误会成Gay了,好邪恶的念头啊!
  我深呼一口气,用手拂拂胸脯,平复一下心情,换成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对她说:“那好吧,听你的,我就不哀求你让我送了,我也落得清闲,没别的事的话,我就先回学校了。”
  我跟她说了再见,就转身离开了。
  我走着走着,听到后面有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回头一看,沐雪竟然追了过来,我停下来,问她:“有事么?”
  她不好意思地说:“你能送我回去么?”
  我惊异地看着她,问道:“你这是改变主意了么?为什么?”
  她笑而不语。
  我没再追问下去,反正她现在的要求正是我之前努力的争取,我何必去过问她的动机呢?
  “好吧,我送你回去。”
  她突然间变得很开心,像个小白兔原地打转,说:“铭,你真好,谢谢你。”
  这是我们俩第二次单独相处,走在同一条人烟罕至的小路上,我戴着耳机听着音乐,她走在我旁边,沉默不语,那样的场景确实有几分尴尬。我收起耳机,在心里翻江倒海想找出什么话题,结果发现我跟她之间似乎没有什么交集,除了零,但是,这是一个雷区,一不小心就会引爆。她好像也跟我有同样的想法,在苦心孤诣地寻找可以聊的话题,过了一会儿,我看到她眉头舒展了些,眼睛一亮,好像想到了什么,她说:“铭,你有梦想么?”
  我不是一个喜欢跟人谈梦想的人,更何况是跟她这个蠢女人,我觉得无论我怎么说她都不会明白我的心情,因为对于一个蠢女人而言,梦想似乎就是你想做的事,仅此而已,而在我看来,梦想远远超越这些。
  我敷衍道:“我想当一个作家。”
  “噢。”她摆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说:“你的梦想真宏大!”
  我笑而不语。
  她并没有罢休,接着说:“铭,你知道我的梦想么?”
  “嗯?”
  “我想当一名医生!”她很自豪地说,可是在那一刹那过后,我还看到了伤感。
  “一个人想当医生有两种最可能的原因,一是她深爱的人身缠恶疾,二是她出身自医生世家,敢问您是哪一类?”
  “我是前者,在我八岁那年,我爸爸生了一场怪病,每到天气骤变的时候都会觉得心口疼痛,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我常听到他痛哭的呻吟声,那时候我也心如刀绞……”
  她话没说完,就已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我递给她一片纸巾,她只顾低着头痛哭,没看到,我只好亲自动手帮她擦眼角的泪,她没有像上次那样误会我猛然把我推开,而是乖乖地任我帮她擦眼泪,说真的,那一刻我是有几分窃喜的,不为别的,只为她对我的信任,可是,仔细想来,我又觉得这样的信任是不靠谱的,因为她当时所有的识别和防御系统都已经崩溃了,可以说那并非出自她的本意,而只是出自弱者的本能,这让我觉得不是那么自在。
  一包纸巾都用完之后,她终于雨过天晴。
  我寒暄道:“这么多年过去了,医学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你爸爸的病应该已经痊愈了吧。“
  她哭丧着脸,说:“是有很大的好转了,不过还没有根治,有时候还是会觉得疼痛难忍。“
  可能是出于专业本能吧,我随口问道:“医药费的问题你们是怎么解决的呢?”
  她脸上开始有了光彩,说:“这个嘛,我也觉得奇怪呢,据我所知,我们是根本承担不起这样高昂的医药费的,听我大伯说,当年我哥哥被卖掉的时候换了很多票子,你懂的。”
  我觉得她每次讲到他哥哥被卖掉的事情的时候,都特别平静,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掩藏不住的悲怆,莫不是,在某些国度里,亲情并不像我所认为的那样?无论如何,这都是我无法接受的。我只能解释为,当年他哥哥被卖掉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她并没有跟哥哥结下多么深厚的感情……
  回想起她刚刚哭得那个伤心样儿,我实在不敢说下去了,就说:“咱们别谈这个了,多伤风景啊。”
  “那咱们聊点什么呢,大作家?”
  “我觉得咱们可以聊点风花雪月良辰美景什么的!”我坏坏地盯着她。
  “嗯?你这家伙太放肆了,莫不是想打本姑娘的注意?”她装出一副义正言辞的样子。
  “那又怎样?您就从了俺吧!”
  她踮起脚尖轻轻拍我的头,说:“你真是个混小子!”
  我冲她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她也回了我一个。
  那条路很安静,周遭没什么人,只是偶尔路过一两辆车子,我们开心地奔跑着,追逐着,就像草原上的狼。
  渐渐地,前方浮现出居民点的轮廓,我知道我们就要到目的地了。她说:“铭,今天我就不多留你了,咱们就此道别吧。”
  我眺望了一眼她工作的那家KTV,门口站着几个穿制服的人,他们应该是沐雪的同事,他们好像在嘀咕什么呢,我突然间明白了她的心意,无奈地笑笑,说:“好吧,改天见。”
  在我转身要走的那一刹那,她突然拉住我的手,我看到她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可是很快又合上了,我不知道她想要说什么——再见还是不见?我轻轻拿开她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我感觉得到背后有一双眼睛,它的目光尾随而来,可是我知道,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回头,我加快脚步往前赶,直到我确定已经超出她的势力范围,才慢慢放缓了步子,这时,我已经满头大汗,腿脚酸痛,精疲力竭。
  我辗转回到城区时天空突然变得阴森森的,像是大雨将至,我一路飞奔,但是还是没能及时赶回去,当我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满天大雨倾盆而下,哗啦哗啦,像儿时玩的弹珠一样颗颗砸在头上肩膀上,不一会儿,我从头到脚就湿透了,我找了一片洼地,趴下来一看,还真像一只落汤鸡,看来小时候烂熟于心的那些比喻还是挺形象的嘛,所以说,任何一种文化能够成为流行或者经典都是有一定实力的。我起身开始往宿舍飞奔,目之所及,从我身边路过的都是些撑伞的,要么是一个单身男,要么就是一对甜蜜的情侣,他们现在正在用心感受一场盛大的的浪漫,而我却是在湿身经历一场惊悚的冒险,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要不是我在文坛经历过多年的摸爬滚打,痛到极致越来越麻木了,我一定会不顾形象兽性大发马不停蹄飞奔回去的!我强忍着,昂首挺胸,慢条斯理,那样子有多么二我比谁都清楚,可是我就那样目空一切走着,还踩着自己心跳的节奏……
  “如果我们只是擦肩而过/有什么遗憾/如果牵手/只是一场浪漫/爱过以后/风轻云淡/哭过一次/敞开胸怀/把幸福装满/当手中的花瓣雨后风干/再爱一场难道不是孤单/有什么遗憾……”
  我翻开手机,见那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便没去理会。
  我回到宿舍时,他们三个都不在,应该是去上课了,我依稀记得他们都有课的,我换了身衣服,又去洗了头,回想起刚刚在雨中若无其事地穿梭,不由得为自己拍手喝彩,那感觉简直妙不可言!不过看着那几件湿漉漉的衣服,还是有点后悔的,我特不喜欢洗衣服这种琐事,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纯粹的体力活!这让我想起那段动辄就喝得醉醺醺的日子,每次回来,衣服上鞋子上都染了污物,然后就得捏着鼻子去洗,说来,好久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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