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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情不知所起-第32章

小说: 情不知所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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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得远远的,然后紧紧抱住她,吻着她芳香的秀发说“让我爱你”,可是,当时的我头脑竟跟平时一样冷静,理性还在支配着我的行动,我傻傻地站着,看她走过,无动于衷。
  我以为在背后丢下一句“铭,我恨你,我恨你,一辈子!”,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
  我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一动不动地站着,双眼紧闭,等待她恶毒的诅咒。
  过了很久,不过也可能只是过了几秒钟,我耳边没有传来任何响声,我慢慢睁开眼,慢慢转身,慢慢望向远方,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坐下来,躺在草坪上,翻开手机,调出音乐播放器,插上耳机,按下了播放键,还是那首熟悉的歌——《红豆》,我突然想起来,我的手机上只存了这一首歌,便不觉得奇怪了。
  我抬眼望着天空,此时已是黄昏,夕阳西斜。其实,我一直幻想能够有机会安静地躺在大草原上,赏一次火红的黄昏,如今,我如愿以偿了,尽管有点寒碜。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我用双手遮住眼睛,从指缝里窥伺天空,效果很神奇,我越来越佩服潇,这个是她讲给我的只言片语中的一句,尽管她当时只是无意间说出的,但我记得特别深刻。想来还真有些后悔呢,我当初一直说她是一个傻姑娘,没想到他这么聪明呢。“呵呵”,我不由得笑出声来。我感觉得到我的嘴角在轻轻上扬,呈平稳的小船儿状。
  夜幕降临,月儿已经渐渐浮现出了轮廓,像是一个含羞的姑娘,披着青衣若隐若现,我望着她,只觉得若即若离。星星也成群结对地跳出来点缀天空,不一会儿,整个天空成了一个大大的舞台。我静静地欣赏着,像个花痴。
  田径场上的人还是很多,喧哗声此起彼伏,像一阵阵能量巨大的波一次次向我横扫,我似乎能感觉到身子随它轻轻飘荡,像是荡秋千,昏昏欲睡。
  “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除非你真的能给我快乐,拿过去的伤总在提醒我,别再被那爱情折磨……”
  我打开手机,看到潘辰发来的一条短信,我知道,一定不会是什么类似“你在哪儿”、“周末快乐”、“晚安”之类的闲话,好吧,不管是什么,我都不惧。
  “铭,我以为两个人若是一起出生入死过,他们一定会深深地爱上彼此,在我们遇上歹徒的那晚,你虽然没有像英雄一样勇敢地站出来,甚至表现得有些猥琐,可是,你知道么,我并不会因此嘲笑你不像个男人,因为我并不觉得只有那样才算男人,我心目中真正的男子汉是那种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梦想敢爱敢恨的的男人,而你无可辩驳地符合了这些。铭,当你说去帮零的忙的时候,我知道,那只个借口,你是去帮我捡玉坠了吧。从那一刻起,我对你的感觉就变了。我会留着那瓶药水,是因为我还没找到可以替代他的东西,当你今天抱起我的时候,我以为你已经接受我了,所以我把它丢了,为什么,你硬是要把它找回来?你是在暗示我你不是那个对的人么?铭,你不肯接受我,是因为你们的LZ,还是因为你不舍得丢掉你身上一直带着的的那瓶药水?馨儿已经不在了,但你的生活还要继续,铭,你不可能这样一个人过一辈子的!铭,我并没有让你做谁的替代品的意思,这只是客观事实!我承认,我不知道,假如我跟我的前男友并没有分手,当其他的一切依旧发生的时候,我是不是还会爱上你,但这只是一种假设,而且永远都不会成为可能,你是在介意这个么……”
  看着她的短信,我差点掉眼泪。我觉得,我们就好像地球跟火星,在时光流转中,一次又次地擦肩,可是,我们却一直行走在各自的轨道上,永不相交……
  “对不起,我不适合你。”
  我毫不犹豫地按下了发送键,等了很久,没再收到她的回复。
  我知道,不解释比掩饰还要让人憎恶,可是,我没的选。
  我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顿时觉得一身轻松,我快步走出了田径场;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我觉得肚子有点饿,估计食堂这时候已经没有吃的了,所以我决定出去吃。
  一个人出来吃饭,这还是第一次呢,以前想要人陪着出来吃饭,总得编出个理由,还真累。想来想去,还是一个人好,想去哪家就去哪家,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走到学校附近的一条街上,它是一条很有趣的街,小情侣们常在这儿出没。街边摆了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特色小吃摊,有烧烤、臭豆腐、烤冷面……每次路过借口,都会嗅到各种各样的味道,不过还好,有时还能修到家乡的味道。这就是生活在首都的好处吧,我也因此觉得这儿有几分亲切感。
  我很少在路边街摊上吃东西,主要是对它的卫生持怀疑态度。我边走边看两边,想找一家合适的店。真应了那句古话——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走到街角的时候,一家叫做“人之初”的拉面馆赫然映入我的眼帘,可能是因为它的名字吧,我觉得只有四个字能够描述我对它的第一印象,那就是一见钟情。无论对人对事,我都曾以这种标准来判别喜恶,可能是因为我对人如其名这个成语情有独钟吧。我当初会那么突兀地喜欢上潇,也是因为这个怪癖。那家店门面一般,门口内测站了两个女服务员,年龄跟我相仿,外貌不是多漂亮,身材也不是太好,不过都还看得过去。我走到门口,伸手去推门,不料被门把手狠狠电了一下,我猛地缩回手,把她们吓了一跳,我想,她们一定以为我有神经病呢。
  “欢迎光临!”
  她们的声音没有想象中的甜美,不过比想象中的多了几分温馨和静谧。
  我刚迈进步子,另一个服务员便迎面走来,带我到一个空位子坐下,然后拿菜单给我看,我要了一碗拉面一瓶啤酒和一碟小菜,她冲我诡异地一笑,我知道,我刚刚的搭配很仿古,他一定在笑我的天真。不过,我一点都不生气,她的笑容是那样真实,跟这个城市很不搭拍,于是,我回了她一个大大的微笑。
  我扫视了一下整个大厅,客人很满,他们一个个都面带笑容,那样的笑容在我看来是那样甜美,我不禁默默感叹道:“这儿还真是个好地方!”
  拉面的味道很好,咸淡适中,尤其是那汤,特合我胃口,我一边吃面,一边喝酒,还一边吃菜,挺惬意的。这儿的酒菜虽没有跟凌风他们一块儿在大酒店里的好,而且在这儿吃饭也没在那儿看起来风光,可是,不知怎地,我竟觉得它将会成为我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的第二个家。
  当我吃完的时候,客人都快走光了,我到柜台买了单,便要离开,走到门口时,那两个服务员为我推开门,还说了句“慢走”,说真的,我当时挺感动的,我不是一个感情脆弱的人,也不是一个特容易感动的人,可当时,我确实感觉得到有一股暖流在心里汹涌澎湃,如万马奔腾。
  以前跟凌风他们一块儿喝酒的时候,五瓶六瓶简直不在话下,没想到,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喝了一瓶就觉得晕乎乎的,虽没有照镜子,但从收银员的神情也能断定我当时脸蛋微微泛红,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小马哥所说的意识对生理具有调控作用。我走在大街上,感觉身子有点轻飘飘的,但我确定我的脑子十万分清醒。从来到这座陌生的大城市并走进大学校门的那一刻起,我便开始出入各种饭局,如老乡会、班级聚餐、社团聚餐、宿舍聚餐等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觉得大学是更像是一个吃喝玩乐的地方,我也渐渐明白为什么说大学时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有些东西吃多了你会觉得腻歪,但有些东西吃多了你反而会莫名其妙地爱上它,因为它已经成了你的习惯,你不愿付出戒掉它的巨额成本,你宁可蒙上自己的眼睛捂住自己的鼻子,你以为这样你就可以不用那么委屈。酒这玩意儿便是很好的一个例子,喝得越多越是想再喝,直到醉得翻江倒海上吐下泻一塌糊涂不可。

  邂逅她

  我眯着眼睛,慵懒地看建筑,看风景,看路人,一切都是那么可爱。我希望在这茫茫人海中遇上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或一直熟稔,或有过一面之缘,结果,我遇上了,是她,在KTV工作的那个女孩,她一只手拎着一个沉重的黄皮行李箱,可能是因为拉杆坏了吧,那皮箱旧旧的,显得有些沧桑,看起来应该有些年份了,她另一只手拎着一只黄色行李包,看起来也不是太新,里面不知道装了些什么东西,好像很重的样子,因为我明显看到她手背上青筋暴起。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我,从我身旁走过的时候,由于行李太重,她身体有些失衡,左摇右晃的,不小心碰到了我,她低着头,慌张地连声说对不起。我说没关系,她便走了。看着她艰难前移的背影,又想到此地距她的目的地还有好长一段路程,我犹豫着要不要去帮她。尽管我们算是有过一面之缘,可是我也不至于学雷锋吧,要是让人家以为我这是在故意献殷勤从而误会我图谋不轨可就倒大霉了。不过,想起当晚的她是多么的天生丽质风姿绰约,我咬咬牙跺跺脚便疾步尾随过去,能够跟这样一位美女同行也算是一种福分啊,我怎能错过呢。
  由于她拎着行李,所以走得很慢,我几分钟内边追上了她,在我还没想好怎么上去跟她搭讪之前,她竟莫名其妙地转身看到了我,不过她好像并没有认出我来,只是扫了我一眼,我说:“你不记得我了么,那晚我跟朋友一块儿去唱K的时候,你还含蓄地把我们训斥了一番呢。”
  她思索了片刻,好像想起来了,说:“嗯,我想起来了。你叫铭吧?”“嗯。不过,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无意间听到他们这么叫你的。铭,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沐雪。”
  “嗯,很高兴认识你。”我笑笑说;“我来帮你拎皮箱吧。”
  没等她开口,我就从她手里把皮箱夺了过来,她很高兴地说:“谢谢你,不过,路还远着呢,我不想麻烦你,还是我自己来吧。”
  “没关系的,反正我今天没什么事儿。”
  她犹豫了片刻,说:“好吧。”
  于是,我们俩并肩走在马路上,我瞥了一眼她的侧脸,突然觉得她很像一个我所熟悉的人,可是一时想不起那人是谁。我本以为她会是一个很内向的女孩子,没想到她性格挺开朗的,她问我:“铭,你是不是北京人啊?”
  我笑笑说:“你没觉得我说话不带京腔的么?”
  “并非每一个北京人说话都带京腔的啊,就好像并非每一个云南人说话都带云南味儿的。”
  “你这丫头还蛮机灵的嘛,在下俯首。”
  “客气客气,呵呵。”
  当呵呵只表示呵呵的时候,我真心特别感动。
  “你是云南人么?”
  “嗯,你怎么知道?”
  “你刚刚有提到云南,我是推测的,那真是一个既传奇又美丽的地方,难怪你……”
  “我怎么啦?”
  “噢,没什么,当我没说。”
  “好吧。”
  “能给我讲一些云南的事情么,我以前在书上看过,觉得那儿挺美的,我早就想去转悠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于是,她便很兴奋地跟我讲起云南的各种事情,从大理到西双版纳,从风景到风俗,听得我羡慕嫉妒恨的,心想为嘛我就要生在那没有山没有水没有奇珍没有异兽的平原啊,难怪她生得这么精致,而我只生得这么精细。可能是谈到兴头上一发不可收了吧,她竟不知不觉地谈到了她住的山村甚至她的家人,她说,她记得自己小时候是有一个哥哥的,他叫沐年,可惜在她八岁那年,他父亲病倒了,需要大量的前来付医药费,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哥哥就被人领养了,至今杳无音信,她说,那天,她家门前聚集了好几辆黑色的小轿车,那可是她们村子里千载难逢的盛况,所以很多人都来凑热闹。领养他哥哥的人家好像是南方一家大企业的老总,至于具体情况,她也不知道。她曾问过父母,可是他们都闪烁其词,甚至编出各种各样的故事敷衍她,每次听父母讲起这事儿都会看到他们痛苦不堪的样子,所以她也不忍心再去刨根问底……
  “真没想到,你会有这样不同寻常的的身世。”我感慨道。
  “其实,也没你说的那样严重了,可能你不知道吧,在云南,尤其是在我们那样的小山村里,这种事情是常有发生的,我有几个堂兄都跟我哥哥一样被人领养了,况且,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我也就看得淡了。”
  我笑而不语。我实在不解她这种感觉,我真心不敢相信一个人连血浓于水亲情都能够摆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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