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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们终将独自长大-第13章

小说: 我们终将独自长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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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宝榛,够了!你别再说。”他打断我,声音不轻也不重。

提起这个话题的人是他,可不愿再说下去的人也是他。我突如其来觉得委屈,可又无可奈何,只能讪讪地闭了嘴。我以为我们之间会爆发另一场新的战争,或像前段时间那样以沉默作别,可这一次,没有。

在他让我停止林达西的话题后,他带我去吃饭,就在小学附近那家没有名字的苍蝇小馆。我们已经有许多年没有来这样的地方了,在我们都长大之后,他对路边摊和小馆子都敬谢不敏,也劝过我很多次:“你再这样乱吃乱喝会被地沟油毒死!”我还为此怨念过,他完全忘记了上小学的时候多少次和我偷偷背着家里人去吃路边摊。

而现在,我们又坐在了从前吃过的小馆子,老板还是那个胖大叔,时隔多年他已经不记得我们了,菜却是记忆中的香味。我们坐在油腻腻的餐桌前,因为饥饿而大快朵颐,祝融吃饭快却优雅,完全听不到碗筷碰撞的声音。

最后我们因为一块红烧排骨又一次大打出手,毫无意外,我又一次完败在他手上。我郁闷地埋首扒饭,末了他的手却伸了过来:“吃吧,吃吧,装什么可怜!”

他的眉眼弯弯,脸上带了一点无可奈何的笑。

小馆子灯光黯淡,我凝视着他的眉眼,恍然间分不清今夕何夕,好像一眨眼,时间就过了十年。

“你做过什么后悔的事吗?”后来很多个夜晚,我都忍不住想起这个晚上祝融在这阴暗潮湿的小馆子里问我的话,“或者,你为没做过什么而后悔?”

“没有。”当时我是这样说,“我不会后悔的,做了就是做了,后悔又能怎样!”

“但我有,虽然后悔并不能改变什么。但我还是忍不住一次次地想,如果当时我做些什么,事情是不是就会变得不一样。”我没想过祝融会这样说,他那样骄傲的一个人,承认后悔就像认输一样。而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却很淡,轻描淡写地盯着头顶那轮明月,一动不动。

后来我才相信,生命还未结束,谁也不能理直气壮地说“不后悔”这几个字,说不定再过几天,你便会被生活扇上好几个响亮的巴掌。

像我一样。

从那一天起,林达西似乎成了一个禁忌的话题。

我身边几乎所有人都反对我与他在一起。

可人就是这样,越是被反对的越是得不到认同的,你越会想要去做。李缪缪说我天生反骨,人又固执,所以我始终没有和林达西分手,感情反而越发热烈。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恋爱中的人都特别絮叨,我们的电话短信变得特别多,其实都是一些琐碎无聊的对话。高中时候,我的同桌是个女孩,她每天都要给她的竹马发很多的信息,一有时间就给他打电话,对话翻来覆去永远都是“你在干什么”“今天吃了什么”“今天发生了什么事”,那时我对她嗤之以鼻,并未想过有一天我也成了一个这样的人,可以以“中午食堂的红烧排骨特别美味”为话题与林达西探讨一个小时的吃食,从红烧到清蒸到水煮,从排骨到活鱼到莴笋。

除此之外,每天下班我都会和林达西在大厦楼下碰面,然后一起吃饭,再回家—从华宇到我家需要坐一个小时公交车,有时他会送我回家,看着我进小区再到对面马路坐车回去。

隔着窗玻璃,林达西那张冷若冰霜略微苍白的脸慢慢沉淀进这个城市的霓虹中。

03。

七月下旬,我从家里搬了出来。

姚琳女士也不知从哪里得知我和林达西同在华宇公司上班,固执地认为我瞒骗了她,一场争吵后,我疲倦至极,加上公司离家里远,索性搬了出来,住进李缪缪的宿舍。

我和我妈说我要从家里搬走,她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坐在沙发上,拿着电视遥控器一个接一个地换台。我爸局促不安地在我身后兜圈子,那只受伤的脚似乎跛得更厉害。

“一定要出去住吗?你妈妈说你也是为你好!”我爸是唯一一个没有对我这段感情发表意见的人。

“公司离家太远,我每天总迟到。”我轻描淡写,努力让他安心,“我搬到朋友那里去,近一些,周末我就回来。”

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最终只是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走出房间。

我拖着行李站在阴影里,客厅没有开灯,电视也不知什么时候被关了,我只能看见我妈模模糊糊的影子,和寂静得可怕的黑暗。

我爸将我送到李缪缪宿舍门口,看着我上了楼才一跛一跛地离开。

我拖着行李站在李缪缪的宿舍门口,那是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坐落在市中心某个半新不旧的小区里的东南角,二楼。

李缪缪的目光自上而下将我嘲笑了许多遍,才放我进门:“你这一场恋爱可真是轰轰烈烈,山无棱天地合,要是你妈还是不让你们在一起,你不会学别人自杀吧!”

“狗嘴吐不出象牙!”我将行李扔在地上,将自己扔进客厅那张窄小的沙发里:“你那是什么表情,有东西吃没有,我都要饿死了!”

“不好意思,我们家里不开伙,不过冰箱好像还有泡面,你自己拿去!”她嫌恶地看了我一眼,摇摇头进了房间。

李缪缪所住的房子是由公司分配的,她同另外一个女孩子合住,不过那女孩似乎还有另外住的地方,一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是不在宿舍里住的,我来的时候她刚好不在,所以我可以安心地住下。

虽是与李缪缪住在一起,但是我们每天见面的时间并不多。

早晨我去上班的时候她还没起床,我下班回来她还在上班,偶尔一起回家也是各忙各的事。她就像一个上了发条的玩具,每天二十四小时有十七八个小时都是在转着,我几乎就没有见她闲过。

李缪缪可以穿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在专卖店站一整天,回来后连衣服也没换就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打字,末了又开始拍照、发货或直接帮顾客送货上门—她除了专卖店的工作外,还兼职倒卖各种名牌包包和服饰,她们是员工,在店里买东西有折扣价,又和许多顾客建立长期联系,把她们手上那些不被喜爱或过季的包包衣物花一点钱盘下来,挂在网上卖出去。

这中间利润并没有高到哪里去,偶尔还会遇到一些难缠的客户,就好比上次那场无妄之灾,可李缪缪仍旧愿意为了这点钱,每天忙得焦头烂额,还乐此不疲。

我一直觉得奇怪,她的工资并不低,虽然每个月给家里寄去一大半,剩下的她少买一两件包包或衣服完全足够生活。可她对吃住行都没有太大要求,唯独对装扮充满了热爱。我也问过她,为什么这么崇尚名牌。

“我觉得我工作这么辛苦,唯一的喜好就是名牌,我应该对自己好一点,不然我不甘心。”她的手在键盘上敲打着,头也没抬,“我喜欢名牌并不是因为它有多么好,而是因为它贵!宝榛你不懂,我一点也不喜欢钱,可又只有它才能给我安全感。”

她的手突然停下来,目光望着屏幕,思绪却不知道飘到哪去。认识这么多年来,李缪缪极少与我们谈及她的家庭,但我知道她养成这样没有安全感的性子绝大部分是家庭缘故。只是她不说,我也就不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伤疤,我们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去将它撕开。

如果她想说,自然会说,如果她不想说,你再去追问,得到的也不是最初想要的结果。

这个暑假于我来讲,是平静且又漫长的。

在这个夏天最热的那个夜晚,我带林达西去了诺澜公寓。

虽然大家都没有说,但我知道他们都不喜欢他,所以每次相聚我都不会带他一起,而他们也没问,心照不宣地将此人忽略。

后来有一天,我和易扬打电话,他像开玩笑一般提起,许宝宝你不是谈了恋爱嘛,就带上你男朋友吧,人多也好玩一些。起初我还挺开心的,觉得他们开始接受林达西,虽然每次他出现祝融的话就会变得特别少,但至少我们没有再因为他而争吵或者冷战。

这算是一个不错的开端,以后会越来越好。

像李缪缪最开始和我成为朋友,我带着她和祝融易扬一起玩,他们也不是很喜欢她。祝融是向来少与女孩子相处,而易扬则是不喜欢她开口闭口钱,浑身的铜臭味。但现在,她不也成了我们之间不可分割的一员吗?

李缪缪却说我天真。

那天是周末,我们都有空便聚在一起,冰箱里的饮料和雪糕都没了,我就和李缪缪一起去买。我们离开时,祝融在电脑房里忙着自己的事,林达西和易扬则在客厅讨论游戏,其乐融融。

我按下电梯的关门键,有些不明所以:“为什么这么说?”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把危险品放在一个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还不如就把它放在眼前,你时时刻刻看到它,要是发生意外,要解决也容易一些!”她的手在胸前交叉,指尖随着电梯数字跳跃的屏幕轻轻地打着节拍,我懵懵懂懂,不知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啊,平时脑子挺清楚的,但有些事情你总是想不通,这或许就是旁观者清吧!”她摇头叹气地在我脑袋上戳了一下。

外面是阴天,乌云一团一团地凑在一块,重重地压在我的心上。

我并不是不理解李缪缪的话,只是有些事情,我不愿意去多想。

暑假就这样过去了大半,八月底的那段时间,林达西开始忙碌,我们不再每天见面,电话也少了许多,偶尔午休一起吃饭也是匆匆吃完就各走各的,连话也没有多说几句。所以后面我和朋友们见面,又变成了我自己一个。

易扬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许宝宝你不是和你那男朋友分手吧!”

“你们才分手了!”

“那你怎么不带他来,还是说怕某人不开心!”他的话含含糊糊,眼神却别有深意,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向祝融,他也在看我,我读不懂他眼神的含义,但我是感觉不舒服的。

当天晚上,我便和林达西吵了一架。

我们谈恋爱少说也有两三个月,但我们却一次架都没有吵过,甚至连狠话都没撂过。夜晚我给他打电话,他也不知在忙些什么,敷衍了两句就要挂。

我当下就恼了:“林达西,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女朋友!”

他被我一吼也愣了,过了许久之后,才说:“你别闹了,我忙!”

“忙忙忙,你就忙去吧,好像全世界你最伟大最了不起,只有你忙而已,我也很忙!”说完,我便挂了电话。

在李缪缪暧昧的目光中,我用被子蒙住了头睡觉,也不知过了多久,被电话铃声叫醒了。

是林达西。

04。

我一直忘不了那个夏夜,凌晨两点,下了小雨。

我穿着拖鞋,没有撑伞,林达西在路灯下等我,昏黄的路灯从他头顶倾泻而下,他在雨雾中,越走近,轮廓却越发模糊。

我在心里碎碎念,想着一定不要主动和他开口说话,要等着他道歉我才原谅他,没想到刚走近,他就伸手用力地抱住我,他身上有泥土和雨水混合的味道,说不上好闻,也说不上难闻,像一棵新鲜的刚被雨水淋过从土里拔出的植物。

然后他和我说,对不起。

他抱着我的手很用力,简直要将我箍进他的身体里,许是瘦,他身上的骨头硌得我不舒服。

我想要挣开,他却桎梏着我,不让我逃离。我看不见他的脸,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我知道他的情绪很不对劲,和往常不那么一样。

“你怎么了!”我推了推他的胸膛,把自己和他拉开一点距离。

“没什么!”他说着,把脸转向了黑暗中。

他越是不说,我越是觉得不对劲。

“到底是怎么了!你这样什么都不说让我很担心你知道吗?”

“没什么,就是工作不大顺利。”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像是被罩在一个幽闭的空间里,有钝顿的尾音,“我觉得自己这一整年的努力都白费了!”

林达西隶属华宇研发部,这些日子一直在忙着研发一个叫英雄部落的新网游,偶尔吃饭的时候我也会听他说起这个游戏,虽然我对网游一窍不通,但或多或少知道一些,也知道他对这个游戏一直很注重,全部精力都放在这上面。现在游戏正在收尾阶段,公司却来了一个新总监,对他们之前做出的努力全盘否定。他说了很多,越说情绪越暴躁,最后竟伸出手开始揪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搞得像小丑一样滑稽,可他的脸色却是苍白的,严肃的。

他说了很多我都听不懂,只知道是一些人物背景和地图之类的问题,我也搭不上话,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愤怒地用脚去踹墙。

一下又一下,伴随着他压抑的咆哮。

我知道这种被否定的滋味,一点也不好受—大二时上药理学需要做小白鼠活体实验,我把自己关在实验室整整一星期才克服恐惧独立完成,完整地结束实验和完成了报告,最后却被老师点明实验方向错误,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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