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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骨魂-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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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开狙击步枪,我把它们一件件在皮箱里装好,提着皮箱和那台仪器,我慢慢地向前,有几只腐尸要跟着我,但我突然回头疯狂地号叫了一声,让它们颤抖得跟秋叶一样,再也不敢动弹了。
  我从两个狙击手身上搜出三包烟,叼上一根,点着,我走在废墟的大道上。
  淌着泪,我无法不流泪。因为我从来就不是那种绝情的枭雄。真的,生死关头我是没得选,要有得选,我真不想开枪。但我还是开枪了,杀死了两个同为人类的家伙。用的,是一把老萧为我准备的,用来对付腐尸、变异生物、吸血鬼或海伦纳的狙击步枪,用的是白银枪管、白银弹头。对着人类开火,令我感到悲哀,如果皮箱里不是这台仪器,不是我恢复身体的希望,我宁可让给他们,但我不能。
  天渐渐地黑了,废墟里静寂得只有风声,前方的树木扭曲着开始生出新芽,大路的边上不时闪着类似电光的东西,也许别人需要仪器,但对于我来说,只一眼就知道,那是残存的辐射能最集中的地方。
  我亲眼见过,一只活生生的狗,跳进去以后如何被分解成碎粉,连血花都没有溅出一滴。当然,也见过腐尸和人、变异生物被这种极强的辐射能摧毁。我想这玩意也许就是让废墟这么荒芜的原因之一,它也许过一会就消失了,然后出现在另一个地方,也许一个月、一整年都在这里,根本无法加以标识。一些援救队伍一进入废墟,误入这种辐射能,就整个被干掉了。除非跟我一样,在这里呆久了,一眼就能看出不对。
  可是一眼看出不对,又如何?我当然知道,这是极高明的经验,可我却开心不起来。真的,我觉得还不如当年读书时,打篮球学会一个急停后仰投篮让我爽。
  嗯,我弹开烟头,把它弹进那辐射能里,几道电弧就把那烟头分解得粉碎了,但有什么用?真的是不如一个急停跳投好用啊。起码我在篮球场上一用出来,场外的女同学,还会叫几声:“小秋好棒!”就算不认识的,也会说那个肥仔身手真不错。
  在这废墟里,有啥用?别说什么何必别人认同,这是公元三千年的世界了,不是二千年前那种著作一本、藏之深山的社会,甚至连千年前那种关起小楼成一统,到现在也是扯蛋了。我又不是古人,我生在这个年头,长在这个年头,我本来就习惯了,我得要有人认同。
  我很无奈地学会了许多东西,基本弹无虚发的枪法,比以前敏捷得多的身手,对这废墟的各种陷阱、地域的感知,可是对我来说,真的没有一件会让我爽。对了,古人其实也说过,锦衣夜行嘛,我觉得就这理:有本事,得有地方炫;有能力没地方炫,比无能更让人郁闷。
  还好,还有玉真,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还有让我怀念的小雀斑,这些也是支持着我在这废墟挣扎下去的支柱吧。但不论如何,我想恢复了身体以后,我一定第一时间离开这里,这里不是人呆的地方,我起码应该住在一个有霓虹灯的窝里。
  我走了两天一夜,在这天天黑以前,我找到了一个倒塌的住宅楼的地下停车库。楼房塌下时,刚好封住了入口,我实在走得太累了,花了几个小时把那入口扒出一个口子,爬了进去,发现不出所料,里面还有一些车子。
  开着第二十一辆车子去撞停车场出口的大楼残骸,终于撞开了。于是我就在余下车子里捡了辆皮实的,开了出去。我来的时候是有直升机的,如果靠双脚走回去,我怕明年都不一定能到。
  我本来是找了辆一边有四开门的欧产加长轿车,反正这里哪辆车,核爆前都是我买不起的,我没理由不整辆好的,让自己舒服一下。结果五分钟后,我就把车开回地下车场了,不过那车已经撞来刮去的,面目全非了。
  开这加长车,还真是个技术活,再说现在这路上,时不时得撞开一些障碍物、汽车残骸什么的,这车根本就弄不了这个事,兼之路面上就算没障碍,也少不了砖石之类的,实在很不好驾驶,只好回来老老实实换了辆越野车。
  但两天后,我就后悔了。早知道我绝不换这辆越野车,无论那辆加长轿车多难开,我都把它给开过来。我遇到了一队人,他们要搭车。也许别的人我可以不理,但他们的衣服和旗帜上,都有白底红十字的标志。
  我想一个人,只要心底有一丝良知,大约是不可能不管他们的,何况这支队伍里,有三分之二是我的族人。等我用华语和他们聊了几句,很明显我的族人眼神里对我的恐惧已经减弱了不少,还有几个拿着枪的,不知在哪听说过我,居然来和我握手,可能是玉真的战友还是什么师兄弟吧。
  当我对那些西方人掏出十字架时,他们终于惊愕地放弃对我念《圣经》了,一味地咕嘟着什么神圣骷髅。这时刚才跟我握手的人里,有一个走过来对我说了三个名字,我张大着嘴,连叼着的烟掉到地上也没察觉。
  他说的是我那两位去了的老哥的名字,还有老萧。他说,他是他们的战友。
  我想我没有理由不管他们,不,错了,应该说,我没有借口让自己不管他们了。当然车不是问题,问题是没油了,停车场里所有的油都被我放出来,装了两桶,就带在这车上。而如果开的是那辆加长轿车,也许我就可以让他们上车。
  但现在,我只能下车,毕竟,在废墟里,我想找啥,比他们还是方便许多。
  车子后视镜上插了白底红十字的小旗,就一路往西去了,据说离这三五十公里处,有一个中国城还是唐人街之类的地方。当然他们指的是核爆前,这支小队是去确定有没有生还者,然后发送信号让直升机进来接生还者出废墟。
  总之,是个好事吧,加上又是唐人街这种,居住者千百年前也是同出一族的。我虽然知道自己不过是小市民一个,但也不是说绝对不管大义,对能做的,比如说把车和油送给他们,指一指路,说说路上有几个辐射能残存区之类,我还是很热心的。
  不过车子还是没装下所有人,刚才几个过来跟我握手的人,留下来陪我一起走。他们要帮我提箱子或仪器,但我谢绝了。不是我不相信人,事实上我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了跟那两位老哥相同的某种特征,我说不清,但起码我知道他们是好人。
  可是这废墟的日子,让我知道,永远无法预计,你身边的人什么时候会死。我不能把我的武器或恢复身体的希望,放在一个不知道何时会死的人身上,也许他们之中某人,下一秒就会一不小心被辐射能绞个粉碎,谁能保证?
  这是一个无序的地方,所以它叫废墟。
  我把装狙击枪的箱子背着,提着仪器,跟着他们的脚步向前。他们没问我去哪里,我也没说,只是掏出烟来分给他们,这让他们很惊喜,说进了废墟以后,断烟好几天了,总不能叫支援空投烟吧?
  他们有点好奇我的烟从哪来,我随口说了句:“杀了两个想杀我的杂种,从他们身上弄的。”大家就有点愕然了。不过领头那个人主动拍了拍我的肩,笑着说我很有本事,又对其他人说,难道站着让人杀?就算不是核爆后的废墟,不也是自卫么?
  我还是发觉,其他人笑得很有些勉强。我对这个家伙有好感,真的,也许他是为了缓和场面才这么说,但我有点感激他。要知道这一路上,我的心情很差,我杀了人,毕竟是同类啊,尽管是无可奈何,但毕竟他们是人。
  可是我身边这个新朋友的话,让我好受了许多。嗯,哪怕是核爆前,我也是正当防卫罢了。我挺直了腰,拭去头骨上的一点灰尘,那是之前我的泪水沾染上的灰尘,同时我也拂去了自己心头的负荷。
  “我叫洞拐。”他黝黑的脸孔洋溢着笑意,很郑重地向我抱拳拱了拱。古老的礼节,还好那两位逝去的老哥教过我。我连忙放下那台仪器,也学着抱拳行了一礼。老实说,这愈加让我对他有好感了。因为我去了的那两个老哥,有一位常喜欢这么做。
  洞拐当然不是他的名字,我知道,是他的代号罢了,但他不方便说,我也就不问。毕竟有个可以称呼的名字就行了。他是一个很健谈的人,我们从天亮一路向前走,一直到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我找到一个倒塌了半截的书店给大伙休息,他的谈兴仍很浓。
  我也被他勾起了闲聊的瘾头,一路地侃着,有时我突然说不出话了,就比划着,他也不急,尝试着猜我的意思,很不错的一个人。一直聊到入夜,其他的人都休息了,他突然不说话了。
  本来以为他是想睡了,谁知道他很郑重地,用完全不同于一路上闲聊的语气,对我说:“嗯,我可以确认你是秋风,是我两位战友口中的小秋了。这是他们给你的。”说着他解开防弹背心,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扁平的真空盒子递给我。
  我打开这个盒子,里面是油纸包裹着的一封信,对,纸的。我想一千年来,大约很少有人再收到这样的信了。何况这封信,不是打印机打出来的,是手写的,用毛笔写的信,落款还留着一个小印,还有一方闲章。
  没有看内容,我就知道是那两位老哥之中的一位写的。别说这年头,我打赌五百年前,2500年,能收到这种信的几率,都跟中彩票没啥分别。所以谁会写这么古雅的信,我不用想都知道。
  这是一封让人心酸的信,是那两位老哥执行任务出发前写下的,沿海都成废墟了,他们跟我一样,都没有什么亲人了。他们在信里指明,所有可能存在的抚恤金和财产,都交给我,而不是老萧,他们说:“老萧不用我们担心。”
  很普通的一句话,但我不争气地,心酸得不行。这俩老哥真的很够义气,他们始终把我当弟弟一样,担心着我。
  洞拐在我抬起头时,狠狠地吸着烟没有理会我,直到我的心情平复下来,他才按灭了烟说:“这是一件复印品,原件交到法律部门了。你瞧瞧,是现在跟我回去,还是怎么样?我和你聊这么多,就是为了确认你的身份,有我的确认,再加上老萧,回去给你恢复合法身份不成问题。”
  我苦笑,如果我有皮肉的话。跟他回去我能做什么?算了吧,有这封信,对生存在废墟里的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洞拐望着我,叹了口气,点头说他明白我,反正我不想回去,就以后再说吧,然后他在准备去睡之前,说明天他们就不陪我走了,让我好好过。
  你们要去哪里?我不解地问。我带他们走的这条路,应该是去目的地和那些红十字会的人会合的最近的一条路。他听着我的话,笑了起来,随后就咳了起来。他咳得很厉害,但抽烟抽得很凶。
  不过,我听了他说的话,就明白了。他说:“不,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就是老萧说的小秋,所以留下来确认你的身份。我们要去干掉一个腐尸的首领。这是我们收到的命令,小秋,你不懂的,这是士兵的使命。哪怕是明知不可能达成的任务,但也要尽力去做。”
  我也很无奈,他们这种人也许就真的只能仰望。也许在废墟里,论身手我一点也不逊于他们,但这种明知会死、明知不可能,还这样很坦然、很从容地去执行自己使命的行为,我扪心自问,做不到。
  张了张下颌骨,我说大哥,你怎么这么不好运啊?我说那天在医院,跟着老萧一起面对海伦纳和吸血鬼的战士,也大多是我的族人,今个儿说要去弄这种出生入死的,又是我的族人,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啊?
  “哈哈,你这小孩。我们人多嘛!呵呵呵,别瞎想了,其他国家的特种部队,也在执行任务。你要知道,世界上现在有许多这样的废墟,当然,也许没这里规模大,但也要派许多部队进入的,你快去休息吧。”他很平静地拍着我的肩,仿佛谈论明天要去某个酒楼吃一顿似的轻松。
  “再说,这次那腐尸的首领,不知道搞什么,明明是个白种人,却偏偏叫梅超风。维和总指挥部认为这名字可能和我们有什么渊源,所以把这任务派给了我们,放心吧,我想不过是个巧合,还真能和小说里一样,有什么九阴白骨爪啊?”
  他说了几句让我放心,便去睡了。
  但我在这黑夜里,心中却不得安宁。梅超风,我记得这名字,是那个我重新赋予了她身体的腐尸,那个说要去传我的道的腐尸,女腐尸。尽管她看起来娇艳绝伦,但我仍记得在她那雪白肌肤金色长发之中,散发出来的淡淡的腐尸味道。
  现在想来,约翰之所以许下要帮我恢复身体的空头诺言,就是要骗我去搞定这个事,还好玉真赶来揭穿了他。我想,应该是教会对此无能为力之后,才把这个包袱扔给我的族人的。否则的话,以教会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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