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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祸具召唤师-第6章

小说: 祸具召唤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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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萨卡拥有两种能力,一种是强大的封印术,并不是对敌的封印术,而是储藏类的封印术,可以将物品变成二次元图案封印在每一页书上,储藏量几乎无穷,光凭这点,就堪比传奇级的空间宝具。
  事实上,因为千罪之都的散能领域,一般的空间宝物都无法使用,甚至连魔法道具也不行,散能领域不止针对人,连物品也一样,堪称魔法装备杀手,一件魔法装备被散去上面的法力后,跟废品没有区别,魔法卷轴在这里就是一张废纸。
  马萨卡虽然同样有空间储藏效果,可本质上仍是封印术,而且法力是由施术者支出,跟书本身没有怪系,它就是一个承载物。
  另外一种能力,则是相当考验运气的召唤术,马萨卡称之为祸具召唤术,不过在唐宁看来就是鸡肋召唤术,召唤出来的东西是很强大,可偏偏用不上,或者说使用的代价太高。
  祸具召唤术一年只能使用一次,唐宁到现在一共召唤了三次,召唤出来的三件物品,一件是有“马猴烧酒”怪异名字的液体,据马萨卡的说明,喝下这玩意就拥有魔法少女的能力。
  魔法少女拆开来唐宁都认得,连在一起就有些不挠头了,毕竟佣兵工会并没有这样的职称,字面上理解应该是会魔法的少女,可马萨卡很笃定的给予否认。
  不管名字上的纠纷,唐宁亲自估算过,这瓶液体中的强大魔力,相当于一名下位魔导士的水准,而且不属于六大元素系,也不是精神系,是相当怪异的属性。
  唐宁本人对探究万物真理很感兴趣,因此对改变性别的变身并没有特别强的排斥心理,若是一般情况下肯定是亲自尝试,好好体会其中的奥秘,可惜的是,这瓶马猴烧酒也不是那么容易喝的——凡是饮者必定会遭遇身首异处的下场。
  说实话,人生在世,难免一死,断头其实并不可怕,比如说在生命最后一刻,寿命即将消失的时候砍掉脑袋,也不是什么特别抗拒的事。
  然而马萨卡很笃定的说,饮下马猴烧酒,在三年内必定会断首。
  这就让唐宁很是踟蹰了,对于诅咒系魔法,他没有太深入的研究,千罪之都没有这样的人才,也没有相关书籍,在没有找到解除诅咒,或者掉了脑袋也不会死的方法之前,他是不会饮下马猴烧酒的。
  另外两样东西都是宝具,一件是传奇魔枪,千棘刺之枪,来自异位面的爱尔兰光之子传奇,带有幸运诅咒,以及不算太强的噬主诅咒。
  所谓传奇宝具,都是拥有自身故事,在历史上留名的兵器,往往拥有对应的特定技能,施展出威力惊人的绝招。
  唐宁并没有听说过有关这件兵器的传奇故事,显然这是属于异位面的。
  据马萨卡说明,因为当年原持有者的悲情故事,以及魔枪所附带的“枪兵属性”,会让持枪者的运气不断下降,庆幸的是这一效果只有在使用的时候才会体现出来,不使用的时候不受影响,只是霉运恶劣程度跟使用时间呈正比,也就是说,初期不会有影响,可若用的时间足够长,将会发生极端的霉运,比如战斗的时候被石头绊倒,不知怎么的就失去了平衡,或者天下掉下一块陨石将你砸死。
  相比这种降幸运的诅咒,附带的噬主诅咒倒并不那么强烈,因为传奇故事中的主角死在魔枪下,才少少带有一些,不过是无限期的,不像马猴烧酒肯定会在三年内发生。也就是说,如果有心防弊的话,是可以将这种噬主悲剧拖延到寿命的最后时刻。
  最后一件东西更是了不起,却也更鸡肋,乃是一件神话级别的宝具,名为太虚。据马萨卡说明,这件宝具在原来位面中也是最顶级的,由神灵铸造,拥有天神兵的身份。
  对于这点唐宁倒是没有怀疑,光从这件神兵上散发出来的灵气就足以说明一切——浓郁得能让人窒息。从元素角度看,这种灵气不具备任何属性,但并非“无”属性,而是万能属性,可以转换成各种元素。
  唐宁能突破光系以及风系魔法的高级魔法师瓶颈,靠的就是这件神兵,尽管没有使用,光是靠着沾点外泄的灵气,就能将修炼速度大大提升,从这点讲,当真不愧为神话级别的宝具。
  稀世罕见,神灵都要嫉妒,这就是神话宝具。除了拥有传奇宝具的所有特征外,必须是由对应位面中,最高位阶者创造。
  若是可以的话,唐宁真想拿着这件宝具,去千罪之都的地底深渊,寻找可能存在的神魔墓地,将魔罗魂锁的本源印记毁灭掉,这样就能重获自由。
  可惜,这件宝具拥有最无奈的诅咒——会掉智商。
  据说,除了太虚的创造者外,历代的持有者智商都不高,也许是先天,也许是后天,反正持有这件神兵后,总是会干出一些蠢事。而且这种效果还不像千棘刺之枪那般是用的时候显效,是属于一旦用了就会显效。
  这种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不是广义上使用,每一件神话级别的宝具都拥有对应的武学招式或者魔法技能,只有使用这些技能,才能将神话宝具发挥出来。
  这件太虚神兵如果是一柄剑或者一把刀倒也罢了,没事耍耍也可以,还能用来砍断别人的兵器,可它偏偏是一件车轮状的东西,唐宁实在想不到什么样的武学招式才能够发挥它的威力。
  唐宁将诅咒效果分为三类,一是因果类诅咒,比如马猴烧酒的断头诅咒,又或者噬主诅咒,平时不见效果,到最后才会爆发且无法逃避;二是持续类诅咒,比如千棘刺之枪的幸运诅咒,使用它才会起效,不用它就不会受到影响;三是启发类诅咒,比如神兵太虚的掉智商,一旦使用了它就会启动诅咒,不管你以后是否拒绝。
  从效果来看,第二类诅咒是最轻的,因为有时效性,当初击杀尸巫王的时候,唐宁就是利用了千棘刺之枪的解放真名,轻松击杀。
  今天晚上,恰好是轮到重新召唤的时机,唐宁用秘银布置好阵法后,手持不可思议之书,开始祸具召唤仪式,希望这一回,能得到真正的好东西。
  第十章 血系堕落魔法
  开启祸具召唤术,需要用到许多珍贵的材料,其中最珍贵的就是秘银,这种比黄金还要贵上百倍的炼金材料,有价无市,如果不是千罪之都盛产秘银矿,唐宁还真不一定能凑得出来。
  用秘银来构成一次性的召唤阵,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要知道这东西通常是用来构造永久性加持的魔法装备,有的时候炼金术士甚至要专门回收那些添加过秘银的道具,然后重新提炼出来。
  在小心的按照步骤进行仪式后,召唤法阵闪耀出灿烂的光芒,奇迹之书漂浮在空中,自动弹开,然后一页一页快速翻阅,中间似乎有玄妙的力量在起作用,让这本书怎么翻也翻不完,两边的书页厚度总是相等的。
  最后,奇迹之书停了下来,一片书页从中飞出,飘在空中后解除封印,化作一叠厚厚的羊皮卷,落在唐宁手中。
  这次召唤出来的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东西,上面没有能量波动,显然这仅仅是一叠普通的记载文书,只是上面的文字并非主流语言。
  这些字体是古式的字体,而且带有一些艺术气息,唐宁觉得颇为眼熟,似乎在哪看见过。
  “这应该是上古精灵语,记得父亲带过来的书籍中有相关的研究字典。”
  唐宁的养父乃是光明教的枢机主教,藏书丰富,其中也有很多早已失传的古籍,他前面藏书室一阵翻箱倒柜,总算在一堆厚厚灰尘中找到了想要的书籍。
  “果然是上古精灵文字,而且是卓尔精灵一脉,血系魔法大纲……”他一边查着字典,一边解读羊皮卷上的内容。
  马萨卡道:“关于召唤物的内容你应该问本公子才对。这是血系魔法修炼术,来自一个名为爱琴大陆的位面,据说正好是兽人重振辉煌的时期,凭这门法术,让一个连冥想也不会,一天十二小时耗在床上的匹格兽人硬生生修炼成了最高阶法师,可惜他的魔法天赋太差,用来用去只会一招咬舌头吐血箭。”
  唐宁疑惑道:“血系魔法可是堕落魔法,早在五百年前就已经绝迹,不过这也算是祸具吗?好像并没有什么诅咒?”
  “祸具召唤术是指会带来灾祸的召唤物,并不一定非要有诅咒,诅咒只是其中一种普遍的表现形式,简单来讲,召唤出来的东西,都是必须付出一定代价才能使用。”
  所谓堕落魔法,肯定拥有两大特征,一是非常规修炼,二是会有副作用。
  血系魔法完全满足这两条:它用常规手段无法增加法力,冥想只能回复法力,而不能增加上限,它的修炼只能靠亲手击杀强大的生物,汲取其血液魔力才能进步;它的副作用在于会在修行者的脑袋中凝聚出一颗驮都,这枚驮都蕴含修行者所有血系法力,就好像魔兽的兽核一样,然而因为脑袋里多出一个东西,会时不时的带来头痛。
  所有堕落魔法都有副作用,只有晋升到大魔导师的时候才会消失,因为到了大魔导师,就能返璞归真,追溯本源,哪怕是邪道也能转为正道。
  只是血系魔法的修行,乃是汲取被杀者的血液魔力,增加十分之一的法力上限,也就是说,想要达到大魔导师的程度,就得击杀十名大魔导师程度的敌人才有可能——细数罗洲大陆上所有的大魔导师,估计也不到二十人,这等修炼可谓遥遥无期……
  堕落魔法也都是如此,前期快,后期慢,想要臻至最高阶更是难上加难。因此一般正规魔法师都不会去触碰,只有那些压根没有魔法天赋,而又想追求力量的人才会渴求堕落魔法。
  不过在一些黑暗史的秘典上记载,堕落魔法之所以会在大陆上近乎绝迹,据说其中一个原因是魔法公会的特意为之,因为堕落魔法不论魔法天赋,人人可以修行,这样一来物以稀为贵的魔法师的地位就会下降,于是高举正义的大旗销毁一切堕落魔法。
  “这件东西看来是最没有价值的,前三样宝具或多或少能看见使用的可能,这件连学习的意义都没有。”
  唐宁本身是魔法师中的佼佼者,顶级的水系魔法天赋,一流的光系魔法天赋以及中上的风系魔法天赋,光是这三系就够他钻研一辈子了,没必要特意在脑袋里制造一个定时炸弹,而且一旦泄露出去,只怕人人都要窥伺他脑袋中的驮都。
  马萨卡觉得自己被小瞧了,不满道:“别小看这门古版血系魔法啊!它可是有着三大优点,第一,前三次有着修炼奖励,汲取血液魔力可获得被杀者三分之一的修为;第二,可以在月食之期,进行血月赞美仪式,平白晋升一阶;第三,可以通过饲养血婴,让你拥有一个拥有你一半法力的血系魔宠。这三大优势,绝不是罗洲大陆上被阉割的血系魔法能够拥有的。”
  罗洲大陆的血系魔法是否具备同样的效果唐宁不清楚,不过在马萨卡这么一说明后,又觉得这门血系魔法并非一无是处。
  当然,堕落魔法的鸡肋性还是存在的,首先作为小众魔法,其法术并不多,其次虽说前三次汲取血液魔力是有优待,可一个普通人能击杀强大的魔兽吗?若他有能力去击杀强大的魔兽,又何必去学习这门魔法。
  而且,这门魔法有着明显的嗜杀性——只有亲手杀掉的对象才可以汲取血液魔法,某种意义上是督促修炼者杀人。魔法本身并不会影响人的性格,但为了修行魔法却不得不嗜杀,这便是堕落魔法之所谓冠以“堕落”前缀的原因。
  “若按照正常计算,哪怕有着神兵太虚的帮助,我要达到魔导士级别还要五年时间,可如果利用这门魔法,击杀地狱领主的话……”
  地狱领主相当于中位魔导士,而同阶上下位的差别恰好是三倍法力,也就是说,击杀地狱领主后,汲取他的血液魔力就能立即晋级下位魔导士。
  “只要拥有魔导士的法力,我就能执行夺取神格的计划,从而能够离开千罪之都,可以节省五年的时间……”
  这一刻,一叠羊皮卷的魅力,在唐宁眼中如神器般的巨大。
  第十一章 千罪之都的圣女
  在同锖色银锁会谈后,唐宁就在自家屋里,一天两夜没有出来,直到第二天,唐纳德才收到消息,决定讨伐地狱领主。
  唐宁在权衡利弊之后,终究是抵挡不了能早日离开千罪之都的诱惑,决定修行血系魔法。
  作为堕落魔法,这是一门不需要天赋的魔法,他花了一天一夜,将入门技巧学会,至于后续的一些血系法术,并没有去学习,他只要掌握如何汲取血液魔力就可以了。
  地狱领主绝不是能轻松解决的对象,作为死亡骑士的进阶,又是魔武双修,他拥有更加强大的武技以及法术技能,纯粹以位阶来看,完虐唐宁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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