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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黑暗狂澜-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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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爱,有如己出。除了照顾小出尘,她还洗衣做饭、收拾卫生,把个李家抄持得井井有条,李传雄、赵怡娜非常满意,于是跟库大娘说好,让她长住李家。库大娘一闲下来就跟小出尘说话,哼歌谣给他听,还给他起了个小名叫“小儿”。

    小儿十个月开始学说话,库大娘就给他讲些故事,里边有些神仙鬼怪的东西。小儿的哥哥清峰也跟着听。他的记性很好,有一天晚上就照着讲给父母听了。开始李魏两人还听得津津有味,但后来讲到了“天云山”什么的,不觉让他们两人心中一惊。第二天赵怡娜让库大娘别再讲这些“迷信”故事,库大娘自然应了下来。但小儿一岁半时听哥哥说,库大娘会讲好多好多特别好听的故事,就缠着父母一定要让库大娘讲给他听,父母也只得由他,让库大娘每日跟他唠叨这些修仙降魔故事。不过那半块玉佩可让夫妻俩放到了箱子最底下的一层,还用了个数码锁锁得严严实实的。



………【2.困惑伴随着成长】………

    时间过得很快,很快就到了3963年秋天。小出尘十二岁上了初中,哥哥清峰十八岁考上神州医科大学去了燕京,李传雄和赵怡娜照常在海滨医科大学教书,库大娘还留在李家料理家务——日子看上去很正常,很平静,可这一家五口人,人人都有困惑。

    十二年了,出尘是在库大娘的儿歌声中长大的。

    库大娘的嗓子不怎么好,但她的儿歌一唱起来出尘就很高兴,常常自己不自觉地摇头晃脑,还觉得周围有些不知道什么的东西朝他涌来,好像是空气,但却不像空气一样只有嘴巴鼻子才能呼吸。那是一种热乎乎暖洋洋的东西,好像可以从他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钻进去,让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快感,接着就有一股热流流过,先是四肢,然后全身都流到了,最后好像到了小肚子,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过后他就觉得精神特别饱满,干什么都有劲。小时候他一点也不知道歌里说的是什么东西——别说是他了,就连李传雄和赵怡娜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们当然也问过库大娘,但库大娘说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是她妈妈从小就唱给她听的,说是有安神的作用。这话倒没错,出尘爱听,该睡觉的时候听听歌就睡着了,一点也不哭闹。时间长了他父母也就不管了:孩子爱听就让她唱去呗,反正也对谁也没有坏处。

    这是出尘三岁的时候的一次对话:

    库大娘:“小儿,来,把我教过的那个追云诀念给我听听。”

    出尘:“嗯,不吗,我要学写字。”

    “念完了再学字吧。”

    “不吗,学字有意思,那个诀我也不懂是什么意思,不爱念。”

    ……

    出尘五岁的时候:

    库:“你试着把追云诀第三层再背一遍吧,小儿。”

    出:“不吗,我正在读《水孩子》呢。”

    “小儿乖,听大娘话,再背一遍吧。”

    “我昨天都背了好几遍了,早就记住了,还背啊?”

    ……

    出尘八岁了:

    库:“小儿,静心咒你记住了吗?”

    出:“我看了一遍就记住了。”

    “那你按里面说的试一试呗。”

    “不吗,那是迷信。”

    ……

    说实在的,小出尘太聪明了,差不多读什么都是过目不忘,而且学什么会什么。但库大娘想让他好好学习天云秘法的企图真是没有多大进展,这实在让库大娘担心不已。她很困惑:像天云宗这样的修真大派,别人想进来还找不到门呢,居然还有铁了心,请他进门都不干的。想到自己当年修真的苦楚,她觉得小儿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她和轩辕子说过几次,轩辕子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谁都知道,出尘这小子倔着呢,而且现在出尘也不是天云宗的人,他们真还管不着他。

    “只好慢慢找机会了。但不久神州必乱,那时定有机会,你现在静观其变就是了。”轩辕子如是说。

    清峰的困惑也很多,很深。

    “哥,电阻并联和串联之后总电阻怎么变的?”清峰读初中时,有一天出尘问他。

    清峰很得意,他在省重点中学,成绩很好。于是他便仔细地解释给出尘听。

    “哦,是这样,但为什么会这样呢?”

    “为什么?这,老师还没讲呢。”

    “哦,那把你的书让我看看,行吗?”

    “行啊。”清峰就不信了,才七岁的弟弟,再怎么聪明,会有那么厉害?可没想到,十分钟后,出尘居然点着小脑袋,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

    “你明白了?说给我听听。”

    “是这样的……”小出尘一番解释,清峰茅塞顿开。

    人比人,气死人啊。

    ……

    出尘十一岁了,一天清峰在家复习三角,一副抓耳挠腮的样子。

    “怎么了,哥?”

    “这道课外书里的题,全班都没做出来,连老师都被难倒了,你管那么多干什么?”

    “让我看看行不?”

    “你?三角公式多着呢,你又没学过。”

    “嗯,给我看看公式。”

    “那,书在这里。”你还神了?你再怎么天才,老师一下子都想不出来的题,你初中都没上就能做出来?

    二十分钟后。

    “嗯,这道题是多拐了几个弯,不过,你只要看看这三个角之间的关系,再用这几个公式就行了……就这样……。”

    这……这还叫人吗?

    ……

    李传雄的困惑是另外一种。

    3937年倭国入侵,多路进犯,一时间神州大地硝烟四起。年轻的李传雄热血沸腾,但一时间又不知道该干什么。第二年他二十一岁,听同学说到肤施的九路军抗倭,便毅然投笔从戎,奔赴西北,决心与倭鬼决一死战。但让他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命运做出了另外一种安排。

    李传雄出身书香门第,本人是湘亚医大三年级的高材生,能讲一口流畅的英语。正好减拿威社会党派著名外科医生黑格怀来神州,帮助打倭寇。神州社会党在肤施的总部正愁该派谁给他当翻译呢,于是李传雄当然中选了。

    李传雄到了五行山,黑格怀一听他的英语便喜出望外。而且李传雄已经在医科大学读满三年,以后几年的课程也都自学过,帮黑格怀工作自然是如鱼得水。没过多久,黑格怀就认识到了李传雄的能力,指导他动手术。不到一年,他便成了一个出色的外科医生。3944年,抗倭战争胜利结束,黑格怀受邀担任米国通林斯顿大学医学院院长,他邀请李传雄到米国当他的研究生。

    “李,你是个外科天才。来做我的研究生,同时做助研,资金完全没有问题。很快你就可以拿博士,以后当我的助手。仗打完了,是你献身科学的时候了。”

    李传雄当然愿意,但神州社会党可不愿意。倭国强盗赶走了,自家兄弟也该干仗了,像李传雄这样的手术一把刀,打起内战来用处可是大大的有啊。但他们又拿黑格怀没有办法,只能向李传雄施加压力。可李传雄当年来九路军就是打倭寇的,打内战他还没那个觉悟。于是他心一铁,年轻知识分子的倔劲上来了——你不是拿党纪压老子吗?老子不干了,**。于是他退出了社会党,跟着黑格怀到了米国。3949年神州共和国成立,李传雄归国报效。

    但他完全没有想到的是,“逃兵”,这就是他的“历史问题”。差不多每次运动来了都得把他拎出来揉搓几下。不过揉搓归揉搓,当年他在九路军当医生,治好的官兵不计其数,不知道什么时候哪个当大官的过去就是他的病人。这事党委也知道,所以哪次也没往死里整。

    李传雄很困惑——我对国家对人民是一片忠心,只是不愿意打内战,想投身科学,这也是罪过?

    赵怡娜也出身书香门第,父亲赵礼民是汉中大学校长,李传雄来米国时她也在通林斯顿游学,是著名生化学家达尔武教授的研究生。她和李传雄一见钟情,不久便结婚,3945年生了老大清峰,3949年她和李传雄一起回国报效。她知道李传雄对社会党有感情——他投身抗战没多久就入了党,好歹也有六年党龄——可他也犯不着那么忠心耿耿吧。每次运动整他一番倒不必说了:运动来了总得有靶子,这靶子你一逃兵不当还能换得了谁?可你老李也用不着一来运动就认真表现啊。这不前几年,云主席号召“千家齐放,千家争鸣”,“给党提意见”,你老李以为你是谁?意见提了一箩筐,到时候,老人家一篇社论:“坚决反击!”那顶右派帽子眼瞅着就上头顶了。还幸亏你当年在九路军当医生,很是治好了几个人,里面硬是有几个头头脑脑的,这才给弄了个“光头右派,帽子拿在党委手上”。你也该接受点教训吧,可你不。一到有事,党一号召,你的积极劲就又上来了。唉,老李哟,真不知你这个聪明脑袋,怎么那么浆糊嘛!

    我们的小王子出尘的困惑跟大家都不一样。

    耳濡目染,出尘从小就想当科学家。从孙冲之到黎时珍,从简利略到马顿,从痕因斯坦到居外夫人,这些中外著名科学家的事迹小出尘都口熟能详。他一心等待他自己的机会到来。不过,库大娘的“表演”很让他困惑——当然,这是库大娘有意为之,好让他移心向道。

    “小儿,你看,我能用手指煮开水。”

    果然,说话间,水壶里的水就开了。

    这人的体温不就37摄氏度吗,库大娘怎么手指头碰碰水壶,水就冒汽了?就算是热交换,不也需要时间吗?出尘拿温度计一量,100度的开水真没错呀?再量量库大娘的体温,不才吗!

    “小儿,你看,我还能让水结冰。”

    果然,水壶里的水冻上了。这一次,小出尘的温度计都懒得出手了。

    家里只有库大娘和出尘的时候她有时就练功。所谓“练功”的时候她也神得很,全身霞光闪闪,身体周围还有云雾缭绕,好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但小出尘仔细检查了,她身上没有电源没有电路没有灯泡,又没夹带什么酒精啊,燃料什么的。为这事,出尘查了许多书,但没哪本书能解释这些现象。怎么这些都是科学解释不了的?

    问爸妈吗?不行,库大娘说了不让跟别人讲。小出尘跟库大娘感情深着那,这种不讲义气的事可不能干。

    所以,就只能自己困惑了。不过,出尘觉得,就算告诉父母,也不过就是再多上几个困惑的人罢了。

    现在清峰去燕京了,他倒是暂时放下了他的困惑。但命里注定,这一家人的困惑还要持续下去。



………【3.邂逅,尘剑初逢】………

    3.邂逅,尘剑初逢

    3966年五月底,海滨市市郊星海公园。

    出尘从小就喜爱大海。他家出门不远就是星海公园正门,只要天气不太坏,他差不多天天都要到公园里转转,看看大海。那时候星海公园还不用门票,随得他进进出出。海边,眼望着大海,波光粼粼的海面让他充满了遐想。他喜欢在这里静悄悄地想着自己的困惑。

    出尘十五岁了。小伙子身子板棒着呢,一使劲,身上的肌肉疙瘩就跳起来,一块块的,里面好像蕴藏了无穷无尽的能量。出尘可不是那种只知道读书的呆子。他喜欢体育,足球、田径、游泳、体操他都喜欢,学校里几个代表队都抢着要他,后来只好达成协议:他平时愿意跟哪个代表队训练都行,但哪个队比赛他都得来。

    北方的五月底,天气刚开始暖和,海水还凉凉的,但星海公园海边已经有了不少急着下水的人。

    出尘换上了游泳裤,他能现周围一些女孩的目光。这他早就习惯了。虽说他不是那种典型的“奶油小生”,但他棱角分明的脸庞上五官端正,浓眉大眼,再加上只穿着游泳裤显出的匀称的身材和一米七五的个子,这一切很讨女孩子喜欢。而且他是那种不苟言笑的类型,脸上虽说还有些稚嫩,但神色中看上去很有些深沉,在学校里就不时让一些女同学眼中放电。但他对这一切都熟视无睹,活动了一下就下水了。

    他一下水就是一通蝶泳,转眼就出去了二三百米。蝶泳不是他的强项,但他觉得蝶泳最能锻炼身体,所以很愿意游蝶泳。他感到胳膊有些酸了,但还是坚持一个姿势。他觉得自己整个身体都跟大海连在了一起,游着游着,他觉得自己有些醉了,又好像感到有库大娘说的什么“天地灵气”往他身子里钻。他有次偷着喝了杯爸爸的茅台,当时好像就这滋味,有点晕乎乎的。突然,他觉得心里好像一阵悸动:好像有人在他心里告诉他,要有重要的事生。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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