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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无赖称雄记-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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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窗外有人说话的声音,少女抓紧机会扔了出去。她希望,能有人看到布上的家族标志,希望有人会来救她出火海。

而这块布正好糊在了还在愣神的雷沙脸上,他能被打中也是意外,因为他闻到了一种让自己感觉很熟悉的味道,凭着天生的野猪鼻子,他就是知道这味道自己闻过,但在哪里闻的,是什么东西的,就记不得了。

“啊,操的,这亡灵的车就是快,随便扔下个布来都把老子打了一脸血。”雷沙伸手拿下了那块布,看到上面的红色,大叫了起来。

但凭他的嗅觉,他又马上反应了过来。“不对,这不是我的血呀,这,布上还有点香味儿,亡灵里面也有婊子爱这口儿,还真是让人想不到。”。

擦干了脸上的血,雷沙伸脚一踢,面前的加索尔被踢得向后飞退了七八步。

“啊,唔。”怪叫着的僵尸们就快到他们身边了,看到加索尔跑了过来,又开始向他围去。

“你这个混蛋,又拿老子当肉盾。”加索尔已经开始与僵尸群搏斗了,但没有了那个大型僵尸,他的压力减轻了不少,即使面对这么多的僵尸,仍然有多余的力气骂雷沙。

雷沙一指前方的僵尸群说道:“来吧,肖可儿,把他们都给我冲走。”。

肖可儿一愣,平时无论大架小仗,雷沙都是自己出手的。这一次,却例外的让肖可儿出手。

但肖可儿也是好战的人,好久不出手,现在终于有了机会,马上高兴的唱起了魔法咒语:“以水神的名誉,呼唤周围的水元素,请你们组成水的巨龙,将我的敌人彻底冲毁。水龙”。

经过不断的努力和极高的魔法天赋帮助,肖可儿终于突破了自己的极限,现在已经有了魔导士的实力,一个高级水系魔法水龙术也只是吟唱了一句咒语就发出来了。

魔法发出,周围的水元素立即以极快的速度聚在了一起,一条长有三十米,嘴有两米长的巨大水龙咆哮着冲向了僵尸群。

人都说温柔似水,但在强大的冲击力下,水也变成了厚重的钝器。僵尸们的皮肉虽然比骷髅战士防御力强不少,但还是挡不住高级魔法的攻击。

“嗷~~!”一连串的龙吟发出,水龙在僵尸群中打着转前进着,所到之处,一个个僵尸被打得皮开肉绽,断肢断头顺着水流飞舞于空中。

一直前飞行了上千米,把所有的僵尸都打碎后,水龙才在空中一定身,长啸一声变成了无数的雨点洒落于地面。

整个万丈崖中,以肖可儿为线,向前望去,已经空空荡荡的。仅剩下一个散发着青色斗气的加索尔双手扶剑站在了原地。

“怪不得老师说不要让魔法师有发动魔法的机会,果然强!”说完这句话,加索尔一身廉价的铠甲已经在铸接处断开,变成片片废铁掉在地上。他也像雷沙给他起的外号一样,晕了。

救醒了加索尔后,他也加入了三人行的队伍,但雷沙说什么也不同意他加入三人行佣兵团。

“我是精英斗士,就是入军,也可以直接做参将,你凭什么看不起我?”加索尔从出师后,就一直到处打杀少逢敌手。

按说,一个精英斗士,还不是贵族,本来已经是很可贵的主儿了。但雷沙却是个奇货,他还没怎么有能耐就被拐到了龙翔,还没见过人间是非,就被带到了被称为仙境的聚灵山。刚开始学些能耐就是强大无比的太虚心经。这些世间的高手,他当然不放在眼里,但他心里其实也是有数的,像加索尔这样的人物,应该是极少数人群那一类的。

“英雄,就是因为你太厉害了,所以我不要你。你看,我手下都是些粗人,我两个哥哥都没什么能力,也不是大将,我的仆人小李子,连与人交谈都小声小气的,加上我的爱妻,你也认识她,佣兵界出了名的美人,她只是以脸出名的。我虽然是个团长,但只有个大魔法师的魔衔,所以,对你这么厉害的人,我们实在是不敢留呀。”雷沙故意挖苦起加索尔来,就在前不久,加索尔在雷沙口中一文不值的人手下,连连被打得无还手之力。

加索尔脸一红,“好吧,我认了,我没你们厉害,当一个普通团员行吗?只要让我加入你们,我的斗气还没修习到成熟,以后我会变得厉害的。”。

雷沙笑了笑,看了看周围几人,他们也都没有反对的意思。

“好,小李子,把包给他背。晕菜哥,以后就麻烦你了,我们佣兵团比较穷,本来也有空间戒子的,可惜在一次打仗时被我不小心弄坏了。有些个行李呀,就靠你了,毕竟这里你的战衔最高。”雷沙一边说,一边已经向前走去了。

加索尔接过那一包金币,也吓了一跳。看着李子翔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瘦得像个没吃过饱饭的人,竟然整天背着这么重的金币到处走。

虽然被当成了力工,但加索尔还是偷偷的乐了。因为他的师父曾经对他说过:‘你已经到了瓶颈了,只有找到比你厉害很多的人,跟他们在一起,你才有希望突破,否则将一辈子是个精英斗士。’。

“放心吧师父,我已经找到这些人了,我一定会超越您的。”加索尔小声叽咕了一句,然后大跨步的跟着前面的人开始了自己新的征途。

前行了不到两千米,雷沙等人停住了脚步。因为在他们的正前方,本来应该是一片碎裂的紫石的地方,已经多出了一个大门,那门直接像一个烟囱一样伸向了地下,从门内向外吹出的阴风中,雷沙嗅到了无比浓重的死亡气息。

“妈的,上当了,看来那个老头一定跟上次发任务的老头儿是一个人。”雷沙咬牙骂着,表情极其愤怒。

李子翔却在边上问道:“主人,您不是早就说了这次一定还是上次发紫石任务那人发的吗?”。

雷沙的愤怒立即消失了,他斜了李子翔一眼,“怎么?我表演的不逼真吗?你怎么知道我们没有被监视?我这是做给别人看的,笨。”。

果然,从那个大门的深处传来了一阵怪笑,“嘿嘿嘿,果然有些本领。好了,拿着这个,回去领奖金吧。对了,你手上那块白布,是一个有钱人家的,你回波利克多城打听一下吧,会有个更大的任务等着你们。下一次见面,我们就是敌人了,我很厉害,不过,你们真正的敌人不是我。”。

话音刚落,从通道中飞出一个金币。那金币像刀一样,直飞向雷沙的面门。

‘拍’的一声,雷沙伸手抓住了飞来的金币。

“这是哪国的金币?跟大陆通用的都不一样大小。算了,反正我们的任务完成了。走吧。”,雷沙并不打算追查个究竟。

刚一转身,加索尔却拦住了他。

“等一下,团长,我们不进这个大门吗?任务可是要进到大门内夺取信物的。这人随便给了我们一个金币,谁知道是不是信物呢?”加索尔两手大张,明显是要阻止雷沙,因为他自己也接了这个公开任务。

雷沙走到了他身边,抬头看了看他,嘴变成了一个O型,“哦?对呀,信物拿到了,但人还没进去呢。你现在是我们的一员了,这样吧,小李子,把他扔到那个大门里。”。

“遵命,主人!”李子翔愚忠的执行着一切雷沙的命令。

加索尔被李子翔举过头顶时,本能的发出了斗气与他抵抗,但他的小小斗气,对李子翔来说,还是太嫩了些。

“嘿!”李子翔真力一催,右臂用力向前一掷,将没有了铠甲的加索尔扔进了那个像一张大嘴一样的黑洞中。

“啊!!”加索尔大叫着飞进了大门下方的黑暗。

雷沙并不等他,转身就走。

肖可儿不放心的问道:“沙,他也是我们的队员了,这样不管他好吗?”。

雷沙笑道:“没事,他就快出来了。我已经查过了,下面没什么能伤到他的力量。哈哈。”。

果然,没过上一分钟,加索尔从黑暗深处跑上了地面,他一追上雷沙他们,便马上抢过了李子翔手中的包,背在身后,低着头,再也不多说一句废话。

雷沙一指斜坡上方,“走,我们去拿金币了。”。

罗格指着他手上的染血白布问道:“那这个呢?我们真的要相信这个鬼地方里飘出的鬼话?”。

雷沙把那布翻来复去的看,终于发现了上面的金线绣字。

94 不死国度

“什么?又要去那个鬼地方?不,我不去。”加索尔把包扔在了地上,找个地方坐了下来。

就在两天前,三人行佣兵团好不容易来到了波利克多城的佣兵公会。得到的金币又让加索尔的包加重了不少。但佣兵团的积分上升了一大块,还是让全团的人都高兴了一阵。

加索尔已经加入了三人行,他的佣兵团自然就注销了。但却因此,他变成了蓝级佣兵团的成员。

当雷沙打听到了那块白布的主人家时,那家的人先一步找到了他。

一个坐着轮椅的老头子,身后跟着四个带着青色战衔的保镖,不远处还暗藏着两个大魔导师。他就是波利克多城的第一富商,贾梅斯·金。国王乔治唯一授予了亲王头衔的普通人,他一不会魔法,二不会战技,而且双腿还生了病不能自己行走超过十步。

就是这样一个老人,带着满目的踉跄,与雷沙碰面在佣兵公会的门前。

“我会发布两个任务,紫级。那些抢走我女儿的人,我知道是谁。你们既然见过他们,而且没有事,我想,应该会感兴趣。来接任务吧。”说着,贾梅斯被推进了佣兵公会。

第一个任务,去亡灵所在处,找回他的女儿奥黛利·金。

第二个任务,杀掉亡灵中一个双眼发紫,看起来跟人类很相似的男人,以他的随身之物做为证明。

两个任务在同一时间发布,但性质却都是公开的,也就是说,谁都可以接。

报酬,也足以让人心动。

每个任务完成都会有五万金币的酬金,五万呀,当年雷沙靠着七万金币建了一个雷人山庄,至今仍然是东关不可攻破的强大军事基地。虽然后来又吸收了不少新的元素,但创业初始真的只用了不到七万金币。

但这还不是最让人心动的,同时发布的,还有两件神器。神器是不值钱了,一次次在众人眼前拋头露面。但即使这样,雷沙还是心动了。

那两件神器竟然是兽王的全套铠甲里的两件。自己是兽人族的,却是在人类口中才得知了这套神器的威名,可见它真的很久远,很神秘。做为兽人,雷沙的心中产生了一种想把它凑全的冲动。

任务刚一发布,雷沙就直接接下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出,与雷沙相差没多少时间,佣兵公会的魔法石上就又有两支佣兵团接下了这个任务。

再接下来,就是雷沙的命令,大家马上向万丈崖赶去。而加索尔听到了又要回到那个恐怖的地方后,就做出了刚刚的反应。

“沙,不如把他退团吧。耽误了时间,让别人先找到了,我们的钱可就泡汤了。”罗格看着耍赖的加索尔向雷沙建议着。

“好呀,按团规,退团的人接受团中每人一个最强力的杀招,能活着,就安全退团好了。”雷沙说着话,已经开始按自己的手关节,‘咔吧咔吧’的响声不断发出来。

加索尔脸色一青,“等一下,什么团规?我怎么没听说?”。

雷沙笑道:“哦,是这样的,我是团长。我想我们团现在也小有名气了,所以没有团规可不行。于是,就在你说要退团时,我想到了第一条团规。”。

加索尔哆嗦着指着雷沙,“你,你太恶毒了。好,我不退了。我们走吧,别让其它团抢了我们的任务。”。

大家笑着跟在加索尔后面,慢慢的向目的地赶去。

时至中午,太阳火辣,来到一片树阴处时,雷沙大声喊道:“大家停下,我们休息一下吧。真他娘的热。”。

“团长,我们要加紧赶路呀,这是公开任务,让别人抢先了,我们就没有钱拿了。”加索尔也流了一身的汗,但他却变得积极起来。

雷沙一闭眼,靠在了一个树干上坐下来。

“你真是傻B,这任务是我们拿白布回来才发的。那老头急得乱发奖金,你说吧,他要是真知道他女儿在哪,为什么等到我们出现才发任务?看看我们身后不远处一直跟着的几个人吧,估计现在那老头已经把我们当成目标了。抢,谁知道任务在哪做,接了也是看钱多,谁能抢到?睡吧,没见到他女儿时,不会有人跟我们抢的。”雷沙说完话又将身子放平,躺在了树下。

加索尔听完了雷沙的话,向身后看去,果然,这么僻静的树林中,离他们不到两百米居然有五个人一直跟在他们的身后。这也让加索尔开始佩服起雷沙来,他的心思还真是缜密。

在佣兵们不断向万丈崖底赶去时,那个大门的里面,地下的世界中,也正在上演着一出好戏。

“陛下,第二批钢皮野猪抓回来了。按您的要求,有两个健壮的公猪用来做种猪用。其它的二十头也都是母猪。”一个黑骑士首领跪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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