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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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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弃过自身的利益?美国人也要好好想一想,一旦放“日本军国主义”这只虎出山,这个世界还有安宁日子过吗?
  日本政府更不要寄希望于中国政府会退让。中国政府一再表示希望日本同中方一道,维护中日关系发展大局。但这种努力必须是双方向的,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中方不可能单方面担负起这个重任,更不会损害自身的安全和主权来换和平。
  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实质,并不止于单纯的领土归属问题。钓鱼岛是日本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中窃据的,日本二战战败后被迫放弃先前以武力攫取的全部土地,钓鱼岛自然已回归中国。因此,这一领土争端不仅直接关系到中国等亚洲国家当年遭受日本铁蹄蹂躏的悲情,而且直接关系到日本是否接受第二次世界大战无条件投降的结果,涉及维护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果实的问题。如果听任缺乏战争负罪感的日本右翼势力恶性膨胀,听任日本安然将别国的国土“国有化”,未来日本军国主义仍有可能死灰复燃,对地区和世界和平构成严重威胁。国际社会对此有着高度的警惕。中国人民曾经在那场战争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也付出了巨大牺牲,我们不会让先烈的血白流。(《解放军报》2012年9月12日 作者:罗援)
  

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绝不会让步
  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记者刘华、许栋诚、刘学) 此间中国国际问题专家10日表示,日本政府宣布对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实行“国有化”,严重压缩了两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钓鱼岛问题的可能性,面对挑衅,中国绝不会退让半步。
  日本政府不顾中方多次交涉,10日宣布将与所谓“土地所有者”签订“购岛”合同,把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北小岛和南小岛“收归国有”。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中国是钓鱼岛等岛屿无可争辩的主人,日本政府的所谓“购岛”行为完全是非法的、无效的,丝毫改变不了日本侵占中国领土的历史事实,更改变不了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土主权。
  针对日本政府声称“购岛”是为了“平稳、安定地维持管理”,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刘江永指出,日方上演“购岛”闹剧的真实目的是要通过显示对钓鱼岛的所谓“有效控制”,企图达到向国际社会宣示主权的目的。“无论是日本政府,还是(石原慎太郎所代表的)东京都政府,‘购买’钓鱼岛的行为都是绝对非法的。”
  曲星认为,日本政府不顾中国反对,一意孤行宣布“购岛”,这是严重的挑衅行为,让中方感情再次受到伤害,导致中日两国民众情绪进一步对立。“目前,外交解决钓鱼岛问题的可能性受到严重压缩。”
  继日方宣布将实施“国有化”之后,中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宣布相关领海基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曲星表示,之所以选择现在宣布,是因为中日双方此前曾有过共识,在钓鱼岛问题上搁置争议,暂时维持现状。
  分析人士指出,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中日双方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重要谅解和共识。正因为如此,中日邦交正常化才得以实现,中日关系才有了40年的巨大发展。
  曲星表示,日方“国有化”行为是从法理上进行挑衅,所以中方也从法律层面采取措施,加以反制。“中国不主动挑衅,但面对挑衅,中方绝不会让步。”
  据熟悉国际法的外交学院教授周永生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相关内容显示,中国有关主管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时,可以对该外国船舶行使紧追权。本条规定的紧追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军用船舶、军用航空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授权的执行政府公务的船舶、航空器行使。
  周永生认为,宣布领海基线是一项非常有力的反制措施,这里所谓的“紧追权”,是指当外国船只在相关海域违法时,中方可以根据国际法,在将其赶出领海范围以外仍可以继续追赶,直至进入对方本国或第三方领海范围。
  除宣布领海基线以外,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10日在外交部紧急召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日本政府非法“购买”钓鱼岛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中国驻日本大使程永华也向日本外务省负责人提出严正交涉并递交了抗议照会。
  “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近来中日关系紧张是日方单方面引起的,责任完全在日方,未来中日关系发展,取决于日方下一步怎么做。”曲星说,“如果日方继续挑衅,中方必将还会有更多的反制措施出台。”
  

旗帜鲜明地维护钓鱼岛主权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记者吴黎明) 14日6时许,中国海监6艘船组成两个编队抵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域,开展维权巡航执法,维护中国海洋权益。中国旗帜鲜明地维护固有领土钓鱼岛的主权,体现了捍卫领土主权完整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受到广大爱国民众的强烈支持。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发布后,中国海监首次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域开展维权巡航执法,也是在日本政府拒绝撤销“购岛”决定后,中国政府采取的强烈反制措施,符合中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惯例,有理有力,光明正大。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历史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对日本政府公然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购岛”行动,全球华人义愤填膺,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坚决支持中国政府的正义要求和坚决回击。
  “购岛”闹剧发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从大局出发,利用各种场合宣示中国立场,通过外交途径多次严正交涉,一再敦促日方充分认识事态严重性,悬崖勒马。然而,野田政府错误地解读中国政府顾全大局的态度,一意孤行,一错再错,在非理性道路上越走越远。此次中国海监的钓鱼岛巡航,正是针对野田政府气焰的重大打击,是对日本强硬挑衅的坚决回击。
  在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之际,日本政府的所谓“购岛”举动,使中日关系遭受重大挫折,伤及两国各层面合作与交流,日本方面对此负有全部责任。事实上,在钓鱼岛争端的整个过程中,中国政府始终保持着理性克制的态度。正在钓鱼岛海域巡航的中国海监船属于公务船,并非军舰,一些国际媒体也注意到这一细节所体现的中国政府的克制态度。
  中国政府之所以始终保持理性克制的态度,原因不仅是顾全中日关系大局,看重两国广泛的共同利益,更因为中日都是东亚大国和重量级世界经济体,彼此间的对立与对抗,对两国自身、对地区和世界都没有好处。但是,中国政府理性克制的态度,是以旗帜鲜明地捍卫钓鱼岛主权的决心和意志为前提的。此次中国海监船在钓鱼岛海域的维权巡航执法,再次向日本政府和整个世界昭告了中国的态度和决心。
  俗话说,亡羊补牢,犹未晚也。日本政府应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不折不扣地回到双方达成的共识和谅解上来,重返谈判解决争议的理性务实轨道。如果日本政府继续执迷不悟,甚至铤而走险,由此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只能由日方承担。
  

中国维护领土主权的决心永不动摇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吴黎明) 中国海监船11日上午已抵达中国神圣领土钓鱼岛外围海域,海监部门将视情况开展维权行动,宣示主权。这是对日本企图将钓鱼岛主权问题固化的重大打击,体现了中国政府维护领土和国家主权的坚定决心。
  从宣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到前往钓鱼岛海域维权巡航,中国政府维护主权的一系列正义之举有理有节,及时必要,顺应了广大爱国民众的呼声。中国政府依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光明正大地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既体现了成熟克制的理性,也体现了永不动摇的维护主权的决心。
  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无论从历史归属还是法律依据来看,中国对钓鱼岛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本通过侵占、窃取和美国私相授受等见不得人的非法方式取得所谓钓鱼岛“管辖权”,不仅不加以反思,反而一意孤行,愈走愈远,公然单方面“购买”以将之“国有化”,对中国领土主权构成严重挑衅。对此,中国必然予以坚决反制。
  有对比方知良莠。二战结束后,德国对其侵略历史诚心悔改,不仅有勃兰特总理的“惊世一跪”,更曾明确签约表示不再声索因战败被割让的东部大片领土。相形之下,同为二战罪魁,日本非但不曾真诚道歉,反而变本加厉,妄图永久非法占据他国领土。这种做派令其信义全无。俄罗斯军事观察网指出,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所作所为表明,日本不甘心接受二战结果。
  更令人愤慨的是,日方近来动作频频,不断煽动民意对立,使中日对抗态势升级。不久前,日本个别政府高官居然声称要动用武力保卫日本在东海的“领土”,如此强硬的讲话在几年前是无法想象的。
  中国人民爱好和平,但中国人民从来不惧怕对抗与武力威胁,维护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决心坚定不移。针对日本的单方面挑衅,中方已经并将继续出台反制措施。9月10日,中国政府宣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这意味着外国军舰、公务船未经中方允许进入钓鱼岛海域将被视为入侵,中国海监、渔政、军舰有责任和义务到钓鱼岛海域巡航,维护国家主权。
  今日之中国,早已告别积贫积弱、任人欺凌的年代。在事关主权和国家尊严的钓鱼岛问题上,绝不会退让半步。日本以为抱着美国的“大腿”就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这完全打错了算盘。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决心永不动摇,日本如果继续误判,势将付出沉重代价。
  钓鱼岛问题发展到今日之严峻局面,对此负有完全责任的日本政府亟须进行深刻反思,以真正有诚意的行动表明对中国领土主权与民族尊严的尊重。在此,奉劝日本方面充分认识事态的严重性,彻底改变“妄得”和挑衅心态,回归理性的道路。
  


卷二、主权属我 铁证如山
  

中国钓鱼岛岂容他人肆意“买卖”
  今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日本政府的这一行径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
  一、钓鱼岛自古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一)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早在1403年(明永乐元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中就明确记载了“福建往琉球”航路上中国的岛屿“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岛、赤尾屿。
  中国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大量《使琉球录》,较为详尽地记载了钓鱼岛地形地貌,并界定了赤尾屿以东是中国与琉球的分界线。1534年(明嘉靖十三年)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是现存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明确记载了“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意即琉球人乘船过了赤屿(即今赤尾屿),看到古米山(即今久米岛)后便认为到达琉球。这表明,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而非琉球国土。
  1719年(清康熙五十八年)清朝册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明确记载:八重山是“琉球极西南属界”。从福建到琉球,“经花瓶屿、彭家山、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马齿岛,入琉球那霸港。”这里所谓“界上镇山”,即琉球西南海上边界的主岛。当时琉球的权威学者程顺则在《指南广义》中对此也有相同论述,时间上还早于《中山传信录》。由此可见,当时中国和琉球对两国海上疆界和相关岛屿归属的认识十分清楚,且完全一致。
  (二)中国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
  早在14世纪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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