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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21章

小说: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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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让我哭任我醉而又会安全把我护送到家的男人。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这间吧,似乎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卢翘,怎么你也跑这里来了?过来这边吧,我正需要找个人聊天。”我回头看到一身米白休闲服的宾那如秋天般萧瑟和冷郁的眼神。一阵狂乱。旋即心痛。旋即笑魇如花。
“怎么了?你也来买醉吗?她呢?”
“你呢?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也跑这地方来了?”
“哦,来这里看朋友啊,你看,这是我的好朋友Jack,我最崇拜的偶像呢,嘿嘿。”我假装把笑容夸张再夸张。Jack依然淡淡地笑了笑,没做任何的表态。宾也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最角落的双人台。灯光很暗。爵士鼓和金属音乐依然。
“你知道吗?其实,我真的愿意待她一辈子,我甘愿的,谁叫我欠她呢?可是她竟然又一次走了。”宾的手里举着那瓶“嘉仕伯”搂着我的肩膀口齿不清地说着。
“可是,你知道吗?我也一样真的愿意跟你一辈子,哈哈……”我狠狠地灌了口香槟,既而嘻嘻哈哈地笑着与他碰着杯子。
“嘿嘿,真会哄我开心。来,干了这一杯,或许我们真的可以成为一对呢。”宾忽然大声地笑了起来。
“哪,这可是你说的,不是第一次了,我真的就赖上你了哦,没得再反悔哈。”我和他就这么嬉闹着,我们似乎都笑得很开心。
“嘻嘻,看你那样子多难看,几杯酒下去就醉出了一脸的泪,拜托下次可不可以买高档一些的化妆品啊?这样就不至于糊成个花脸猫了。”
“你够难看了,还说我,看看,鼻涕眼泪一大堆的!还男人哦,嘻嘻。”我们发了疯般一杯接一杯的干着。
午夜的时候,宾说要不你今晚就当我的新娘吧,我娶你。宾把嘴巴凑过来,在迷离的灯光下紧紧地吻住了我。很深很深。
我想起多年前在旧街的那棵金樟树下,宾也曾经这么跟我说过。那时,他说:“长大了一定嫁给我。”这句话,我记了整整10年。那时,宾是学校里的小混混小霸王,打架斗殴最出名。可是学习成绩却是出奇的好,尤其是美术有着其独到的天分,常常画一些笑爆肚皮的漫画取乐班上的同学。而我最记得的还是每次的数学考试都是他偷偷地递纸条给我的。那时,小小的我,就知道把零食买双份。可是,可是那时已不再。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发现我躺在了宾的床上,还听到了宾的呓语。这个有着雕刻般五官的已经长大了的昨日少年,此刻正在梦里胡乱地喊着我的名字。惑然之余,心里倏地淌过一丝甜甜的清凉。我不曾想过宾的梦里还会有我,我一直认为这些日子我在宾的心目中不外乎一个工人,一个只为他端茶倒水兼且无条件为他做模特的廉价工人。尽管我是那么地爱他,爱到满身伤痕。可是,我知道宾爱的人不会是我。宾的心早给那个美得让人窒息的师妹紫雨占据了。
透过微弱的光线,我看到这间简陋杂乱的屋子堆满了画和颜料以及一些摄影器材,似乎跟工作室里的布置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多了张床,顶上的吊灯也已经有些破旧。倒是屋角的鞋子摆得整齐,但基本都是女装的。最令人侧目的是窗台上那对黑白相间的高跟凉鞋,趾高气扬地傲立着。似乎在对着我冷笑。我忽然感觉很悲哀。想要马上逃离。
我拍拍晕忽忽的头欲想起身。宾的手一把抱在了我的胸上。头埋在我的肩窝里。嘴里喊着的依然是我。我竟然就这么抱着他无声地哭了。那种感觉,我不懂得是什么?除了妒忌,更多的是幸福。我不敢相信这一刻的幸福来得这么突然这么干脆。尽管我的身体对宾来说并不陌生,可是终究不曾真正这么亲密过。我轻轻吻住宾那红得如同婴儿般透明的嘴唇,想象着他嘴角的那一丝曾经的叛逆。宾借着酒精热切地迎合了我,把滚烫的身体穿进了我兴奋的神经。我在宾的激情中流下了今生最痛也最幸福的泪,然后再昏昏沉沉地睡去。
“卢翘,给你煎了个荷包蛋,还有热狗,趁热吃了吧。”天大亮的时候,宾叫醒了我。我再次看到了那对黑白高跟鞋搁在窗台上。
“呵呵,那是她最爱的鞋子,还没穿过的……把它搁高一点,可以随时看得到。”宾尴尬地对着我笑笑。
“呵,紫雨真的是有福气,看来我真的是够贱的了,无端就送上门来了。”
“卢翘,别这样说,我很难受。真的对不起。我太自私了。”
宾解下了围裙,缓缓地落坐在那张卡通椅子上。长长的头发随意地扎着。一阵沉默。小玻璃茶几上的早餐正冒着热气。
我看着这个男人,这个我从小就喜欢上的男人。只为他曾经的一句“长大你一定嫁给我”,就这么在毕业时舍弃了多家银行的聘请,甘愿当他的廉价模特。我原以为,这样就可以跟他长长久久了。可是我错了,从紫雨出现的那一刻,便知道这一切已无望。昨日的梦,已不再。
那是个同样太阳晒得皮肤生疼的午后,一袭缦纱长袖衣裙的紫雨就这么翩然来到了我和宾的面前。那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我无法用我浅薄的词语去形容她。对她的感觉,脑海里当初除了苏菲玛素的翻版以外,再就奇怪于这个有着西式贵族美感的女孩为什么在这个炎热得几乎想让人蜕尽一切的季节就穿得这么冗长烦琐而又似乎太过古典的服装呢?
“紫雨,我的女朋友。”恍然中,我听到了宾满含深情的介绍。那一刻,世界在旋转。
从此,狭小的工作室里,时不时听紫雨娇憨的笑,听紫雨任性的叫,看紫雨和宾的嬉闹,看紫雨对宾撒娇,看宾对紫雨的呵护,看紫雨时来忽去,看紫雨下雨或太阳,看宾极尽温柔的爱抚和怜惜……没有人知道这一切看在我眼里有多么的难受多么的残忍,而我还要假装笑笑说你们也真够“麻”的云云。我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曾经那么桀骜不羁的宾可以那么优柔地对一个女子,那样的容忍那样的温存。我也不知道宾到底记不记得曾经对我说过的话?也许对他来说,那只不过是儿时一个过家家的游戏罢了。
哭倒在Jack的那个吧时,也许就是那一夜吧?
爱一个人真的可以毫无理由的。就像我爱宾,宾爱紫雨一样。很多次想要离开宾的工作室,却总也下不了决心。我想也许真有一种传说中的“蛊”把我定格在了宾的身上吧?或许,或许哪天宾就会属于我的了。我就这么抱着一种患得患失的心理依然在为宾卖力着。却不知道,为此落过多少泪。
“这次又走了多久了?打算什么时候接她回来?”
“不知道呢,也找不到她。”宾低低地应了一声。把头深深埋在臂弯里。
“她说她爱上了别人,义无返顾地跟着她所谓的幸福走了。就为了这对黑白色的高跟鞋。我只希望,那人是真的待她好,真的可以给她幸福,可是,我总觉得那是很遥远的事情。”
“为了黑白色高跟鞋?遥远的事情?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疑惑地望向他。
“是的,她那天看中了喜欢得要命,非得叫衣砩下蛳虏豢伞?墒悄阒赖模滴窀丈瞎斓溃芏嗷ㄏ牡胤剑娴奈弈艹惺芩敲炊喔咂肺坏墓何镆蟀 A角Ф嘣皇遣辉敢饴颍皇撬档裙问奔湓俾颍退滴也宦蜃曰嵊腥烁颍凳裁次腋涣怂腋!!?
“可是,她不是一直知道你的吗?”
“呵呵,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其实,你知道吗?她走的第二天晚上,我就给她买回来了,也留了信息给她了,可是她还是不曾回来过。”
“那你,还在期待她的回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爱她?她真值得你这么爱?而你还记得我们……”
“她是比较孩子气,也许是这段时间雾太大了以至令她看不清回家的路,可是,我相信她迟早会回来的。而且,我会一直期待和守候,因为她为我受过太多苦。如果不是因为我,也许她的性格不至于变成这样的。你也许不曾留意过,为什么紫雨一直穿长袖的衣服?她那么漂亮那么爱美的一个女孩,可是在最酷热的夏天,还依然一身长袖。”
我看到宾的眼睛很晶莹,似乎有雾。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男人的心事和心酸。我想起,自打见到紫雨开始还真的不曾看她裸过臂膀,一直疑惑着,曾经就差点问了她为什么。只是女人天生的妒忌让我无从开口。
宾深深地叹着气。
“校外的那场斗殴,是她帮我挡了一刀,帮我挡了来自一个同样追求她的男生的一刀,当时整个右手臂差点就废掉了。而那条伤疤,比要了她的命还更甚,那么地深,那么地触目惊心。见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那是真的痛,痛到神经发颤。如果不是她,不是那个柔弱的她,也许我早没命了。可是,从此她便只能放弃她视为生命的艺术了。而我,今天还能挥洒自如完全也是因为她。所以,这辈子,我是注定欠了她,无论如何我都要好好偿还她的,只要她开心只要她幸福,其他的什么都无所谓。”
宾抬起头定定地望向我,拉过我的手贴在他的掌心:“原谅我,请你原谅,昨晚,我是醉了……”
我看到一行眼泪从宾的眼里静静地滑落。我抱住宾,无语凝噎。我转身,宾拉住了我,然后放手。我深深地再看了宾一眼,挥手,然后离开了这个让我爱却不能的昨日少年。

“Jack,怎么在这呢?在等我?我没有醉,清醒得很。”
“上车吧。”
“Jack,Jack,抱着我,抱着我好吗?”Jack抱我上了车,把CD的音量开到尽,往高速公路狂奔。
“Jack,我害怕,别开那么快!会出事的!”我滂沱的眼泪只一会便在Jack的高速中化成了一身冷汗。
“还想哭吗?还哭得出吗?”Jack把车停在了郊外的公路边,依然漠然的语气和表情。
“谢谢你,我,不哭,不再哭……”我掩面。
我对着郊外满眼翠绿的农田,深深地吸了口气。我对着远山,尽情地喊了一声:“宾,紫雨,祝你们幸福!”
“翘,不哭,真的不哭了好吗?你知道我有多心疼你吗,知道吗?我爱你,爱你!知道吗?”Jack拥我入怀,疯狂地吻住了我,吻干了我脸上的泪……

从“宾雨工作室”辞职完以后,迎头碰上了紫雨。高挑的身材,飘逸的长发,凝脂般的皮肤,一身浅紫色的长衣长裤,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动人。
“紫雨,你真的好美!好美!真的!”我对着她第一次笑得那么灿烂。第一次发出了我最由衷的赞美。
“谢谢你,你也很美!只是,你知道吗?宾的梦里尽是你,而我的梦里,尽是宾!也只有宾,才能让我梦圆……谢谢你!”紫雨骄傲的头,第一次在我面前微微磕下,眼里写满了无尽的惆怅。而我,不知道此刻谁是谁的她,谁是他的谁……此时除了假装若无其事地大大声道一句“祝你们幸福”以外,只能快步离开,离开……

2004/12/2
【编者按】爱到满身伤痕,奈何人生的变幻和莫测,面对最脆弱的人,闭上眼,违心地道声“祝你们幸福”……却不曾知,泪流几多?

爱我吗,试试就知道。txt

爱我吗,试试就知道
作者:林以芦 文章来源:《青年文摘(红版)》2005年第5期 点击数:5911 更新时间:2005…5…31

1大二那一年,我开始在晚上上选修课。近三百个座位的阶梯教室,近乎满员,只有第一排尚余少量座位。还有人比我更迟。一个男生问道:“请问这里有人吗?”我抬起头,脱口答道:“没人,你坐吧。”
事后发现回答太轻率了些。
那男生用书包拍了拍桌子,道声“谢谢”,坐了下来。
他是本校的风云人物,第一次见他是在校际篮球赛上,小文指着场上一高大潇洒的球员说:“他就是本校法律系的万人迷,不仅篮球打得好,还是自组乐队的鼓手,多才多艺,可多女生崇拜他了。”眼睛一直追着他的身影转,表明她便是其中之一。
我说,典型的花花公子,他的感情绝对不安全,老远见到他的背影,最好立刻掉头走。
所以我觉得刚才的回答太轻率了些。不仅没来得及掉头走,还让他坐下来了。

2老师进来了,一位矮胖的女老师,她用眼扫了扫全教室,扬声道:“哪位同学,帮忙把投影仪的屏幕放下来。”300个学生无人响应。于是她用手敲着桌子说:“这位同学,你上来!”
我一愣,不会叫我吧。身边的万人迷站了起来,一步跨上讲台,哗地把屏幕拉下。
“谢谢。”见他坐下,我礼貌地道了声。他笑了;“你是新闻系的吧?”
我感到惊讶,“你怎么知道?”“直觉你是文学院的。文学院里数新闻系的女生较酷,必系出此门了。”他下结论。此男果真阅人无数。
“我还猜你应该就是新闻系的五朵小花之一。”他笑着看我,眼神中某种信号让我感到危险。我故作不明,“什么小花,鲜花的花还是花痴的花?”
“我想是会花钱,又会撒娇放电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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