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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第16章

小说: 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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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又浓了三倍,我连前面那位妇女都看不见了。这是一个进退两难的局面:往前追可能会暴露自己,不靠近则会弄丢目标。正这么想着,工程师的车猛然加速起来,一头扎进了浓雾里,四下仿佛腾起了一股白烟,快速往他留下的黑洞里涌去。我暗骂了一声,加速追赶,猛听得前面一阵哐啷啷作响,接着是小孩哭妇女骂,再后来就没有声音了。

我把车停在路边一个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的建筑边,弓腰缩背地往前摸索。我有点紧张,心想这胖子今天是要下手呀。难道是要绑架孩子?莫非已经得手了?正想时,孩子又从遥远的地方哭了起来。我循声走去,发现自己已经进入小区里一个被干枯的藤萝覆盖的小花园。每个小区都有这种小花园,这里是各种问题少年犯罪的高发地。我从小在这种环境里长大,一进园子就闻见一股犯罪味儿。果然,在一座凉亭的一角,妇女靠着柱子坐在冰凉的地砖上,怀里抱着孩子,孩子哭的声音像只濒死的小山羊。而我跟踪的对象正举着一个屏幕巨大的手机,给妇女看什么东西。我猜,多半不是什么健康的东西。看了一会儿,妇女恶狠狠地骂了几句,其内容真是精辟透彻,一下子就把工程师的全部特点都用脏话概括出来了,只可惜不便印刷。

然后,工程师用一只手娴熟地解开裤子,对着妇女做起我预料之中的动作来。我彻底惊呆了,像一座黑色的冰雕般伫立着,观赏眼前的奇妙景象。我这么震惊有两点原因。一是他做的事情太过于预料之中,二是他选的对象太过于预料之外。上大学时我读《挪威的森林》,里面写到一个少年可以对着金门大桥的照片手淫,令人五体投地。但是那位少年多少还是对建筑和地、地、地图抱有强烈的爱,才会有此壮举。这位网络工程师如果对着一台路由器手淫,我一点也不会意外。但他选择的这位对象实在是太惊人了。

此时的时间也不过是晚上八点多,多数人可能都在吃饭。气温至少在零下8度以下,还下着致命的毒雾,没有人经过也是正常的。等着正义的使者突然出现是来不及了,此刻只有试试女老板的霍金说是否靠谱。念及此处,我迈步向前,大喝一声:“操!”果然,胖子一惊,连忙提起裤子(这真让我庆幸),而妇女则不失时机地站起,又骂了两句精彩纷呈的脏话之后,抱着孩子就跑了。

我喊这个“操”字,乃是一个有实践经验的心得。首先,这个字的发音吐字最容易拢音聚气,喝出来十分响亮。大学的时候,我跟一个哥儿们在教学楼下比赛谁能一个“操”字喝亮更多楼层的声控灯,我总是赢,为此还挨了警告处分。后来有一次,我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两个小孩跑去偷前面女孩的包。我正要出手,忽然敏锐地发现街角站着几个不怀好意的人,这个发现救了我一命。但是我又不能放着不管,于是我就当街大喝一声:“操!”两个孩子一溜烟地就跑了,前面的女孩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满怀感激地用唇语说:“傻×。”然后扭过头去快步离开了。

为了稳住胖子,我做出尽量温和的表情。结果他一下子颓然坐倒,摆出一副爱咋咋地的样子,开始玩头盔上的带子。我气了个半死,心想你假装智障就可以活命了吗?等一下妇女带着爷儿们侄子老公公拿着菜刀出来砍你,头盔顶个屁用!于是我拎起他的后脖领子,拎到附近的一个楼道口。他一路踉踉跄跄地跟着走,一边低声“嗷,嗷”地哀号,仿佛领子上布满了痛感神经。至此我已经完全相信女老板说的话了。

接下来我打算取证。我伸手要他的手机,他扭捏作态不给,我便劈手夺了过来。结果这小子已经把开着的程序退了个干净。我只好威逼利诱,花了5分钟才让他给我打开他放给妇女看的视频。这一来,我又惊了个跟头。这太出乎意料了。我以为里面准是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比如妇女偷情被他偷拍,可以用来威胁要给他老公看之类的,尽管我也很怀疑那样的妇女如何偷情。总之那位妇女一看就是个悍妇,绝不是看了一两段普普通通的不雅视频就会被吓住的主,视频里一定有她,多半她就是主角。

结果,只有主角这一点我猜对了。

视频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开始,在刚刚那家医院里,妇女正在跟一个护士吵架。对话内容听不清,大致意思是护士给孩子打针没打好之类的。吵着吵着,该悍妇突然开始殴打护士,用的是散打中常见的招式。护士全无还手之力,被打了一顿之后,只好蹲在地上哭。可以想见,附近当然有很多人围观,但是没有人帮忙。却有人拍视频。过了一会儿,护士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冲上前去要跟悍妇理论,结果又被揍了一顿。此时,镜头推近了,显然拍摄者走到了悍妇身后。“嘿!”他说。悍妇闻声转过头,被拍了个大特写,勃然大怒,冲上前去就想抢手机,其面目活像是被扯下来揉了一番又贴在脸上的一样。视频到此为止,想必拍摄者全身而退了。

搞了半天,竟然是一段打架视频,这种东西在网上比比皆是,有什么好害怕的?我问胖子,拿这个视频想干什么。胖子说:“那个女的,把那个女的给打了,那个女的就报警了,但是那个女的已经跑了,那个女的牙都打掉了,眼角也开了,她就让警察抓那个女的,警察抓不着……”按理说,我应该把他的语言翻译一下再写。但是我想,既然林白可以写《妇女闲聊录》,我也有权利原汁原味地记录胖子的语言。按照他的话分析,他大概是想要用视频最后的大特写来威胁妇女,如果要拿去给警察看的话,大概会抓你坐牢哟!大概会让你赔很多很多钱哟!所以啊!给老子老老实实地待着别动吧!这么想来,做法确实行得通。至于为什么要对着她手淫,那真是太令人费解了,我懒得思考,干脆直接问他。

他说:“我在伸张正义。”

这四个字真是掷地有声。接着他抱膝而坐,把脸埋进腿间不说话了。想不到柔韧性还挺好的。

这件事,我没有管到底,因为我不知道真把他逼急了我是不是能制得伏他。临走时,他突然“呜呜呜”地哭了起来。我在他后脑勺啪地抽了一下,抽了一手油。“别哭!白痴。”我在屁股上蹭着手上的油,本想说:“拿出点正义使者的样子来!”结果一想到这句话,就被自己逗乐了。我把手机往他腿上一扔,说声“逃命去吧”,就出了楼道门。出来一找,借来的那辆自行车没了。

回去的出租车上,我边想边乐。“伸张正义。”一想到这四个字我就笑得不行。但是我这人又不会笑,所以只好低着头默默耸肩。等我再抬头时,镜子里的司机师傅一脸惊恐,活像见了罕见的男鬼一样[WWW。WrsHU。COM]。这些年,我见过很多的伸张正义的方式。有的人为了伸张正义,把别人的腿打断了;有的人还打死了人。有的人为了伸张正义制造巨大的骗局去骗别人。有的人花钱买打手去殴打所谓的坏人来伸张正义。总体说来,这些人都是一些粗人,他们伸张正义的工具就是暴力,方式就是让他们定义的“坏人”受到肉体上的伤害。今天,我遇见了让“坏人”受到精神上的伤害的新式伸张正义法。这难道不可乐吗?回到公司,女老板给我热了盒饭,边让我吃饭边问我今天的收获。我嚼着芹菜,心里一肚子火,因为我不吃芹菜,而盒饭里的芹菜跟米饭早已你中有我。我生气地说:“办成了,那胖子跟踪的不是你们公司的人,是另外的人。”女老板奇道:“什么人?他对人家干什么了?”我说:“什么也没干,跟到一半就掉头走了。”老板又追问:“被他跟踪的那人是干吗的?”我心说:你让我吃不让我吃啊?想罢抬头,怒道:“卖芹菜的!”女老板一瘪嘴,不说话了。

平庸的平

高中毕业十几年来,我参加过两次同学聚会,相隔十年。第一次是刚毕业、大家都上大一的那一年。那次人到得最齐,包了饭馆整整一层;不但同学来得多,连文理两科的班主任和其他跟学生关系好的老师都来了,放眼望去,除了校长副校长和各科室主任以外,几乎是把学校教职工的主力整体搬到了饭馆里。这让我们十分紧张,生怕吃到一半突然闯进来几个情绪不稳定的应届学生把老师一锅端了,因为我们一年前还有这种想法。那次聚会还比较纯洁,因为大家只是上大一而已,相互之间要想炫耀一番,也只有“我们北大比你们清华可差远了”“你们北外在学外语的圈里可是头一份呀”之类。对于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来说,这可以理解,回想起来也不会觉得丢人。我没的可炫耀,所以话比较少,也没有人跟我说“你们学校在搞政治的里面可算头一份呀”这样的客气话。

那一次,平庸的平没有来。我印象中她也考上了大学,虽然是平庸得连名字都记不住的大学,但终归是大学,并没有什么可羞耻的。像我们这种搞政治头一份的大学,面积却跟一所完全中学差不多,而且还在我的学生证上判了个“走读”的刑,这让我觉得我根本就没上大学。连我都有脸面参加的聚会,平庸的平却没有来。

第二次聚会是十年后,当时我都快上班十年了,混得还是一塌糊涂。去之前我犹豫了一番,因为毕业十年后的同学聚会是十分凶险的。后来我一看名单,平庸的平也要来,心说我混得再惨大概也不至于是最惨的了,便欣然前往。我有这种想法,倒不是因为我多么功利虚荣,而是在各种场合听过太多的同学聚会之惨状,不禁心生忌惮。我听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讲,她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时,感觉同学之间扫来扫去的目光简直像一道1000目的激光筛子,细细地把所有人过了一遍之后,她觉得自己碎成了许多整齐的菱形肉块,切面上冒着焦臭的青烟,真是太可怕了。

有关平庸的平,其背景是这样的。此人初中就是我的同学,但是上高一时在班里看见她,我竟然想不起她的名字来。不是那种“到嘴边儿了就是想不起来”的“想不起来”,而是实实在在的“想不起来”——彻底忘了。她留着跟初中时一样的发型,穿着跟初中时一样的衣服,这并不是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她初中时的样子,而是因为高一时看起来她没有任何变化。高一时班主任是英语老师。英语课上,老师让每个同学都上台自我介绍一番,轮到这位同学时,只见她穿着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抖着圆滚滚的短发走上台去,转过身来,缓缓地说:

“我叫王平,平庸的平。”

从此,她就叫平庸的平了。按照常理,一个高中生的绰号在三年里会发生很多次的蜕变。比如我们的班长姓崔,一开始同学们叫他碎催,因为他总是跟在老师鞍前马后一副九千岁的样子。后来大家干脆就叫他崔公公了。高二的时候,崔公公因为上课睡觉,被革职查办了,于是其绰号又变成了“睡崔”。我的绰号也有很多,用得最长的一个叫“小飞轮”,我一直不知从何而来。直到那次同学聚会时我才问清,那是因为我一打群架总是转身就跑,逃跑的速度比自行车还快。当时的自行车上有一种高科技装备叫小飞轮,有这东西的车跑得快。总之,每个人都必须有至少一个绰号,否则就太过平庸了。但是像平庸的平这样一个绰号可以叫三年的其实很少。这是因为她太不显眼了,起初大家还叫叫她,后来,同学们渐渐发现没有什么理由非叫她不可。再后来,她似乎连这个绰号都失去了。

平庸的平是个平庸得绝对对得起平庸二字的平常人。初中三年,我对她没什么印象;高中三年(实际上我留级了,上了四年,但她没有),她给我的印象就是“世上还有这么不起眼的人吗?”当时班里有个和她类似的男生,姓金;那孩子很少跟人说话,三年内只跟我说了两次话。第一次是说“对不起”,因为他踩了我的脚。第二次是高二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兴冲冲地跑来问我:“小飞轮,你踢足球吗?你跑得这么快,踢球应该不错吧?”关于这事情的前因后果,姓金的男生是这么说的:当时文科班向我们挑衅,要踢一场班际友谊赛,起因似乎是两个班的男生在操场上踢球时有些冲撞,险些动起手来。我说:“那还踢什么球,打他们丫的不就行了吗?”只见姓金的男生撇了撇嘴,转身去找别的男生了。从这件事来看,姓金的男生至少有一份对足球的热爱,以至于竟豁得出脸来跟我说了这么多话。而平庸的平则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爱好。

那时候的高中生活虽然没有现在丰富,没有电脑玩也不能上网,但每个高中生基本都有至少一个爱好。有人爱好踢足球或打篮球,有人爱好画画,有人爱好弹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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