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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三十六大-第7章

小说: 三十六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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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随愿而至。你在非人间,常常和谁喝呢?少年时代捅你或者和你一起捅别人刀子的烂仔?和你争一个姑娘的混混儿?坐你身边听你构思《楚留香》的女人?
  人间年关不好过,我看了看自己下面两个月行程,心生绝望。每天三种运动,开会、喝酒、睡觉。每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会,六个小时以上的酒,不到六个小时的睡眠。需要开的会和需要喝的酒,挪来挪去,还是排不开,感觉仿佛华容道,没当曹操,已经体会到他的悲惨,屁股后面是关羽和关羽的大刀,周围是躲不开的官僚,当曹操不容易啊。没时间剃头,所以十五块钱,去剃了一个光头,下次再需要剃的时候,年关就已经过去了。没时间生病,所以每天一克维生素C,听说增强抵抗力,不容易感冒。
  人比较贱,似乎只有享不了的福,没有受不了的罪。这样三项二逼运动时间长了,人竟然渐渐适应了,每天会开到下午四五点,巴普洛夫狗一样,小白鼠一样,鼻子竟然闻到五百米外酒馆里摆好的酒和冷盘的味道,53度,老醋花生,脸上浮现出浅浅的微笑。
  酒大到一定时候,下脚的砖石地面开始柔软,踩上去仿佛积了厚厚的尘土、积雪、落花,手里的玻璃杯子开始柔软,杯壁和酒连成一体,杯壁比平时柔软,酒比平时坚硬,连在一起,流动而有韧性。听见动脉在左边太阳穴上跳跃,遥远的隔壁桌子上的女人比平时好看,脸上泛出灯泡般的光华,同桌上说空话和假话的男人三分之一醉倒在桌子上,三分之一彼此拉着对方的袖口一对一倾诉一腔坦诚,最后三分之一的声音越来越小。我的手按住膝盖,我的小腿勾住桌腿,怕身体飞起来。
  这种状态的时候,想起凶杀和色情,自然想起你。你在杂文里问:“谁来和我干杯?”→文¤人··书·¤·屋←
  初三和高一的两个暑假,连续两个夏天,北京的天儿不算太热,把你的全部小说读完。那两个暑假。隔壁一对亲兄弟,两个小混混,他们有办法,他们有全套的梁羽生、全套的金庸、全套的诸葛青云,全套的你,两个纸箱子。我学校成绩好,他们号称到我家一起念书,每两三天带来一套你的小说,我读你,他们自己吹自己的牛屄,瞎猜铁砂掌的练法。我最喜欢你后期的东西,《七种武器》、《大人物》。他们说不清他们喜欢什么,后来索性不念书了,混了社会,飞机、钢材、西瓜、秋裤,什么都卖。后来,翻你传记,你爹在你中学的时候离开你和你妈,你很快也离开你妈,泡了一个舞女,一度加入帮会。大二和大三的两个暑假,没钱玩耍,没姑娘,没酒,没回家,在宿舍里,光着膀子仿你的路数写武侠,署名,古龙名著,古龙巨著,换钱,换酒,问姑娘,我写得好不好。那时候电脑稀少,复印很贵,稿子交给组稿人,一手交钱,一手交稿子,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仿佛那时候的酒和姑娘,年轻的肝脏和肠子完全没什么印象,肝脏不会硬化,肠子不会寸断。
  其实,飞机上重新看你为数不多的照片和小说,你身上缺点无数。做人,长得真丑,像个慈祥的杀猪的,过得稀烂,乱睡,烂喝,乱睡之后有私生子,烂喝之后闹酒炸被人砍,你的一生是吃喝嫖赌的一生。作文,你一不研究历史,二不考据武功,三不检点情节,虎头蛇尾,前后矛盾,逻辑混乱,男人都是因为义气吃亏,女人都是因为珠宝背信弃义,几乎所有的小说都不适合拍电影。短文更是脚趾头夹着笔写的,没有炼字锻词,偶尔有个别好句子,整篇没有一篇能看的,总体基本不入流。
  但是,文字和人一样,很多时候比拼的不是强,是弱,是弱弱的真,是短暂的真,是嚣张的真。好诗永远比假话少,好酒永远比白开水少,心里有灵、贴地飞行的时候永远比坐着开会的时候少。所以,大酒之后,看到女人而不是看到花朵,看到月亮而不是看到灯泡,想起你而不是想起其他比你完美太多的人。
  1985年,你再次酗酒,导致食道破裂,最终借酒解脱。你说:我靠一只笔,得到了一切,连不该有的我都有了,那就是寂寞。25年后的年关,写首诗经送你:
  《最喜》:一个有雨有肉的夜晚,和你没头没尾分一瓶酒。
  冯唐

16 大器
  我的终极神器:
  你长啥样儿呢?你在哪里呢?
  最开始学英文的时候,用了非常笨的办法,囫囵吞枣读两本原文长篇之后背一本英文字典,背到字母T,Toy词条之下,有个例句晃眼:“Boys; toys。”男儿热爱玩意儿。新买了一把五尺钢刀,喜欢死,不放手,“一日三摩挲,剧于十五女”。自古以来,男人热爱玩意儿常常多于热爱妇女。
  一个男人的一生,是使用玩意儿的一生。一个男人的一生,可以拿他使用过的最重要的玩意儿来编年。我长期使用的玩意儿,退役之后,通常会被我扔进一个箱子,留着,一是恋旧,二是妄想,退休之后,摊开一桌子,逐一重新启动,相隔几十年的机器一起运转,每天都过一辈子。
  最先扔进这个箱子的伟大器物是把半尺长的蒙古刀,精钢开刃,仿鲨鱼皮套,里面还有一副象骨筷子。我老妈从蒙古老家探亲带回来的,送给我,说,别老看闲书了,送你把刀,出去耍耍。我哥当时天天在街头耍,我老妈送了他一支钢笔,给他订了一年人民日报。我哥说,他不稀罕,他有管叉。当时,小学,八十年代,不插电,没什么可玩儿的,我书包里一直带着这把刀,杀青蛙、杀知了、杀鱼、杀鸡,在树干上刻字,期待遇上劫道的流氓。
  中学六年,生活超级简单,课外娱乐包括白嘴喝啤酒、跑三千米和意淫班花,似乎只使用过一个玩意儿,一个云雀牌的随身听。我们中学校办厂出的,一块砖头大小,别人的随身听挂在腰带上,我的随身听垫在我屁股下面。随身听上只有两个键,播放和停止。校办厂的部分产品出口非洲,中文云雀换成了英文Lark。我背字典的时候背到过这个词,接下来会出现的词是Lard,猪油。
  大学时代的伟大器物包括一个卡西欧图形计算器,可以编程,画函数图,植物学的时候它帮我作弊,记录花程式,比如百合:*P3+3A3+3G(3∶3),整齐花,辐射对称,花被6数,2轮,每轮3片,雄蕊群6枚,2轮排列,每轮3枚,雌蕊群由3个心皮组成,合生,子房3室,上位。当时想,如果对付这类东西不借助机器,人很快会变回猩猩。1993年的时候,老姐送了我第一台电脑,东芝SATTELITE系列,英特尔486芯片,33兆赫兹主频,4兆内存,微软WINDOWS 3。2操作系统,12寸黑白液晶屏幕,鼠标像个耳朵似的,要外挂在机身右边。那时候,笔记本电脑和上网都是新鲜事儿,与朋友共,坏就坏了,人休息,机器不停,挖地雷、大富豪、无聊小说、毛片。毛片不是视频,是色情图片,下载的时候,从奶头下载到阴毛要在电话线边上等半小时。为了让毛片的世界更加真实,同宿舍的六个人凑钱买了一个14寸彩色显示器。
  2000年,第一次全职工作,第一次有了一个自己的手机,诺基亚7100,接电话的时候,金属触觉,一按,一道弧线,弹出话筒,仿佛弯刀,让我想起我小时候的蒙古刀。随机送了个别子,我把手机别在腰间,在京城行走,非常神气。办公室一个资深美女每天浓妆,穿跟儿很高的高跟鞋,盘高髻,喷浓香水,用英文和我说,我们是著名管理咨询公司,手机别在腰间,看上去非常不职业。我红着脸把手机放进裤兜里,觉得人生的路好长。第二天,手机丢在出租车里了,第三天,到香港出差,看到香港办公室几乎所有资深男老外都把手机别在腰里,非常神气。
  之后,玩意儿越来越多,行李箱里几乎一半的空间装这些玩意儿,另一半空间装这些玩意儿的充电器,每到酒店,第一件事儿就是在墙上找电门,插上充电器。拉开包看看:Thinkpad X301、两个iPhone、一个黑莓、一个iPAD、一个HP 12C、一个Leica X1、一副B&W非入耳式耳机。每天酒后睡前,为了明天叫早,用三个手机上三个闹钟,每个间隔十分钟。酒不大不小的时候,睡不踏实,夜里每次醒,每次想,现在几点了,明早三个闹钟会不会都不响。
  黑莓的一则广告是这样说的:“于是,你有了时间做其他的事情。”对于我,没有比这个更扯淡了。反正到最后邮件不得不回,与其担心,不如叉手立办,渐渐养成了习惯,手长在黑莓上,总觉得表示新邮件的红灯亮了,至少五分钟查一次。终于有一天,梦里伸手抓黑莓,没抓到,打翻一杯水,惊起一身冷汗,醒了。以后,放黑莓的兜里放了一块老玉,想摸黑莓的时候,就摸摸玉,比黑莓的触感好多了。
  戒掉黑莓之后,摸着老玉的时候,忽然想,其实,即使是现在,修炼到一定境界,也可以不插电,一个人,一个舌头,一个脑子,没有计算器、电脑、PPT文件、EXCEL模型,走进一扇门,说服一个人,改变一小块世界。
  其实,终极神器是颗修炼得见了就做了做了就放下了的混横明强的心。
  冯唐

17 大录
  新买的B5本子:
  你好啊。
  我很小就开始用本子。
  最早学写钢笔字的时候,用一种田字格本。田字是绿色的,田字里面还印有细细的红色的斜虚线。每个田字都是一个紧箍。语文老师要求我们,写每个汉字,都得方方正正、平平稳稳地摆进这个田字紧箍,犄角在左上,小腿在右下,鸡鸡在中间。语文老师最推崇庞中华,要求我们人手一本《庞中华钢笔字帖》,因为他写的所有的字,犄角和小腿和鸡鸡都在该呆的地方。班上一个小流氓问语文老师,庞中华全家怎么不都姓田啊?我问语文老师,都有印刷机印刷人民日报了,我们干嘛还这么写汉字啊?语文老师说,你们两个小流氓,什么思想啊?我说干嘛,你们就得干嘛。你们再说,就去抄写一遍《金色的鱼钩》。《金色的鱼钩》说的是一个老红军和一个小红军在长征路上没吃的、钓鱼、熬鱼汤吃的故事,是当时小学课本里最长的一篇文章,三千多字。抄一遍,一本田格本就写满了。
  第二种那时候常用的本子叫练习本,印了暗蓝条纹格,写起来比田字格本自由,通常也比田字格本厚。我第一次看到的手抄本,就是抄在这种本子上的。那个本子的前两页抄的还是鲁迅的《一件小事》,到了第三页就是表哥、表妹、大腿、摸来摸去和床之类了。本子被反复翻阅过,甚至被对着自摸过,有油渍、汗迹,比一般的练习本厚。文字估计有四五千,抄的人越抄越没耐心,字体越到后面越凌乱。有些句子下面出现第二种、第三种甚至第四种字体的小字,有的是评论:“不是这样子的吧?”、“真的啊?”、“怎么能需要一个小时呢?”之类,有的是扩写,有的是扩写的扩写。后来看《金瓶梅》,读到文气有些断的地方,我常想起那个手抄本。我怀疑,《金瓶梅》或许本来是个尺度不大的世情小说,就是有手欠的人在阅读中反复扩写,就成了个尺度很大的色情小说。
  第三种常用的本子叫工作日记。牛皮纸外皮或者一种青蓝色外皮,“工作日记”四个红字印在中间偏上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学习日记”或者“学习笔记”,反正我们和那些真正工作挣钱的人一起都用这种本子。这种本子比练习本要厚很多,里面的页,简单地印了浅红的横线。我不爱记课堂笔记,通常用这类工作日记写杂记。打开脑子,就看到怪力乱神、诲淫诲盗、天女散花的念头飞舞,苍蝇一样、蜻蜓一样、蝴蝶一样、落叶一样、坠花一样。笔伸过去,捞到本子里来,纸上就是苍蝇、蜻蜓、蝴蝶、落叶、坠花。
  大学的时候开始用A4大小的本子。这种本子只是上边装订起来,其他三边都散着,内页靠近装订线的地方有一条暗线,沿着暗线,可以把一页纸整齐地撕下来。有些变种,在本子的左侧还有两个或者三个孔,可以保存在配套的活页夹里。我还是不爱记课堂笔记,这个坏习惯让我在大学的考试成绩至少降了两级,我用这种本子写信。那时候我初恋在上海,我在北京,彼此两三天一封信。我写一页,撕掉一页,折起来,放进信封里,想,这些页,到了上海,她一页一页积攒在一起,又是一个完整的本子。我初恋是个非常矜持的处女座,当时我总觉得她给我写的信不够甜蜜,每天就那么一点慰藉,希望它热点儿更热点儿。过去多年,我极其偶尔重翻,发现,她的信写得已经很热了,了无矜持,满纸小女生,几乎到了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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