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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磁电武王-第1章

小说: 磁电武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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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磁电武王
  作者:陈逍遥
  内容简介:
  当生活突然改变,你将如何面对?当爱人不告而别,你将如何怀念?当你一觉醒来拥有了远远超越常人的超能力,你将如何选择未来?当你发现自己和神话中的人物纠葛到一起之后,你又将如何去权衡自己的价值?华夏自古多英雄,本书讲叙的是一个热爱探险的年轻人在华夏历五千年时发生的‘天神信仰’战争中左右了战争走向的传奇故事。
  正文
  卷一 两生一世 第1章 传言
  高达不高,骨瘦皮紧,但神采奕奕,英姿飒爽。所谓浓缩的都是精华,他即是精华版的男人。
  这位精华版男人,是一个堕落的纨绔子弟。
  一不会吃喝嫖赌抽,二不会辣手摧花蕾,用其他富家子弟的话说,他是纨绔子弟的耻辱,白白浪费了多金少年的梦幻生活,实在是罪大恶极。
  对于这些冷嘲热讽,他一概浅笑弃之,不予理睬。所以,他与其他富家子弟的交结甚少,有时甚至表现出了不屑于和那些花花大少们交结的神情,让那些跋扈惯了的金玉少年很受打击。
  可是,他们却不敢对他怎样。
  因为,高达是岭南世家名流陈远鹤的儿子。
  陈远鹤何许人也?说来也是一个传奇。当年衣马裘泽的年少时节,早早就接手了过世老父陈德望的衣钵,掌管所有陈家名下产业,何耐年少气盛,禁不住诱惑,掉进了别有用心的商业对手设置的诱赌陷阱中,没几年,就把全部产业输了个一干二净,差点连身上的衣服都要输了去。
  幸好,衣服没有成为赌注,也就不会输了去。所以,他的尊严和高贵依然还在,也就是这一点留存的尊严和高贵,成就了真正的陈远鹤。当他输得倾家荡产回到他的爱妻身边时,她把一迭资料送到了他的手上。他这才知道,这几年来他是被人诱赌并被老千屡屡玩弄的笨蛋而已!
  难怪小注则赢,大注则必输!原来他是被人有计划的算计着,目的,正是鲸吞他陈家名下的产业,并让他成为穷光蛋。
  创业容易守业难,陈远鹤方才醒悟这话的真金含意;富不过三代,陈远鹤方才明白富家子弟的白痴和自大。
  高达的母亲,陈远鹤的爱妻,在陈远鹤看完了那一迭材料后,方才握住他的手,细语柔声地劝慰:当年嫁你,不是因为你的家世,而是因为你的的聪明和能干;今天,就算一贫如洗,我也依然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
  寥寥一语,却不啻是陈远鹤心中无尽的能量之源。从那以后,陈远鹤视赌如仇,绝不沾边,凭着爱妻用以保命的最后一点点私房钱,靠着自己的聪明才干和爱妻的温柔鼓劲,竟一步步的找回了丢失的尊敬与财富,仅仅用了六年时间,财富更胜乃父传与他时的数倍之多,名副其实地成了岭南世家名流的首席代言人。
  而当年居心不良害他入瓮的人,也被他以牙还牙以血还血逼上了末路,最后竟禁不住打击吐血身亡。
  这就是商业战争的残酷。这就是陈远鹤精明又心狠的为人。
  其他的几位世家,都深知他的个性,滴水之恩涌泉报,粒沙之仇劈墙倒。
  更何况,在财富这座大山的压迫下,他们没有一个人敢放肆的得罪他。他们的子弟也深知陈远鹤的独特个性,所以对于高达总是忌讳三分。
  这就是高达不喜欢呆在龙城的原因,同时也是他易名换姓不让他人知晓他真实姓名的原因。
  被荫庇的感觉很压抑,被保护的感觉很郁闷。
  他不需要这样的感觉。
  所以,他时常外出探险兼游玩。
  以高达的名字,行走在华夏国的大地上,猎奇探险,娱乐人生。
  虽有生物学与物理应用双料学士学位,却逃避着不到家族公司内磨炼,也不到社会上历炼,唯独爱好着到各地的神秘地方探险,意欲寻觅出神秘的根源是什么。这不是不务正业又是什么呢?可谁叫他是纨绔子弟呢?
  纨绔子弟的正业最起码也是吃喝玩乐,认真计较起来,他貌似就占了一条——玩。
  细较起来,他的玩,又与真正意义上的玩有很大的区别。充其量,他的玩,也就是好奇心重,爱好探险而已。
  这样的玩法,实在不值一提。
  这不,这一次,他再一次来到了华夏国中部最神秘莫测的神农架。前两天又报道说有当地人看到了野人,可是野人的速度奇快,转眼就消失在丛林中。那几名当地人哪敢去追?不赶紧逃回家那就是笨蛋了。只因一直以来都在当地流传着关于野人力大无穷的传说,能活活的把人一撕两半。
  高达不求别的,但求也让他遇到一次,好拍几张相片出来公诸于世,让大家知道,野人,确实是存在着的。他是学生物学的,深信野人的存在有相当的科学依据,并且也一定有存在价值,能越早证实他们的存在或许还能找到人类真正的来源呢。
  因为已经是第三次来神农架,所以他熟门熟路的于当夜住进了木鱼镇上的一个小旅馆。
  孤单一人,身背一个大大的旅行包,踩着结实的步子,沉稳而冷静,一副墨镜挡住了他慧黠的眼光。目光纯朴,衣着却带三分时尚的前台服务员笑脸嫣然,问道:“这位先生,住店吗?”
  这个问题真有点白痴,不住店进来做什么?
  高达点点头。
  “您也是来追踪新发现的那个特别野人的吧?这两天为这事来的人特别多,你赶得真巧,我们店的最后一间空房刚好让您给碰上了。”
  命好的人就是不一样,来得早不如赶得巧。
  并且,看起来最新发现的这个巨型野人确实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少喜欢追新猎奇的人都赶着来了,这下子热闹了。
  特别野人?不就是体形比较巨大一点么?头发火红色,浑身披棕色毛发,面容狰狞,较之以往,此次被目击发现的野人因体格特别巨大,更具备了野人的象征,所以特别具有震憾力,在整个华夏国都引起了连篇累牍的报道。
  可惜一直以来都没有近距离的相片作为有用的佐证。
  高达深深地吸一口气,暗下决心,这一次,无论如何一定要再次找到这个野人,既然存在,就一定有藏身的地方。原始森林虽大,但机缘巧合的话,一定能遇到!
  高达淡淡地询问:“有多特别?”按照多年来的经验,报道中说的往往和事发当地的说法有一定的差异。
  “你没有听说过吗?这次的野人好像会说话,虽然听不太清楚说的是什么,但绝不是叽哩哇啦的乱吼。很有规律的呢!”漂亮的服务员绘声绘色的描述。
  什么?野人会开口说话?那还是野人吗?
  高达内心的震惊无异于晴天霹雳,同时心里也在想,生物学科,是神奇的。有太多东西,是书本上没有的。这个世界,奇妙无比。
  “你听到的?”高达疑惑,这个漂亮的服务员危言耸听。
  “咯咯,我就知道您不信。这次见到那野人的一帮人中有一个是我叔,他和我说的。现在这整个镇上都知道这事。您一定是刚到木鱼镇就到我们店里来了。”
  小美女还真聪明。高达感叹。同时心中亦暗想,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更要找到这个野人了。这,太有意思了。
  “谢谢!”高达嘴角微弯,浅笑言谢,拿着刚才已办好的房卡转身上楼。
  “嗳~~”漂亮的服务员在收银台里大呼,仿佛还有事要说似的。
  可是高达没理她,径自上楼了。
  “今晚镇里广场上会有一场目击野人发布会,您要不要去?我叔叔也在的哟。”
  漂亮服务员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高达的脚步略停了停。但是他没有回头,只是略一迟疑,径自往楼上去了。
  卷一 两生一世 第2章 夜色
  他的心里,当然知道这样的发布会岂能错过?第一手资料近在眼前呐!但是,他冷清惯了,既然消息已经知道,又何必多言,等洗去风尘与疲惫,去发布会之时再谢不迟。
  “真是的,也不谢一下。装什么高傲少爷嘛。”
  高达隐约听到了漂亮服务员的埋怨,心中暗惊,难道自己真的是无法摆脱富家公子的形骸吗?自以为已经把所有不该有的纨绔子弟的特征给消除干净了,却还是存藏本性不成?
  他摇了摇头,暗叹:也罢,可能只是自己的冷漠给她的错觉吧。
  洗去一身的尘埃与疲惫,换上一身休闲服装,高达对镜一笑,对自己很是满意。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对自己满意才能活得精彩。他不记得这是谁说的话,但却深同他内心的感慨。
  而他对于精彩的理解,就是由着内心的纯朴想法去生活。
  下楼来到服务前台,他对漂亮的女服务员灿烂一笑:“谢谢你告诉我这个重要的事情。请问,芳名怎么称呼?”
  “李芳芳,你叫我小芳就行了。”她嫣然一笑,笑容中仿佛有万千春风袭面。
  高达不禁点了一下头,口中喃喃:小芳……这个名字好像很久没有听到过了,此时听到,心底似有春风吹皱一湖春水,脸上竟有些失了神。
  “您呢?咋个称呼?”小芳没察觉到高达的异样,依然高兴地问。
  高达回过神,心底暗叹小芳的纯真,看她那开心的神情,他再一次相信,只有心地纯朴思想单纯的人更加容易得到快乐吧?
  “我叫高达。”高达报以微笑,朗声回答她。
  “高达先生,你还不快去?目击野人发布会可能已经开始了呢!”小芳突然从梦中惊醒似的,赶紧提醒他,那副紧张的神情,就像迟到了要被罚个三五百万。
  高达的心情如万里晴空,赶忙挥了挥手:“谢谢你,你是个可爱的女孩!”
  说罢高达快步走出了小旅馆,急步向木鱼镇中心的广场前进。脑子里,浮现着他们一行人遇到野人时的情景,是四散奔逃?还是遥遥相望?野人的口中窜出来的音符,究竟是没有规律的乱叫,还是有真实含义的某一种语言?
  他却没有在意到,被他随口称赞的女孩小芳,双颊已经绯红,一时竟有些傻了,愣在那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旅馆门头上的“小芳旅馆”四个霓虹大字,闪烁着夺目的光芒,映照着高达的身影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高达疾行的脚步穿过整洁的街道,林立的房屋,带着惊喜又激动的心情来到木鱼镇中心广场,远远就已看到,广场中心设置了一个舞台,只不过,舞台上没有一个舞者,也没有激情飞扬的音乐,只有,几个人并排坐在台上,台前还设置了一个话筒,两个高音喇叭摆在舞台两旁,正奔放地放大着台上一个中年人的演说。
  舞台周围,早围满了听众。有衣着光鲜的外来游客,也有如他一样来寻找探险乐趣的同志,还有不少衣着质朴的本地人。一些小孩在人群中穿梭往返,嘻笑打闹,完全不认为这是多么令人着迷的事情。
  高达听着喇叭中传来的演说,原来正在描述着他们一行人遇到野人时的惊险场面。
  “……我们趴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眼睛死死盯着他,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生怕他冲过来把我们撕得粉碎!可是我们低估了他的智慧!事实上那个时候,他离我们只不过十步远,我们以为藏得很好,可是他早就发现了我们!这就是他为什么会一直向我们走过来的原因。你们知道为什么我要说我们低估了他的智慧吗?因为,他不仅仅是一直向我们走过来,滴溜溜的眼神一直没离开过我们的藏身之地,嘴里还一直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我没有说错,是说着什么!虽然我们没有一个人听得懂,但是我们都深信,他在说话,他在向我们说话!可是不怕你们笑话,我们当时心里相当的恐惧,根本不可能敢吱声对答,而且我们也知道一点,就算是我们敢回答,也是牛头不对马嘴,却有可能把命都搭上去,所以我们宁愿相信他没有发现我们,而我们是命大逃过一劫!……”
  竖耳聆听的人群被中年人的话逗得轻笑了一阵。
  “他在我们面前站了足足有三分钟之久,离我们只有几步之遥,嘴里不停地叽哩呱啦着,可我们愣是不敢回应!火红色的头发就像着火一样,浑身披着棕色毛发,面容狰狞恐怖,牙齿出奇的白,不过在我看来,那几乎就是阴森森的代名词。终于,他见我们形如死尸一样地没反应,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转身离我们而去。突然!他飞快的奔跑起来,转眼就消失在密林之中。我敢说,那速度可以老虎相媲美!我的背颈到脚板底都凉透了,背上全是汗水。命悬一线啊!我相信,这将是我一辈子都最难忘记的遭遇!我知道在场的多数人不会相信,我也曾经不相信,但是,现在我相信了!而且我敢说,如果你们有幸见到了,那你们也一定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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