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其他电子书 > 同性恋亚文化 >

第6章

同性恋亚文化-第6章

小说: 同性恋亚文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二类发泄途径是异性间的性关系。这一关系首先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到法定年龄是约不能结婚的;其次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限制——我们的社会对婚前异性性行为的容许程度相当低。根据笔者采用北京市随机样本所做的一项关于婚前性行为规范的调查表明。

只有30。6%的人持允许婚前性行为的态度,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双方准备结婚为条件才表示允许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对于尽管双方相爱但尚未决定结婚的男子持允许发生性关系态度的人的比例降到11。3%; 对于无感情色彩的婚前性关系,持允许态度的人的比例更降到仅有2。7%。换言之,绝大多数人都不赞成男女之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性关系,甚至连有感情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性关系也大多不赞成。而在成年之前,异性之间的接触很少考虑到结婚。根据笔者一项关于青春期恋爱的研究,只有6。2%的青春期恋爱抱有“寻找终身伴侣”的动机, 换言之,93。8%的青春期异性交往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 (李银河,第34、38页)由此可以了解到,青春期少年面临的是一个怎样的环境和道德气氛。这些青少年面临着生理成熟期已到、法定婚龄未到、社会道德规范严厉禁止他们到异性那里寻找性发泄渠道的窘境。

于是,有不少青少年转向了第三类性发泄渠道——同性恋行为。有一种说法,认为这些在青春期转向同性发泄渠道的男性往往是性生理和性心理早熟的人及性欲比一般人更加强烈的人,否则,为什么别人没有感觉到有迫切的性发泄需要,或即便有了这种要求也能够暂时加以克制,而他们却不能克制呢?这种推测有一定道理,但有待证明。同时不应忽略了那些通过自慰手段或到异性那里寻找到发泄渠道的人们,他们也和同性恋一样冒着违反社会规范的危险。一样自称同性恋中的〃精英分子〃的调查对象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

“同性恋少年比一般同龄人内心丰富。”在笔者看来,内心是否丰富很难提出可靠证据因而难以定论,同性恋少年比一般同龄人在性心理上更加早熟,更加强烈一些倒可能是事实。或许他们同常人在生理上没什么差别,但同性恋少年有心理上似乎更早熟些,因为在同样不可能接近异性的情况下,同性恋少年找到了同性发泄对象,而一般同龄人大多或是压抑了性欲,或是尚未感到这种欲望的存在。

有调查对象明确提出:“第一次性经验极其重要,如果是发生在同性朋友之间,就可能终身同性恋。”我们对这一点的理解是:由于首次性经验事关重大,印象深刻,当事人有可能就此将性快感与同性对象联结在一起,难以再将二者分开,尤其当这一经历发生在早年生活之中。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年龄越小,越无全面判断人生经验的能力,越没有将多种经验加以比较的条件,也就越容易形成对某事物与他事物之间关系的固定看法,就如性快感与同性对象之间的关系那样。克里克在《男性》一书中指出:“早年的同性恋经历对性本能有深远影响”,(克里克,第223页)

在我们看来,其道理就在于此。

调查对象中的一位在谈到自己的性取向的形成原因时,极其强调首次性经验的重要意义。他上中学时追求过女孩,应该说在性角色认同上已有一定火候,但是后来因偶然机会有过一次同性恋经历,随后虽一再克制自己,仍难奏效。在压抑自己达四五年之后,心理上仍旧“一直渴望”,最后终于再次开始同性恋生活方式,以致完全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我不能肯定是先天还是后天,可能一半对一半。我觉得自己后天的。如果上高中时不碰上那个漂亮男孩,我可能会去爱异性。”

另一位说得更明确:

“一个人十三四岁已开始性成熟,产生了性追求、性发泄的要求,但婚姻规定异性结合年龄要到二十多岁,这中间十余年空隙使人类性饥渴不好满足,便发生困惑。其间异性的接触要遭到社会、家庭的非难,而同性接触的机会随时存在,一旦两人间发生了性的满足,便会深深吸引,影响终身。一个人成熟过程中最初认识的人(妈妈,爸爸)最亲密;最初学会的词语不会忘记(比如儿时学会的方言),最初习惯的饭食也会一生留恋……那么最初的性经验呢?也是终身回味的留恋的。如果一个人最初的性伙伴是同性,这种习惯形成规律,不能说是生理的反常。”

我们将同性恋成因是强调首次性经验重要性的理论称为〃空白占据〃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性行为方式和性角色认同这二者之间虽然关系密切,但毕竟是两回事。人们可以在认同了某种性别角色之后,在一段时间里性行为方式还是空白。一旦某种性行为方式首先占据了这一空白,就大有可能固定下来,形成终身的性取向。而这种被选中的性行为方式同性别角色认同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那些性行为方式以同性为对象的男子并不一定认同女性角色;那些在心理和生理上完全认同男性角色的男子也并不一定将性行为方式固定到异性间的阴道阴茎交上。

除了对最初性经验的强调之外,恋母情结在本次调查中也占据了比较显著的地位。恋母情结又称俄狄浦情结。这一概念取自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淫母之意。

前文曾提到弗洛伊德的一个观点,即认为同性恋形成的原因之一是恋母情结,我们的调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一诊断。虽然并非所有的同性恋者都有恋母情结,但这种情形确实存在。

以下就是一些同性恋者的说法:“我5岁时母亲就去世了,父亲经常打骂我,我那时小,也不知道反抗,自己有主意了,才开始反抗父亲。我认为自己走上这条路和缺少母爱有关。”

“我妈是个善良的妇女, 总受我叔叔们的欺负。我的性格像妈妈。我对父亲反感。他对我们不负责任。我常想他既然不爱我们,为什么当初要生我们。”

“在家里我母亲当家, 处于领导的地位,而我父亲处于被领导的地位。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经常打架,而总是站在母亲这一边。”

“我更喜欢母亲, 因为母爱是任何爱所不能比拟的。母爱最细腻,最深长,最持久。它不会因为儿女的任何变化而改变。”

“我母亲总爱护着我, 我爸爸总骂我,说我光会花钱不会挣钱,成天为了钱大吵大闹的,我都怕死了。我父亲只在钱物上满足我的要求,没有给过我多少父爱。”

“我父亲是个老工人,模范共产党员,从来不顾家,整个家都由母亲来照顾。我对父亲毫无感情,连‘爸’都没叫过,叫过他‘老头’把他弄急了。他太古板了。我羡慕过别人的父亲。”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感情生活

凯查多利在《人类性行为基础》 一书中曾批出:“迄今为止,对同性性行为、人际关系及其文化都有不少的研究,但对同性恋的感情方面的研究甚为少见。 ”(凯查多利,第345页)因此,我们的研究特别注意在这方面下了功夫。同性恋文化中占主导地信的是一对一的关系,这种关系中并不仅有性关系,也有感情关系。

我们的一位调查对象将同性恋者在感情与性问题上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类:一类是感情接触,一类是性接触,还有一类是感情与性的双重接触。

从问卷调查的结果看,在调查对象结交的同性朋友中,尽管有大量属于只有性接触没有感情接触的人,但既有感情又有性接触的也不少。在那些曾经求助于心理治疗的同性恋者当中,只有感情而无性关系的人较多;与那些从未寻求过治疗的同性恋者相比,他们性活动的活跃程度也低得多。有些人对自己的性倾向感到极度忧虑,有人仅仅因为起了想亲吻同性朋友的念头,就深感自己有病,到处求医问药,更不敢轻易涉足同性恋性行为。除了是否有过求治经历之外,影响同性恋者的感情生活类型的还有文化程度及社会地位等因素。总得看来,文化层次及社会地位较高的人更注重感情,层次及地位较低的则不大注重感情。与异性感情相似之处。

调查发现,在那些真正发生了感情的同性关系中,同性恋的感情生活与异性恋的爱情相比,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热烈、趋势程度上看,都十分相像,唯一的区别是只是恋爱对象的性别是同性。这一点对于异性恋者似乎有些匪夷所思,但我们调查中了解到的一个个同性恋爱事件,在当事人身上却显得那么自然,真诚,无可怀疑。同性恋者叙述自己恋爱经历时所使用的词汇与异性恋也完全一样,如“爱上”、“占有”、“海誓山盟”、“感情破裂”等等。

一位同性恋者将自己的一次罗曼史叙述如下:

“那年我爱上一个人,爱得神魂颠倒。我们有三个月时间,每星期有三四天住在一起。我爱他,他也爱我。他有一个女朋友,但他对她完全是在演戏。我们虽然有过海誓山盟,但后来感情还是发生了裂痕。我怀疑他另有男朋友,有欺骗我。我跟踪他,到他门前守候,发现他夜不归宿,去和别的男朋友睡觉去了。我对他说:我会给你爱,你不能拿我的感情开玩笑。我当时真想去把他男朋友的家给砸了。他对我说:我不会故意伤害你,但我也不知是怎么了……”这段恋爱史中的感情纠葛及其认真程度,丝毫不逊与异性恋爱。

在追求真正的爱情这一点上,异性恋极其相似,他们的悲欢离合有时也和异性恋爱侣之间一样的缠绵悱恻。一位同性恋者跟情人闹翻了,情人写来了绝交信,信上甚至威胁说,要去单位和家长那里揭发他,可后来两人又合好了。他这样说:“以前他说一百个爱,我都不相信是真的,现在他恨了我,再说一个爱字,才是真爱呢。我挂念他。也没想过爱不爱,也不知爱他哪儿,说不出爱他什么地方,我对他身体的一切都爱……他自从和我好上以后就和老婆分居了。我想让他守着我,我也想守着他,我已经造成几对离婚了,不想再这样做。”

他让我们看了情人给他写的道歉信,信上写道:“首先我在这里向你道谦(歉)。那天怪我的态度不好,请你多原谅为盼。那天听完你的电话以后我心里很难受。我觉得咱们之间不应该发生这场不该发生的事故。从心里讲我非常的爱你。当我给你打完电话以后,我心里感到内疚。我对不起你。我虽然比你大几岁,应该向(像)哥哥一样地爱你,但你在我心目中地位很高。我是多么地渴望你,这是发自内心的爱,就怕别人把你从我身边夺走。我恨你不该骗我。朋友一声,应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你说对吗?星期六你走后,我头晕得很利(厉)害,当时的心情真不知怎样来描绘。我哭了,很伤心,恨我自己。为了你,我愿负(付)出一切代价。不管怎样我是爱你的。请弟弟千万别后我的气了。我在这里向你陪罪,跪在地下,向天祈祷。回来吧,我的爱。近两天,我心情特别不好,我多想让你在我旁边,分担一下痛苦……不管怎么说,你还是我的……总之,这些天烦恼的事情特别多,要不为你,我真想去死。死的念头在我脑中想过多回。我亲爱的XX,请你消消气,来找我。我非常想你。回来吧,我亲爱的。我永远永远爱你,永远等着你。”

同性恋爱中也有人相信缘分和保持精神恋爱关系的。

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和XX有缘分,所以爱得持久。我们性关系已经断了半年,他还要求保持精神关系,他对我的感情还和以前一样。他说和别人摘时,眼睛里老有我的影子。这半年他常常去单位门口等我,就为远远看看我,我居然一次也没发现。我和他的感情有可能复苏,因为感情真。他本属粗暴型的人,做爱时喜欢X对方,但对我,他说想X他也行,他自己说:爱能改变一切。”这位调查对象补充解释道:“有的人用这种行为来表示对对方的爱,也就是说,他本来并不喜欢这样做,但是为了表达对对方的爱,他愿意这样做。”

一位同性恋者经历过两次恋爱:

“第一次朦朦胧胧,第二次刻骨铭心。我就靠对这几年的回忆也够过一段时间了。”

“我有过热恋的感觉,他要是好长时间不来,我就会去找他。感情和性不能截然分开,这一点和男追女、女追男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是男追男而已。”

一位同性恋者详细地描述了自己的恋爱观和他对圈内人对感情与性的关系的观察,虽然他的观点有点极端,但非常真诚。他说:“我相信,真爱的人之间都不会有性关系。我从心里往外喜欢他,把自己全搭进去都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