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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哲学史讲演录-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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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数在我们看来也不是概念。要理解一个事物的意义并加以证明,就在于理解事物自身的运动;理解并不是从我们主观目的出发的、在事物外面的偶然运动。

    这个原则虽然在我们看来有奇怪和令人惶惑的成分,却包含着这个意思:数并不单纯是感性事物;于是数就立刻带来了规定,普遍的分别,对立。关于这一点,古人已经很好地意识到了。亚里士多德①引证柏拉图说:“他已经指出,事物的数学性质存在于单纯的感性事物与理念之外,存在于二者之间。它与感性事物有别,因为它(数)是无限的(一种非感性的东西)和不动的(不变的)。它与理念有别,因为它包含着多,因而彼此能够相似;每一个理念(普遍,类)对于自己都只是一”

    ,——但是数是可以重复的。

    因此数不是感性的,但是也还不是思想。

    ①同上,第六章:再者,在感性事物和形式之外,他说还有一些数学的对象,占据一个中介地位:它们与感性事物不同,因为它们是永恒的,不动的;它们又与形式不同,因为它们是多数的,相似的,而形式则在任何情形之下都是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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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2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在马尔可(波尔费留的名字)的毕泰戈拉传中对这一点有更详细的叙述:①“毕泰戈拉以一种方式来讲哲学,以便把思想从它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没有思想,就不能认识和知道任何真实事物。思想在它自身中听见和看见一切;别的(感觉)

    是跛而且盲的。

    毕泰戈拉用数学观念来达到他的目的,因为数学观念是介于感性事物与思想(音遍,超感觉的存在)

    之间的中介,是自在自为者的预备形式。“

    马尔可更引用一个更早的人(谟德拉特)的一段话:②“因为毕泰戈拉派不能清楚地通过思想表达‘绝对’和第一原则,所以他们求助于数、数学观念,因为这样范畴就容易表达了;”例如,用“一”来表达统一,相等,原则,——用“二”来表达不相等。

    “这种凭藉数的讲法,因为它是最初的哲学,由于其中捉摸不定的性质,所以已经消灭了。以后柏拉图、斯彪西波、亚里士多德等人用轻易的手法窃取了毕泰戈拉派的果实,”

    ——建立便利的范畴、思想范畴来代替数。这一段话里有对于数的充分了解。

    用数来作规定,是具有捉摸不定的性质的,这是症结所在。我们必须分别开:(一)纯思想,作为概念的概念;(二)然后是实在性及由概念到实在性的过渡。算术的数一、二、三等是和思想范畴相应的。但数是:(一)一种以“一”

    为元素和原则的思想。

    “一”是一个质的存在的范畴,而且是

    ①第四十六——四十七节。

    ②“论毕泰戈拉的生活”

    ,第四十八节,第五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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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毕泰戈拉与毕泰戈拉派552

    自为存在的范畴,因此是自身同一的,排斥一切其他,——自身决定,对其他不相关;至于进一步的规定,则只是“一”的组合与重复,其中“一”的成分永远是固定的、而且永远是一个外在的东西。数是最死板的、无思想性的、漠不相干的、无对立的连续性。我们数着一、二,把每个一上加一,——完全是一种外在的,不关紧要的过程(和接合)

    ,这过程在什么地方中断,是没有必然性的,并且没有关联。因此数不是直接的概念,而是思想、概念的另一极端,是思想、概念在高度外在性中,在量的方式中,在不相干的区别方式中的表现。

    “一”是一个普遍的思想,然而是排斥性的,自我外化的思想;因此它包含着:(二)直观的外在性的范畴,就此而论(有如康德的图式)

    ,它既有思想的原则,也还有物质性在其中,——具有感性事物的性质。数是固定的,自身外化的;所以一与二、三等一切形式都沾染了这种内在的外在性。

    它是思想的开端,不过是最坏的方式,它还不是思想,不是自为的普遍。

    有概念形式的东西,必须既是直接自在的,而又与其对方相关联,一个概念必须包含着这种简单的运动。

    例如正与反便各自直接连系在其对方上面。数不是如此,它是确定的,但是没有对方,是漠不相关的。在思想、在概念中则相反,其中有不同者的统一、同一,其中独立者的否定是主要范畴。反之,例如在三中永远是三个个体,每一个都是独立的,这就是它的缺点,就是捉摸不定之处,——应该开始意味着一个思想。思想必须自行提高;但在数里面,许多关系都是可能的,不过完全不确定,依然是任意的、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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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2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因此毕泰戈拉派并不以这种漠不相关的方式来讲数,而是把数当作概念。

    “毕泰戈拉派证明,原则必须是一种非物体性的东西。”

    ①但是他们把数当成原始本质或绝对概念。他们如何达到了这一点,从亚里士多德②的叙述中,可以得到详细的说明:“他们曾经相信,在数中比在火、水、土中见到更多与现象界事物相似之点;因为公平就是一种一定的数的性质(ιδιπαθ)

    ,亦即一种非物质、非感性的东西,“灵魂、D B G B理智、以及时间等等也是如此(ισι)。因为他们更在和谐D B G者中见到了数的性质和关系,——并且因为数,即尺度,”乃是一切自然物中的最先者:因此他们把数看成一切事物的元素,把整个天宇当作一个和谐与数。“

    这就表明毕泰戈拉派要求两点:(一)

    数是不变的普遍理念;(二)数是思想范畴。亚里士多德③谈到理念时说:“按照赫拉克利特,一切感性事物都在流动,因此不能有一种关于感性事物的科学;基于这种思想,所以就提出了理念。苏格拉底是第一个用归纳法来规定普遍的人;在他以前,毕泰戈拉派只接触到少数事物,他们将少数事物的概念还原为数:

    ①塞克斯都:“皮罗学说概略”

    ,第三卷,第十八章,第一五二节:他们说,可以看见的东西,是由某种元素构成的,这种元素必须是单纯的,因而不但是看不见的,而且是非物体性的。

    “反数学家”第十卷,第二五○——二五一节:说整体的原则是可以看见的东西,这话是不合理的。因此他们认为整体的原则是看不见的。

    ②“形而上学”

    ,第一卷,第五章——亚里士多德说得比较简短,关于这一点他在别处已经说到过。

    ③同上,第十三卷,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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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毕泰戈拉与毕泰戈拉派752

    例如什么是时间,正义或婚姻。“我们必须知道,我们所须做的,乃是在他们的学说中,认识到理念的迹象,并且要知道他们有什么进步;在内容本身方面,我们看不出它可以有什么兴趣。

    这就是毕泰戈拉派哲学的整个一般情况。在表达思想方面,这种原则的缺点已经说得很明显了。'奇+书+网'

    “一”只是完全抽象的“自为之有”

    ,乃是对于自身的外在性;而其他的数则完全是这个“一”的外在的、机械的拼合。因为概念的本性是内在的,所以数最不适于表示概念的范畴。说数、空间图形能够表达绝对,乃是一种成见。

    进一步要讲的是数的意义。数和尺度是基本范畴。数本身是事物的本质,并不是说好像一切之中都有数和尺度。如果我们说,一切都有量的规定和质的规定,那么量和尺度就只是事物的一种性质,一个方面了。这里的意义是:数本身是事物的本质;它不是形式,而是本体。

    我们还要考察范畴、普遍的意义。

    在毕泰戈拉的体系中,一部分是数表现为思想范畴:首先就是统一、对立的范畴,以及这两个环节统一的范畴;一部分则是毕泰戈拉派把数的一般普遍的理想范畴认作原则:“他们认作事物的绝对原则的”

    ,并不是有算术差别的直接的数,而是“数的原则”

    ,亦即数的概念的差别。

    ①

    第一个范畴是一般的统一,另一个范畴是二元;我们见

    ①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

    ,第一卷,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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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2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到对立是出现了。因此应该把(极其重要)形式与有限性的范畴的无限繁多还原成它们的普遍思想,作为一切范畴的原则(最简单的范畴)。这并不是事物彼此间的差别,而本身是普遍的本质差别。经验的对象因其外在形相彼此有别,这张纸与另一张纸有别,在于颜色的差异,人与人的不同,在于气质、个性的差别。但是这些使它们有别的范畴不是本质的,——虽然对它们的一定的特性说是本质的,然而并不是自在自为的:这整个的一定的特性,墨水瓶,这张纸并不是本质的存在——;只有普遍是本质的,自存的,实体的。最先的是普遍的对立,进一步是引申的范畴,变形,不同的形相,——本身只是那对立自身的一种凝聚。例如一与多,以及一与多的统一,就是量;量本身是位于一与多之下的,——量又有两种形式:广度的量和深度的量。光的强度,一方面可以认作照明的深度,但同时也是广度性的,因为它使得广大的面积照亮。

    毕泰戈拉就是从一、多、对立等概念出发。他把这些范畴大都认为是数;但是毕泰戈拉派并未始终保持这个立场,他们给数以更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尤其是晚期的毕泰戈拉派所作的。在这里发展的必然性和证明是找不到的;对于二元之由统一中发展出来的理解是缺少的。普遍的范畴只是以完全独断的方式得到和固定下来的;所以都是枯燥的,没有过程的,不辩证的,静止的范畴。

    (甲)毕泰戈拉派说,第一个单纯的概念是统一;不是算术的一,——不是绝对隔绝的、排斥性的、消极的一: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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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毕泰戈拉与毕泰戈拉派952

    有连续性、积极性的一,——一不是多数的,它只是一。它是整个的普遍本质。他们更说:每一个事物都是一,以及“事物由于分有了一而成为这个一;”

    一个事物的最后本质,或对一个事物的“自为之有”

    的纯粹考察,就是一。

    ①那就是说,就它〔指一〕对一切其他事物来说,它却不是自在的,而是与他物相关联的;自在的有恰恰只是自身同一的有,换句话说,就是自身同一性本身,就是无形式者。这是一种值得注意的情况。一是枯燥的、抽象的一,事物比一有多得多的确定性。那么,整个抽象的一与事物的具体存在之间彼此的关系是什么呢?毕泰戈拉派用“模仿”

    (μιμησι)表达了普遍范畴对具体存在的这种关系。

    我们在这里所遇到的同一困难,也存在于柏拉图的理念里。理念是类,与理念对立的是具体事物;跟着来的次一个范畴,自然就是具体对普遍的关系,这是重要的一点。亚里士多德②把“分有”

    (μθξι)这一名C词归之于柏拉图,柏拉图便是用“分有”

    “替换了”毕泰戈拉派的“模仿这一名词”。模仿是一个形相化的、幼稚的、粗糙的表达这种关系的名词;分有当然已经比较确定。但是亚里士多德说得对,这两个名词都是不够的:柏拉图在这一点上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而只是建立了另一个名词;“这是一句

    ①塞克斯都。恩披里可:“反数学家”

    ,第十卷,第二六○——二六一节:一切数都归属于一;因为二是一个二,三也是一个三,连十也是一个最高的数。因此毕泰戈拉断言万有的原则是一,因为每一个事物之称为一,是由于它有了一。

    ②“形而上学”

    ,第一卷,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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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2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空话。“

    ①模仿和分有只不过是同一关系的异名;起一个名字是容易的,了解却是另一回事。

    (乙)其次是对立。一是同一,普遍性;第二个是二元(δα)

    ,分别,特殊。这些范畴今天在哲学中还有价值;毕F泰戈拉派第一个把它们带到了意识中。毕泰戈拉派也不能总是停留在起点上,把一、二、三说成原则;他们必须把它联系到进一步的范畴上,进一步的思想范畴上。于是随着二元便出现了对立。

    至于这个一对多,或自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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