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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仙路漫漫之我欲成仙-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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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身边的段剑却很清楚,周华能不能醒来,什么时候醒来,在某种程度上要看运气,而且还是看他的运气,修炼这种事,不但没有任何投机取巧的方法,而且运气不好的话,没法提升境界,那可能一辈子都停留在某一程度,虽然他师父和萧遥都说他的天赋不错,可是天赋这东西,只能让他的修为提升比别人快,但是境界那东西的提升,则要靠运气和机遇,据他所知,历史上甚至有几个一辈子没修炼过,最后却机缘巧合领悟天道突破境界,结果修炼起来事半功倍,最后竟然比一些修炼了一辈子的天才成就还要高。所以说,修炼这事运气还是很重要的,可惜在这一点上,段剑感觉自己一向缺乏,就连突破天人感应的境界,都差点挂掉,而后面的天人一心和天人合一的境界,他现在连边还没摸到,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修炼有成,救回周华。

周华的父母并没在北京呆太久,毕竟他们还有工作,而他们从医生那里得知,周华虽然醒不了,可是状况很稳定。虽然他们也曾经想把周华带回故乡,可是最后考虑到北京的医疗条件更适合,而段剑又承诺一旦有什么变化,他会在最短时间内把他们接来,所以便放弃了这个念头。段剑还答应他们,等他们退休后把他们接来北京,那时候他们便可以经常看到周华了,如果运气好,也许那时候周华也会醒过来。

段剑不知道给两位老人这种虚幻的未来是否合适,可是他知道,这样做,能让两位老人不至于陷入绝望之中,老年丧子,是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之一,能给他们一些安慰,哪怕是虚幻的,也是好的。

这几天里,唯一能让段剑感觉轻松些的时候,就是晚上去酒吧的时间,在那里虽然一样的寂寞,可是却能看到很多和他同样寂寞的人,而且在酒吧中有形形色色的人,在来过几次后,段剑发现这种地方似乎可以成为他观察世人的好地方,而他又想起几年前,自己和张振华在Y市那座荒山上关于出世入世的谈话,因此这里成了他闲暇时最常来的地方。

第一百七十六章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酒吧和迪厅都差不多,很多人来这种地方,是为了给自己的欲望找个宣泄的途径,这两个地方的区别就是,来酒吧的人会比去迪厅的人更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酒吧的气氛也比迪厅要好很多,更是少有因为争风吃醋而发生的冲突,对于段剑来说,自然酒吧是更好的选择。

不过虽然这里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却不可能避开所有的麻烦,因为麻烦那东西就像病菌一样,当一个人抵抗力弱的时候,病菌总能找上门,而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麻烦也一样会主动找上门来。

每个酒吧总会有一些熟客,这些人往往会形成一个小圈子,这个圈子并不会排斥新来的人,毕竟酒吧这地方也是一个用来扩大社交圈的地方,如果有新的经常来的人,他们都会想办法去结识并且将对方融入自己的圈子里。段剑虽然每次都坐在角落里,不过对于那些熟客来说,酒吧里的人员变动总是会被他们观察到的,总是一个人来,并且坐在黯淡的角落里喝酒的段剑,自然引起了他们中一些人的兴趣。

“先生,有火吗?”一个打扮的很妖艳,却又不显得风骚的女人拿着烟走过来问道。

段剑皱皱眉,冷冰冰的说道:“没有。”

实际上,这并不是段剑平时对待陌生人的态度,一般来说,对待陌生人的时候,他总是很客气,不过这一次他也并不是故意摆出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而是他听到这个女人根本就是和她的朋友打赌来寻开心的。

那个女人愣了一下,她以前可从来没碰到过这种情况,毕竟来酒吧的人基本都是来找乐子的,几乎没有人会拒绝女人的搭讪,何况她并不丑,这一点从每次来酒吧都会遇到向她献殷勤的男人就能看出来,因此这种从来没享受过的待遇,让她的心情极度恶劣起来。

“哦?不会抽烟的男人还算男人吗?”女人刻薄的说道,一向被男人围绕吹捧的她,并不是个好脾气的女人,而且她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很快就想起来,她从来没看到过眼前这个男人在酒吧抽过烟。

段剑冷冷的笑了一下,说道:“抽烟这种损人害己的蠢事,只有那些愚昧无知的白痴才会去做,真正的男人是不会做这种没有公德的蠢事的。”

心情不好的段剑故意用一种可以让大半个酒吧里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了这些话,并且着重重复了“蠢事”这个词,这让酒吧中很多人心里都感觉不痛快,至少在这间酒吧里,不抽烟的男人几乎没有,就在此刻,起码有超过百分之七十的男人和接近一半的女人嘴里叼着各式各样的烟卷。

有的人在听到段剑的话后,偷偷的掐灭了手中的烟,这类人往往都是一些高素质的人,他们实际都很清楚抽烟的危害,不过平时没人说,他们自然乐得过瘾,但是有人反对的话,他们也会控制一下自己的瘾头而暂时不抽。而另一些人对于段剑这番话,则是恼羞成怒,虽然他们平时可以毫无公德心的在任何场合抽烟,可是一旦被人说出来,他们就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立刻张牙舞爪的跳了起来,只是他们之中大多数也和猫一样胆小,往往张牙舞爪一番之后,便会偃旗息鼓。不过总有一些人,脸皮如同城墙那么厚,在别人揭露他们的愚蠢错误的时候,他们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并且认为揭露他们的人是多管闲事,并且会想要好好教训一下多管闲事的人,而他们这种教训人的冲动,在美女面前尤为突出,在酒吧里自然也有这种人,段剑已经看到附近的几个小子叼着烟卷摇摇摆摆的走了过来。

段剑略带嘲讽的眼光瞥了眼前几个穿着不合身西装的小青年一眼,这几个人的身上依稀残存着些朋克风格的装扮,如果他们换身衣服出现在迪厅里,恐怕会更协调一些。对于这种人,他并不陌生,在Y市的时候,他曾经见过很多这样的人,要想激怒这种人很容易,只要你摆出对他们不屑一顾的姿态来,他们就会像被激怒的小公鸡一样,不顾一切的冲上来。

果不其然,那几个小混混被段剑这种无视他们的态度激怒了,对于他们来说,不管是鄙视还是害怕,那都是对他们的嘉奖,实际上很多小混混,他们最开始胡作非为的时候,只不过是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等到后来真的堕落的时候,这种最早的心理活动,却已经深深的刻入他们的骨子里,所以他们最痛恨的就是别人无视他们。

“小子,你对我们抽烟很有意见吗?”领头那个人轻浮的说道,在说完的时候,还用力的抽了一口烟,看起来是想将烟喷到段剑的脸上。

以段剑的能力,自然不可能让他如愿以偿,一个没人注意的手指弹动,一股气劲便轻柔的打在了那个人的咽喉上,让那个人被呛了一下猛烈的咳嗽了起来。不过这个小把戏并没让段剑心情好一点,反而变得更糟了。原因很简单,那个人实在是没什么修养,咳嗽的时候即不掩嘴,也不知道转下头,就这么对着段剑的方向大肆的咳嗽起来,以段剑的眼力,自然能看到很多唾沫伴随着他咳嗽的猛烈气流从他的嘴里冲出来,然后散落到很大的范围内,其中竟然有不少落到了段剑那杯价值不菲的路易十三中。段剑虽然收入不少,这种一万多块钱一瓶的酒,也不是可以随意浪费的,而被他面前这个小子用口水糟蹋的这一杯酒,怎么算也有近千元的价值,这种情况下恐怕只有那些二世祖才会不介意。段剑虽然恼怒,却也无可奈何,这几个人明显只是小混混,几个人从头到脚都算上,也不值这一杯酒钱,拿他们简单的寻下开心还可以,要是真因为一杯酒和他们在酒吧里冲突起来,这种事可是会丢脸的。

段剑冷冷的吐出一个字:“滚!”

对于那些小混混,自然不会少听过这个字,不过对于他们来说,这个字和开打的信号差不多,作为小混混,他们还没练出准确识别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的技能,不过对于先下手为强这句话,他们倒是有很深刻的理解。于是靠近桌子的那个高个子,顺手从桌子上抄起酒瓶,便向段剑的头上砸去。

要说高个子的速度,在普通人里也算是一流的了,而且段剑的注意力也并不在他身上,在他的同伙看来,在下一瞬间里,那个酒瓶子一定会在段剑的头上开花,伴随着瓶子开花的,大概还有段剑的脑袋。

这一下段剑可是忍无可忍了,因为那个小子拿的酒瓶,正是他桌子上的那瓶路易十三,这瓶酒他刚刚倒出来两倍,里面还有大半瓶酒,浪费那么贵的酒,绝对是不可原谅的事,于是段剑左手快如闪电的夺下了酒瓶,右手则轻轻的在高个子的胃部一拍,那个高个子立刻瘫了下去。胃部即使是被一个普通人打中,也会疼上一阵子,何况段剑并不是普通人,所用的力道也比较特殊,虽然不会对他造成什么实质的伤害,不过却会让他的胃痉挛上好一阵子,这足以让他在半个小时里没有任何战斗力。

段剑的手法非常快,对方那几个人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虽然那个高个子倒了下去,另外两个人却依然继续绕过桌子往上冲,段剑自然对他们也每人赠送了一下子,虽然部位不同,不过结果都差不多,凡是被他击打的部位,肌肉都会不受控制的痉挛起来,这种疼痛很少有人能够忍受,更何况这些小混混都不是什么坚毅之人,所以他们除了倒地呻吟之外,也没什么别的举动了。

酒吧中的客人发生冲突,这是经常有的事,只要双方不动手,酒吧的保安是不会干涉的,不过要是动起手来,他们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一般时候,冲突的顾客在动手前总会有推搡的动作,这会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分开双方。可是这一次,那几个小混混动手的非常突然,而段剑的动作更快,在那些保安还没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几个小混混便已经躺在地上呻吟了。

在酒吧工作的保安,自然不会像那些小混混一样没眼光,只要看段剑桌子上摆放的那个酒瓶,他们就知道段剑属于那种不能得罪的客人,哪个酒吧都不是会经常遇到一个人要一瓶路易十三这种豪客的,所以很快,那几个小混混便被保安扔出了酒吧。

发生了这个小插曲后,段剑喝酒的兴致也被弄没了,于是他悻悻的离开了酒吧。时间还不算晚,所以他打算再在街上逛一会儿,这么早回去也是自己呆在家里,那种寂寞即使是段剑也会感觉难以忍受。不过走了一会儿之后,他突然发现,今天也许不会那么无聊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在段剑身后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鬼鬼祟祟的男人,或者叫他男孩可能更准确些,他一边努力的躲闪好不让段剑发现,同时还不时的和什么人通电话。

段剑叹了口气,虽然他很讨厌吸烟的人,不过要不是他心情不好,他也不会对那个女人说那番话,自然也就不会惹上这些麻烦。他可没想到那些小混混这么缠人,在被自己教训后,还要找场子。

他想了想,决定好好给那些小混混一个教训,让他们以后也能学乖点。于是他拐进了一条很偏僻的街道。这条街道一边是写字楼后院的围墙,另一侧则是一个大型农贸市场,而这个农贸市场在晚上八点左右便已停止营业了,此刻里面黑黢黢的连个鬼影都看不到。这条街道,是段剑所知的方圆几里内,最适合打架斗殴、杀人越货的地段。

只有在这条街道上,才能让人感觉到时间已经到了深夜,路不算宽,刚能让两辆车并排通过,路两边稀疏的亮着几盏路灯,投下的昏黄光线只能照亮很小的一个范围,反而让整条街道显得更加昏暗。

段剑在这条街道上慢慢的走着,不久便听到后面传来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两道雪亮的灯光将昏暗的街道照得一片通明,从灯光的位置上看,后面的汽车正在冲向段剑。

段剑头也不回的慢慢走着,丝毫不将后面的汽车放在心上,以他对那些街头混混的了解,让他们去吓唬人没问题,让他们真的去杀人,恐怕他们会比他们要杀的人先尿裤子。更何况以他的身手来说,后面的车速对他实在没什么威胁。

尖利的轮胎摩擦声伴随着一阵气浪掠过段剑的身边,接着一辆大奔打横的停在了他前面,而在他身后也有一辆面包车跟着停下来,然后从两辆车上跳下来十几个人,除了为首那个人的打扮还比较正常外,其他人都打扮得奇形怪状,而打扮最奇特的,应该算是为首那人身旁的女人,五颜六色的头发除外,身上的衣服也是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抹的青一块黑一块,看起来倒是有三分像天堂鸟,七分像金刚鹦鹉,要是晚上在光线不好的地方,吓死几个胆小鬼也算正常的事。

看了这群人的打扮,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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