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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包光光-第219章

小说: 包光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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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先前答话的,应该是他们的头。因为他脸上的面具与别人不同:是半边黑,半边白;再加上那一身神神秘秘的旅行者长袍。光这身打扮,就已经够先声夺人的,更何况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魔压,强得几乎连普通人都能感受到了!
        这最起码,也是一个中级顶峰的法师,也许半只脚,都已经踏入高级法师的门槛了!
        在大陆上,高级法师是个什么概念?
        这么说吧,如果一个高级法师想要出仕任职,请他的贵族,能从这里排到蚀月广场上去。这并不夸张,要知道凯奥凯的正规军,也不见得每个军团都有高级法师坐镇呢。
        “拥有如此的实力,就算是新组建的兵团,也没道理屈居人下啊!”老霍格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他还真有些高看葛尔斯蒂拉了。
        虽然早已越过了五级的坎,但由于选科的问题,小光头后来只能自己摸索着修行,因此过了这么多年,他依然还停留在六级的门槛处,想突破,总还差那么临门一脚。
        之所以散发出来的魔压那么强,完全是他刻意为之的结果。老包曾跟他说过:要藏起一棵树,就把它种在一片原始森林里,反之想藏起一片树苗,那就必须有一棵参天大树!
        而他现在的角色,就是那棵藏起所有树苗的树。
        有他的魔压,像一颗大灯泡似的摆在那里,自然没几个人会注意到周围那些隐隐约约的魔力波动。更不会有人发现,那些魔力波动,实际上是从一群穿着铠甲的“战士”身上传出来的!
        没错,从老霍格一行进门开始,路上遇到的哨兵,大部分都是魔法师!
        ——————————————————————
        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按理说,法师的体质根本穿不动金属的半身铠,而且大部分金属都有“厌魔”的特性——世人常说的“剑与奥术不能并存”,就是这个道理了。
        覆盖全身的甲胄,会阻挡身体中的魔力与魔网共鸣不说,甚至金属制品,也会大大增加法师施法的失败几率,因此法师们别说是穿铠甲了,连首饰,都是能不带就不带。
        但这一群卓尔法师不同。
        他们不但能穿着铠甲把军姿站得板板的,还完全不必担心战斗力的问题。奥妙,就全在那一副铠甲上了。
        或许是物极必反的关系吧,在金属中,偏偏有那么一种非但不厌魔,反而导魔性极度夸张的异类,那就是秘银。
        和铁的特性差不多:纯粹的秘银,本身硬度也并不高,但在熔炼时加入适量的碳,它就会变得极其坚硬,却又没有生铁易碎的弊端,实在是打造导魔铠甲的不二选择。
        不过秘银这玩意可不好找,如果整副铠甲全用秘银,就算扎维尔家几百年的存货也打不了两套。但这一点,能难住号称“精英玩家”的老包吗?
        整个流程,跟3D作图差不多。他先用秘银打了个盔甲的大框;建好了模以后,自然是该往上贴材质了,而他,往框架上贴的是铝合金板材……
        这“掺了水”的复合装甲,功效上当然也会打些折扣。老包算了一下,施法的失败率,大概在百分制十左右。法术的级别越高,施法的难度越大,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高。
        不过话又说回来,失败,大多都出在四级以上的法术上,三级以下法术,失败率无限趋近于零。
        谁让他们启蒙的导师,只擅长的防护、预言、操魔三系呢?除此之外,他们基本接触不到其他中级以上的法术。因此低级法术,在他们手中早已玩得是纯熟无比,甚至能轻松翻出五十六朵花来,想失败也难啊!
        包光光对铠甲的效果还是十分满意的,毕竟对于一种量产的装备来说,性价比,才是最重要的指标。
        而且不管是秘银也好,铝质的合金也好,重量只有同体积钢铁的三分之一,因此那铠甲看上去挺厚实,但实际上连十斤都不到,再孱弱的法师,也不存在穿不动的问题。
        于是这种“镶嵌式法师复合装甲”的设计,便被定了下来。作为一款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铠甲,老包自然也给它取了一个相当有纪念意义的名字
        ——龙枪。
    正文 第四百三十二章 老霍格的猜疑
     更新时间:2010…3…12 0:50:49 本章字数:2279
        有了“龙枪”系列铠甲,自然便有了一群伪装得比战士还战士的法师。1⑹  k    小  说  wàp。1⑹κxs。c0m文字版首发这完全是对老包战术意图的坚决贯彻,可以想象在战斗中,一个铁皮罐头突然发出魔法时,敌人脸上会是个什么表情。
        这就是老包的战术意图了。说白了就一句话:阴死人不偿命。
        只可惜他要得急,到临走的时候,铠甲也不过只打好了十余套,就这,还是全布莱梅门所有灰矮人铁匠一起赶工的结果。铠甲那灰朦朦的外观,可不是故意漆成这个样子,而是他们压根就没时间,把铠甲打扮得更漂亮了。
        而老包带出来的法师,却足足有二十多号,这就决定了铠甲他们只能轮流穿,就跟全家人穿一条裤子似的。由于脸上还遮着面具,因此除了他们自己,没人知道铠甲里面是哪一个。
        毕竟只看屁股,是很难分出谁是谁的。
        好在卓尔的身材都差不多,就算女性能壮点,也壮得有限;因此一个型号的铠甲大家都可以穿;唯一的例外,就是杜阿格斯这个另类。
        也不知这家伙平时都吃什么,愣是长得比老包还高,又壮;别说与身材娇小的同类比了,就算放在人类中,也是不折不扣的大块头。站在卓尔的队伍里,那叫一个鹤立鸡群。
        因此,小光头只好将他像贴身侍卫一样带在身边。谁也想不到,这看起来高大威猛的侍卫,其实是个魔法师,还是八大系中最不擅长战斗的预言系。
        你可千万不要小瞧了这个派系的法师。虽然论自身战力,他们可能不如其他法师,但对于团队的帮助,无疑是最大的。
        毫不夸张地说,有预言师在的队伍,永远不用担心被人偷袭。光这一点,就不是其他派系能比的了。而且由于预言系在侦查探知上有先天的优势,因此只要是个预言师,基本都精通战术。
        杜阿格斯的铠甲是特制的,打他一副铠甲的料,差不多都够做两套普通的,让包光光肉痛不已,不由得恶意地想着,是否把这家伙的面具弄成杰森的模样;或者,比照《寂静岭》中三角大铁头的样子来也行。
        倒霉的大块头法师,并不知道老包正准备拿他的身形做文章,此时还美滋滋地腆着肚子,将腰板挺得倍直。
        “这位是……”老霍格终于忍不住,出声问班得瑞。
        在第四团中,一般的琐事都是由班得瑞出面的,这样万一有什么不妥,也有转圜的余地。当然在外人眼中,团长布鲁斯是憨厚而又直率的,根本不懂得这些台面上的东西。
        他们这样想,这恰恰是布鲁斯所希望的,其实若论精明,布鲁斯不见得就比班得瑞差,只是两人所扮演的角色不同罢了。
        班得瑞并没有接老霍格的话茬,倒是杜阿格斯粗声粗气地开口道:“我不过是假面军团一个普通的成员而已,名字什么的并不重要,阁下不需要那么上心!”
        碰了个软钉子,老霍格也没有因此感到不忿;因为他那一句,本来就是抱着试探的态度去问的,对方的回话,已经给了他足够的讯息。
        首先,若真是一个普通团员,有团长在场的情况下,是没资格开口说话的;而对面的那大个子,不但开口搭腔了,而且班得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这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大个子的身份,或许并不比班得瑞来得低。
        最起码,两人不属于同一个系统。
        那么问题就来了。班得瑞和他,或者说和整个假面军团,到底是个什么关系?是第四团的合作伙伴?还是班得瑞找来了外人,将布鲁斯架空了?或者是连班得瑞一起,都成了别人的傀儡?
        这里面,可就值得商榷了。
        于是老霍格再次试探道:“这几位朋友,都是仰慕贵团长布鲁斯的威名,只是一直无缘相见。我这次来,便把他们也带上了……不知布鲁斯团长可有时间?”
        班得瑞环视了一眼,淡淡道:“布鲁斯他身体有些不适,朋友们的心意,就由我转达就好了。”
        他这样说也是出于无奈:到现在,他还没和布鲁斯他们联系上,队伍中的布鲁斯,不过是乌鲁装扮的西贝货。虽然二者的身形差不多,但遇上熟人,恐怕还是会露出马脚的。
        尤其是眼前这个老家伙。
        身为高尔特的管家,很多第三团的事务都是由霍格打理的,也见过布鲁斯几面,班得瑞可没有自信凭自己的化妆术,能瞒过这老家伙的双眼。
        但话在老霍格听来,意思就完全不同了。他现在几乎可以确定,布鲁斯已经失去了权柄。
        只是还没等他说话,就听旁边有人阴阳怪气地说:“既然布鲁斯团长贵人事忙,那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好了,反正第四团家大业大,也不用在乎什么‘朋友’。”
        这话说得相当冲。众所周知第四团是出了名的穷,他却偏要说“家大业大”,这不是当面打人脸是什么?
        老霍格见班得瑞的脸色黑了下去,赶紧插言道:“这位班得瑞团长可能没见过,但只要提起他的名字,我想您一定不会陌生。他就是猛虎团的雷温·卡塞尔团长。他的猛虎团,不久前已经加入了咱们暗夜,以后,大家便是自己人了。”
        “哦?”班得瑞双眼中精光一闪——正如老霍格所说,佣兵的圈子说大不大,说小倒也不小。血杀之雷温的名字,他自然是听过的,对于猛虎团并入暗夜,也没觉着有什么稀奇。
        他奇怪的是,老霍格在介绍时,并没有将对方的称号一并说出来。
        要知道称号本身,就是一种头衔,一种荣耀;这无疑比名字更加重要。
        老霍格是办事滴水不漏的人,当然不会犯这种错误,这一点,从他说猛虎团,而没直接说暗夜中的排名就能看出来——毕竟人家刚加入暗夜,排名肯定是垫底的,说出来也不会好听。
        班得瑞猜测,对方应该是还有下文,因此他只淡淡地应了一句“久仰”后,便不再做声。
        果不其然,在老霍格啰啰嗦嗦地介绍了一大堆团长,终于揭开了谜底,只见他指着一个瘦高的汉子道:“这位就是剑与火小队的队长,维克托·巴尔巴斯!”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三章 佣兵会
     更新时间:2010…3…12 0:50:49 本章字数:2219
        按照大陆上的礼仪,一般在介绍多个目标时,身份越大牌的,就越是会放到后头。手机快速阅读:wàp。1⑹κx  s。cOM  文字版首发道理很简单,若第一个就介绍大人物,那后面的人岂不都成了陪衬?
        而且放倒最后压场面,也方便人家“隆重推出”。
        在前面,老霍格介绍的都是一团之长,最次的,都是个“副团级”干部;而这个巴尔巴斯不过是个小队长,就有资格被放到最后,完全是因为他们那个小队根红苗正,隶属于大陆十大佣兵团之首的“黑颅”!
        传言中,黑颅佣兵团是有凯奥凯官方背景的,团里大部分成员,都是部队退役的老兵;因此也有人说,黑颅根本就是凯奥凯的地下军团,专门替皇室与贵族处理那些上不得台面的龌鹾事。
        巴尔巴斯统领的这个“剑与火”,便是黑颅中曝光率极高的一个小队了,有点类似那边的特种部队性质。
        在介绍时,班得瑞的目光就一直盯在巴尔巴斯脸上:那是一张略显狭长的脸孔,皮肤很糙;在额头处,还有一道相当显眼的疤痕。短短的刚髯绕着嘴唇生长,却盖不住那凸起的方下巴。
        从这张脸,班得瑞无法判断出对方的年纪有多大,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以前从没有见过这张脸。甚至“巴尔巴斯”这个姓氏,他都是第一次听说。
        而且在他的记忆中,“剑与火”小队的长官应该是波动剑——赫玛·斯巴拉古才对。
        如果斯巴拉古未死,那对方的身份,就颇值得玩味了。
        巴尔巴斯的声名不彰,甚至很可能根本就没有称号——不然老霍格刚才介绍时,就不会连前面那些人的称号都不提;因此,这巴尔巴斯很可能刚刚才出道不久。
        但是黑颅既然敢让他接手剑与火小队,这人怎么可能没两把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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