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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包光光-第2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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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辜?”大肚子卫兵的声音提高了几分,“那地上那个怎么解释?”
        “人是我打的!”粗胳膊一脸激昂地拍着胸脯,砰砰作响,“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骗子,每次看到都恨不得捏死他们!反正人已经打了,你看着办吧。要上哪,我跟你去!”
        粗胳膊在这里的人缘不错。他话一出口,旁边立马就有人帮腔了:“打得好!”“就是,这种人不打还行?”“我们都动手了……你干脆把大伙一起带走吧!”
        一时间群情激奋。大肚子卫兵显然没料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登时就有些懵。但紧接着,他眼珠一转又有了主意。只听他放软了语气道:“骗子当然是不能姑息了。大伙别误会,我带这二位回去,只不过是做个证人……”
        “刚才发生的事,大家可都看见了,随便哪一位都能作证!”粗胳膊不依不饶地说。
        “那怎么行!”大肚子卫兵一板脸,“没有苦主,我们就不能对他们进行审判,定他们的罪——这是法律!难道,你们要放任这几个骗子逍遥法外吗?”
        “苦主吗?”一直沉默的阿方索,突然出声插言道,“定罪有一个就够了。这样,我跟你去吧……我妹妹年纪太小,去了恐怕也帮不到你们什么。”
        “就是就是。你以为卫戍所是什么好地方吗?阴森恐怖的,要是吓到了小妹妹怎么办?”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来,人们一听这话有理,于是便纷纷符合。议论的声音越来越高,人群也开始互相推挤,连周围的温度也高了几分。
        阿方索笑了。
        因为他已经听出刚才出声之人不是别个,正是他的护卫——“不破”之雷克斯!这一军将得是恰到好处。要知道围观的众人中,大部分都是乌吉娜的粉丝,他们当然不愿意小姑娘受到惊吓。
        而且在码头上扛活的,基本都是些孔武有力之辈,性子本来就比一般的百姓要野许多,更加受不得煽动——只要一个处理不好,只怕民变就在眼前!
        这下子卫兵们的脸色也白了,众怒难犯之下,他们只好退而求其次地带走阿方索;让大肚子卫兵心里不由得暗暗骂娘。
        他要带走二人,自然是另有目的;这本来就是个设好的局——只要把人带走,带到哪还不是他说了算?
        可是瞧眼前这架势,不带到卫戍所里显然是不行了。“算了,还是把人先带回去再做打算……这些该死的贱民,你们等着,早晚要你们好看!”卫兵咬牙切齿地发着狠。
        殊不知,正是他嘴里的这些“贱民”,救了他的小命。
        别看阿方索长了一张“小受”脸,但正因为这样,反而养出了一副极其刚烈的性子,又哪是肯吃这种亏的主?他答应跟卫兵们走,不过是将计就计,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他们结果了而已。
        但有句话说得好,叫做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在这群泥腿子中,会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以至于无数人自愿跟着一起去替他呐喊助威。
        有这一大票人跟着,众目睽睽之下势必又无法动手,于是阿方索的头又开始疼了……
        “废物!”马车中的老霍格,望着远处闹哄哄渐行渐远的人群,终于忍不住骂出声来,“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居然还有脸来拿例钱,早知道还不如养条狗!”
        他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平复了一下有些胸口的憋闷,用手杖敲了敲车厢的隔板。“走吧,不必再等下去了。”
        拧亮挂在车厢外侧的油灯,车夫驾着马车拐上大道,一路疾行进了上城区。这里的路况比大桥区那边要好上不少,很宽,而且都是用整齐的青石板铺就;马车走在上面十分平稳,连带着“叮叮当当”的开道铃声,也比在那边时小了许多。
        路的两侧是高高的院墙,透过那镂空的铁栅栏门,可以看到不远处风情各异的小楼。
        这一般都是贵族的居处,不过也有的,里面住的是家财万贯的大商人。在浮冰港,商人的地位显然比内地要高上许多——或许任何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都是如此吧。
        霍格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没什么兴趣知道。
        马车在一间大门敞开的豪宅前停下。不远处,已经有几辆马车早早的等在这了。
        车夫们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聚到一起聊天打屁,而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马车上等待;倒是不远处那栋白色的小楼中,时不时会飞出些欢声笑语,显然那里面正在举办什么舞会。
        不多时,从里面闹哄哄地走出了一群人,最醒目的,便是走在当中,被一群男人如众星拱月般围着的那位女士。只见她穿了一件高领的丝织长裙,长长的裙摆一直拖到地上。
        她走路的姿势有如随风摆柳,极尽妍态;每一举手,一驻足,都能让男人心里的那团火愈烧愈旺——尽管吝啬的她,几乎没露出一分一毫的肌肤,甚至连脸上还覆了一层薄薄的黑纱。
        黑纱?
    正文 第四百零九章 幕后
     更新时间:2010…3…12 0:50:39 本章字数:2356
        一个蓄着小胡子的男人,大概是此间的主人;他挽起女士的手吻了一下,过后,却迟迟不肯松开。(全文字小说阅读尽在拾陆K文学网)只听他极为不舍地说:“是我惹您不快了吗,夫人?让您如此心急地想要离开。”
        “别这样胡里奥,”女人用掩嘴的动作,不动声色地抽出手来,“舞会很棒,索菲娅也很开心。但是……我必须得走了;就像灰姑娘那样,过了午夜,我的马车就会变成一只大大的南瓜。”
        小胡子男人闻言微微一愣——自认博学的他,竟想不到这则典故的具体出处。
        “你当然没听过了,”女人有些小得意的笑了笑,道:“这是流传在冰原上的一个故事,等有时间,我再细细地讲给你听……要记得提醒我喔!”
        故事,当然是出自老包这个荒野大剽客之手,被在村里交游广阔的索菲娅听去并不稀奇。只是由于说故事的对象不同,老包嘴里的故事也有无数个版本,至于索菲娅听到的是哪一个,想来除了她本人就没人知道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童话本身的版本就不少。
        当初索菲娅刚听到这个故事,便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连带着对老包也高看了一眼。只是不知道,若她得知故事的原作者和她夫家同姓时,她会作何感想。
        身为主人的小胡子,并没有对索菲娅略显无礼的举动表示反感,他了解这个自号“神秘夫人”的女人:她就是贵妇人怀里的猫,优雅,慵懒,无时无刻都在诱惑着你。
        但是你真要伸手去抱时,等待你的,便是那锋利如刀的爪子。
        因此他对现在两人的关系很满足,最起码,对方给了自己足够的亲昵——若说他有多爱这个女人倒也未必,他只是喜欢对方所带来的,周围男士那种嫉妒成狂的眼神。
        这种优越感本身,就足以让他迷醉。所以即使他在她身上占不到什么便宜,他也要捧着她,细心地擦拭她;就好像一个骑士,对待与他并肩作战的武器。
        ……
        ……
        在如潮的赞颂声中,索菲娅上了马车。拉下车里的丝绸帘子之后,马车才缓缓地开动起来。
        这时的索菲娅,完全没有了外面那种风情万种的姿态,反而像没了骨头般瘫在座位上,将身子靠着车厢。她伸手理了理头发,好像抱怨似的问了一句:“为什么来得这么晚?”
        “您可以听我解释,小姐。”老霍格有些诚惶诚恐地说。若有外人在此,一定会觉得老霍格的称呼有些奇怪,因为索菲娅明明是结婚了,按照大陆上通常的习惯,应该称呼她“夫人”才对;可是老霍格,偏偏就叫她“小姐”!
        只听老霍格继续说道:“我已经和他们做过接触,但无法确定他们是不是小姐所说的人。”
        “接触?你到底是动他们了?”
        “是。”老霍格毕恭毕敬地说,“起先我想邀请他们来府里演出,由小姐您亲自确认,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后来……卫戍所的那帮人也失败了。”
        索菲娅一言不发,只取出暗格中早已备好的红酒,放在轻纱下轻轻地啜着,仿佛对方的话,是佐酒最好的菜肴似的。直到听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才将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道:“失败就失败了吧,那个吟游诗人的背景不简单,在这个时候,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可是……”老霍格想要反驳,因为他知道这次的合作有多么重要——在这个贵族满地走,世家不如狗的地方,少爷那子爵品轶实在算不得什么,比起有自己领地的贵族来,更是天上地下。
        之所以少爷在这个圈子中,有如今的地位,其实全靠他能替人解决麻烦,做一些别人不方便做,或是不屑于一做的事。因此少爷的佣兵团,才是根本中的根本!
        但是他的话还没出口,就被索菲娅打断了。她竖起一跟葱白也似的手指,缓缓道:“第一,我和泰卢福特的那帮人没打过交道,对那个‘鹰眼’里昂,也谈不上什么了解;所以,我们根本就不能确定控制了那小姑娘,是否就会令他就犯。”
        “……从资料上来看,他以前本不该是那种杀伐决断的人。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八成跟他从冰原出来以后的经历有关。不知道其中发生过什么变故,我无法推断出他的反应。”
        “你的做法风险实在太大,以后都不要再提了。”索菲娅斩钉截铁地说。在高尔特重病期间,她就是佣兵团的最高首脑;她的决定,也代表了整个家族。
        敲打了下属之后,总要给他们一点希望,这个道理索菲娅懂。
        于是她对老霍格说:“其实你不用担心。我在冰原获得的秘密,才是这次行动最大的利益所在。这份利益,就足以驱动那帮家伙替我们卖命了……眼光,还是要放远一点嘛。”
        ——————————————————————
        且按下索菲娅他们如何重振第三团不表,单说这小辫儿乌吉娜:在阿方索被那大肚子卫兵带走之后,她就想跟上去瞧瞧情况,可惜被一个人迎面给拦住了。
        这个人表情坚毅,眉毛浓重得仿佛要连在一起;他身上穿的衣服和普通冒险者没什么不同,但腰间的那把剑,从外形上看就知道不是凡品。
        没错,他就是阿方索两大贴身护卫之一的刚铎!
        不过在乌吉娜面前,他的身份是阿方索的家将——凭阿方索的卖相,说是个普通的吟游诗人恐怕也没人信;因此从一开始,他给自己定位的就是“落魄的贵族子弟”。这样的话,他带着几个家将四处溜达,也就顺理成章了。
        哦,也许用“溜达”这个字眼,有些轻浮之嫌,那么改成“振兴家族无望,所以立志游历整个大陆”如何?
        只是他的家将貌似太多了点。除了刚铎和雷克斯,平时还有四个剑手跟着,而回到驻地,还有个爱喝酒的大胡子,专门负责照料乌吉娜的那两个伙伴。
        老布,与它的“亲密爱人”。
        其实凭这一狼一狗的实力,当然不需要什么照顾;但问题是,这里可不是一望无际的冰原,而是人类聚居的地方啊!
        老布太丑,天生就长了一张嘲讽脸,第一次碰到它的人,十个有八个恨不得捡石头丢它;至于爱人,漂亮倒是漂亮了,可一头狼在大街上闲逛,不得把路人吓出个好歹来?
    正文 第四百一十章 阴错阳差
     更新时间:2010…3…12 0:50:40 本章字数:2474
        那留守的大胡子不是外人,正是警钟镇的治安官劳伦斯!当初群狼围困警钟镇的时候,他那不畏生死的表现让阿方索极其欣赏,于是在临走时,便顺手把他也带上了。(全文字小說閱讀盡在拾陸K文學網)
        阿方索并不打算让他过多地参与自己的事,只是感觉一个如此优秀的人才,不应该窝在那个小地方种树。
        可是没多久,他就明白为什么劳伦斯会混得那么惨了——这家伙,简直是狗肉上不得席面!对上官(阿方索在紫金联盟也有官职)爱答不理不说;平时的生活,那更是醉生梦死,一天能清醒四个小时就不错了!
        唯一能支使动他的人,便是小姑娘乌吉娜。
        或许是投缘吧,在乌吉娜面前,他总是一副和颜悦色的样子,甚至说卑躬屈膝也不为过。这不,乌吉娜刚一进门,这家伙就拎着手巾把,颠儿颠儿的凑过来了。
        看到回来的,只有乌吉娜和刚铎两人,大胡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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