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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大漠祭-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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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昂白首于世界文学顶端的是那位最不像作家的托尔斯泰。在他一生中的很长一段岁月里,他最热衷的是教育,是编识字课本和改善农民生活……他把自己最辉煌的时光用于忏悔,终生为自己的贵族身份而羞耻。他甚至把他的三大巨著也归于“坏艺术”一类,仅仅是因为老百姓没有那么多闲时间去读它们。但这一切,反倒点缀了他的伟大。
  十多年前,我幸运地迷上了托尔斯泰。此前,无论咋啃也读不下去。后来才明白,爱托尔斯泰也需要资格。当自身“修炼”达不到一种境界时,你绝不会了解他,更不会爱上他。他的作品是一座巍峨的城堡,真正攻入,需要实力。他不饶舌,不卖弄,不矫情,甚至不修饰。他忠实地记下了人类历史上的一个时代。只要人类存在,他的作品就消亡不了。
  他写得那样从容而自信。在这个巨人面前,一切“名人”都显得十分寒碜,包括精通任何技巧且已得到公认的“天才”们。
  他可以痛苦,可以一次次陷入精神危机,但决不浮燥。他的痛苦是大彻大悟前的迷惘,他的精神危机是时代的困惑。他决不会为争点儿名或图点儿利而让自己伟大的心灵卑琐。
  不仅仅托尔斯泰,几乎所有的俄罗斯大作家都这样。我常常为俄罗斯文学吃惊:是什么使这个民族诞生了那么多的文化巨人?这无异是一种文化奇观。无论是专制的尼古拉一世时代,还是残暴的斯大林时代,这个民族都为人类贡献一批又一批的伟大作家。封建专制的屠刀扼杀不了文学。贫困、富贵、厄运…… 一切外部势力都动摇不了俄罗斯的文学大厦。
  而中国文人,血液中“学而优则仕”的杂质太浓了,多将个人悲喜甚至命运维系在强权上。次一等的,也追求书中的“颜如玉”和“黄金屋”,而将文学的真正内涵异化了。
  中国文人中具有真正独立人格者并不多。
  俄罗斯作家则不然。沙皇尼古拉自可以专制,书刊检查制度自可以残酷。可以有流放,可以有灾难,可以有贫穷,可以有寂寞,甚至可以有贵族的富贵(这才是最可怕的)……但一切“外现”都摇撼不了他们的灵魂标干。他们不会因苦难和专制而垂头丧气、一蹶不振,也不会被席卷而来的时代狂潮惊得大呼小叫方寸大乱,更不会在富贵的毒蛊下忘了自己的姓氏。他们的人生坐标永远直立,足以令他们挺直脊梁。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代自序(3)
这虽然得益于俄罗斯的文化土壤和文学传统,但起主导作用的还是作家的心灵。他们不是被西部农民称为“浅碟子”的浮燥文人。他们的创作不是卖水:从生活之海中舀来一瓢后就吆喝个不停,唯恐别人不知道他兜售的货色。他们最在乎的不是别人的评价,而是自己灵魂的安详。
  他们自然有孤独的自信和清醒的寂寞。举世誉之,不忘乎所以  ;举世毁之,不垂头丧气。他们的内心,是一个世界,是一个与外部世界并存的独立世界。内外两个世界可以平等对话,但谁也别想粗暴地侵略谁。他们可以傲然地朝对方说:“请尊重我的主权。”
  这样的作家,才是我所心仪的真正作家。
  当代中国,也确实需要或说应该诞生一批这样的作家。
  真正的作家,甚至大可不必借助于所谓机遇。有时,所谓的机遇,可能恰恰是灾难。试想,如果汉武帝刘彻垂青司马迁并委以宰相重任,《史记》的命运又将如何?无疑,政界站起一个新贵的同时,文坛必然倒下一位大师。
  文章憎命达。
  历史绝不会因为郭沫若的所谓的好机遇,就把他的位置排在苏东坡和曹雪芹之前。问题的实质是你有没有好东西?
  有好东西的,你活埋不了,如沈从文。没好东西的,你推不上去。乌鸦群中的评论家如何鼓噪,也无法把鸦王吹成凤凰。
  文学上最终说话的,是作品。
  还是那句话:历史会因一首有价值的小诗而记住一个名字,也会毫不犹豫地将写了成吨垃圾的“作家”扫得不知去向。
  因此,我很欣赏海明威。他永远和死去的作家比。因为活着的许多终将真正地死去。他的目标总是一个个虽不在人世但在文学上永远活着的作家。他也像托尔斯泰一样,用质朴的笔写出了那个时代的那群人如何活着。
  中国的老百姓太需要真正的作家了。
  我劝天公多抖擞几次。
  (3)
  真正的历史画卷是生活,是平平常常的生活。是一滴滴生活之水,汇成了历史潮流。作家应该描绘的,就是这些平常的、然而又是最真实的生活。作品的价值也就在于真实地记录这段生活,真实地记录一个历史时期的老百姓如何活着。《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红楼梦》等一些伟大作品就是这样。它们之所以伟大,并不在于其博大得张牙舞爪和精深得莫名其妙,而恰恰在于其真实、质朴、甚至琐屑。传神地写出了琐屑,也就写活了一个个生活画面。正是这些活的琐屑构成了作品的伟大。有时,我们看这些作品时,甚至看不到作者。看到的也不仅仅是引人入胜的故事,更多的是扑面而来的生活和呼之欲出的人物。
  当代作品中,一些人为的张牙舞爪的表面的“伟大”恰恰损坏了作品本身。作家们把情绪化的语言和胡编乱造的情节生硬地塞进作品,从而破坏了其应有的朴素。遗憾的是,那些作家自己竟也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真的很伟大,就像背对快要落山的太阳看到自己硕长无比的影子一样。
  真的伟大,应该是质朴。
  走进佛殿,呲牙咧嘴的,可能是鬼、夜叉,至多是罗汉。而佛和菩萨,则永远是安详的。一个猴子,既使它有翻天覆地的神通,也不过是个难为众仙心仪的“弼马瘟”,哪怕它自封为“齐天大圣”也改变不了其本质。只有当它经过无数次的自我超越,消去火气,降伏无明,证得智慧,从绚烂归于平淡,从舞棒弄棒到安详微笑的时候,它才可能成“斗战胜佛”。这也便是为什么绝大多数的名著风格十分朴素的原因。
  当然,我的《大漠祭》距我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尚有距离,但我一直是朝这个方向努力的。在小说还没动笔之前,“作者题记”就先从我心中涌出了:
  “我不想当时髦作家,也不想编造离奇故事,我只想平平静静地告诉人们:我的西部农民父老就这样活着。活得很艰辛,但他们就这样活着。”
  我想写的,就是一家西部农民一年的生活,(一年何尝又不是百年?)其构件不过就是驯兔鹰、捉野兔、吃山药、喧谎儿、打狐子、劳作、偷情、吵架、捉鬼、祭神、发丧……换言之,我写的不过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而已。这无疑是些小事,但正是这些小事,构成了整个人生。我的无数农民父老就是这样活的,活得很艰辛,很无奈,也很坦然。
  我的创作意图就是想平平静静告诉人们(包括现在活着的和将来出生的),在某个历史时期,有一群西部农民曾这样活着,曾这样很艰辛、很无奈、很坦然地活着。仅此而已。
  《大漠祭》中没有中心事件,没有重大题材,没有伟大人物,没有祟高思想,只有一群艰辛生活着的农民。他们老实,愚蠢,狡猾,憨实,可爱又可怜。我对他们有许多情绪,但唯独没有的就是“恨”。对他们,我只“哀其不幸”,而从不“怒其不争”。因为他们也争,却是毫无策略地争;他们也怒,却是个性化情绪化的怒,可怜又可笑。
  这就是我的西部农民父老。
  不了解这些,便不了解《大漠祭》。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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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祭 第一章(1)
(1)
  兔鹰来的时候,是白露前后。漠黄了,草长了,兔儿正肥。焦燥了一夏的兔鹰便飞下祁连山,飞向这个叫腾格里的大沙漠。
  老顺就在大沙河里支好了他的网。
  网用细绳绾成,三面,插成鼎立的三足,拴一个做诱饵的鸽子。因兔儿日渐狡猾,饥肠辘辘的兔鹰便一头扎进了网。兔鹰长着千里眼,看不见眼前三尺网。
  早晨,照例挼鹰。
  老顺很早就醒了。他梦见千万只兔子张着血红大口向他扑来,铺天盖地的,就醒了。他相信报应,认为那是死在他手里的兔子来索命。这种梦老做。第一次做这梦的时候,他就不想再放鹰了。孟八爷说:“屁胡子!不放,兔子糟害庄稼,不饿死人才怪呢。”老顺就想,放鹰也算是行善积德呢,就仍放。当然,主要还是舍不得兔肉味,白露一过,嘴里没几块兔肉拌哒,心里就干焦干焦的;但总抹不掉杀生害命的阴影,老做那梦。做一次,出一身冷汗。做归做,放归放。谁叫野兔糟害庄稼呢?
  灯一亮,那个叫“黄犟子”的黄鹰便不安分地扇翅膀。显然,它也在做梦,梦见自己在天上飞呢。一定是的。老顺想,人梦见自己吃肉时总要拌几下嘴。鹰梦见自己飞时,不扇翅膀才怪呢。老顺笑了。他发现“黄犟子”已睁圆了眼。他很喜欢这圆溜转的霸气十足的眼睛。这是真正的鹰眼。鹰的所有气息都是从这个窗户里透出来的。
  “黄犟子”是个叫人“鸟牙”的鹰,性子暴,难务息。但也正说明它是个好鹰。就像千里马多是烈马、忠臣大多刚直一样,越叫人“鸟牙”的鹰越可能是好鹰。一旦驯服,抓兔子是一把好手,还不反。不像“青寡妇”这种次货,一落网,就乖,就吃食,就叫人摸。面里驯服得很,可一丢手,它就逃之夭夭了。抓兔子?哼,闻兔屁去吧。
  老顺喜欢刚烈的鹰。
  地上横躺着一个拇指粗的羊毛轴。那是昨夜老顺硬塞进“黄犟子”嗉里的。早晨,鹰脖子一抡,毛轴就出来了。老顺拣起,就灯下看,轴儿上已干净了。这就是说“黄犟子”的“痰”拉清了,能往兔子上“放”了。这是第七个毛轴。前六个,夜里喂,早晨吐。羊毛上尽是粘乎乎的黄油。这黄油祖先叫它“痰”,老顺也叫“痰”,灵官却叫“脂肪”。叫啥也罢,一样。反正那黄油是叫鹰性子野的东西。不扯清,手一松,鹰就飞了,“嗖--”,直上天空。等俯冲下来,就不知溜到啥地方了。扯清“痰”,它一飞高,头就晕,就饿得慌。见了兔子,不扑,才怪呢。
  老顺决定今天把“黄犟子”往兔子上“放”。这是个火候。放早了,鹰还野,有去无回;放迟了,鹰就“背”了,忘了自己会抓兔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挼鹰至此,只剩一“放”。老顺有种临战前的兴奋。
  推开门,一股清新扑面而来。老顺心里一爽。他最喜欢这味儿。乡下的清晨,空气凉水似的,吸几口,便把脏腑洗透亮了。天还有些黑。几颗星像毛旦的贼眼,一眨一眨地捉弄人。
  一声牛吼传来,曳长,沉闷,雄浑。一听,就能听出是魏没手子的“西门大”在叫。那真是头好牛,长,大,一身犍子肉。一跑,肉轱辘辘抖。跳起来,压上去,个头小些的乳牛都支不住。老顺笑了,为自己这时却想到了这个场面。
  他很响地清清嗓门,敲敲儿子的门,说:“起呀,爹爹们,*蛋子把太阳都烤红了。白头子养活黑头子几十年了,该自觉些了。”他听到灵官嘟囔道:“行了,行了。少说两句又胀不死你。”老顺笑了。对付儿子,他知道说话的分寸:轻了,冷水上敲了一棒,你说你的,他睡他的;重了,他们又恼了,免不了顶撞你几句。大清早的,红个脖子黑个脸,一天都不利顺。——“白头子养活黑头子”,不轻不重,正合适。再说,这也是事实呀。这几个爹爹,哪个不是他老俩口起早摸黑抓养大又供了书的?猛子念到初三,兰兰初一,灵官高中。就亏了憨头,只念个小学。可这能怪他吗?一大家子六张嘴,只靠老两口四股子筋动弹。眼下,憨头到井上值夜,还没回来呢。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大漠祭 第一章(2)
老顺背了草筐,进了牲口圈。一股熟悉的混和着牲口汗味和粪便的气息使他心里的温水荡了。这是他清晨必做的功课,也是他最愿意做的功课。这黑骡是魏没手子的那头青叫驴下的种,长起个头快,一岁,就俨然是个大牲口了。瘸五爷最眼热他的,就是这黑骡,老缠,要让给他。不成哟,别的,都能商量,唯有这牲口,最是老顺贴心贴肉的东西。舍不得哟!……瞧,这坯子,多好。腿长长的,灵丝丝的,像电视上的长腿模特儿,高贵着呢。这小东西恋人,一见老顺,总要用它那柔柔的白唇吻他的手。那滋味,嘿,啥都比不上哟。这不,它又来了。老顺拍拍黑骡的脖子,嗔道:“你个饿死鬼。”黑骡低唤声声,向他撒娇。老顺笑了。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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