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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桑拿小姐-第54章

小说: 桑拿小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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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童的这些客人或朋友当中,有一位邻市的大人物。说是大人物,其实他的行政级别大概顶多是个正处级。在中央机关里,这一级别的干部大致相当于工厂车间里的搬运小组长,或者建筑工地上的抹灰班长之类的职务,是带着几个老弱残兵在第一线干活受累的角色。但是到了地方上,这一级别的干部可就成了举足轻重的人物了。如果你掌管的又是某个要害部门,那你可不就成了咳嗽一声也会吓跑几窝老鼠的大人物了。阿童的这位朋友,是那个市的公安局长,并且是在这个茅坑上一蹲就是十几年的老局长,其分量之重是可想而知的了。

这位局长所在的那个市,乃本省有名的侨乡,许多人在国外有亲戚。既然有亲戚就要去投奔,就要去揩他们点油水,不然让他们守着那么多外币没处使也怪可惜的。所以,这个市申请去境外定居的人特别多,尤其是想到港澳地区投亲靠友或是夫妻团聚的人,可谓多如牛毛,数不胜数。

但出国定居不同于赶集上庙,不是想去就可去得成的,而是要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经过认真的审查得到严肃的批准以后才能去。咱们中国的老百姓这么聪明勤劳而勇敢,当然需要格外珍惜,需要看紧一点,怎么能轻易放到它们外国甚至外国的殖民地去打工呢,那不仅太让他们外人捡便宜了,而且咱们自己的同胞到他们那里要是受点气多让人心疼,多让人不放心呢!

在一些申请出外定居的人大多的地方,政府一时审批不过来,因此大家就要耐心地轮候,凡事总要讲个先来后到,轻重缓急。在那个市里,谁先得到批准,谁后得到批准,这决定权就在阿童的这位局长朋友的手里。至于先批谁后批谁,这位局长大人的原则也很简单,那就是谁给的钱多就先批谁,谁给的钱少就后批谁,谁不给钱那就先靠边看着,何时有了钱再批也不晚嘛。

按理说,这局长的权力是政府给的,他收了钱也应当上缴国库才对。但局长觉得钱这种东西经过千人拿万人摸,上面沾满了细菌,脏得很哩,让别人去保管未免太损人利己了,所以他便全都拿到自己家里保管起来了。至于他家里到底保管了多少钱,别人说不清,他自己也说不清,反正是个天文数字。

但局长的这个审批原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偶尔也可以灵活一些,采纳其他某些变通的方法。比如申请出外定居者如是年轻貌美的女郎,那么只要你陪着局长练几日床上功夫,说不定你也可以得到优先批准呢。由于局长事务繁忙且精力有限,他在这方面还未能创造出天文数字来,不过据说这数字也不算太小了,说出来也能把人惊得上吐下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古人这话说得真够绝的,时时都能显出它的灵验。正当这位局长雄才大展如日中天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犯了案,让反贪局给抓了起来。谁都知道,像他这样犯这么大罪,处理得严点就得枪毙,处理得宽点就得枪崩,总之是活不成了。没过多久,这位大人物果然给枪毙了,枪毙得轰轰烈烈的,不仅本省的电台报纸做了详尽的报道,就连香港的电视也跟着起了好几天哄,说这样的人真该多毙几个。可他们不想一想,这样的人统共也没有几个,都枪毙了多可惜呀!面临绝迹的华南虎还要受法律的特别保护呢,何况是这些比猛虎还凶猛的大活人哪!不过这是后话,在阿童疯疯癫癫重返“紫蔷薇”那天,这位局长大人还好好地活在看守所里面,正狼吞虎咽地享受着他好多年未曾品尝过的咸萝卜拌干饭呢。

这位大人物得势的时候,不仅每日在他那个地盘上翻云覆雨,也常常在一些邻近地区兴风作浪。为此,他与不少人结了仇怨,其中尤以与外地来的一群公子哥之间的怨隙为深。说是公子哥,其实他们的身份谁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他们的确很有来头,是一些超级权势家庭的不肖子孙;也有人说他们虽有来头却也不大,不过是一些市、县级干部的子弟,老子因贪污腐败丢了官,他们在当地失宠便流落聚集到这边来了;甚至还有人说他们不过是一群城乡游民,把自己编造得有些来历只为蒙骗他人而已。这年头,拉大旗作虎皮四处招摇撞骗的事确也时有所闻。

不管他们真实身份如何,他们确实以公子派自居在这一带纠集了一股势力,好事做得不多,坏事做了不少,他们也确实因大大小小的摩擦而与那位局长大人结了怨记了仇,明争暗斗,殃及鱼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这两派的力量几乎势均力敌,一派自诩为强龙,一派自视为地头蛇,斗来斗去不分胜负,但也各有损伤。

就在两派斗得疲倦不堪据说有可能和解的时候,一件震惊华南的血案又使双方的矛盾迅速激化,达到了你死我活势不两立的地步。

那是几个月前的一个夜晚,一群公子哥在本市的一家酒吧里饮酒作乐,突然闯进来一群手持棍棒的大汉,逢人便打,逢物便砸,把个小小的酒吧闹得天翻地覆,鬼哭人嚎。一位公子当场毙命,另有几人负了重伤。事后,有人断定此案的后台必是那个作恶多端的狗局长,因为不仅这群打手当中有人口音酷似那狗东西,很像是他的同党,而且有人看到他这两日也恰好正在本市活动,有时身边还跟着一位靓得令人淌口水的江浙女郎。

公子们从劫后余惊中镇定下来,决心一定要制服这个不可一世的地头蛇,否则不仅这口恶气憋在肚子里使人食欲不振,如此任人欺辱也有损自己的威望,使他们难以在此长期立足。他们迅速发动起自己在外地和本地的势力,准备与对方决一雌雄。如果双方真的再次争斗起来,即使不会累及无辜,至少也要给社会添乱。

不知是上天的报应还是事有巧合,恰在此时,一封由香港发出的检举信寄到了北京的检察机关,引起上层的高度重视。此信被批转到省检察院,检察院里设有专门对付这类人物的反贪局,于是反贪局立即派人展开缜密的侦查,很快便查清这家伙确有严重的贪污受贿和流氓行为。检察官们根据自己的经验,料定这家伙既然在侦查刚刚开始时便被发现有如此多的罪行,那么抓起来一审问,发动群众一揭发,身边的党羽再反戈一击,他肯定会有更多的罪行暴露出来。但尽管如此,侦查工作的深入发展仍然使这些整天同罪犯打交道的检察官大吃一惊。这小子罪行之严重,手法之恶劣,胆子之狂放,简直是史无前例,登峰造极。

大鱼入网,必会裹挟着一群小鱼出水。这位恶贯满盈的局长大人被从他的宝座上搬下来以后,为他效力的一些喽罗也相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但无论如何,这事也不应当牵涉到人家阿童吧?人家一个桑拿浴的按摩小姐,只是听人喝来遣去,芦草般随风摇动身不由己,即使巴结一些权贵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并没有跟着谁做什么坏事呀!

其实,检察官在查这个案子时,根本就没打算把阿童牵连进去。人家只是找阿童问了一些情况,并且是亲自到“紫蔷薇”来问的,连传也没传她。问完情况后,人家还亲自“桑拿”了一遍,以便亲身体验一下那个狗局长常来桑拿浴是否算得上他的罪行之一。体验过后,人家虽然没说什么,但显然已经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其后没有再来找过阿童。本来是嘛,那个狗官什么场所没去过,据说香港的“大富豪”

夜总会他就去过不下七八次,你总不能把他去过哪里全都一条条列为罪状吧?他接触过的女人成百上千,小时候在他妈怀里躺了好几年呢,你总不能把他接触过的女人全都列为嫌疑犯吧?阿童的受牵连,同检察官们一点关系也没有。估计倒是那些公子哥当中有好色之徒垂涎人家阿童的美色,或者有其他什么缘故而借机指使人将阿童骗出来绑架了去。

几个穿着便服自称是“执行公务”的人将阿童押上一辆豪华的“宝马”轿车。

从上车的那一刻起,阿童就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她虽然知道咱们这个国家无事不讲究等级,但对于什么级别的犯人应当乘坐什么档次的汽车也并不十分清楚。谁都知道,“宝马”算得上顶级的名车了,按理说只有顶级的“名犯”才会用这么好的车押送啊?自己在桑拿浴这一行虽说小有名气,但好像远远够不上这个级别。那么,是这些人把自己搞错了,还是自己把这些人搞错了?总之是有些不大对头吧。

阿童心里嘀嘀咕咕的,嘴上可并不敢问出来。车上那几个家伙样子神神秘秘的,尽说些阿童听不太懂的半黑不黑的话。阿童不知道下面将会发生什么事,心里十分害怕。她偷偷看着那几个人,料定他们不是什么“执行公务”的。现在“执行公务”

的人出门总带着枪,可他们几个人中没一个带枪的,只是在文件箱里放了几副手铐子。他们故意在阿童面前开了一下文件箱,让她看到那些冷冰冰的铁圈圈,但并没有给阿童戴上。那么他们一定是黑社会的流氓了?但似乎也不像。听说黑社会绑架人时总要用一块黑布将人的眼睛蒙上,让你不知道去了哪里。可这几个人并没给自己蒙上眼睛,好像他们根本就不在意阿童看到什么。

汽车驶出城外,驶进一个山清水秀的风景区,开到一幢别墅的门前。

阿童被人连推带搡地弄进了房间里。房间里酒气冲天,杯盘狼藉,几个东倒西歪的人正在喊喊叫叫,唱唱喝喝,骂骂咧咧,哭哭啼啼。其实说准确点,你根本就听不出他们是在叫,在唱,在骂,还是在哭,反正都差不多,就像科学家说的什么“临界状态”之类的东西,没有点专业水准很难分得清楚。阿童只往屋子里看了一眼,便撞见恶魔似地惊呆住了,浑身的血液一下子涌到了脑瓜顶上,剩下一大截冷冰冰的身子颤巍巍立在地上,几乎连脚步也移不动了。她恍惚觉得,自己竟然又回到了几年前遭人蹂躏的那个可怕的夜晚,那个可怕的魔窟。

也许阿童是过于神经过敏了,她现在来到的这个地方,同几年前她遭人蹂躏的地方绝对不同,不仅从地理上看两地相距千里之遥,而且人物和环境也完全不一样。阿童可能忘记了,那一次她进的那个房间,屋子里灯光昏暗,那些人像做贼似的躲在里面;而现在这个地方灯火通明,人家丝毫也没有偷偷摸摸的贼人的影子,完全是一派光明磊落无所畏惧的态势。再者,上次的那个地方只有几个短毛小子,而这个地方则还有几个长毛丫头呢,并且一个个都那么贼眉鼠眼的机灵,都那么油头粉面的漂亮,估计十有八九是夜间大街上的“业余巡警”。

见阿童进来,屋子里的人都暂时停止了喧嚣,抬起头以异样的目光看着她。其中一个头目模样的人示意阿童坐下,然后便继续与旁边的人说话,不再理睬她了。

阿童觉得那个人有点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想不起来了。她见过的人太多,不可能每个人都记得住;同时也正是因为她见过的人太多,所以常有记混了的时候,没见过的人也可能觉得似曾相识。阿童找一个离中间的台子较远的位子,战战兢兢地坐了下来,定了定神,想努力使自己平静一些。既然已经被掳到了这个地方,跑是跑不掉了,只能见机行事了。

阿童偷眼看了看那些人,却发现他们虽然闹闹嚷嚷的嘴里不断冒出脏话来,但外表上可并不像流氓恶棍之流。阿童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在她的印象中,社会上的那些流氓通常都穿得怪里怪气的,有的留着长发,有的剃了光头,有的蓄着小胡子,有的身上画满了稀奇古怪的图案,看着总让人觉得不舒服。可这些人当中极少有那种装束那种尊容的,他们大多眉目端正,穿得也算整齐而讲究,汗衫全都是进口“名牌”,有的人还打着领带,崭新的西装挂在身后的椅背上。

他们彼此的年龄和口音也不相同,显然并非来自同一个地方。那位头目似的人物年近四十的样子,可能是这些人中的老大,初听他说话时觉得他满口京腔,但听得仔细些便觉出那京腔并不纯正,看来这位也并非京城纯种,不过在皇城根下住得年头多些罢了。其他人大多二十几三十出头,多为外地口音,但也有人一张口便让人听出是地道的本地仔。阿童实在搞不清他们是些什么人。

刚才押送阿童的一个浓眉大眼的本地仔走到那个头目似的人物面前,附在他耳边说着什么。头目听后摇了摇头,挥挥手示意本地仔走开。本地仔并不甘心,继续在头目的耳边嘀咕着,边说边往阿童这边看。阿童猜测他们说的话与自己有关,刚刚平静一点的心情马上又紧张起来。室内的气温并不高,但阿童感到脊梁和额头上都已渗出了汗珠。

两个人说完话,本地仔便把阿童带到楼上的一个房间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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