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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情史-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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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梅
  女郎朱氏,嘉兴人。能诗,多佳句,自号静庵。父教官,夫亦士人。其父友某使君,所欢青衣曰寒梅。使君因妻亡,欲图再娶,遂萌开阁之意。寒梅过静庵泣诉,静庵曰:“吾能止之。”因题一绝于扇,令持视使君,云:“一夜西风满地霜,粗粗麻布胜无裳。春来若睹桃花面,莫负寒梅旧日香。”使君感其意,终身不言再娶。
  ☆楚娘
  三山林茂叔,官建昌。闻名妓楚娘,以资学自负,遂与之厚,携回家。其妻李氏,稍不能容。楚娘题诗于壁以寓意,诗云:
  “去年梅雪天,千里人归远。今岁梅雪天,千里人追怨。铁石作心肠,铁石刚独软。江海比君恩,江海深犹浅。”
  李氏见曰:“人非木石,胡不能容。”遂长枕大被,三人共寝。
  ☆郑德璘
  贞元中,湘潭尉郑德璘,家居长沙。有亲表居江夏,每岁一往省焉。中间涉洞庭,历湘潭,常遇老叟棹舟而鬻菱芡,虽白发而有少容。德璘与语,多及玄解。诘曰:“舟无糗粮,何以为食?”叟曰:“菱芡耳。”德璘好酒,每挈松醪春过江夏,遇叟无不饮之。叟饮,亦不甚愧荷。
  德璘抵江夏,将返长沙,驻舟于黄鹤楼下。旁有鹾贾韦生者,乘巨舟亦抵于湘潭。其夜与璘舟告别饮酒。韦生有女,居于舟之舵橹,邻舟女亦来访别,二女同处笑语。夜将半,闻江中有秀才吟诗曰:
  “物触轻舟心自知,风恬浪静月光微。夜深江上解愁思,拾得红蕖香惹衣。”
  邻舟女善笔札,因睹韦氏妆奁中有红笺一幅,取而题所闻之句,亦吟哦良久,然莫晓谁人所制也。
  及旦,东西而去。德璘舟与韦氏舟同离鄂渚。信宿及暮,又同宿至洞庭之畔,与韦氏舟楫颇相近。韦女美而艳,琼英腻云,莲蕊莹波,露濯舜姿,月鲜珠彩,于水窗中垂钓,德璘因窥见之,甚悦。遂以红绡一尺,上题诗曰:“纤手垂钓对水窗,红叶秋色艳长江。既能解珮投交甫,更有明珠乞一双。”
  强以红绡惹其钓,女因收得,吟玩久之。然虽讽读,却不能晓其义。女不工刀札,又耻无所报,遂以钓丝而投夜来邻舟女所题红笺者。德璘谓女所制,甚喜,然莫晓诗义,亦无计遂其款曲。由是女以所得红绡系臂,甚爱惜之。明月清风,韦舟遽张帆而去。风势将紧,波涛恐人。德璘小舟不敢同越,然意殊恨恨。
  将暮,有渔人语德曰:“向者贾客巨舟,已全家没于洞庭矣。”德璘大骇,神思恍惚,悲惋久之,不能排抑。将夜,为《吊江姝》诗二首曰:“湖面征风且莫吹,浪花初绽月光微。沉潜暗想横波泪,得共鲛人相对垂。”
  又曰:
  “洞庭风软荻花秋,新没青娥细浪愁。泪滴白苹君不见,月明江上有轻鸥。”
  诗成,酹而投之。精贯神校旄兴瘢忠杷8乐倌缯呤苍唬骸八侵I俊倍な弦嗖荒芟淅从伞S兄髡咚驯奂扃镂ぴ唬骸暗颅U异日是吾邑之明宰。况曩日有义相及,不可不曲活尔命。”因召主者携韦氏送郑生。韦氏视府君,乃一老叟也。逐主者疾趋而无所碍。道将尽,睹一大池,碧水汪然,遂为主者推堕其中。或沉或浮,亦甚困苦。时已三更,德璘未寝,但吟红笺之诗,悲而益苦。忽有物触舟。然舟人已寝,德璘遂秉烛照之。见衣服彩绣,似是人形。惊而拯之,乃韦氏也,系臂红绡尚在。德璘喜骤。良久,女苏息,及晓,方能言。乃说府君感君而活我命。德璘曰:“府君何人也?”终不省悟。遂纳为室,感其异也,将归长沙。
  后三年,德璘当调选,欲谋醴陵令。韦氏曰:“不过作巴陵耳。”德璘曰:“子何以知?”韦氏曰:“向者水府君言,是吾邑之明宰。洞庭乃属巴陵,此可验矣。”德璘志之。选果得巴陵令。及至巴陵县,使人迎韦氏。舟楫至洞庭侧,值逆风不进。德璘使佣篙工者五人而迎之,内一老叟挽舟,若不为意。韦氏怒而唾之,叟回顾曰:“我昔水府活汝性命,不以为德,今反生怒?”韦氏乃悟,恐悸,召叟登舟,拜而进酒果,叩头曰:“吾之父母,当在水府,可省觐否?”曰:“可。”须臾,舟楫似没于波,然无所苦。俄到往时之水府,大小倚舟号恸。访其父母,父母居止俨然,第舍与人世无异。韦氏询其所需,父母曰:“所溺之物,皆能至此,但无火化,所食为菱芡耳。”持白金器数事而遗女曰:“吾此无用处,可以赠汝,不得久停。”促其相别。韦氏遂哀恸,别其父母。叟以笔大书韦氏巾曰:“昔日江头菱芡人,蒙君数饮松醪春。活君家室以为报,珍重长沙郑德璘。”
  书讫,叟遂为仆侍数百辈,自舟迎归府舍。俄顷,舟却出于湖畔,一舟之人,咸有所睹。德璘详诗意,方悟水府老叟,乃昔日鬻菱芡者。
  岁余,有秀才崔希周投诗卷于德璘,内有江上夜拾得芙蓉诗,即韦氏所投德璘红笺诗也。德璘疑诗,乃诘希周。对曰:“数年前泊轻舟于鄂渚,江上月明,时当未寝,有微物触舟,芳香袭鼻,取而视之,乃一束芙蓉也。因而制诗。既成,讽咏良久。敢以实对。”德璘叹曰:“命也!”然后更不敢越洞庭。
  德璘官至刺史。出《本传》。
  ☆唐晅
  唐晅,晋昌人也。妻张氏,滑州隐士张恭之幼女,即晅姑所出,甚有令德。开元十八年,晅以故入洛,累月不得归。夜宿主人,梦其妻隔花泣,俄而窥井笑。及觉,心恶之,以问日者。曰:“隔花泣者,颜随风谢。窥井笑者,喜于泉路也。”居数日,果有凶信,晅悲恸倍常。
  后数岁,方得归渭南,追其陈迹,感而赋诗曰:
  “幽室悲长簟,妆楼泣镜台。独悲桃李节,不共一时开。魂兮若有感,仿佛梦中来。”
  是夕风露清虚,晅耿耿不寐,更悲吟前悼亡诗。忽闻暗中若泣声,初远渐近。晅惊恻觉有异,乃祝之曰:“倘是十娘子之灵,何惜一见相叙也,勿以幽冥隔碍宿昔之爱。”须臾闻言曰:“儿即张氏也。闻君悲吟,虽处阴冥,实所恻怆。是以此夕与君相闻。” 晅惊泣曰:“在心之事,卒难申叙。然得一见颜色,死不恨矣。”答曰:“隐显道别,相见殊难。亦虑君有疑心,妾非不欲尽也。” 晅词益恳,誓无疑贰。俄而闻唤罗敷取镜,又闻暗中飒飒然人行声。罗敷先出前拜,言:“娘子欲叙夙昔,正期与七郎相见。” 晅问罗敷曰:“我开元八年,典汝与仙州康家,闻汝已死矣,今何得在此?”答曰:“被娘子赎来,会看阿美。”阿美,即晅之亡女也。晅又恻然。须臾,命灯烛立于阼阶之北。晅趋前泣而拜,妻答拜。晅乃执手叙平生,妻流涕谓晅曰:“阴阳道隔,与君久别。虽冥寞无据,至于相思,尝不去心。今六合之日,冥官感君诚恳,放儿暂来。千年一遇,悲喜兼集。况美娘幼小,嘱付无人。今夕何夕,再遂申款。” 晅乃命家人列拜起居,徙灯入室。施布帷帐,不肯先坐。乃曰:“阴阳尊卑,以生人为贵,君可先坐。”晅即如言。笑谓晅曰:“君情既不易平生,然闻君已再婚,君新人在淮南。吾亦知甚平善。” 晅因问:“欲何膳?”答曰:“冥中珍羞亦备,唯无浆水粥耳。” 晅即命备之。既至,索别器摊之而食,向口如尽。及撤之,粥宛然在。晅悉饭其从者。有老姥不肯同坐。妻曰:“伊是旧人,不同群小。”谓晅曰:“此是紫菊姥,岂不识耶?” 晅乃记念,别席饭之。其余侍者,晅多不识。闻呼名字,乃晅从京回日,多剪纸人奴婢所题之名。问妻,妻曰:“皆君所与者。”乃知钱财奴婢,无不得也。妻曰:“往日尝弄一金镂合子,藏于堂屋西北斗拱中,无人知处。”取果得。又曰:“岂不欲见美娘乎?今已长成。” 晅曰:“美娘亡时襁褓,地下岂受岁乎?”答曰:“无异也。”须臾,美娘至,可五六岁。晅抚之而泣。妻曰:“莫惊儿。”罗敷却抱,忽不见。晅令下床帷,申缱绻,宛如平生,但觉手足呼吸冷耳。又问:“冥中居何处?”答曰:“在舅姑左右。” 晅曰:“娘子神灵如此,何不还返?”答曰:“人死之后,魂魄异处。皆有所录,杳不关形骸也。君何不验梦中,安能记其身也。儿亡之后都不记,死时,亦不知殡葬之处。钱财奴婢,君与之则得。至如形骸,实总不管。”既而绸缪夜深,晅曰:“妇人没地下,亦有再适乎?”答曰:“死生同流,贞邪各异。且儿亡,堂上欲夺儿志,嫁与北庭都护郑乾观侄明远。儿誓志确然,上下矜悯,得免。”晅闻,怃然感怀,而赠诗曰:
  “峄阳桐半死,延津剑一沉。如何宿昔内,空负百年心。”
  妻曰:“方见君情,辄欲留答,可乎?”晅曰:“曩日不属文,何以为词?”妻曰:“文词素慕,虑君嫌猜,故不为耳。”遂裂带题诗曰:
  “不分殊幽显,那堪异古今。阴阳途自隔,聚散两难心。”
  晅含涕言叙,悲喜之间,不觉天明。须臾,闻叩门声,言:“翁婆传说,令催新妇,恐天明冥司督责。”妻泣而起,与晅决别。晅修启状以附之,执手曰:“何时再见?”答曰:“四十年耳。”留一罗帛子与晅为念。晅答一金钿合子。即曰:“前途日限,不可久留。自非四十年外,无相见期。若墓间祭祀,都无益。必有相飨,但月尽日黄昏,于野田中,或于河畔,呼名字,儿尽得也。匆匆不果久语,愿自爱。”言讫,登车而去。举家皆见。
  事见唐晅《手记》。
  据云:“地下亦受岁。”则西施、洛妃辈,至唐时皆当数百岁老人,犹侈谈幽遇,不足呕耶!又云:“形骸总不管,亦不知葬处。”堪舆家犹谓枯骨能福子孙,何也?
  ☆齐饶州女
  饶州刺史齐推女,适湖州参军韦会。长庆三年,韦将赴调,以妻方娠,送归鄱阳,遂登上国。
  十一月,妻方诞之夕,忽见一人长丈余,金甲仗钺,怒曰:“我梁朝陈将军也,久居此室。汝是何人,敢此秽触。”举钺将杀之,齐氏叫乞曰:“俗眼有限,不知将军在此。比来承教,乞容移去。”将军曰:“不移当死。”左右悉闻齐氏哀诉之声,惊起来视,齐氏汗流浃背,精神恍然。绕而问之,徐言所见。及明,侍婢白使君,请移他室。使君素正直,执无鬼之论,不听。
  至其夜三更,将军又到。大怒曰:“前者不知,理当相恕。知而不去,岂可复容!”遂将用钺。齐氏乞哀曰:“使君性强,不从所请。我一女子,敢拒神明?容至天明,不待命而移去。此更不移,甘于万死。”将军者拗怒而去。未曙,令侍婢洒扫他室,移榻其中。方将辇运,使君公退。问其故,侍者以告。使君大怒,杖之数十。曰:“产蓐虚羸,正气不足,妖由之兴,岂足遽信。”女泣以请,终亦不许。入夜,自寝其前,以身为援。堂中添人加烛以安之。
  夜分,闻齐氏惊痛声。开门入视,则头破死矣。使君哀恨之极,百倍常情。以为引刀自残不足以谢其女。乃殡于异室,遣健步报韦会。
  韦以文籍小差,为天官所黜。异道来复,凶讣不逢。去饶州百余里,忽见一室,有女人映门,仪容行步,酷似齐氏。乃援其仆而指之曰:“汝见彼人乎?何以似吾妻也?”仆曰:“夫人刺史爱女,何以行此?乃人有相类耳。”韦审观之,愈是。跃马而近焉,女人乃入门,斜掩其扇。又意其他人也。乃过而回视,齐氏自门出,呼曰:“韦君,忽不相顾耶?”韦遽下马视之,真其妻也。惊问其故,具云陈将军之事。因泣曰:“妾诚愚陋,幸奉巾栉,言词情理,未尝获罪于君子。方欲竭节闺门,终于白首,而枉为狂鬼所杀。自简命籍,当有二十八年。今有一事,可以自救,君能相哀乎?”韦曰:“夫妇之情,义均一体。鹣鹣翼坠,比目半无,单然此身,更将何往。苟有歧路,汤火能入。但生死异路,幽晦难知。如可竭诚,愿闻其计。”齐氏曰:“此村东数里,有草堂中田先生者,领村童教授。此人奇怪,不可遽言。君能去马步行,及门移谒若拜上官,然后垂泣诉冤,彼必大怒,乃至诟骂。屈辱捶击,拖拽秽唾,必尽数受之。事穷然后见哀,则妾必还矣。先生之貌,固不称焉,晦冥之事,幸无忽也。”于是同行,韦牵马授之。齐氏哭曰:“妾此身固非旧日,君虽乘马,亦难相及。事甚迫切,君无推辞。”韦鞭马随之,往往不及。
  行数里,遥见道北草堂。齐氏指曰:“先生居也。救心诚坚,万苦莫退。渠有凌辱,妾必得还。无忽忿容,遂令永隔。勉之,从此辞矣!”挥泪而去,数步不见。韦收泪诣草堂。未到数百步,去马、公服,使仆人执谒前引。到堂前,学徒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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