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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走近女死囚-第23章

小说: 走近女死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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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今天才体会到什么是度日如年。
  我真不知前世欠了这个吉龙光多少债?关进这里后,我无意看见一本杂志上有篇文章中提到一句话叫:性虐待。我竟会浑身一颤,以前总认为是他下流,在暗地里我一直骂他是流氓的。他对我这个样子,是不是性虐待呢?据说还是一种病。这个世界太复杂了。我这辈子中是否还搞得清呢,还来得及搞清吗……
  上诉已经快四周了。
  今天我发现刘警官走过我监房前时笑眯眯的,会否有什么好消息?我的呼吸都急促起来了,心咚咚直跳,会有好事降临到我的头上吗?如果有的话,我将会以我的毕生精力来报答政府的……
  上诉已经有三十八天了。
  时值夏末初秋,正是天高气爽的好季节,我那阴重坚实的小监房里,还是透进了些微人间的生气灵息。
  如果我是自由身的话,那该是将家中大橱里的过冬衣物取出来晒霉的季节。可是到现在我仍然国在人人都望而生畏的死囚小监房里。重重的铁门外还是那两名同监女犯“侍候”着我。她们帮我打饭打水,凡我戴铐的双手不能料理的个人事务,都由她们毫无怨育地给我办了,我从心底里感谢她们……
  上诉已经有四十一天了。
  我只盼望有朝一日,有人打开我的这副镣铐,我能与铁栅门外的那两名女犯一样,我可以自己打饭打水,和监狱所有罪犯一样,参加学习参加生产劳动,到那个时候,我该有多么幸福呀……
  已经是一个半月过去了。
  高级法院的裁定,到今天也没有下来。我是怕下来,又怕不下来。真正是心惊肉跳的。没有下来倒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会有好的结果吗?生死两茫茫……
  已经七七四十九天过去了。
  这几天来,我什么都不敢去想。铁窗外的小鸟是多么自由呀。
  我想如果我不做那件蠢事的话,我还不是在过那种日子吗?我害人性命是犯了大罪的,可是我如果不想过那种人过的日子,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做人真难,为什么造物主要把我造成一个女人呢?为什么让我这个女人就摊上了这个男人呢……
  上诉已经有五十二天了。
  这样的日子实在难熬,说是热锅上的蚂蚁,真是毫不为过的。这些天来,天气不冷也不热。我只看得见铁窗外的一角很蓝很蓝的天空。
  时间越长我的心就越烦。
  如果是当时刚判好就一枪毙了我,我的痛苦就不会这样深这样重。这里的警官很温和也很关心我的身体,常来问问我。
  其实这对我已没有了意思,命都不知能否保下来,身体好坏又怎样呢?有一句话叫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真是心乱如麻,从来也没有过的魂魄四散的感觉。
  我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又是二天过去了。
  如果我的上诉被驳回,我的前面就没有路了。早知这样又何必当初呢!刘警官是好心,我谢谢她,她的恩情我只有到来世再报答她了……
  在恐慌不安的心情下又过去了一天。
  失去自由的痛苦,比我想象中更甚;而这里的饭菜却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我尽量叫自己去回忆以前一些开心的事,也尽量逼迫自己朝好的方面去想我的结果……
  上诉第五十六天了。
  女儿女儿妈妈真想你。我真不敢去想你的今后日子。孤苦伶仃一个人,妈妈我实在是对不起你。
  女儿呀!就让我来世替你当牛当马吧,女儿呀!还有父母大人,不孝的我,也只有到下辈子来报答你们的大恩大德了……
  上诉第五十七天了。
  今天一早,走廊里突然响起陌生的脚步声,我的心一阵狂颤,心想该不是法警来“拉人”了吧……我顿时两腿发软,手都发麻了。
  结果是新来的警官巡视监区。
  心中虚惊了一场。天哪,要来的——事,就早点来吧,我真的实在受不了了呀……
  昨夜,我做了个梦,梦见我的妈妈爸爸和女儿了,我奔过去,当中全是火与蛇混在一起,所以蛇又叫“火赤练”,这是爸爸的声音。我一边听一边还是跳过去了,我抱紧我的女儿说,我们永远不分开了不分开了。我狠命地抖缠在我腿上的一条蛇,可是怎么也抖不开,抖得浑身大汗,后来就醒了,方知是一场梦。
  我的一颗充满求生欲望的心,越来越变得脆弱变得衰竭了。我等得到结果下达的那一天吗……
  自一审死刑判下来已有两个月零一天了。
  还是什么动静都没有。刘警官告诉我,材料早就送上去了,没有消息下来。叫我自己要有信心,好好吃好好睡。等有了好消息后,就有精神投入改造了。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我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但是我忽然又会吓一大跳,我凭什么会得到好消息呢!?假如高级法院的裁定是坏的结果呢……我实在不敢想不敢想呀……
  吻别死神(四)
  我改判死缓了?!我可以活下来了!这太突然了!盼了那么久那么长
  ……巨大的喜悦托拥着我,挤压看我;我涕泗横流,感恩戴德;我跪倒在
  地,用我生命顶峰积聚的诚意朝天磕头……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我30岁。
  这一天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天还没有亮透。
  这儿的生活虽然极有规律,但是我从心里并不想适应它。醒了,我就眼睁睁地看着那黑洞洞的天花板。
  直到同犯帮我用了早餐,我的心里忽然想是否该写遗书什么的,想到遗书,我的心“嘣”地一跳。就在这当口,刘警官来了,她到我的小监房前,用一把硕大的钥匙打开了铁门的大锁。
  我望着她的脸,一连串念头在脑海里飞快地掠过:
  结果下来了?是坏的?要“拉”走了?几分钟之后,我马上要与这个世界告别了;结果下来了,是好的?不可能吧,我……我的结果……几乎不容我多想,刘警官对我说,今天高级人民法院来开庭。
  于是,我手忙脚乱神魂颠倒忐忑不安地走了出来。
  两只脚机械地交替着,不听使唤。化了不短的时间,到了外面的一个大间里,那里已有十来个人。气氛似乎有点热热的样子。一种好兆头在我心尖掠过!我突然感到一阵狂喜,直觉得喉咙口发甜。
  只听得一名著藏青蓝制服的女法官威严而慈祥地对我说,我们是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收到了你的上诉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现经审核裁定,特来这里开庭向你宣布:
  “……以故意杀人罪改判火吻燕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改判死缓了?!我可以活下来了!这太突然了!盼了那么久长那么久长,突然来临时却又感到太快了。
  我该不是做梦吧?这是真的吗?天哪,巨大的喜悦托拥着我,挤压着我;我涕泅横流,感恩戴德;我跪倒在地,用我生命顶峰积聚的诚意朝天磕头;我怀着狂欢的心情想对法官说句什么,但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我的爸爸,妈妈,我的女儿,我可以活下来了。我活着,真的。我上诉成功了……
  那一刻我也不知自己在哭还是在笑。我只知道自这一瞬起,我就可以在生的路上奔了。
  我在心里发誓,我火吻燕要以我生命的全部来赎我的罪孽,要用我的一辈子来报答政府的恩情。
  记者,我说句心里话,我真没想到监所的女警官和政府,对待我们这样的人,竟还是如此地富有人情和人道。就在宣判我由“死刑”改判成“死缓”的第二天,这天是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女警官告诉我,她们已通知了我的家人,我的妈妈和女儿来监所接见我了。
  乍听这话,我还有点懵。刘警官又说了一遍之后,我才如梦初醒。
  刚刚过了生死界,刚刚经历了生死大劫难,我最想见的亲人就是妈妈和女儿!
  妈妈生了我,我再生了我的女儿,我们两代母女三个人是一段长长的生命藤,紧紧地连成一体的生命,我是当中的一段,如果我没有了,叫剩下的这前后两段怎么活呢!
  在和妈妈女儿相见的一刹那,我只感到心口呼地热辣起来,泪珠儿像潮水自心底向上涌向上涌……
  自从出事后已经整整一年了。我慈爱的妈妈已是满头白发了。我可怜的女儿也长高了,她黄黄的脸色,胳膊腿都瘦成细细的“黄瓜”条了。
  我颤抖着嘴唇,唤了声“妈妈”,我女儿也颤着声音叫了我一声“妈妈”,顿时,我们两代母女就泣不成声抱头痛哭……
  过了好一阵。我用手抬起女儿的脸对她说,小囡囡,妈妈对不起你对不起你……
  接见的时间很快到了。
  妈妈抱着小囡囡说,燕子燕子,你在里面赎罪,我在外面赎罪。我发现妈妈眼里的痛苦和悔恨,深得像两口深井。
  我认为我的刑期仅次于极刑,是罪大恶极的。本来是要被逐出这个世
  界的,现在我还活着,我要以对这世界感恩式的报答,来支配我剩余的生
  命。
  在最初的日子里,我一直会突然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活下来了。
  我曾不止一次地眼睁睁地看着在我身边的同犯,以确认我是否与她们在一起,而不在那个死寂的“小间”里;我还会使劲伸展我的双臂,看有没有铁铐在限制我双手间的距离,当我确信我真的可以活在这个世界上时,有一种真的可以唤作喜悦的心情,就在我全身心中荡漾开来。
  当求生的欲望,一天比一天成为可靠的事实时,从灵魂和肉体深处涌现的巨大的喜悦,也一天比一天消淡下去了。
  我慢慢回忆起过去的生活,但常常是跳过婚姻生活的那一段,想起在学校在农场的峥嵘岁月。想起亲人想起同学想起小时在一起的邻居。
  在放风的时候,我注意到了在我们监房的大门口,栽有两棵广玉兰树。比我人高一点,枝上墨绿的树叶,在风中飘飘摇摇,我料定它们是自由的。
  我发现失去自由的日子是痛苦的。我真正体会到“强制”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了。
  我认为我的刑期仅次于极刑,是罪大恶极的。本来是要被逐出这个世界的,现在我还活着,我要以对这世界感恩式的报答,来支配我剩余的生命。
  记者,我知道我不能以那种残忍的手段去剥夺别人的生命,这是犯罪行为;但是我与那个人在一起的生活,比我在这里的日子要痛苦得多。
  有一句话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是这句话在我身上,似乎已失去了作用。这话怎么说呢?我当时在“作恶”前,对他实在是恨透恨透了,又苦无他法;走这一步棋,在潜意识中总觉得我要把什么都豁出去了,包括我的生命;我宁肯将这“千古恨”饮下肚去,也不愿意和他再过下去了。
  我总宿命地认为,是我自己——劫数难逃。
  游离本次采访的题外话。与心理医生的交谈纪录。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事情确实也棘手。试想,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吧,男人要杀人;如果法院不判决离婚吧,却没料到女人要害命……
  案发前的第九次调解成功,是以女方委屈接受男方为前提的;如果女方坚持要离,男方看来也不会屈就。他袋里的保证书,如果起不了作用,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再则,和蔼可亲、孜孜不倦的调解干部们,以“和为贵”的国情精髓,也会千方百计地做女方工作的;再说那刻女方的一时“放弃”,正好迎合了调解干部理想中的局面,女方不是接受下来了吗?这个家庭不还是“好好的一家子”吗?谁也不会知道个中的内情。不知内情——在外人眼里,包括在调解干部的眼里,就等于没那么回事。
  当这内情爆发成重大的凶案时,我在采访时曾不断设想着事前可否以什么样的法子来避免?但是前思后想,也是不得而解。
  我拨通了本市著名心理医生张炳全的电话。
  张医生说,被害者吉龙光在生前患有很典型的心理疾患——虐待狂。何以见得?
  他在与妻子姐夫的交谈中不是说过,因为妻子说话很风趣,他喜欢她所以就打她。当时在场的人都觉得他不对劲,喜欢妻子应该爱她护她才对呀,怎么能打?
  张医生说,这个问题是病人本身所无法回答的,即使是回答正确也没有用,他将会是继续我行我素。
  因为他面对讲道理的岳父岳母或者威严的法官时,他确实在心里感到是自己错了,这属于一种道德上的认知;但是他病理上的虐待情绪上来时,又会把写过的保证,说过的承诺忘个精光!也就是说,生理层面上的病理情绪,并不因为你有社会道德上的认识而自行消退。
  本案被害者不是一次次认错,一次次承认自己的不是,事实上他是屡教不改,周而复始。这就是病症的临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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