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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用我一辈子去忘记-第1章

小说: 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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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柴静

【由文】

柴静自序

这本书面世时,我已25岁。人生正在紧要关口,大的决断呼之欲出。

离开电台之后的这两年,命运暗涌几近诡异。

现在的我,定居在北京,做了电视主持人,剪发,化妆,在各城市间飞来飞去访问名流。兼职给多家报纸杂志供稿。

其余三分之二的生活是穿过尘土飞扬的大街去买菜……和开电梯的人聊天……响应居委会的灭蟑运动……

故人,旧事大多没有下落,也无意再问。

直到有天出版社的晏文娟来找我,带了一大束菊,和一本书的约稿信。她说,“这本书,不是因为你,是为了我们。”

我明白。

当年她给我写信时,17岁。一颗颗斜斜的字,是一个人仰面向天时的困惑。

我也不过是社会小角色。一份微薄的薪水,与世无交的天真与乖僻,很多人信里的迷惘也是我的。于是在电台里,原封不动,读出他们的文字,算是我的心声。

回答人家热线里的问题也不过是几个字:“是,有人在,听到了,懂得。”

19岁的人,能胜任的,也不过是这些。

当日的听众今天都四散于各地,他们的电台年代早过去了,生命的微妙与悲喜也已明白了大半,忘不了的,大概是那一段青葱岁月吧?

——洗完脸什么也不涂的年纪……初夏躲不过的茉莉花香……为一个人脸红心跳的时刻……一大群人笑笑说说在江边喝啤酒的夜——满江的渔火……早春三月满天空轻摇的细小叶子。最浅最浅的绿,呵,看久了心里会疼。

还有,深夜听广播时对声音背后那个人的拟想,那支抵死缠绵的歌,和那些不明白为什么会掉下的眼泪。

是不是?

我坐在漫山遍野的雨里,写完《用我一辈子去忘记》。很私人,尽到我最大的诚恳。个人的悲欢本不足道,但听了你们这些年的故事,这一个,也算我在夜深如海的时候,鼓足勇气讲出来的私房话吧。

其他的都是旧作,从各色人物专访中可以看到我这两年与世交接的痕迹。还有就是文娟从她收集到的三四十本录音带上一点一点编选下来的内容。

11月4号,她寄来书的大样,我坐在床沿上,翻到《尺素寸心》,看着那些失散了多年的信,岁月滚滚而来。

……怎么说呢?我的心情。

是的,那些暗夜里的音乐,喃喃的人声,从唇齿间流过的一粒粒洁净的字,在一个年青女子身上留下的气息,终生不灭。

谢谢文娟,谢谢大家。

                                柴静

8年后

在从长沙飞回北京的飞机上

降落前侧转弯时

流光溢彩的大地

忽然倾斜过来。。。。。。

难以言说的美

在多少寂寞的夜晚

她的声音和文字

曾感动了无数年轻的心

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一)

2000年8月2日,下午。漫山遍野的雨。下一张唱片恰巧是马修连恩的《Bressanon》。声音喑哑荒凉。急雨敲打我心。天色苍灰茫然,人如置身时间荒野,这一瞬间,是没有语言,没有色泽,没有思想的人之初。

我想我幼时一定长久地注视过这雨,漫山遍野的雨,紧一阵,疏一阵,空白一阵……天黑了,又亮了。亲切又荒凉的回忆。那时……那时……一定是在坐在那个大厅里,在那根粗的红木的柱子底下,黑底金字的屏风前,小孩子的目光从深的院子里尽力地看出去,那些细密的雨在洼处荡开的涡纹……

那是祖上传下来的大宅子,门前两个石兽,被摩挲得光滑明净。青砖的院子,下雨时会积水,大人不准下去,怕下面的老青苔滑了脚。阁楼也是不许小孩子上去的——

其实上面不过是些上着黄铜锁的大木箱,陈年的灰尘在老了的阳光里昏睡,从雕花的窗扇望出去,是对面房顶上的蔓藤枯草。秋天的时候,那里懒洋洋地晒着小孩子的鞋子,赭红的,淡青的,有的是桃红的面子上用金线挑朵绣球花。偶尔有只鸟来,在上面啄一下,叫一声,然后就一动不动地站着,让人疑心它睡着了。

每年那个时候妈收拾衣箱,小房间里满是干净暖和的旧衣服味道,纸窗外是水洗过一样的清清楚楚的北方的秋天,我穿深红的灯芯绒上衣,小小的荷叶边,妈把两条麻花辫子给我挽起来,用浅绿的绸布系紧,在宝蓝色的小镜子里孜孜地照了又照。是小门小户的孩子才有的乐趣。

那时我四岁。已开始上一年级。每日黄昏小凳子上看〈岳飞传〉,一颗字一颗字按着结结巴巴地念。奶奶给一粒水果糖含在嘴里,到吃晚饭时按一按小腮帮子,硬梆梆地还在。

妹妹在我看来是麻烦的小鬼。她在每次妈出门时抱住自行车轮胎哭到噎住气,为得不到的零食打滚。弄丢奶奶的碧玉发簪。和大公鸡打架被啄下伤疤。还有,跟我抢任何一样属于我的东西。唯一和平共处时是父母外出开会,停电时,奶奶讲些谜语故事给我们姐妹,玻璃窗上映出蜡烛的一撮小黄火花,远远地看上去 ;以为是外面哪家也点了灯——其实除了这间房子,更没有别的世界。窗外雨声淋琅,我们窝在床上用被子枕头垒起的堡垒里,心满意足地安静着,奶奶为我抚摸背,沉沉睡去。

我不大有朋友,只有小胖。她滚滚圆,大伙去偷鸡蛋,捅马蜂窝,破庙里打鬼……逃跑时她永远是最后一个——我是倒数第二,有一种相依为命的友谊。

也打架,两个小女孩,互相揪住卷发,怒目金刚地瞪着,直到双方妈妈来,才响彻云霄地哭。

晚饭时她又从门边闪出来,欢天喜地地来报告当晚放《马兰花》。

傍晚微紫的天,淡白的月,几只小板凳,妈给一毛钱买瓜子,卷在锥形的报纸筒里,小孩子爱到银幕反面去看,风吹过来,严凤英就象波涛一样轻轻摆动,有一种奇异的飘飘欲仙。

第二天一帮人拿几把小桃扇,两条长毛巾搭在胳膊上充水袖,摘几朵夜来香贴在脑门上,拔出根丝来忽悠着当坠儿,拿腔做势地扮老夫人小姐,叫“小兰”倒茶,小胖插着一脑袋的花红柳绿,殷勤地应着。后来看《樱桃小丸子》,小丸子和小玉玩“扮少奶奶”,两个人神色逼真,唧唧笑着“哦哟哟……李太太”。心想全世界小孩子有时候都挺八卦的。

妈妈调换工作,举家迁往她执教的学校。彼时我四年级;小小行李里是爸开完药后留下的漂亮小药盒,里面装几枚硬币。还有一本《唐诗三百首》,我那时候最喜欢是“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用小刀刻在小床边的白粉墙上。

日后看到林风眠画《春晓》。紫蓝与碎金的晨,几只安静的黑鸟一言不发地立着。心里震荡不已,这就是童年里,早春三月的气氛。

我在课本空白处画娃娃,都是古装,给她们编故事。

新同桌的小男生,姓周,他画的都是武将,所以每次我从他身后进出座位前,一定要拳打脚踢一番,一教室的同学沉默地看着。下课时大家一哄而出,我倚在墙上看这些比我大三四岁的小孩子跳皮筋,玩沙包,我不记得那时有没有哭过,也没有人有时间关心一个小孩子的喜乐哀愁。

日子混混就过去了,我在人堆里穿白衣蓝裤举着塑料花喊“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在大院里跟三四十个人一起看黑白电视里的《血疑》,我学着打乒乓球,拉二胡,拉小提琴,拿一只大红扇子跳《五哥放羊》,慢慢地我有时可以打过姓周的小男生……但显然童年结束了。

(二)

上星期看《这个杀手不太冷》,十二岁的玛蒂达问里昂“是人生就很悲惨,还只是少年时如此?”里昂说“Always。〃

看完去酒吧看球赛,凌晨回来洗头发,擦干后照镜子时我想起那首生僻的被我忘记名字的歌“那张呆呆的脸,那双大大的眼,清纯又善变,聪明却看不远……”那是我揽镜自照的少女时代,那时我曾如玛蒂达,夜夜向虚空中低声发问。

十二岁时我已升入中学,日日城北走至城南,成绩差强人意。

整整六年的时间,我一直留着“日本头”——也就是齐眉齐耳的短发。衣色黯淡,象只暗色影子,闪躲在隐隐约约的人海。

人长高了,可以混迹于同班学生,但对自己的身体有一种陌生,和微微的厌恶感,我记得用布缠起发育中的胸部,穿贴身的裙子时可以不必觉得羞恥。

但是又要常去理发,去剪衣服,那是最难堪的事。在那个年纪忽然被人注视,被人议论身体,在镜前推来转去,是对没有什么自信的孩子的折磨。连在陌生人面前走路也让人窘迫,不要提开口讲话。

张爱玲在《对照记》里写她永远没有摆脱那个尴尬的年龄“夫人不言,言必有失”看了会心莞尔,是是是。

我的朋友仍然少,有一个,有个喜气洋洋的名字叫“福珍”,极长的辫子,大额头,大嗓门。她人好,又热闹,与一切男生均是好友,与他们暗恋的女孩子也均是好友。替他们传递纸条兼倾听心事。只是放学时便落单了,于是每日黄昏,我与她日日城南走回城北,她讲班里各色人等的事给我听,天际每每有橘红色晚霞,她令我开怀。

她最爱说班上叫“侬侬”之类名字的女生,卷发,穿有蝴蝶结的丝质粉红衬衣,上课时翻窗出去与男生约会。

哗。我们撇撇嘴,心底里却不是不羡慕的。

我常常对着镜子看很久,用铅笔卷起头发再放下来,觉得那张脸异常平凡,我令她做出喜笑哀哭的表情,静下来却是长久的迷惑。我经常劝说自己人死之后不会消失,仍可以化为另一婴儿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那些炊烟,早晨的阳光……它们存在不可能是毫无意义的。

但仍然无法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每天夜里; 躺在厚厚的棉被底下,听风从远处来。我注视着睡在我左侧的奶奶的脸,她在熟睡中微张着嘴,想到她可能有一天会离开我就悲从中来,十几年来,我仍在一次次梦见我失去了她。然后,在清晨醒来的时候痛哭不止。

我经常和奶奶坐在暖和的下午,低头看一会书,再抬头象树枝一样把手伸在阳光里,无人的楼上一扇明亮的窗户,风吹着它的光亮急掠过草地。

阅读任何写有字的纸都令我狂喜。我站在狭小的储物间,看《警世恒言》,《红楼梦》,批判胡风的文件,我妈读中文函授的所有教材,和我爸的中医杂志里稍有文学性的内容。我几乎是毫无鉴别力地贪婪地吸收着每一颗字,好象那里可以寻找到这个世界的意义。

偶然在短波里收到台湾的广播“中广流行网”和“亚洲之声”。天天黄昏抱住听,三毛去世也是那里听到的。我还记得申婉在黄家驹去世当天的节目里播放《关心永远在》,她说“人生在世就要珍惜,因为我们不知道下一分下一秒会在哪里。”也还记得陈凯伦问赵咏华“你是不是个很需要爱,需要各种爱的女人?”她大笑说是。

我也笑,格外贪恋在电流的噼啪声里有人语音竟如此温柔,于是给他们写信,谢谢他们给我安慰,写完,想想,夹在日记本里,直到今天。

写两本日记,抄满格言的那本,交给语文老师。

在自己的那本里很文艺地写“我渴望呆在最静寂的角落里,被最热烈的声音包围。”

倒确实一直是在最静寂的角落的,高中时愈发寡言,坐在靠窗的地方,日日看老槐树在暗蓝暮色的风里,巨大的阴影如痴如醉地摇摆。五月的时候,夜里也看到满树洁白如雪的花。

周末一个人去爬山,在高高的山顶,俯瞰深深的山涧,想象大河曾如何在这荒芜土地上奔涌。大片云飞过时,大地忽明忽暗。下山的时候,我脱下鞋子拎在手里,小心翼翼地滑下结冰的陡坡。

在孤独痛苦的青春期,是对音乐和美的敏锐感受令我缓解了绝望的情绪。我听罗大佑,黄品源,张镐哲,娃娃,高明骏,几乎每个人的歌就代表一段时间内的心灵挣扎,如蛭附骨的孤单,日复一日,毫无希望地噬咬人。只有这些歌,令一个少年可据有些微奢侈的诗意

8年后在从长沙飞回北京的飞机上,降落前侧转弯时,流光溢彩的大地忽然倾斜过来,我的眼睛湿了,这是我曾在北方的大地上一次次凝视的天空,从未想到在远离灯火的高处俯瞰人的生存之处,会有这样难以言说的美。

今天的我,站在岁月的高处,仿佛重新看到自己的背影,凝立在北方巨大的晚霞和夺目的星空之下。

只是…… 那时的她,坐在紫云英盛开的田野之上,注视着归于寂灭的黄昏,在想些什么呢?

我不记得了,只想起她总是注视着天际线——那是她目力的极限。

直到一九九二年。奇怪,这个年份,之于我,好象是有某种气味的,我在长沙秋深的夜雾中穿过时,在北京某个暮色中的街口燃烧落叶的烟雾中匆匆走过时,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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