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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自我的挣扎-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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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望与意志的能力,它乃是我们希冀扩展、成长以及完成它本身的一部分。它产生了对我们自己情感与思想的“自发反应”与“接受或反对、据为己有或不承认为己所有、奋斗或抗争、承认或否认”。这些都表示当我们的真我变得强烈且积极时,须使我们有能力做决定且为决定而负责。因此,它导致真正的统合整与整体及个人的显著感觉。不只是身心、行为和思想或感觉的相互调和,而且他们可在并严重的内心冲突下发生作用,这与那些用来使我们自身协和的人为方法相反(这种方法只当真我薄弱时,其重要性方才会增加),这情形很少或者根本不具有任何随之而来的压力。

哲学史显示了我们可就很多有益的观点来讨论自我的问题,然而处理此一问题的每个人似乎都发觉难于描述他的特殊经验与兴趣。就临床应用的观点而言,我一方面将区别实我或依“凭经验的自我”【“凭经验的自我”这术语乃是威廉·詹姆斯所倡用的。】与理想化的自我,而另一方面则将区别实我与真我之不同。实我乃是某人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所拥有或表现的一切总称:身体的或心灵的、正常的或心理症的。当我们说我们想知道我们自己时,譬如,我们想知道我们目前的情况时,我们心目中所想的乃是实我。理想化的自我乃是存在于无理“想像”中的影像,或按照自负体系之指使我们所应该成为的影像。我已定义过好几次的真我,乃是一种趋向个人发展与成就的“原始”力,藉着此种力量,若能免于心理症的桎梏,则我们可再次达成完全的认同。因此当我们说我们想要找寻我们自己时,所提到的就是真我,就此意义而言,它也是(对所有心理症患者亦然)一种可能的自我──与理想化的自我相反,这是不可能达成的。由此角度观之,它似乎是三种自我中最具思索性的。有个接近心理症患者的人,能够分别小麦与杂草,且说道:这就是他的可能的自我。然而心理症患者的真我或可能的自我却是抽象的,不过它仍可被感觉出来,而我们可以说,我们对于它的任何一眼都能感到要比看其他事物来得更为真实、更确定、更肯定;在经过某些锐利的洞察,而解除某些强迫性的需求的支配后,我们可以在我们自己或病人中观察到此种特性。

虽然,一个人无法永远精巧地区别究竟是与实我脱离或与真我脱离,后者将是我们以下所讨论的焦点。自我之丧失,齐克果称之为“致死之病”【齐克果的著作《致死之病》,为1941年普林斯顿大学所印行。】;它是一种绝望──对于不觉得有个自我存在的失望,或对不满我们自己而感失望,但它是一种既不喧嚣也不尖叫的失望(仍依齐克果的说法)。这种人继续生活着,一若他们依旧与这个颇具生命力的中枢保有密切的关系,任何其他的损失──工作、发言权或小腿──都可唤起他更大的关心,齐克果的此种说法,正与临床所见的相符合,姑且不谈先前所提的病症变化状况,它的丧失并不直接或严厉地侵害的眼睛;但来求医的病人却会诉苦着头痛、性障碍、工作上的禁制、或其他的症状;通常,他们不诉苦说他们已与他们精神生活的重心失去了联系。

不用详细深究,现在我们已可完全了解促进“脱离自我”的一切力量,一部分乃是整个心理症发展的结果,特别是心理症中所有的一切强迫性所形成的。所有这些强迫性即意味着“我是被驱使而非驾驶者”,关于此点,各项强迫性的因素不论是因为他人的关系而产生(如顺从、报复、脱俗、离群等等)或因对自我而产生的(如自我理想化),都无所谓。这些驱力的强迫性必然会完全剥弃了个人的自主性与自发性。譬如,当他那种“被人人喜爱”的需要──成为强迫性行为时,他情感的真实性与分辨力亦随之而消失;当他一被驱策去做一件为求获得荣誉的工作时,则他对于此件工作本身的自发兴趣必因之而降低。此外,冲突的强迫性驱力也会破坏了他的统一性及他的决定与管理能力。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心理症的“伪解决”在统一性上虽扮演了努力尝试的角色,但也会剥夺他的自主性,因为他们已变为生活中的强迫性方法。

其次,“脱离”亦经由一种酷似强迫性的过程而被加强,此种过程可被描述为远离真我的积极步骤,为求荣誉的一切驱力都是属于此种步骤,特别是因心理症患者决定将自己塑造成自己所没有的型态而引起的。他感到他所认为应该感觉的、希冀他应该希冀的、喜欢他认为应该喜欢的。换言之,“应该”之暴行狂乱地驱使他去做与他所有的或所能的相违背之事。而且在他的想像中,他现在已大不相同了──真的是如此的不同,以致于他的真我更为褪色或苍白。对自我而言,心理症的要求乃是意味着自然精力储藏的一种舍弃。譬如心理症患者不靠自己的努力(有关人际关系而言),却坚持别人应该迎合他;不努力工作,却觉得有权教别人为他做;不自己做决定,却坚持别人应该为他负责。由于他不去利用他那建设性的能力,因此他现在变得愈来愈不是他自己生活中的决定因素了。

心理症的自负使他更远离他自己,因为如今他已对目前的自己感到可耻──对他的情感、机智和作为──他主动地从自己撤消兴趣。这整个“外移作用”(表现)的过程乃是远离真我与实我的另一积极步骤。这是令人惊异的,这种过程与齐克果所谓的对于“不想成为自己”之失望正相符合。

最后,就像在自恨中所表现的,有种反抗真我的积极步骤存在。好比说,当一个人放逐了真我时,他会变成一个受责备的罪犯,因“破坏”而被轻视被威胁,甚至连“做个自我”的想法都会变得极其可厌与恐怖。这种恐惧有时会公然地呈现,譬如当病人想到:“这就是我”时就会感到恐惧,有时当她对于“我”与“我的心理症”所做的明确区别开始崩溃时,这种现象也会发生。心理症患者利用“使自己消失”以抵抗此种恐慌,他对于“对他本身不具清澈的知觉”此种情况具有潜意识的爱好──喜好使自己变得宛若耳聋、哑巴与眼盲。他不只使对自己的诚信变为模糊,而且对此具有既定的爱好──这种过程消减了他对于本身内在的或外在的知觉。虽然他有时会因模糊而诉苦,但他却喜好保有此种模糊;譬如,他常联想到Beowulf【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之一史诗,主角Beowulf曾杀Grendel及其母,后君临Geats,晚年与一火龙相斗,斗单而卒。】传奇中的火龙,在夜间由湖中出现以使他的自恨象征化,他曾恨说:“如果有一重雾,火龙就看不见我。”

所有这些步骤的结果都会造成“远离自我”,当我们利用此一术语时,应该知道它只集中于某一种现象上。它的正确表示,乃是“从他本身被移去”此种心理症患者的主观感觉。在分析中,他可能会了解他所说的有关他自己的明智之事,事实上与他自己的生活并不连贯,这些事是有关一些与他少有关系的人或有关这些人的有趣,但无法应用于他生活中的发现。

事实上,此种分析的经验可使我们直捣问题的核心,因为我们必须牢记着病人并不会谈论天气或电视:他谈论他最密切的个人生活体验,虽然这些体验已不具人格的意义。而且正因为他会谈论他自己而“不置心于他自己中”,所以他会工作、会交朋友、散步或与女人同床共枕而不置心于其中,他与自己的关系已变成非人格化;即或他与他的整个生活的关系亦然。如果“自我感消失”这个名词犹未具有特殊的精神医学意义,那它该是用来表示脱离自我的最好术语:它是一种使自我感消失而且使生活力减低的过程。

我已经说过,除了(只就心理症而言)在自我感消失、陷入空幻的情感或健忘的状态中,“脱离自我”是无法直接而显著地像其所暗指的意义表现出来。然而这些情况也都是暂时性的,他们只发生在与自我远离的人们身上。引起空幻情感的诱因通常是自负的严重伤害,再另上自卑的急速增加远超过了个人所能忍受的程度。反之,不管治疗与否,当这些情况消失时,他的“脱离自我”本质上乃并未改变。它只是有限的再次被克制而已,因此他能够不失其定向力而继续正常生活。在其他方面,一个经过训练的观察者一定能够察觉脱离自我所表现的一般症状,如两眼无神、非人格的先兆、机械动作般的行为。像卡缪(Camus)、马匡德(Marquand)、沙特(Sartre)等作家已经很巧妙地描述过这些症状了。一个人能无心而工作得相当好,始终是令分析者大感惊讶的原因。

脱离自我对于个人的人格与生活有何影响呢?为了获得清晰易解的答案,我们将连续讨论有关他的感情生活、精力、支配生活的能力、对自我负责及其统合力的态度。

欲谈论那些就心理症而言是真的感觉能力,并不简单,首先必得认识其情感。有些人在快乐、狂热或痛苦上表现得过于情感;而有些人却会显得过于冰冷,或者无论如何必躲在冷漠的墙后;此外,有些人的情感似乎已失去了强度、而变钝变平。不管变化何其繁多,任何程度的心理症必都具有一共同的特性,那就是情感的知觉、情感的力量与种类,主要仍由自负系统所决定。自我的真正情感变成了沮丧而顿然削减,有时甚至于消失不见。简言之,自负支配了情感。

心理症患者易于忽视与他个人自负背道而弛的情感,而过分强调那些足以增加自负的情感。如果在他的自大中,他觉得他高高地凌驾于他人之上,则他不允许自己去羡慕他人,他那潜在禁欲主义内的自负将会覆盖过他快乐的情感。如果他以他的报复心自傲,则报复性的愤怒将会深深地被感觉到。然而,要是报复被荣誉化或合理化为“正义”时,他将不会这样地产生报复的愤怒,虽然这种表现是如此的奔放以致他人对此毫不怀疑。绝对忍耐的自负,会抑制了任何痛苦的感觉,但如果痛苦在自负系统中占了重要的地位时──因而变为表现愤怒的媒介或心理症的要求的根基──则痛苦不只在他人面前会被强调到,实际上他也会更深刻地感觉到。“怜悯”的感觉若被认为是懦弱的,则此感觉将被放弃,但若被认为乃是神圣的品德,则会形成得更为完全。如果自负主要集中于自足上,而觉得不需任何事物或任何人时,则他会认为任何情感或需求就像是“无法忍受地卑伏着通过窄门……要是我喜欢某人,他就会支配我……要是我喜欢某些事物,则我将会变得非依赖它不可。”

有时,我们在分析中可直接观察到自负是如何地干扰了情感。甲可能会以一种自然而友善的方式来回报丙友善的亲近,虽然他常因自负受损而痛恨丙。但过不多久他内心马上就会自语道:“你是个被友善作弄的人。”因此友善的感觉也就因之而消失了;或虽然某种景像唤起了他温暖而炽热的狂热,但当他自己想到:“没有人会赏识这种景像”时,自负又损毁了这种狂热。

谈到此处,我已了解自负之作用形同一种检查,用以鼓舞或禁止情感变为知觉。但它可能会以更基本的方式来支配情感;自负愈占上风,则个人愈只会凭其自负而情感地生活,仿佛他已将真我隔离而开在一有隔音设备的屋内一般,他只听到自负的声音。于是他感到满意、沮丧或得意以及对人们之喜爱与否主要都是自负的反应。同样地,他意识上所感觉到的痛苦主要是他的自负的痛苦。表面上这并不明显,但当他苦于失败或感到罪恶、孤独、失恋时,他就会觉得这相当真实,他的确就这么觉得。但问题在于“谁在受苦呢?”在分析中我已判明这乃是他的“自负的自我”。他受苦,因为他感到他已无法达成最后的成功、无法将事情做得极度完美、无法引入注目、无法使人人都喜爱他。或者他会因他自觉有权成功,得人缘等等,但却无法如愿而受苦。

只当自负系统仍未获得解决时,他才会开始感到真正的痛苦;只有在这时候他才会对这个受苦的自我感到同情,这种同情可促使他去做某些对他富有建设意味的事。以前他所感觉的自怜,更正确地说乃是“自负的自我”感到被虐待所表现的易于伤感之痛苦。他尚未经历过此种变异的情况,可能会耸肩而想到“痛苦就是痛苦”与自我乃是不相干的。但它确是一种真正的痛苦,足以加深我们情感的激怒,或让我们更能怜悯他人的痛苦。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曾描述过当他不因自负受损受苦,而开始经历真正的痛苦时,所感觉到的这种释放。

有时心理症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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