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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剑神难逮(陆小凤)》-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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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长得像狼狗幼崽,耳朵是尖尖的,会竖起来,它根本跟宠物狗没什么差别。

覃逆觉得这是她训练地最失败的一只警犬。

都这么大了,还只会撒娇……这么大……?!

覃逆突然抬头看向花满楼,“花满楼,你有没有觉得,看花这几个月好像一直没长?”狗狗应该是一直长得很快的,这都好几个月了,看花怎么还是这么大点?!!

花满楼还未开口。

陆小凤却一下子跳了起来,“啊!我要去找一个人!”话音未落,人却已从窗户跳了出去,转眼间,不见人影了。

覃逆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的背影一会儿变成一个小点,又面无表情地转过头,盯着花满楼。

花满楼静默了一下,终于微笑着摇摇头,“几个月前,陆小凤送来一盆植物。是他的一个朋友送他的。让我帮忙照顾。与看花玩闹时,一时不慎,被吃掉了一小片叶子。”

说到“朋友”时,花满楼的口气微微有些异样。覃逆虽然听出来了,却不太理解,不过没关系,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一盆植物?”

花满楼伸手指了一下。

覃逆转头看去,窗栏的一个角落里,一盆不知名草类老老实实地呆在那里,枝叶青葱,翠绿茂盛。

花满楼遗憾地道:“我也算遍知百草,但这一盆草我却不晓得它是什么,纵使查阅了许多书籍,也不曾有丝毫头绪,真是可惜。但这草却着实奇特,竟四季常青,没有衰败枯荣。”

覃逆听到“四季常青,没有衰败枯荣”时,看了“宠物型警犬”童鞋小看花一眼,猛地站起身,走到那盆不知名草类面前,凑上去,细细地闻了闻。

覃逆一向是面无表情的,她总是平静的,似乎世上没有什么能让她动容,但这一瞬间,她的表情却晦涩难辨起来。

“陆小凤会去哪儿?”她的声音竟似乎带有一丝压抑和紧迫。

花满楼的笑容敛了一下,“那草可是有什么问题?”

覃逆沉默了一下,低低道:“看花可能永远也长不大了,也可能几个月后恢复正常,还有可能一瞬间苍老,或者……死亡……”

花满楼面色变了变,“我已请大夫看过,它并无异样。”

覃逆的表情已然平静下来,她弯下身,把在她脚边转圈圈讨好的小看花抱起来,亲昵蹭了蹭它,把它放到花满楼怀里。

花满楼听到铃铛的脆响已走到门口,开口问道:“你要去哪儿?”

覃逆平淡的声音里似乎有几分咬牙切齿,“去找陆小凤!”

要想尝到苦瓜大师亲手烹成的素斋,不但要沐浴熏香还得要有耐性。苦瓜大师并不是轻易下厨的,那不但要人来得对,还得要他高兴。花满楼、黄山古松居士、和号称围棋第一诗酒第二,剑法第三的木道人显然都是对的人。

禅房里竹帘低垂,隔着竹帘,已可嗅到一阵阵无法形容的香气,足以引起任何人的食欲来。

他们掀起竹帘走进去,却忽然怔住。莱不但已摆上了桌,而且已有一个人坐在那里开怀大吃。

这不速之客居然没有等他们,居然既没有熏香,也没有沐浴。事实上这人的身上不但全是泥,而且全身都是汗臭。苦瓜大师居然没有赶他出去.居然还在替他夹菜,好像生怕他吃得还不够快。

这个人当然就是陆小凤。

一盆素火腿一盆锅贴豆腐,都已碟子底朝了天,陆小凤才总算停下来,向揶揄着坐下来的三个人笑了笑,“你们尽管骂你们的,我吃我的,你们骂个痛快,我也正好吃个痛快。”

木道人人笑,道:“别人上你的当,我不上。”他也坐下来,霎眼间三块素鸭子已下了肚。

花满楼在陆小凤旁边坐下来,立刻皱起了眉,道:〃你平时本来不太臭的,今天闻起来怎么变得像是刚从烂泥里捞出来。〃

陆小凤道:〃因为我已经有十天没洗澡了。我不仅要还司空摘星的赌债,还要随时跑路。〃

花满楼笑了,他自然知道陆小凤为什么要跑路,他笑道:“你应该庆幸,她是个称职的捕快,不会用太多的时间来追你。司空摘星又是怎么回事?”

陆小凤叹了口气,道:“上次我跟他比赛翻跟头,赢得他一塌糊涂,这次他居然找上了我,要跟我比赛翻跟头了,你说我怎么会不答应?”

花满楼笑道:“你当然会答应。”

陆小凤道:“谁知道这小子最近什么事都没有做,就只在练翻跟头…,一个时辰居然连翻了六百八十个跟头,你说要命不要命?唉,我最近是不是真的走霉运?捕快和小贼都跟我不对付。”

见着老朋友,又饱餐一顿,被追得惨兮兮的陆小凤立刻大吐苦水,可惜他的苦水对象是一群典型的损友,没一个善解人意的,统统都是幸灾乐祸,包括正直善良的花满楼。

花满楼被教坏了!陆小凤认为这不是他的责任。

苦瓜大师突然提起最近江湖上最出风头的人,忙于逃命还债的陆小凤显然没来得及关注最新江湖时报。

“是一个会绣花的男人。他不但会绣花,还会绣瞎子,据说他最近至少绣出了七八十个瞎子。”苦瓜大师揭晓答案。

陆小凤道:“他绣出的瞎子都是些什么人”

苦瓜大师道:“其个至少有四五个人是你认得的。”

陆小凤道:“谁?”

苫瓜大师道:“常漫天、华一帆、江重威……”

金九龄来的时候,陆小凤正在谈论他。

江湖中有很多人都知道,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他的衣服,和他的眼睛。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金九龄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拆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但他却并不是个第一流的有钱人,幸好他还有很多赚钱的本事。他精于辨别古董字画,精于相马.就凭这两样本事,已足够让他永远过第一流的日子。他还是个很英俊,很有吸引力的男人,年纪看来也不大。

所以他生活一向过得很优裕,保养得一向很好,看来绝不像是个黑道上朋友闻名丧胆的武林高手,却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金九龄是苦瓜大师的师弟,也是当年的天下第一名捕。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金九龄一生中最大的毛病.就是风流自赏。他昔年入了公门,据说也是为了个女人。他是公认为六扇门中,三百年来的第一位高手.无论大大小小的案子.只要到了他手里,就没有破不了的。

一个捕快头子。

陆小凤有很多捕快朋友,但他最近却一提起或看到捕快,就打怵。他已深深明白了司空摘星被一个捕快盯上时的郁闷。

因此他一见到金九龄,就显得有些蔫蔫的。即使对方拿出是一块鲜红的、绣着朵黑牡丹的缎子,也无法引起他的激情。因为他最近不需要自己去找麻烦,他的麻烦已经很大了。

他得从一个小丫头捕快的刀下逃命,还要去找那个送了他一棵“青春永驻”的小草却导致小凶狗长不大的“朋友”。

他只记得,她是个美女,一个很美的女人,她的肌肤很滑,腰肢很软。

其实,他私下里认为小凶狗长不大也挺好的,当然,前提是它不会像花满楼告诉他的,突然衰老或者暴毙。否则,陆小凤怀疑他很有可能要去给那个小凶狗陪葬。悬在他脖子上的刀能和西门吹雪那把剑砍个平手。

金九龄已看出陆小凤精神不佳。

“他最近走霉运。”古松居士愉快地道。

陆小凤有气无力地瞄了他一眼,对金九龄道:“我在逃跑。”

金九龄笑道:“原来世上竟还有陆小凤怕的人。”

陆小凤叹息一声,“我不仅是个混蛋,还是个傻瓜,现在又成了个逃犯。”

金九龄笑道:“追你的人是个捕快?”

陆小凤道:“是个拿刀的美女捕快。”

金九龄突然哈哈大笑,道:“这个美女捕快莫非姓覃?”

陆小凤道:“你知道?”

金九龄的神情突然有些奇怪,但还是笑着的,道:“她给六扇门递了两封文书,申请逮捕西门吹雪。”

木道人愕然道:“西门吹雪?一个女捕快?”

陆小凤颓丧道:“她虽然是个女的,她的刀却能挡下西门吹雪的剑。”

古松居士对陆小凤道:“你莫非挡不住她的刀?”

陆小凤不说话了,就像有人问他能不能挡住西门吹雪的剑一样,他从来不会回答这样的问题。

木道人哈哈大笑一声,“为世上竟有能让陆小凤怕的人,当浮一大白。”

金九龄笑道:“无论什么样的人,这世上总会有另一个人是你要怕的。”

陆小凤道:“你难道也有?”

金九龄突然沉默了一下,抬头看向陆小凤,道:“只有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东方不败?

陆小凤到底接了绣花大盗的案子。他最近受了打击,又走霉运,需要一件成功的事情改改运,因此,他拿出了十二分热情,誓要逮到那个会绣花的男人。

“会绣花的男人?”覃逆面无表情,眼睛却突然亮晶晶的。

被追得惨兮兮的陆小凤已回来自首了,老实交代了自己的一笔风流史,以及风流史的残留物——那棵青春永驻的小草。并承诺一定会将那个美丽妖娆的老情人追回来,送给覃逆看看。

于是,死刑改死缓。覃逆很人性化地送了他一句言情小说里常用的说辞,“你早晚要死在女人肚皮上”。对于这句一听就知道不是覃逆原创的盗版,陆小凤的反应是一个踉跄差点栽在地上,他确认这是覃逆所能说出的最恶毒的诅咒了。

覃逆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一幕场景:高高的阁楼上,一副五彩缤纷的绣架,绝代风华的东方教主一身红衣,青丝飘扬,纤手捻针,樱唇轻吐:“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鸿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间一场醉——”

陆小凤盯着陷入想入非非的覃逆,一头雾水。

花满楼疑惑地微微侧头,“覃逆?”

覃逆突然回过神来,一把抓住陆小凤的袖子,脱口而出:“你一定不可以杀他!”还没等陆小凤把喉咙里那个“啊?”吐出来,紧接着覃逆又快速摇了摇头,“不行!你不杀他他该杀你了。”

陆小凤茫然地看向花满楼,“花满楼,我是不是漏掉了什么?”

花满楼微笑摇头,“没有。”

陆小凤转头看向陷入无限纠结中的覃逆,“你认识他?那个会绣花的男人。”

覃逆斩钉截铁道:“不认识。”

轮到陆小凤纠结了,“那你为什么不让我杀他?”

“因为你不可以杀他!”覃逆严肃地道。

陆小凤瞪眼,“为什么?”

覃逆:“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可以!”

陆小凤:“……!原因呢!”

覃逆又开始纠结了,东方不败再风华绝代,他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做为一个警察,要为SS级杀人犯找个辩解的理由,实在太难为她了。可是……可是……警察也是人,也是有点感性的啊,尤其是最后东方不败坠崖时对令狐冲说的话:“我要你永远记得我,后悔一生”,实在是太……咦?他不就没杀令狐冲吗?

覃逆猛地转头,盯着陆小凤,眼睛亮得让他心里发毛,“你可以感化他。他毕竟是有情的。”

陆小凤拿着酒杯的手一顿,“你真的不认识他?你知道他是谁吧?”

覃逆脑中迅速盘算,这个案子她已经决定绝不会去掺一脚的,不在她辖区范围,也不在她职责范围,更没有人来委托她,于是,一扭头,“我只知道他叫东方不败,是黑木崖的教主,其他一概不知。”她没有说谎,电影和电视都是不一致的,谁知道现实更符合哪个?

“东方不败?黑木崖?”陆小凤两眼茫然,扭头,“花满楼,你听过吗?”

花满楼摇摇头,“没有。”

“黑木崖是什么?教名还是地名?”陆小凤只好追问现场唯一的“知情人”。

覃逆坦白道:“地名。”

陆小凤继续问:“在哪儿?”

覃逆道:“不知道。”

良久,陆小凤盯着覃逆,道:“你说他是有情的?要不,你去感化他?毕竟,怎么说,美女出马,要比我这个大男人强多了。”

覃逆坚定摇头,“不行!他不喜欢女人。”

噗!陆小凤一口酒喷了出来,不喜欢女人……什么意思?那也就是说,他喜欢……一扭头,正对上覃逆发亮的眼睛,陆小凤脑子一嗡,脑子里只剩下四个字:有情……感化……有情……感化……

噌!陆小凤二话不说,从椅子上蹿起来,连酒杯都来不及放下,从窗口窜出,一眨眼不见了踪影。

覃逆看着他一会儿变成一个小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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