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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良辰-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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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是去找顾良城。虽然她找不到他,不过,如果她不找,又如何找到他呢?
  我写出一些字,写错了就用横线划掉,谁知道我都写了多少不负责任的话啊,如果她知道,她不知道会多么恨我。
  我本来是想写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让她和她的男人白头到老,生一个女孩,他们不富裕,可是也不贫穷,晚上一家人出去散步,像一排丑小鸭。
  可是我突然决定让他们分手。原因我还没想到。我要让她离开这个城市,然后,一无所得,很多年以后,再回来寻找他。
  寻找他们还未出生的孩子,孩子第一次画的那张画,上面只有一些看不出来是什么的线条,她说这是爸爸,这是妈妈。孩子第一次送给她的生日礼物。画在一张香烟壳上,画得很丑,写着,妈妈生日快乐。她从来就没有画画的天赋,像她一样,甚至长着一双,和她一模一样的眼睛。
  那张纸去了哪儿。
  对了,我忘了,它本来就没有出现过。
  在我的小说里,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一切都被臃肿地堵塞在了现在。无论是发生过的,还是未发生的,还是永远都不会发生的,它们都在现在,熙熙攘攘,相互吵闹着。他们出生了的那个孩子和没有出生的更多的孩子,她每一个都爱。
  她去找他了。去找顾良城。去找他们的那个女儿。她的眼睛很大很明亮,身体上面没有一道伤痕。其实她还年轻,却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但我不会悔改,任何一个小说家都不会觉得有任何罪恶。
  或者我可能会在多年以后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里面让她找到顾良城,他已经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他还似乎爱着她,他们相爱了,于是,他和别的女人所生的女儿来找她,哭着求她离开,还有那个女孩的小男朋友,那个小男朋友的爸爸……总之是一部肥皂剧就是了。但有什么关系,肥皂剧人人都爱看。
  但小说不一样,在小说里,女主角找不到顾良城。她永远都得不到幸福。
  她一无所知,依然寻找着他。可能显得漫无目的,她在锦绣路上来回走了好几天,去海豚酒吧坐着。这里依然那么拥挤,那么吵。等有一个男人来拍她的肩膀,她甚至还给她打电话,听着电话里面一次次说,你所拨打的号码并不存在。
  她火了,什么破网络!她骂,再抽了一口烟,继续打过去,那边改口说,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她想她在干什么啊,快接电话啊,难道她不知道我已经回来了吗?我回来了,想要看看她。
  但她谁也见不到了。
  她永远都是一个人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就像我有时候不知道那些更加遥远的宏大,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如果可以,她真想缩回母亲的子宫里,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海明威的小说中写过这样的句子:他们在吃早饭,尽量装作什么都不曾发生。这真是一个好句子;但在我的小说里,没有这样的可能,没有过去,没有将来,只有现在。发生的事情永远都在发生,没有发生的事情在另一个地方发生着。
  她在大街上走,找她年少时候的情人,那个她在快要死去的时候饥饿地去爱的男人。但他不见了,她只见到以前的自己。那个面色苍白,姿色全无的姑娘,黑眼圈非常重,她从她身边走过,撞了她一下,连对不起都不说,就继续走了,她想她可能是要去医院,因此,心不在焉,包里装着一本永远都只看了第一句的小说。
  那本小说: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因此她不会知道后来,那个男人是如何毁灭了它,看着那些明亮的光熄灭,另一些黑暗从难以想象的空洞中扭曲地微笑出来。
  另一个可能,如果我们去翻看小说的原稿,会发现一切都根本不是这样。就像你会发现我常常把一个关于织布的故事写成关于晋史的故事,接着把它从一个单恋的故事发展成一个乱仑和同性恋的故事,然后又良心发现努力不让人察觉那样。同样,在这部小说中,在我删除的部分和修改的部分,你可能会看见他们激烈地在一起亲吻着对方,看见女主角终于受不了杀死了那只猫,看见她和她抱着大哭起来,看见她其实根本就没有离开苏元但这些都没有发生,因为我用一条横线删除了它们。

在人间(6)
  没有人会知道了。甚至连她本人都不知道她做过那样的事情。
  忘却是与记忆并存的。很久以后,她走在她曾经和顾良城去吃面的那条街上,看着无数个旅行归来或者再也不回来的人,想到她忘记的很多事情。
  她想到顾良城,他们在深夜说的那些话,他许诺给她买的稀奇古怪的礼物,他给她做的饭,喂她喝的药,一起要去而终于没有去成的那些地方。还有她,她亲吻她的时候,她和她说笑的时候,她和她坐在一起,什么都不说的时候,这些,她都忘记了。
  她只记得她最后一次看见顾良城他是什么样子,他们应该说什么,我还没有想好。
  但她记得她最后一次看见她。
  她最后一次看见她,她不说话,就是看着她。后来她睡着了。肤色慢慢变了,嘴唇紧紧闭着,全身长满了暗紫色的斑纹,像一朵花那样,一朵热带丛林的花那样,恶心地,被一只兴高采烈的狒狒踩碎了。
  她站在那里看着她,很多人来看热闹,他们都是陌生的人了。全世界她只认识她一个人,她给她穿衣服,她的身体那么柔软而温暖,她突然想问她,你爱我吗。我们真的那样爱过彼此吗。
  但这样愚蠢的问题,连她的情人顾良城,都不屑回答。
  那之后,她曾经觉得,一切都过去了,但没有,该来的那些还没有来,只是躲藏在夏天院子里树木的阴影下面,一切都越来越难,像一道繁琐的函数题,她用错了方法,根本就,解不出来。
  糟糕的是,她离开这里,居然把他们,忘记了。
  如果把时间再往后推移,那么回到这个城市的人将不再是女主角,而是她的女儿。我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那么姑且就当她没有父亲,她是从她母亲的子宫中分裂出的另一堆毫无意义的细胞。
  过了很多年,或许人们靠着二踢角就可以登上木卫六了。那时候,第一个坐二踢角旅行木卫六的英雄归来,虽然屁股被炸得稀烂,他仍直直地站立在摄像机面前,面色凝重,说:木卫六是红色的,下面流着棕色的液体,就像巧克力,踩上去,是棉花糖的质地,太阳在木卫六上看上去像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蛋糕,还有一些别的柠檬蛋糕香梨派一样的星球飘浮在半空中,另外一些微小的粉尘,有寿司的味道……
  人们无处不看见他的影子,在家中,在网络上,在公共汽车上,在公共汽车站的广告牌上,那个姑娘就拖着行李从这样一个广告牌前走过去,问一个等车的女人说:请问到锦绣路怎么走。
  对于这个全新的姑娘,这个城市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她的母亲所遭受的痛苦都是道听途说的传闻,她的情人在她看来是一个写进历史书里面的蒸汽机发明人。她睁开明亮的眼睛,看起来那么美,她在锦绣路上走了好几圈,回想那个由她母亲告诉她的,顾良城的故事。她曾经问她说,你为什么会爱上他呢。
  因为,她想了一下,说,爱是赌博。
  爱是赌博,我输了。我的一生一败涂地,但我尽了我最大的努力。
  或者她什么都没说,她只是在死之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她那么年轻,那么美,她身上有她的童年,她情人的吻,她年幼而柔软的身体,就这么,都消失了。
  但她开始寻找顾良城了。她决定要找到他。
  那天晚上她到海豚酒吧去。它还在,真是不可思议。她坐在靠吧台的位置喝一杯不合时宜的菊花茶,突然有一个男人来拍她的肩膀,他说,你真美。你从哪里来。我从没有见过你。
  这个人就是苏元。当然他们谁都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知道是因为我懒得再想一个男人的名字了。那么他就是苏元,就是女主角认识顾良城那天晚上,他无故走失的那次,他遇见了一个陌生的漂亮女孩。
  他说,你好,我叫苏元。
  她愣了愣,然后说,你好。
  她有些失望,因为他不是顾良城。但苏元也好,因为顾良城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找到的。
  他们一起喝茶,他问她为什么不喝酒。她说我不喝酒,因为我的母亲死于肝癌。
  苏元尴尬地笑了笑,他穿了一件看起来很暖和的深蓝色毛衣,有些英伦的风格,头发梳得很顺,像一个大学生那样清爽迷人。
  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更不要说一夜情,你可以把你的胡思乱想收起来了。
  她拿过海豚酒吧里面的一本影集,开始翻看,里面有很多奇怪的人,看起来都已经疯了。她的目光在一张照片上停留了一会,终于翻过去了,在那张照片的左下角,是她母亲还未死去的脸。
  她突发奇想,想到原来她的母亲也曾经和她一样年轻,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姑娘,充满着梦想,说,如果我离开这个城市,就再也不回来。
  她看完了照片,就去找那个叫做苏元的男人,他站在舞台前面,跟着乐队主唱一阵乱叫,她拍了好几下他的肩膀他才转过头来,她说,你知道一个叫做顾良城的男人吗。
  他一阵茫然,然后说,不知道,你找他干什么,他是你男朋友吗。
  她去得太早,问得太快了,三个半小时以后苏元走出海豚酒吧,喝得醉醺醺,遇见了她的母亲,她坐在街口,看起来很瘦小,身边坐着一个英俊的男人,平头,在吃一盒绿豆糕。

在人间(7)
  那个男人站起来对他笑了,他长着锐利的虎牙,他说你好,我是顾良城。
  这个时候,那个陌生而新鲜的漂亮姑娘在酒吧里爱上了那个贝斯手,他躲在舞台的最后,安静地晃着脑袋,她等他下来,就走过去对他说话,他浑身都是汗味,她说你知道顾良城吗。
  贝斯手一笑,说,知道。不就是我小姨子她哥的邻居吗。
  他和他的朋友们都大笑起来。
  这时候,她终于明白了我的意图,她明白她是找不到顾良城了,所以她也笑了,她说,你们晚上去哪,我跟你们去。
  她就消失了,穿着裙子,蹦蹦跳跳地,跟在一群男人的屁股后面,走了。
  但她的母亲不会,如果是她回来寻找顾良城,她必定会打那个贝斯手一个耳光,然后骂他一句最脏的脏话,走掉。
  她急匆匆地走出去,差点摔了一跤。
  她不相信。去火车站旁边的每一个公寓里面找他,但谁都没有见过这个男人,甚至怀疑她的记忆出现了问题。他们总是反问她,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吗,你确定?
  被问得久了,她自己也开始怀疑。她觉得自己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个城市,她一直在等她的电话,她幻想着有那样一个英俊的男人爱上了她,他高大而沉默,隐约带着善良,在清晨出现在她面前,对她微笑,亲吻她,说,我爱上你了。
  那时候她还是个姑娘,她等得久了,脖子有些僵硬,她动了动脖子,上面那些细碎柔软的皮肤落下来,她就老了。她等的其实是另一个女人的电话,她住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每天她握着她留给她的手机,在锦绣路上走来走去,无论是那个女人,还是那个男人,谁都好,只要有人打电话给她。
  每天她就会遇见那个卖手机卡的女人,她总是问她要不要卡,她总说不要。
  是我让她这么愚蠢的,其实如果她试着打一个电话,她就会发现,她的电话早就停机了。
  她无法离开这个城市,一切都是假的。
  每天她从火车站那边坐车出来,她住在那里,一个人养着一只猫,坐上公共汽车,去看另一个女人,她在城市的另一头,要坐一个小时的车,她在车上看小说,然后,下车,上十一楼。
  她站在那个熟悉的房间门口,看里面的人,推门进去,再出来,告诉他们说,对不起,我走错了。
  那个电梯还是那么破,或者和她自己一样,越来越破,她看着自己在电梯门上的脸变得越来越奇怪,身体越来越小,脑门凸出一块,一只手变长了,脸上凹进去了一大块,眼睛很大很圆,她觉得很滑稽,笑了起来。问身边的一个人说,你还记得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个女人吗,她进来的时候很年轻,出去的时候很老,并且,再也不会来了。
  无论是她,还是他,都不会回来了。她一个人走在街上,道路在施工,要绕很远的路才能坐到车,尘土飞扬,她想,是不是,他们根本就没存在过。
  根本就没有爱过她。
  她根本,就是一个人。
  她终于发现了,我想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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