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庶女良医妖且娆 >

第86章

庶女良医妖且娆-第86章

小说: 庶女良医妖且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日身子有些不爽利,你给你把把脉。”
    春杏儿一脸紧张,给笙歌探脉。
    未几,她一脸惊喜的抬头:“夫人,您这是有喜了。”
    探雪在一边也表现的喜气洋洋的,笙歌倒是之前就有了几分猜测,便道:“好了,你们都下去歇着吧。没事多陪陪想容。”
    不一会儿,大夫到了,对于这户人家,他可是一点都不敢怠慢的,连喝口水歇个脚的功夫都不敢,急慌慌的就赶过来了。
    喘着气给笙歌号脉,发现是细脉,这一颗心也就放到了肚子里了,正正经经给越墨华道了喜,领了百两赏银长吁一口气,出了越府。
    孩子已经一个半月了。
    越墨华喜的手脚不知如何自处,又不是头一次当父亲,却还是如同个愣头青一般,笙歌看着好笑,低头浅浅笑了起来。
    屋子里只有她们二人,越墨华满足的抱着笙歌道:“这次给我生个儿子吧。”
    笙歌道:“是儿子还是女儿,再过八个月总会知晓,不过从今儿开始,你可要过和尚生活了哦。”
    果然看到越墨华脸色一变,随即哀嚎。
    笙歌冷冷道:“你也可以找个通房纳个妾的。”
    越墨华呵呵笑道:“不会不会,怎么会呢。”
    笙歌这一胎,动静很大,稍微一动,就吐得昏天暗地。晚上越墨华趴在笙歌肚子上与小家伙交流的时候,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儿子,你这时候少折腾你娘亲一些,将来才有好日子过啊!”
    这京城的一品夫人怀孕了,越墨华愣是向皇上请休了一年的假,说是把未来二十年的年假和休沐日都请出来了,只在家好好陪媳妇。京城一众黄花闺女感动的热泪盈眶,发誓以后找相公就要循着辅国公的样儿找。
    一时间,辅国公的面向被各个大家族的当家主母拿去研究了个透。
    要说这孕妇也不是那么好陪的,笙歌有时候心血来潮,大半夜的想吃城西炒饼铺现做的烧饼,越墨华穿起衣服运起轻功巴巴的就去将人家从数九隆冬的寒冷天气中拉出来,以权压人的非要人家给现做烧饼,末了拿到烧饼还要以钱砸人,十块烧饼就丢了百两银子。
    谁料烧饼是咸的,笙歌道:“我现在想吃甜得。”
    得,越墨华衣服还没脱,有赶出去了。
    笙歌想要什么想吃什么,那完全是心血来潮,不分时间地点场合的,京城一干买吃食的店家,被一品夫人怀孕弄得是苦不堪言。
    辅国公宠妻如命的传言在京城街头巷尾悄然流传。
    预产期那一日,笙歌果然感到肚子惴惴的胀痛,这是要生了!
    熟门熟路的进了产房,痛了约莫两个时辰开始生产,这次生产较为顺利,小家伙掉出来,产婆见是个带把的,大喜,赏银又有一大把了,用细绢包着抱了就出去道喜去了。
    另一个产婆在旁看着,只听笙歌道:“天,肚子里还有一个!”
    笙歌第二胎,产下了一对双胞胎,越墨华取名,哥哥叫越宝笙,弟弟叫越护笙。笙歌听了名字,心里充满感动。
    哥儿俩都很聪慧,哥哥沉稳弟弟却是个小霸王,很得刘凯成的喜欢,恨不得要将自己所有在京城为非作歹的手段通通交给了这个小侄子才好。
    哥俩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是那个无良的父亲取得,宝同保护的保谐音,就是要让哥儿俩好好保护他们的娘亲。
    妞妞选夫篇
    妞妞十三岁的时候,越墨华这女儿控就已经开始为妞妞的未来夫婿操心起来。他是恨不得能够招个女婿回来才好。
    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
    在进京赶考的举子当中,认真的挑选了那些个家世贫寒但潜力无穷的男子。最终选了一个叫做刘晋的山东县下的一个举子。
    越墨华将人家的家世查了个地儿朝天。家里只有一个老母亲,因为有一手纳鞋底的好手艺,每晚都要赶做好几双鞋,存到市集的时候卖了供给儿子读书。
    这个刘晋也不辜负母亲厚望,书读的好,为人也善良,很是尊敬自己的母亲。
    他将此人的资料给笙歌细细说了。却被妞妞听了个正着!
    妞妞自小是听笙歌讲故事长大的,如今笙歌让她管家,她更是了解了许多人情世故,弯弯绕绕,人精一个。
    听到自己老爹这么推崇这个人,她晃着脑袋说道:“爹爹,您就别白费力气啦,娘亲是不会同意的。”
    “怎么?”
    妞妞道:“您看看那人,寒门子弟,家里只有一个寡母,按照娘亲的说法,那个寡母定然是个有恋子情节的,那个刘晋也是个孝顺的。往后他的母亲定是看媳妇百般不顺眼的,这是有恋子情节的母亲的人通病,看不惯儿媳妇。而一旦媳妇跟他老娘争吵起来,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帮着自己老娘的。”
    说完,她朝着笙歌面前拱了拱:“娘亲,我说的可对?这个可是你反对的理由。”
    笙歌点点头。
    越墨华有些抓狂:“媳妇,我们以后的女儿,你不要再给她说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了好不好?”这就是代价啊!瞧瞧自己这古灵精怪的女儿,说的这叫什么话。
    笙歌默默抽搐,下个女儿……当她真的是老母猪吗?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三个儿子了,她再也不要生了。
    并不理会越墨华,笙歌问妞妞道:“那你反对的意见呢?”
    妞妞投给笙歌一个还是娘亲你了解我的眼睛,随即开始说道:“嗯,妞妞觉得,这个男人有当凤凰男的潜质。”
    瞅了一眼越墨华,解释道:“爹爹不知道何谓凤凰男吧?就是自己家境贫寒,靠着妻子发家上位,最后不需要妻子了,就将妻子一脚踹了的那种男人。”
    越墨华拿着一沓资料,默默的走了,总之跟这母女俩讲道理,是讲不出任何道理来的,没回都是他被逼败北。
    妞妞十四岁的时候,越墨华再也坐不住了,因为皇上露出口风来了,要让妞妞嫁给他的儿子。这怎么行?!
    所幸皇上还没有将圣旨下了,这件事也就没有过了明目。
    就在越墨华忙的满心焦躁的时候,妞妞说她看上了一个小子,也是个学识渊博的举子,据说是有状元之才。
    越墨华额头黑线不止。
    他看着妞妞,“你不是说这是典型的凤凰男特质吗?”
    妞妞大摇起头:“爹爹,他们家很有钱的,比咱们家还有钱。”
    意思就是看不上越府了?越墨华有些不满,“他们家里是做什么的?”
    “卖兵器卖盐还有灵罗绸缎各种都卖的。”
    越墨华一听不对劲儿:“那小子姓孟?”
    妞妞点头:“爹爹你怎么知道?”
    越墨华半晌吐出俩字:“孽缘!”
    于是,在妞妞及笄之后,越墨华便卸了国公的爵位,给自己的大儿子越宝笙,又将全部的兵权交出,看着妞妞成了亲,带着笙歌满世界周游去了。
    两人在一处山明水秀的地方停留了大半年,在溪边盖了一座小竹楼,夕阳西下,越墨华搂着笙歌,下巴抵着她的肩头,在她耳边呵气道:“当年的诺言,如今总算是办到了。”
    相互依偎的两人笑得一脸幸福,平凡的甜蜜再二人之间流转,这一刻,直到地老天荒。
    春杏儿行医篇
    想容嫁人之后,就做起了幸福的小女人,佟庆是个好男人,在宠妻这一点上,像极了他的主子越墨华。
    双胞胎出生之后,笙歌又做主给探雪配了人,底下的小丫鬟们也提拔了四个上来,又问春杏儿有什么打算。春杏儿摇着头,眼神迷蒙而又伤怀。
    一个月后,她收拾好了包袱,来跟笙歌辞行。
    “这么些年,多亏了夫人照顾,我却到最后离你而去,实在不该。”
    笙歌知道这么多年,她心底苦的狠,也说不出挽留的话,只红着眼眶道:“你我这么多年,名为主仆,实为姐妹,说这些客套话做什么?”
    春杏儿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笙歌笑着替她擦净了泪水,自己的声音却哽咽起来:“傻丫头,哭什么?知道你是要去行医,这里是我平时研究的一些心得,你拿着,好歹也算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弟子了,出门了可不要给我丢人。”
    她将一本厚厚的手札交给春杏儿,主仆拜别,姐妹辞别,春杏儿便一个人走上了行医之路。
    路上,她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
    到过最低等级的花街,那里多是给一些穷人或是犯了事的恶人发泄的地方,给那里的小倌治疗过那里的伤口。还记得初次遇上这种事的时候,是她辗转到了东边的一个偏远小镇,她身上的银钱被摸走了,唯一剩下的之后笙歌给她的那本手札以及针灸用的金针。
    她当了自己的一些首饰,在房租相对便宜的地界租下一间屋子,开始她并不知道那是那种地方,只是晚上的时候,那里经常吵吵闹闹,经常有人喝酒闹事。一开始那几晚,她总是睡不安宁,还有几完,听着外面的动静都像是要打到她家里来了一般。
    有一晚深更半夜的时候,忽然有人来敲门,道:“大夫,云小大夫,还请快去救人吧。”
    春杏儿出了越府之后,便用了云姓,在此也经常治病救人,倒是很受这边人的尊敬的,加之她的医术高明,大家也都愿意让着她。
    春杏儿听到外面的吵闹声,起床,慢慢的裹好抹胸,将一头乌法簪好,出去开了门。只外面人二话没说,拉着她就朝着一条深巷走去。
    进了屋子,春杏儿看到那里多是男人,各个都是弱柳扶风,姿容不俗。直觉的,这不是什么好地方,便想离开。
    可拉她过来的人哪里肯?嘴里嚷嚷着:“大夫来了大夫来了。”
    接着春杏儿就被推进了一个屋子。
    屋子里只摆了一张床,床上趴着一个奄奄一息的男子,白色的亵衣上还沾着血迹,聚集在屁股处。
    他们进门的动静不小,那人却也连眼皮都不曾抬一下。
    春杏儿只这么远远的看着,便知道,这人受伤不轻。
    她隐约有些知道这里是个什么地方了,心里想走,但看着床上躺着那奄奄一息正等着她来救治的人,她又挪不动脚步。
    最终她还是走上前去,替那人摸了脉。
    刚一碰到他的胳膊,春杏儿便敏感的感觉到,那人身子一震颤抖,随后僵直,
    脉象虚弱,是流血过多的症状。
    她看了眼她受伤的地方,闭上眼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夫人说过,大夫的眼里是没有男女之别的,只有病人,这么想着,在此睁开眼睛时,她眼底一片清明,低声问道:“我能看看你的伤口吗?”
    谁料那人沉默片刻,说道:“我不需要救治。”
    春杏儿没有理会,直接要去扒他的裤子,那人声音惊怒却又带着虚弱:“我说了不需要救治。”
    “怎么能这么不惜命呢?”
    “呵?命?”
    那人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嘲讽,“治不好我死了,不过是席子一裹丢到乱葬岗,活了,还不是让那些人玩弄,最后或许死的比现在还要不堪。”
    菊花残,满是血。
    春杏儿到底还是救了那个人,嘱咐那里管事的要好好养伤半年才可,不然伤口还是会裂开的,那边的管事的却如同看白痴一般的看着春杏儿,最后听人解释说这是个新来的,医术很好,她这才敷衍的应是。
    只是半月之后,春杏儿就后悔了,她真的应该听从病人的意愿。
    半个月之后,她又被带到了那里,那个病人已经死去多时了。身上还有蜡油烫伤的痕迹,鞭痕一道道的很是恐怖,后面那处已经伤到了里面,伤口比之那时还要严重许多。
    怪不得,怪不得那人死也不肯医治。
    若是她不帮他治疗,或许那个时候他就解脱了,可她为了只为了满足自己那可笑的行医的医德准则,不顾病人自己强烈的意愿,将人治好了,然后又将他推向了更深的深渊。
    之后,她又在那个地方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真正让她体验了一段什么叫做人间炼狱般的日子。
    离开那里之后,她又坐船往北,一路上体验了许许多多的北地人民的风土人情。
    在路上,她救了一个士兵。
    她的医术承袭自笙歌,自然对于外科之类的手术也很在行,那个小士兵身上有十多处伤口,大的伤口便有四处之多,若是她来晚了,这小士兵怕是直接要血流不止,直至死亡了。
    她帮他缝合了伤口,又给他熬药,那大大小小的十多处伤口,在五个月之后,总算是好利索了。
    好了之后,小士兵问春杏儿有什么打算。春杏儿说她只想走走看看,不知道会在哪里停下脚步,四处领略一下风土人情,顺便看人家看看病吧。
    小士兵说:“那感情好,你不如随我一起去军营吧,我师傅是军营的一个伍长,我推荐你给你当个军医可好?”
    “军医啊。”
    她的眼底出现了怀念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