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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一段锦-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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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再看到别人的悲喜结局,连自己的命运都不想知道,却偏偏深深的洞悉过一切。那深沉的不能自拔的痛楚让我实在不想过分清醒,此时此刻,酒成了最好的东西,而房陵刚好生产美酒。我是不是该谢谢刘徇呢。

经常喝的是一种叫做“琥珀”的酒。

起初我觉得店家很无趣,酒就是酒,可以用任何东西来形容,为什么要是琥珀,琥珀就是琥珀,那完全是两回事嘛。

可是,当那东西被盛在一只不大的陶碗里端上来时,我还是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那陶碗是赭石色的陶土烧制而成的,上面依稀有些裂痕,好在只是表面的风化,并没有酒水从里面渗出。那液体呈现深棕红的色泽,非常浓稠却又极为清澈,可以看见碗底的旋涡纹饰,那纹饰透过一泓棕红色的液体,似乎将时光凝固,甜蜜而忧伤的独自优雅着。

我笑了笑,难怪店家要叫它琥珀。

琥珀的味道不如她的样子甜美,那是种微微带有苦涩的辣,可是在一碗下肚后,竟有种荡气回肠的热从胃里升起,那热气中,似乎有些腥燥的味道。

店家面带微笑,他以为我这个新来的外乡客会受不住。

谁知,我竟抬头看着他。

“再来一碗。”

后来,我便沉浸在琥珀泼辣苍劲的辣和热中。

这酒有点像西域的烈酒,我很喜欢。

醉是件最好的事情,我终于可以像常人一样昏沉和迷乱。

可我仍旧不能忘记,重重大山后面,巍峨的宫廷深处,我心爱的姑娘正被禁锢。

多少次我举起指头,却又不得不无力的放下。

我不能这样推算她的人生,天空中那破碎的星宿,让我根本看不清它本有的轨迹,总有什么宿命在撕扯它,让它无法还原成最初的样子。

我清楚的知道,在刘徇身边,她是安全的。

刘徇虽然将我们分离,却终究是个有着侠义性格的帝王,既然不允许别人将糟糠之妻许平君轰下堂,对深爱的杜飞华,又怎会不倾力而护。

他的性格,就好似毛贵。

记得当初,他将毛贵抛到我的手上。

那沉重的质量,让人有种触目惊心的凛然正气。

杜飞华当时正坐在我的身后,我知道,她并没有看见我们在交涉着什么。

可是,当那天晚上我们来到客栈后,她整理我的衣物时发现了它。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那样轻而易举的让毛贵出鞘,同时,一道耀眼的绿光在剑锋处闪过。

我当然知道,那是杀气,一道无比真实的看得见的杀气。

就这样,我将毛贵转赠给了她。

说是给她防身。

实际上,我明白,武器有它喜欢的主人,刘徇能得到这把剑,说明他的性格本是如此。

那凛冽的杀气,赫然桀骜的向世人展露着,此谓之坦荡。这种人绝不是阴险的小人。可他仍需要谨慎那杀气巨大的反噬,如今生他能学会将其收敛,必然会成为旷古少有的明君。

只有王者才有这样气吞山河的架势。

毛贵也同样喜欢杜飞华,就像刘徇本能的被她牵引一样。那是天性使然,我,术士,又怎会不清楚这点玄密。

于是,从那时起我便知道,她早晚都会去到刘徇的身边,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事情都会这样发生。

看不见飞华样貌时,我不知道她最终的结局。可当看见她美丽的面孔后,我仍旧不能得知她的归宿。这是多么令我激动和高兴的事情。我既为了自己不能预测她的命运而惊喜,也为她那断裂破碎的生命轨迹感到担忧。我知道,自从遭逢了她,我的人生也注定变得无法预测,这让我充满了感激。我是多么不希望过早的看见自己的结局。尽管需要别离,但总还是给我留下了希翼。

因而,即便被流放,我也仍旧对上天感恩。

我在这里没有朋友,这让我觉得有些孤独。

房陵的百姓只有少部分是原住民,大多数的,是流放来的王孙贵族。

他们总是紧绷着脸,似乎永远都无法忘记自己是被抛弃的一群。每当有新人来到时,他们也不会讯问你是为了何事而被流放。这里似乎是一个小型的宫廷,到处都有暗流汹涌,说房陵是长安的陪都一点都不过分。

我知道,一些人仍旧居心叵测,而另一些人却早已完全懈怠。

望着那些或者伶俐或者松垮的神情,你会感到极端的分裂和疲劳。

这就是物饶地丰的房陵,鱼龙混杂却又显得单调沉闷。

金尊冷 姜浪萍(二)

于是,我开始刻意破坏自己的形象,不洗脸,也不刮脸,一副拖沓脏乱的样子。

不过,还是有人得知了我的事情,于是,他们时常在我没有喝醉的夜里叩响大门。说是大门,其实就是一间四处露雨的茅屋。

每当这时,我便假装睡眼惺忪糊里糊涂的去开门。

他们先是环视四周,然后拎起衣角小心翼翼的踏进来。那样子仿佛是怕沾染了跟我有关的一切灰尘。我在心里发笑,他们仍旧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始终都在漠视着别人,即便是被流放了也还勉强的维持着曾经的尊严。

他们极力隐忍我的脏乱,为的不过是让我卜上一卦。

问的,永远都是何时能够回到长安。

我总是含糊其辞。

问的甚了,会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们,这辈子别想。

我不再如以前那般温柔,我需要用最可恶的言辞让每个人对我远离。

不为别的,只因从他们拎着衣角走进这间屋子起,我便已经能看到他的宿命,那些沉沦在历史风尘里面的细碎点滴。

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是对当事人最深的伤害,还不如让他们脚踏实地的感受房陵能带给他们的安逸,平稳而舒适的度过残生已经是他们的幸运。

可是,这些人永远都不会理解和知足,他们总是想争,即便是被流放到了这里。

在他们的世界里,自己永远是不幸的,永远都值得同情和帮助,他们要恨的事情很多,要原谅的却没有几件。于是房陵人有一个群体的特征,那就是皱眉垂首,永远都思量着心事,从不去看眼前的风景。

后来,为了躲避这样的闯入,我开始去汉水旁垂钓。

时常还要带上琥珀,汉水是我的老朋友了,从前四海为家的日子,我经常会遇见他,汉中、安康、十堰、襄樊。这些地方我都去过。当然,除了房陵。

其实,汉中是个好地方,是刘邦发迹之处。这里人杰地灵,如果说汉水孕育了大汉文化和刘氏风采,这是一点都不过分的说法。

和这些没落的贵族相比,我更加喜欢当地的原住民,他们身上有着更为显著的汉人风格,远比那些经过权力浸泡的贵族们要好上许多。

后来,我认识了几个当地人,第一个是叫鲤鱼的小伙子。

那天天气非常热,我在汉水旁坐了一天,衣服几乎被汗水湿透。邋遢并不是我的本性,我只是不希望被过多的关注罢了。

我环顾了一下确信四处没人,便脱去衣服,走进江水里。

我是非常喜欢水的,对水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

可就在这时,一道白影从我身边掠过,竟抓住我的手臂硬生生的将我拖了上来。我十分震惊,要知道,我的功夫不错,此人能以这么快的速度接近我,让我始料不及。

冲出水面,我看见了一张晒的黝黑的脸。

相貌非常清秀的少年。

他不由分说将我往岸上拖去,原来是以为我落水,于是我便索性由着他拖拽。

上了岸,他不停的大口喘气,然后竟然神气活现的呵斥我。

说我一个外乡人,竟然敢在汉水游泳,这一下潜进去,差点就没上来吧,汉水是什么地方,那是八荒大地上最为凶险的水域之一。

他一边说着,一边得意洋洋的俯瞰着躺倒在河滩上的我。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微微的笑着。

那时候,我的胡子已经很长了,几乎看不出年纪,这小子竟然还敢这样没大没小的训斥我,这倒是让我觉得十分亲切和好笑。

后来,我知道他叫鲤鱼,水性很好,是当地最了不起的渔家,只是,他父亲在几年前死在一场惊涛骇浪里,使得他变得比较神经质。

后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我还教会了他武艺。

另一个是位叫夫颜的寡妇。

认识她是因为我醉了,醉后竟将她认作是飞华。

具体的情形我已经记不得了,我只知道那时候,似乎看见了穿着白衣的飞华从天而降,来到我的眼前。

我伸出手去,将她抱在怀里。

却不料,那女人竟然就这样沾上了我。

其实我没做过分的事情,我只是在酒馆里抱了她一下,可她表现出的妩媚和风情顿时令我清醒过来,将她一把推开。

她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沮丧。

她竟然打听到了我的住址,不停的给我送吃的。

一开始我从来不动她送来的饭菜,因为她总是像蜜蜂一样围绕在我的周围,让我颇有压力。

我本以为她是个未婚女子,谁料到,鲤鱼竟然告诉我她的丈夫都死了五年了。

她早就过了三十岁。

这又是个令我措手不及的女人,竟然将自己保养的如此之好,让我没有看出她的年纪。那时候,我开始怀疑,似乎是琥珀的作用,它让我的天赋和仙骨逐渐的陈腐和脱离。

金尊冷 姜浪萍(三)

夫颜的美是一种庸俗的艳丽,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然而,她的歌喉却十分动听。

她的歌很有力量,很有激情。

第一次听她唱歌,是和鲤鱼一起在汉江边垂钓的时候。

那天,似乎是房陵的什么节日,两岸慢慢聚集了不少锣鼓,鼓乐齐鸣后,我和鲤鱼收起了工具,就在我们准备离开时,鲤鱼拉了拉我的袖子。

原来,鲜艳的队伍里,伫立着一个身穿红色长衫的女子。

她的头上随意的挽着一个发髻,上面插着大朵的山茶花。

接着,她开始唱起了房陵最动听的民歌。

似乎是讲述一段生离死别的爱情。

那声音和她平时说话的时候完全不同,那壮阔宽广的音域令人精神一振。我和鲤鱼终于停下脚步,回望着她的身影。

我不否认,夫颜在这个时候是很美的,那俗气的艳丽似乎也随着山水间的清灵转变成了高于世俗的一种壮丽。

后来,我和夫颜也成了朋友。但始终没有接受她的爱情和身体。我只是和她学唱房陵的民歌。

那民歌让我想起了飞华,那嶙峋的曲调使得任何人的音色都变的壮阔,有种荡气回肠的美丽。

别人都以为我是个几乎疯掉的术士,整日哼着不知所谓的调子,与一个浪荡的寡妇和穷困潦倒的渔民混在一起。

渐渐的,人们忘记了我曾经来自长安,曾经是上官太后亲封的含章博士。我不再是那个预言过刘徇登基的神秘术士,不再让所有人仰视。

我终于走下了云端,走到了我想要的平实无华的生活里面。

鲤鱼撑着竹排,我和夫颜则盘膝而坐。

沿着汉水,我们如清风般飘摇而过。浓绿的江水倒映着两岸的青山,人如同游走在绿光幽幽的镜面上。

这是我在房陵将近六年的生活,几乎将我的仙骨脱尽。

直到有一天,我们踏月归来时,竟发现遥远的岸边,立着一个威武的身影。

竹排靠近,我的心竟然一沉。

那人,是刘徇。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的走下竹排。

夫颜依偎在我的身旁,用暧昧的眼神望着我和他。

刘徇很显然有些意外,他望着夫颜的眼皮猛然的抖动着,我看到一道愤怒的火焰从他的眼角升腾。

鲤鱼也跟了上来,他上下打量着突如其来的高大男人,那虽然穿着常服,却仍旧遮掩不住的气度,令他多少有些惊讶。

刘徇用眼睛扫视了二人一番,回过头来定定的看着我。

“让你来房陵,我真有些后悔!”

我明白他的意思。

说来也奇怪,此时此刻,他的目光竟然将我身体里蛰伏已久的东西激活。一种清灵而彻透的感觉油然而生。

“你肯来这里,是因为飞华已经离开了你。”

我甚至不相信那是自己说的话,时隔六年,那我以为早已脱尽的仙骨,竟神奇的一下子苏醒过来,我似乎听见骨骼在咯咯作响,身体内部竟有一阵阵细碎的痛苦传来。

这时候,夫颜忽然间走过去,她竟将身子软软的朝刘徇的胸膛靠去。

刘徇斜着眼睛。

“他不要我,你肯吗?”夫颜轻轻摇荡着腰肢,用一种迷乱的笑意去捕捉刘徇的目光。

谁知,刘徇也和我一样,将她轻轻的推了出去。

夫颜有些失望,崛起嘴,嗔怪的望着我俩。

鲤鱼拉着她的手臂,二人晃悠悠的离去。

夜色笼罩,秋日的汉水显得平静而苍茫。

我远远的望着江面,月光好似闪烁的碎银,摇荡着无与伦比的清光。

刘徇和我并肩立在月光底下,谁也没有再说话。

六年,他霸占了飞华六年,在这六年里他的权力得以稳固。匈奴王率领数万大军降汉,乌孙也被平定,进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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