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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星下的呢喃-第12章

小说: 星下的呢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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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上在那个“情歌王子的真情告白?过去式?现在式?未来式?”的标题下,写到他已经失去那个“秘密恋人”的消息许多年。

而那个女孩,听说有着一头长发、身上飘着茉莉花香,眼里有伤痛。

当时少奇突然瞪大眼睛盯着她,表情若有所思。这女孩的心思全显现在她的脸上,根本连藏都藏不住。“依农姐,怎么这些形容,跟你……好像啊?”

但依农只是摇了摇头,扯出一抹淡笑说:“怎么可能?别瞎猜。”

依农相当确定报纸上所形容的人不是她。

因为她之于他,不过是个普通的……朋友而已啊。

即使如此,她依然关心着他。

这份关心使她想知道,当年他和那个叫做郭星儿的女孩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他们现在不在一起了?

熄了灯的房间并非全然黑暗,即使拉上了窗帘,窗外的路灯或车灯仍然透进了些微的光线。

她张着眼睛看着那些舞动的光线。

在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接下来她该怎么做?

“很抱歉,他最近三个月内的行程已经排满了。”

“是的,他不接受专访。”

“实在不巧,时间上真的不能配合。”

“可以啊,如果贵社愿意奉上一亿元,专访权就是你们的。什么?太贵?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不到三十分钟内,黄以安已经代叶予风回绝了数十家大大小小的报社和杂志社的专访邀请,回得他脸色发青,嘴唇发抖。

而坐在一旁的当事人则像没事人一般,看着以安为他扮演黑脸的角色。这几天他无论走到哪里,狗仔队就跟到哪里,逼得他只得躲到以安的住处,后来又被拎着一起到经纪公司来。

好不容易,响了好几天的电话总算不再响起,两个人竟然还开始有点不习惯起这宁静的片刻。五分钟后,电话声又响了起来。不过这回不是打到经纪公司的电话,而是以安的手机在响。

以安接了电话,直接反应道:“不,他不参加。谢谢。”

简短地再拒绝一回后,以安终于断然地将手机关机,连办公室的电话线也一并拔掉,然后坐下来与叶予风小眼瞪大眼。

“对不起。”当事人终于找到空档道歉。“我真的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关心我的感情生活。”

以安摇摇头,表示不必道歉。“算了算了,经纪人是做什么用的。”

“嗯……我不是指你替我挡掉的那些电话。”当事人又说。

以安瞪大眼。“不然你是在为什么道歉?”有种不祥的预感,好冷、好冷啊……

叶予风看着他的好友,有点困难地开口:“那个……我已经答应了。”

突然有大事不好的感觉。“你、你答应了什么?”

“我答应要上寻人节目,当他们下一集的特别来宾。”当那个在周日创下高收视率的寻人节目制作人找上他时,他几乎没有半点犹豫地就点了头。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什么寻人节目?!”精神紧绷了好几天的以安几乎没开始吼叫起来。

“千里追追追。”他说,“他们说要帮我找依农。”根据他们制作人的说法,他们的寻人成功率有百分之八十。

以安呆楞了好几秒钟。这似乎比他接受任何一家报章杂志社的访问邀请来得更加耸动,也更具破坏性。他不敢想象如果予风真参加了这类节目,对他的形象会有多大的破坏力……他那完美的情歌王子形象啊……

“你、你确定想参加?”不顾他自己未来几年在唱片界的声势可能就此下杀?

女歌迷若知道予风心有所属,会不会放弃他?现在这社会对偶像的崇拜是很现实的,偶像明星一旦让自己在歌迷心目中的幻想破灭,也就可以准备下台一鞠躬了。

“我确定我想找到她。”他肯定地说,而后又有点担心地看着以安说:“很抱歉我自作了主张,但是我希望你不会阻止我。”

“我疯了才不会阻止你。”以安一个头三个大的喃喃自语:“不过,显然我是疯了。”

稍稍平静下来后,以安又问:“不过,予风,假如颜小姐根本不想被你找到呢?”这么多年来都没有留下任何音讯的一个人,想被人找到的机率应该很低吧?

予风的表情错愕得像是他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那么当我找到她以后,我会跟她道歉。”

以安不安地再问:“那……假如她已经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呢?”那这样公开在媒体上寻人,多少会造成一点困扰吧?

予风的脸色顿时灰成一片。“我没想过她可能已经结婚了……”

以安小心翼翼地说:“我是说,假如……”

“假如……”他不敢去想这个假如,但在以安的提醒下,又似乎不能不去想,毕竟都已经过了那么多年,她是极有可能结了婚,甚至还可能有了家庭、孩子…



“予风?”

“……假如她结婚了,那么我会祝福她。”心碎的祝福她。

唉,“那就放手去做吧,别让你自己觉得后悔或遗憾。”这是身为朋友的他,所能给的最好的建议了。

如果找一个人真有那么困难,那么没道理透过专业的征信社还是没有线索。

而如果找一个人若真有那么容易,更加没道理,在消失六年后,被找的那个人会突然出现。

他只希望事情的结果不至于太糟。

他甚至不敢期待,予风上这节目会有好事发生。

他想他得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

分别六年后,叶予风经常想起,假如他当年能够更了解依农一点,或者至少更了解自己一点,那该有多好?

夜里,他困坐在以安的公寓里。他的住处现在日夜都被神通广大的记者团团包围,以安便把他一处登记在亲友名下的公寓借给他住。

他苦笑。这一切,只能说是自作自受吧。

为什么他要在失去以后才晓得要珍惜?

为什么他就不能早点明白,他对依农的感情不仅仅只是友情?

他所失去的一切使他日夜追悔,他愿意付出一切,只求能有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但,还来得及挽回吗?

“依农,你在哪里?”寂寥的黑夜。

“依农,你听得见我为你而唱的歌吗……”寂寥的黑夜抚不平男人的心碎。

在无眠的夜色中,他弹着吉他,唱起他为她写的歌。

啊,在许多年以前,一个男孩遇见了一个女孩……

“看来你不喜欢吃丝瓜和菇类的食物,也不喜欢吃太咸的东西,不过你倒是满敢吃辣的。”

学校附设的自助餐厅里,颜依农与叶予风占据着一张方桌的一端,一边检视餐盘里的菜色,一边在笔记本上涂涂写写,一条一条地罗列出颜依农的偏好与偏恶。

自上回依农坦承她不知道自己最喜欢什么、最讨厌什么之后,没多久,他的手上就多了一本空白的笔记本。

连续两个礼拜下来,为了找出依农的最爱,他几乎使尽了浑身解数。

他们不仅试吃着各种能买得到、看得到的食物,也到唱片行试听各种不同风格以及不同歌手演唱的音乐。

最后他发现她经常在重复听海飞兹的小提琴协奏曲,而且极端地挑食。

颜色方面比较好解决。他拿了一堆色纸卡让她挑选,结果她挑了明亮黄色后,却造成他的疑惑;因为依农最常穿在身上的衣服是蓝色和白色。但她却挑了黄色?

女人心,真难懂。

此外他还发现她几乎没在运动,于是不由分说的,一有空就拉着她往体育馆跑。

她是只旱鸭子,怕水,身体的骨胳肌肉却相当柔软。

她打起羽毛球时,球总会偏离轨道,但她在桌球桌上,动作却相当敏捷,才练习短短几天,就已经在球桌上打败了他。

在一连串紧锣密鼓、毫不松懈的“试验”之下,依农的喜好档案终于出炉。

现在他已经知道:她喜欢吃烤玉米,不喜欢细面条;她最喜欢的冰淇淋口味是酒酿黑樱桃;她喜欢看动作片胜过温吞吞的文艺爱情片;她深深迷恋海飞兹所诠释的小提琴协奏曲;而她明明喜欢黄色系的颜色,却经常穿蓝色或白色系的服装,只因为那是她衣橱里最常见的颜色。

她爱跳舞,虽然跳得不怎么样,却很乐在其中;她爱唱歌,虽然唱得也不怎样,却依然很喜欢抢麦克风。(这是昨天他们两个一时兴起杀去钱柜K歌时发现的,真是个意外之喜)她还极爱小猫小狗,因为有一回,他看见她流连在宠物店的玻璃橱窗前,徘徊不去。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她出生在一个正常温暖的家庭,她一定会是个喜欢笑的女孩。虽然他没有过问她的家庭背景,但他隐约察觉到她的家庭存在着某些问题。

尽管他并不清楚详情,也不敢主动过问,但是他依然忍不住希望有一天她会愿意告诉他关于她的故事。

因为伤痛如果能说得出口,往往是因为痛楚已经比较轻、比较不疼了一些。

他希望她可以一直保持微笑,不要悲伤。

在他认识的所有人当中,她是他最挂念的人。而他从未如此希望一个人快乐。

他将那页尽量工整地记录了她基本资料的纸张小心地撕下来交给她。

她逐一看过每一条细目,眉眼间露出若有所思。现在,她之于他,应该是一本不上锁的书了吧?

他凝视着她那因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而微微拧起的眉头。“生日快乐,颜依农。”

但今天并非她的生日啊。她讶异地抬起头,直望进他带笑的眼里,突然明白了。

今天确确实实是她的生日啊。因为在此之前,她不算真正活过。

颜依农二十二年来的生活,直至今日才有了意义。

“谢谢你。”折迭整齐握在手里的那张纸条仿佛是一纸出生证明。

颜依农在今日重生,叶予风是她的见证。

她的笑意延伸到眼底。“待会儿有没有空?我请你吃蛋糕。”她打工的咖啡馆有一款手工蛋糕很好吃。

“好啊!”

托托是在她大学生活的最后一个冬天里出现的。

发现它的那一天,依农在书店值晚班。

书店十点打烊后,她帮着昭德老板盘点库存,所以又拖延了半个小时才离开。

那个冬夜因为寒流来袭的缘故,连空气拂过脸上,都会引起一阵哆嗦。

依农将自己全身上下包得紧紧的,大外套、厚围巾、手套,再加上一顶毛线帽子。整个人厚重得一融入夜色中,就沉进了黑暗里。

路上,昏黄的夜灯在雾气中晕着清冷的微光。

依农朝着宿舍的方向疾步走去。那一夜,路上的人车出奇的少,连自己的脚步声都听得格外清晰。

就是在这样一个寒冷凄清的夜里,她听到一声微弱的喵呜。

那声音使她停下脚步,回过头去寻找喵呜的来源,然后不意外地在一个巷子转角的阴暗处发现了一只被弃养的猫。一双猫眼在黑夜中,隐藏于层层的废弃纸箱内,她原想不理会它,却又在一声声凄惨的哀鸣下,无法狠心离去。

她伸手拿开那些箱子,将猫咪看个仔细,想知道它为什么一直哀鸣个不停。

就着昏黄的路灯,她看见了这只幼猫身上布满的伤口,几乎没当场楞住。

它伤得好重!身上有一半的毛几乎被抓掉了,露出化脓的伤口;而剩余的毛发也稀稀疏疏,看不出本来的毛色。

这是一只被攻击过的家猫,它身上的伤口可能是被附近抢地盘的野猫抓伤的。

照理说,受伤的动物攻击性应该很强,可是它却丝毫没有攻击的预兆。应该是已经奄奄一息,根本没力气了。

如果她不管它就此走开,在这种冷天里,不用到天亮,它就会冻成冰棒,被清洁队员丢进焚化炉处理了。

没有考虑太久,她解下围在脖子上的围巾,小心翼翼地拿开覆在猫咪身上的纸箱,将气若游丝的它包覆起来,用双手捧着,直接奔往她最近的兽医院去挂急诊。

她本来有点担心这么晚,兽医院可能已经关了,幸好医生还没回家,他接手处理了猫咪的伤口,然后请依农隔天再来。

隔天,依农家教后直接到兽医院去看猫。

它的模样依旧惨不忍睹。

接下来一个礼拜,她每天工作结束后,就会到兽医院去看猫,直到医生说它的情况已经好了很多,只要小心照顾,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她才放了心。

问题是,医生在猫咪身上找不到识别晶片,但也同意这只猫应该是只家猫,而不是凶悍机警的野猫,因为它太温驯了;如果把它放回户外,大概没多久又会被攻击受伤。而且这只猫被主人弃养的可能性极高,因此兽医生问依农是否愿意暂时收养它?

依农从小就希望能够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但当时她根本没有能力,也不敢奢想,是以当医生询问她的意愿时,她几乎要立刻点头答应,直到她想起宿舍不能养宠物的规定……

“我很想收养它,但是我住学校宿舍,不大方便……”

医生说:“没关系,这种事情也不能勉强。我会把这只猫的照片放到网路上,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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