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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三恋日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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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会很忙吗?”
  望住身旁五十余岁的母亲,想了一下,今天她的心情似乎特别好,这……算是关心她吗?
  等不到她的回应,于是于金花偏头,见她在看她,于是又立即将视线转回电视上。“我只是想问,你每天这么早上班,那么晚回家,都做什么去了。”
  朝九晚五应该不算太早或太晚,虽然她有时会提早出门或自动加班。妈妈……是不是一个人在家寂寞了?
  “工作还好,有时候让我们设计房子的客人多,所以就要忙晚一点。”
  “你们的老板是男的吗?”
  “老板?”
  “有个男的三不五时会打电话到家里找你,那个声音沙沙的,他家里应该很有钱……”转过头,见于晓恋眼睛瞠得大大,于是她又将头立刻别开。“没……没事。”
  她是怕问太多,她会生气是吗?想着,而后抿抿唇,她回应:
  “对,那个声音沙沙的就是我们公司的老板,他叫徐承海,我以前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到他那里打工了,他人很好,打电话到家里是因为有些工作上的东西他得问我。”不想透露丁点关系地说着。
  “那……有钱吗?”这个话题让她兴致勃勃。
  望了母亲一眼,无所谓道:“他……家里的环境是不错,不过他现在拥有的并不靠他家得来,是他自己努力来的。”
  徐承海,能力很强的一个男人,虽然脾气略微急躁,但任人有方,待人处世更有他的一套。
  在海外留学时虽然是靠家里支持,但学成归国后的一切,包括现在他名下的一家设计公司和家具店则都是他自己辛苦的成果,这……该也算是半个白手起家吧!
  但母亲至今仍不晓得,以前为了养家甚至后来晓阳的丧葬费累积的债务,光凭她目前一个人的薪水是完全不够定时清偿的,有时还得向人周转,尤其是他。
  所以,她常常说他雇用她就像养了一只食量过大的米虫,动辄预支薪水,实在不值得,可他却总以“培养人才得付出代价”的理由,好冲淡她的人情债量。呵,想来他这算体贴也算冷淡,因为他从不会提及他们之间的感情关系。
  想着徐承海,她不禁有些莫名感受,虽然他们在一起是出于自然,但……这究竟算不算一种恋爱关系呢?好矛盾。
  “这样听起来,他的条件好像很不错,电话里人又很有礼貌,还会跟我聊天。这样好了,如果有时间,你带他来让我看看。”唇边的两条法令纹因笑意而突显。
  听了,只淡淡说:“妈,他是我老板。”
  “老板才好。”心中暗拨算盘,如果能够嫁一个有钱的丈夫,以后的生活就不会跟她以前一样苦了,至少她是这么认为。
  “妈……”
  “于金花,哪一位是于金花小姐?”
  从门诊室里探出头的跟诊助理,一声呼唤,断了于晓恋的解释机会,她没料到近年来母女说过最多话的一次,竟是这么好气又好笑。
  “我,我是于金花,不过我不是小姐,是欧巴桑。”于金花噙着笑,似乎开心极了,先前因酸痛而每天皱结的眉头,也因而舒展,她走进看诊室。
  于金花缓慢却较平常愉快的步伐,让跟在她后头的于晓恋打消了继续解释的念头。
  如果这样能替她的生活带来一些排遣效果,那……就让她继续盘算好了,毕竟人快乐的时候有限,而且这也无碍于现状。
  看诊室内,除了那一名正忙着整理病历的跟诊助理外,就只有一名医师。他正背对着门口将上一名病患的资料敲进电脑里,答答的敲打频率流泻在斗室里,有点让人心安的感觉。
  医师,白袍下包里着神秘的一个行业,成与败全靠他一颗脑袋,和病患的一张嘴。医术、医德好,名字过咸水,亦不夸张,但除此之外,名声远播会不会还有其它原因?会不会只因为他长得好看,他传销手法高竿,病患就一个接着一个上门呢?
  呵!这该纯属她设计人天马行空的幻想吧,因为这门专业根本不该套上商业色彩。
  盯着医生宽阔好看的背影,于晓恋无聊地想着,并等待他转身,解开她心里用来打发时间的疑问。
  “于妈妈第一次来?”
  只是当一道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自他口中传出,于晓恋不禁愣住,那声调真是特殊,特殊到让她的记忆蠢动。
  不知不觉,一道模糊的人影在她脑海里浮现,但还不足以想起在哪儿听过见过。
  “对啊,我女儿的男朋友说这里的医师很厉害,所以带我来看看。”
  男朋友?没想到她母亲倒比她还确定,于晓恋拧了下眉头。
  “这样啊!您哪里不舒服!我帮您看看。”终于转过身来,男人的视线先在病人指着的膝盖处探了一下,跟着才往站着的于晓恋望去。
  而当两双眼睛相遇的一刹那,就仿佛有着相同的神采,它们先是睁大且变亮了一些,并在停留数秒后,便又若无其事地互别了开去。
  是他!记忆和现实交织,于晓恋终于记了起来。
  “女儿和妈妈长得很像。”鹰勾鼻下的薄唇微扬,像在笑,又似只是职业表情,无情绪可言。
  “是吗?呵呵!”于金花笑了,为了一句像夸赞又不像夸赞的话。
  男人开始检查病人的膝盖,按着韧带处。“以前是不是受伤过?”
  “受伤是没有啦!可是我以前帮人做水泥的,要扛很重爬鹰架。”脸上因医师的触诊而变换着细微的表情。
  “现在还做吗?”
  “没有,都待在家里……可是没出去做工,怎么这膝盖还是酸成这样?”
  “没出去工作……”听完,他像在推敲什么,接着才又说:“于妈妈这个可能是骨关节炎,下雨还是天气冷一点,膝盖或手肘都会胀痛,有时候太累、情绪太激动、发烧感冒都会有症状,有点像风湿,可是并不是风湿。你下楼梯时,膝盖会没力对不对?”检查着其他关节处。
  “对呀!对呀!医生你真厉害,我以前去让人家看,都说贴膏药就会好,哪知道贴了还是酸痛。”
  “于妈妈听我的话,以后不要贴成分不清楚的药膏,看这里,你的皮肤都贴出过敏了。”手指过敏处,他眼中虽看着病患,但余光却始终停留在几步外的人身上。
  “医生,我这毛病会不会医不好啊?要是连睡觉都痛成那样,干脆把脚锯掉算了。”
  一句话,虽然是于金花平常的习惯抱怨,但今天换了个地方、对象,倒像撒娇,病患对医师的。
  “相信我,锯脚的痛会比现在的酸痛还痛,那于妈妈还要不要锯?”听来像恐吓,却温温的。
  就在这时,于晓恋发现,他的唇角根本是天生上扬,不笑也像在笑,令人抓摸不清他实际的情绪。这样的人,应该是怎样的一种个性呢?真令人畏却。
  “这……这样啊!那……我还是不锯好了。”于金花有些尴尬。
  “不锯就好,要不然你女儿可能也背不动你,对不对,于小姐?”他笑着望住她,却发现她在发呆。
  “晓恋,人家在跟你说话。”于金花提醒道。
  “喔!”她这才由猜测的迷思里醒来。
  他笑。“我想女儿大概是工作太累了,你……从事哪一行?”
  下意识,她不大想回答他,因为他眼神里的刺探味道过重。也许是她神经过敏,但从他一开口说话,她不禁就有这种感觉。
  “她在一家室内设计公司上班,那个姓徐的老板对她很不错,只是不知道有没有那个命当人家的媳妇,刚刚我想问她,她还不好意思说。”然而热心的于金花却泄了她的底,更则滔滔不绝并加油添醋,一贯乡下妇人的无城府。
  “妈……”
  湛良威盯着她。“是啊,徐老板人不错,他跟我很熟。”
  一次的因缘际会,长年制图而罹有职业病肌腱炎的徐承海成了他的病患,人说病患和医生亦师亦友,他们两个谈得来,放下公事便无话不聊。
  或许也因为同是单身,时间自由,更有着喜欢健身的相同兴趣,在固定的往来下,至今交情一直不错。
  “呵!原来你跟晓恋的老板认识。”于金花显得困窘,毕竟她说的,是她前一分钟才知道的事。
  又看了于晓恋一眼,意识到她的不自在,他这才收回了他无形的刺探触角。“于妈妈,我已经通知放射科,你可以过去先照个片子,等照好再过来……”话虽是对着于金花说,但他的余光仍停驻在于晓恋身上。
  他一直没想到能再和她相遇,无意间听徐承海提起她名字时,还不以为意的。
  晓恋,这个名字虽然与他交集不多,但却稳稳地盘固在他记忆的最颠簸时刻,所以,他始终没将这一号人物忘记,只需偶来的风一吹,覆盖的尘沙扬起,人就也鲜活了。
  她,和他拥有着相同的一段记忆……
  第三章
  季盈,我的她,只在日记里能让我冠上所有词的她。
  她有一个哥哥,在认识她三个月后的令天,我才知道。
  他,叫做湛良威,在台北读医学院,不放长假几乎很少回南部的家,这也是我很少看见他的原因,印象全由她而来。
  人绝顶聪明,却又绝顶死脑筋,这样一个人,便是常常被她挂在嘴边的大哥。
  聪明又死脑筋?如果不是解读为“择善固执”,那么我便只能将他想像成一个拥有矛盾个性的人,且对他保有高度的好奇。
  而这个寒假,我终于如愿见到了他。
  良威,人有点深沉,由谈吐,以及他的一举一动不难看出,所以这么形容算是贴切。而仔细观察,更容易在他漂亮的眼睛底下看见一点blue,是种要淡不淡,要浓不浓的压抑色彩……
  就我所知,他的年龄不过与我不相上下,只大我近一年,但那份深沉,却是我望尘莫及的。为何说望尘莫及?因为惟有想得更多、看得更远的人才配淬炼出那种超越年龄、智慧的EQ厚度,所以说他深沉,是夸而不是贬。
  但,也许今天我看他加此,明天却又不再那么觉得,因为我是一个很容易被眼前状况左右想法、情绪的人。我爱的人快乐,我也跟着快乐,我爱的人悲伤我也跟着悲伤,穷一起穷,困一起困,跌倒受伤我陪着一起掉泪……
  这就是我,于晓阳。
  凌晨四点,于家二楼后头的大房间依稀透出微量的灯光,坐在制图桌前,于晓恋撑着下巴翻着桌上的红色本子,却不感到累。
  自从昨天晚上在医院碰上那个在她记忆里沉寂了六年的大男孩后,不……该说是男人,她的心情就莫名其妙地乱了,甚至辗转反复不得安眠。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要高兴不高兴,要悲痛不悲痛的。高兴遇上了故人,有他和她一同分担记忆中的沉重,却悲痛为何那段记忆要如此地难以回首。
  说实在,她和他根本不熟啊,虽然当年他和她一起目睹了亲人伤亡的场面,但是身体里却好似有个闹钟,滴滴答答地催促着记忆回锅,也催促着她对这个人的好奇加重。
  于是,她再也躺不住了。离开床后,就像个幽魂开始在黑暗里摸索着一样能解除她好奇的东西——那覆盖在层层旧报纸下的书堆,书堆里晓阳的某本日记。
  晓阳的日记,尘封了许多人事物,也尘封了于家的惟一希望。
  以前,于家三口可以说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一种贫穷得让人想要解脱但却始终困于原地的世界里。
  如果不是晓阳时常给母亲鼓励,以优异的表现带给母亲对未来的期望,或许,早在他离去之前的数年前,于家早不成于家了,而在被视为明日希望的他离去之后,她也早受不了那样的愁云惨雾,逃开家、逃开母亲、逃开自己了。
  ……三个人,是个家,两个人,也是个家,就算只剩一个人……只要他还背负着为其他人活着的意义,为自己活着的意志,那也还是个家。
  家,它还何必只取决于人数的多少呢!
  呵!曾几何时,晓阳那有点夸张的乐观竟已根植于她的脑中,而她却一点也没发觉。日记里的只字片语,令她不禁微笑感叹。
  黯淡的灯光下,于晓恋浏览过那些被自己读过无数遍的随笔,最后终于找到刚刚那一小段关于湛良威这个人的描述。
  矛盾个性?不知怎地,通篇里,竟只有这四个字紧紧抓住了她的目光。
  搁下有点发黄的日记本,随手自书架间抽出一张废纸,她提笔画呀画,不到一分钟,一对又黑又狭长的凤眼便跃然纸上。
  应该是因为他的眼神,所以她今天会耿耿于怀。
  六年前的交浅言深,到六年后偶遇时的欲言又止,在和她交望的同时,他该也有着一样的矛盾情绪吧?瞧他的眼神。
  真好奇,如果她是这样过了六年,那么他呢?
  “晓恋,你没睡,在做什么?”门外突然传来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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