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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鬼喊抓鬼-第72章

小说: 鬼喊抓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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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墙里,事后销毁所有证据,这是标准的做法!

    即使在子夜内部,互通消息也是被高层禁止的行为,每次的行动,只要是不参与的人都一无所知,所以樊忠和郭驰并不知道三年前在这里有过一次类似的行动,但此刻,他们明白了,那鬼魂的复仇终究还是降临到了子夜的头上……

    “这……这不关我们的事!这人不是我们杀的!”郭驰大声吼了起来,谭海的鬼魂已经越走越近了。

    猫爷目视前方,突然间那闲散的表情变得冷若寒霜:“那么哪些人的死该由你们负责?”

    郭驰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他甚至根本没听进去,因为对他来说,猫爷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见死不救。他愤然暴起,决定做最后的殊死一搏。

    他捡起了掉在附近的军刀,朝着谭海的鬼魂冲去,但当谭海的手触到他的一刹那,他发现自己不能动了,他再也无法砍杀任何东西,等待他的只有死亡,此刻的郭驰和任何一个被他杀死的人一样无助。

    王诩和猫爷平静地站在原地,看着郭驰被谭海撕成碎片,人的内脏和骨头竟也能像高达模型一样被拆得这样散,当真是奇景。

    王诩舔了舔干涩的嘴唇道:“这人到死也不明白呢……”

    樊忠却是明白了,他比郭驰这个死硬份子要清醒,因为他还有那么些许的良心。

    “我们杀人都是组织的命令!我今日替那些杀你的人对你谢罪!请放我一条生路!我定然将你好好安葬!”樊忠这样说着竟跪在了谭海的鬼魂面前。

    谭海的行动停止了,他用那张已经烂得不成人形的脸看着地上的樊忠,似乎在犹豫着什么。

    王诩问了猫爷这样一个问题:“这个人要不要救?”

    猫爷回道:“你要救就救吧,不用征求我的同意。”

    樊忠听到这话时感觉有一盆刺骨的冷水从头浇到底,听这两人话里的意思,谭海并不是在犹豫要不要放过他,而是在想:这人应该清蒸还是红烧……

    果然,腐烂的尸爪从樊忠的头顶呼啸而至,他已经无力躲闪,只能闭上眼睛等待着颅碎人亡,但王诩却在此刻出现在了他的身边,抓住了谭海的手腕。

    “你走吧。”王诩对樊忠说道。

    樊忠顿感身上的压力一轻,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他只是记住了眼前这个人的样子,然后默默离开了。

    待他走入了黑暗中,猫爷开口道:“这可不一定是做了件好事。”

    王诩掐住谭海的脖子把他拉到了猫爷面前:“我想得不如你多,所以很多事要问你,但也有很多事,你想得再多也不如我明白。”

    猫爷仔细一琢磨,发现他这话也挺有道理,笑道:“那么这次你又明白了什么。”

    谭海此刻现出了本来的面目,他穿着一身山寨西装,似乎很沮丧的样子坐在地上,这个被裹在西装名牌中的商界精英,在褪去了华丽的包装后,也不过是一个平凡的男人。

    王诩盘膝坐到了他的面前:“你怎么了?”

    谭海在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哭了,这个大男人呜咽着大声吼道:“我想我爹!爹……咳……”

    此刻,他从头到脚都不像是什么成功人士,而是一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傻儿子。

    ……

    第二天,苏州郊区。

    “就这里了吧,那棵老树还在呢,旁边还有口井。”王诩提着一个大包袱从车上下来。

    坐在前排的猫爷让出租司机停在路上等他们,自己也跟了过去。

    两人走到了一间寻常的农家老屋前,敲响了屋子的门,开门的是一个苍老的老太太。

    “你们找谁?”

    王诩回头看看猫爷,这家伙把头偏到一边,似乎不想说话,王诩叹了口气道:“请问谭山老爷子是住这儿吗?”

    老太太也深深叹了口气:“死啦,早死啦,孩子不见了,他也病倒了,两年前就这么撒手去了……”

    王诩又回头看看猫爷,那家伙的脖子好像都快扭断了,硬是不往这边看,好像自己就一过路的。

    王诩无奈又问道:“那您是?”

    “我是他老婆子,你们两位还有什么事吗?”

    王诩提起了那个装骨灰盒的包袱:“我们……我们是公安局的,您的儿子……找到了……”

    ……

    四十年前,就在这个地方,有个男孩儿出生了,谭山高兴地在村子里来回跑了两圈,生怕乡亲们不知道他生了个带把儿的,等到老丈人把他逮回去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孩子起名字。

    他这孩子打小就聪明懂事,白天自己走几里地去上学,晚上还能帮家里干活。乡里的老师说这孩子今后能上大学,初中得去城里念,谭山二话没说就把家里的牛给卖了,又借了不少钱,送孩子去了城里,谁知这一去就是十多年。

    谭海初中住在城里的老师家里,每个月谭山都会寄生活费给他,这对当时城乡差距巨大的农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但他坚持了整整三年。

    直到谭海考上高中那年,写了一封信回来,那信里有三年里所有的生活费,还有一句:爹,娘,你们受累了。

    自那以后,谭海自己勤工俭学,每个月反而能寄些多余的钱回家,全村人都羡慕谭山生了个这么出息的儿子。

    时过境迁,当谭海在另一座城市的名牌大学毕业,直接被一家跨国企业录取时,他回到了家乡,这时距他离开已经整整十一年了,如大树般健壮的父亲已经显出了老态,母亲脸上也多了些皱纹。

    一切看来都很美好,但时间终究会改变一些东西,懂事的谭海变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他渐渐变成了另一个人。

    最初他每个星期都会给家里写信,慢慢变成了每个月,最后就是一整年都毫无音讯。

    而信里的内容也从几千字的嘘寒问暖,变成了简单的几句问候,直到有一天信封里有的只是那一张张冰冷的钞票。

    钱越来越厚,情越来越薄。

    谭山却没有忘记这个儿子,他每个星期都会给谭海写信,虽然他只参加过扫盲班。

    年近六旬的他,为了给儿子写信可以彻夜翻着那本已经破破烂烂的新华字典,而即使翻烂了字典,他的字里行间也只能表达出最简单的问候和关怀。

    谭山从不知道,早在十多年前,谭海就吩咐他的秘书替他看这些信,如果没有什么特别情况,只需要按惯例寄钱过去就是。

    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能表达出的意境远比二十六个字母丰富百倍,但即使是这世上最出色的作家,用最华丽的语言,也无法传达谭山要传达的东西,那就是最质朴最简单的父爱。

    几年后,谭海失踪的消息传到了家里,讽刺的是,他们可能是最晚得知这消息的人。

    谭山第一次动用了儿子寄回来的钱,他出去寻找自己的儿子,即使这是大海捞针。

    这个高大的父亲,此时已经是个伛偻的老人了,他来到了谭海失踪的酒店,即使遭受别人的白眼,即使被骂作神经病,他依然拉住每个从这里走出来的人询问自己儿子的消息,直到保安把他赶走。

    谭海在多年以后又看见了自己的父亲,只是此时此刻,他们已经人鬼殊途。

    谭海看着自己的父亲一次次被人推开,甚至推倒在地,他想过去搀扶他,但他不能走出这酒店一步,他的鬼魂痛哭流涕,大声喊着父亲,但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没有人能听到。

    最终,谭山离开了,在外寻找儿子几个月后,他终被悲伤和病痛击倒。

    他回到了家里,从此一病不起。

    谭山生在这里,也在这里走完了最后的生命,或许在旁人看来这只是个平凡的老人,但谭海的眼中,他永远是那个高大而慈爱的父亲。

    ……

    王诩和猫爷坐在出租车里,回去的路上气氛很是悲怆,那老太太险些没有哭得昏死过去,失踪和死亡,这两个假公安的到来就像是给老太太心中那唯一一丝希望判了死刑。

    “不好受吧?所以我就叫你别来。”猫爷摇开车窗点上了一支烟。

    “说到底,最后你不也跟来了?就算你极力掩饰,其实你也不好受吧!”

    猫爷“切”了一声:“等你看到计价器上的车钱,估计会和我一样难受……”

    王诩不想和他在这问题上多纠缠,忿忿不平道:“要说这姓谭的自己也不是个东西,他在公司里上位以后就忘本了,甚至隐瞒了自己老家有父母的事情。”

    猫爷吐了口烟,用意味深长的一句话结束了谈话:“谭海,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且我想只要他肯回家,他的父亲一定会原谅他的。”

 第十五章 老实的符王

    处理完了酒店闹鬼的事件,王诩全心投入到了灵器制作的研究中去。而随着决斗的日子越来越近,猫爷的“闭关”也越发彻底起来,达到了不吃不喝足不出户的地步。王诩很难理解一个人如何可以做到如神仙一般不吃东西,所以他的推理是……猫爷在房间里吃屎……

    当然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遁甲天书的修炼让猫爷废寝忘食,实力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另一方面,宁家内部最近是起了巨大的波澜,因为宁天德宣布了一件事,他要处决段飞。

    宁枫私下追问了宁天德无数次,为什么要杀死弟弟?而回答永远只有一个,就是段飞和阴阳界的默岭有勾结。

    宁枫知道这不可能,这套说辞可以瞒过整个狩鬼界,却也瞒不过她,因为她看到了父亲眼中的无奈和悲伤。所以她决定救出段飞,靠自己的力量查明真相,但是……

    ……

    “千风大人,好久不见了,哦,对了,现在应该叫你楚江王大人,不知这次找我有何事吩咐?”

    水映遥道:“韦迟,你可认识宁家的小姐?”

    韦迟答道:“认识,就是您身边这位。”

    “那好,你替我照顾她一段时间。”水映遥说着就把昏倒在她怀中的宁枫推到了韦迟怀里。

    这美人儿就是昏倒了脸上也带着浅笑,那模样美得让人不敢直视,韦迟接住她时不禁老脸一红。

    “大人……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不必多问,她受了些伤,你好好照顾,待我办完了事,自会来接她,如果她醒了自己要走,你也不必拦她,暗中跟随保护就是。”水映遥交代了这几句就要走,出门前又回头道:“对了,如果她要回家,你就制伏她,把她带回来。”

    水映遥走了,剩下韦迟一个人呆呆地傻站在那里,他只是苏州狩鬼界的一个小人物,不属于任何一个世家,也没有什么特别交好的朋友,随便从哪一点来看都是那么不起眼。

    四年前,二十岁的韦迟半路出家当了狩鬼者,因为他无亲无故又很宅,非常符合干这行的要求……

    结果他的师父在他参加新人评估的前夕一命呜呼了,给人的感觉就是,这老家伙知道自己时日无多,随便找了根朽木来做传人,然后就撒手人寰了。

    而三年前,在刘航和齐冰这两个世家的新人耀眼的光芒下,韦迟这个仅仅杀入前五十的新人没给人留下任何印象。

    他就是这样一个很难给人留下印象的人,不过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韦迟也有他的人生理想,他有个独特的兴趣,就是研究道符。

    就像每个疯狂的科学家一样,他日以继夜地钻研着自己的兴趣,也不多与别人接触,认识他的人只知道,韦迟是个傻傻的老实人,满脑子除了符什么都没有,而他的绰号也成了“符王”。

    这称号乍听之下好像很唬人,其实是因为他的灵能力和灵识一塌糊涂,实在想不到和符无关的称号了。

    直到几年以前,水映遥在一次任务中结识了他,所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韦迟表现出的实力让水映遥大为吃惊,虽然他基本算是个搞理论研究的狩鬼者,但出手却是毫不含糊,可能正是因为他对研究道符以外的事情毫无兴趣,才造就了这样一个偏科的奇才。

    而如今,事实证明了,韦迟这小子的脑子并不是除了符什么都装不下的,因为宁枫此刻就闯进了他的脑子里。

    美女就这样安详地躺在韦迟的床上,而这床的主人却是在房间里手足无措地来回转圈,名副其实的坐立不安,他想干脆出门去转转,转念一想又不太放心,万一有强盗闯空门咋办?

    于是他继续在房间里没头苍蝇似地乱转,他此刻的心情形象些比喻就是,床上放着一箱白粉,他连碰都不敢碰,但又不能弄丢了……

    终于,在他转了足足两个小时以后,宁枫恢复了知觉,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枕头和床单上有着陌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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