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恐怖电子书 > 侦情档案 >

第148章

侦情档案-第148章

小说: 侦情档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很遗憾,在这方面我一直觉得很愧对父母,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品尝过胜利的喜悦,通常我在表兄妹的竞赛中,总是用来衬托别人有多么优秀的那一个。
  “你表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参加过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了,你呢?你的数学成绩连及格线都刚过而已!”
  “表妹比你小几岁,英文已经预习到你这个年级了,你丢不丢脸?”
  “你堂姐参加省里的演讲比赛,得了冠军,长得又漂亮,大学没毕业就直接被电视台挑去了!你说说你!长相不上台面,学习又不怎么突出,你将来能干点儿什么?!”
  瞧,这就是我平时听到最多的话。
  不过,我也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的,起码我有一副好嗓子。
  这也许也是我唯一感到自信的地方了吧。
  记得高中的时候,那会儿互联网还没有像现在那么普及,当时的孩子们还热衷于交笔友,在杂志上抄下陌生同龄人的通讯地址,写信过去,如果对方觉得和你有话题,自然会回信给你。
  我那时候在班级里几乎可以算得上是最沉默的学生,成绩不出众,相貌不出众,没有高大的身材,没有办法通过篮球、街舞这些高中男生惯常的伎俩去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在班级里,我是同性们开玩笑的对象,而女生,她们通常自动忽略我的存在。
  后来我在一本中学生杂志上看到了一个女孩子的征笔友广告,脑袋一热,摸出稿纸写了一封信寄了过去,几天过去了,当我以为自己又一次毫无悬念的被人忽略的时候,我收到了回信。
  那个女孩子的名字,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她姓苏,有一个很温婉的名字,她的字迹也同样隽秀美丽。我们两个开始通信,写信给她,等她的回信,这两件事成了我平淡生活中最快乐的事情,苏的信里写的都是平时生活的一些琐碎小事,可是这些琐事却也因她那细腻可爱的描述而变得有趣起来,我的生活太平淡无味,所以我只好把班上那些受欢迎男生的丰功伟绩当成自己的,我不想让这个得来不易的朋友,也是唯一的异性朋友瞧不起我。
  就这样,我们从高二开始通信,一直到高三。中间她给了我她的电话号码,我们开始偶尔的通电话,那一段时间IC电话卡不知打空了多少张,苏经常说我的声音很好听,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男生嗓音。
  临近高考的时候,苏在信里说,她想要报考C市的大学,想来我们这里看看,顺便和我见上一面。
  我兴奋的一个晚上没有睡好觉。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开窍吧,还是毛头小子的我,为一个女孩动了心却不自知,真傻。
  但是,第二天我还是打电话给她,告诉她,我不能见她,因为我太平凡,会让她失望。
  苏在电话那头发出银铃一般的笑声。她说,傻瓜,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更别说人格魅力比外表英俊与否更加重要了。
  于是我们约定了见面的时间,我的内心里充满了甜蜜和忐忑。
  终于,约定的日子到了,本来该回家的周末,我放弃了原本的安排,头一天特地去学校附近出了名高价的理发店剪了头发,当天更是一大早就爬起来洗漱。
  我来到约定的地点,一家KC餐厅,找了一个靠边的位置坐了下来,眼睛一直看向门那边,每次有人走进来,我的心都跟着猛跳一次。
  我把当初刊登这苏征友广告的那一期杂志放在面前的桌子上,这是我们约好的暗号,她会根据这个找到我。
  等待期间,有几次打门外走进来年轻女孩儿,不过很快人家就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她们都不是我要等的人。
  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快半个小时,就在我心急如焚的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个高个子的女生,她四处张望了半天,最后视线落在了我面前的那本杂志上头。
  是她!她一定是苏!
  虽然她只是匆匆瞥了杂志一眼,并没有直接走过来,我心里却笃定,她一定是苏,我要等的人。
  果然,她又仔细的在并不算大的餐厅里寻找了一会儿,才确定我是她要找的那个人,终于挪动脚步朝我走了过来。
  诚实的说,苏长的不漂亮。她个子很高,但是却瘦的好像一根芦柴棒,脸色很黄。即便如此,我看着她向我走来,还是心如擂鼓,她说的没错,人格魅力高于皮相,虽然她不美,但是想到信里头那些细腻婉约的小女子情怀,我觉得苏黄黄的小脸也变得可爱起来。
  “你是陈强?”她走到桌边,并没有直接坐下,眉头微微皱着,眼睛不停的打量着我。
  我想我的脸一定红了,不然不会烧灼的那么厉害,张开嘴,却说不出话,只好点点头。
  之后的事情,完全没有可圈可点之处,苏似乎和我一样,都是不善表达的人,我的家庭条件很一般,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所以他们给我的生活费也同样不富裕,可是我是男人嘛,第一次和女孩子出来吃东西,怎么可以表现的太吝啬。我花了一周多的伙食费,买了很多东西摆在苏的面前。
  “要是不够别客气,我再去买!”我故作大方的对她说。
  她的眉头皱着,瞟一眼面前的一堆食物,懒洋洋的抽一根薯条,沾着我挤好的番茄酱:“我又不是猪,这些怎么会不够。”
  是啊,女孩子的食量都是小小的,我真傻!我搔搔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那一顿饭吃的很沉默,苏一直看着窗外不说话,我也不吭声。人总是很奇怪的,当我们在信纸两端,在听筒两端,总是很容易找到亲切感,找到可以畅谈的话题,可是真的面对面时,却又会有一种怪异的陌生感。
  我不担心,苏不是说她想考到C市来么,我们有的是时间和机会慢慢在现实中熟悉起来。
  吃完饭,我本打算陪她在C市四处走走逛逛,到公园去玩,或者看场电影,我不担心这个月的生活费没有着落,只要能哄得她开心,下半个月我可以帮男寝的人洗衣服换钱。
  我的这些计划都没有机会实施,因为苏说她来的时候晕车了,很不'炫'舒'书'服'网',想要早点回去,没有办法,我只好把她送到长途车站,自告奋勇的替她买了车票,一直站在站台上看着客车绝尘而去。
  我以为,接下来我又要开始继续过从前的生活,可是我错了。
  原来转折一旦出现,生活就再也回不到原点。
  那天的见面结束后,我一如既往的写信给苏,并且开始盼望她什么时候再来C市找我,或者我去她那个城市去看她也好啊。我的信一封一封的写,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直到半个月过去了,我没有收到一封回信,我才开始觉得慌了,心里不停的猜测各种可能,她生病了?邮差出了差错,弄丢了半个月以来我们学校所有的信件?偏偏为了上一次的见面,我花掉了本就不多的生活费,已经没有闲钱去买IC电话卡了。
  三周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苏还是杳无音信。
  我忍不住买了电话卡,尝试着给她打电话,每一次都是她的室友接听,而我打过去的时间也总是很不凑巧,苏总是恰好不在寝室。到最后,一个说话很横的女生在电话里对我大声吼,别再打来了,她不住在这里了!
  我真的有些慌乱了,难道苏真的生病了么?不然好端端的为什么会突然不住在寝室了呢?
  于是我做了这辈子第一次不守规矩的事情,我逃学了。
  坐在去往苏居住的城市的客车上,我心里揣测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到达目的地,按照通信地址,我终于找到了苏的学校。
  当她说说笑笑的和同学一起走出来的时候,我终于放心了,她很好,看上去气色甚至比上次和我见面的时候更好了。
  她看见了我,愣住了,我笑着迎上去,她身边的同学好奇的打量着我,问她我是谁。
  “一个远房亲戚。”苏说。
  她把我拉到一边,拧着眉,口气里透着不满。
  “你怎么来了?”
  “收不到你的回信,打电话也联系不上你,我有些担心。”
  我被她质问的浑身不自在。
  “来之前为什么不提前询问我的意见?你这样突然冒出来,你让别人怎么看?”苏很生气。
  我感到手足无措:“我联系不上你,我只是,我只是想看看你好不好……”
  “好,你不来,我会更好!”
  我呆住了。
  “以后还写信么?”
  “不写了,快高考了,我不想耽误学习!”
  “也好,反正等你秋天考到C市去,咱们见面就方便了。”
  “我不考C市了,改变了主意,我要靠L市!”苏冷着脸,不看我。
  一瞬间,我突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那天之后,我们就没有再通过信,我的生活重归寂静,我的异性朋友数量重新归零。
  直到多年之后,有一次在街上无意中遇到她,我才知道,她其实还是考了C市的学校,也留在了这里。
  当时,我的身边走着林丽丽,苏惊讶的眼光在我和丽丽之间来来回回。
  我猜到她的想法,但是没有告诉她丽丽不是我的女朋友。
  我们交换了手机号。
  后来,她告诉我,当初她和我通信、通电话的时候,被我的声音吸引,加上我信里那些别人的丰功伟绩,骄傲的苏便对身边的同学炫耀自己交到了一个多么优秀迷人的笔友,正因为如此,在身边人的怂恿下,她提出了见面。
  很不幸的是,我打破了她的幻想,并且我突然出现在她校门口,让她很害怕,怕自己的牛皮被戳破,从此遭人嘲笑。
  其实,她不告诉我这些,我也早已经领悟。
  在女人眼中,皮相永远比人格魅力更重要。
  




番外之陈强篇(二)

  有了苏教会我的那重要的一课,我对自己有了重新的认识,也不再做一些不切实际的美梦,我开始明白,我不过是一个相貌平平,对异性而言没有一点吸引力的家伙,只有一把好嗓子。
  感谢那时候的情绪低落,我反而更加用功的读起书来,就在高三这个连老师都不期望谁的成绩出现奇迹的时候,我以每一次月考向前冲五名左右的速度,竟然从一个最容易被人忽视的中等生,摇身一变成了班主任眼中的希望之星,在高考冲刺前,她用着三年来最灿烂的笑容对来开家长会的母亲说,你的儿子希望还是很大的,潜力很足!
  那天母亲回家之后因为班主任的话而喜出望外,几乎打电话向所有的亲戚转述了一遍,我看着她开心成那个样子,心里有一点窃喜,原来,我也可以做一个让父母荣耀的儿子!
  我决定对自己的天赋善加利用,所以决定要考播音主持专业,我的形象或许不好,但是,如果像那些电台主持人一样,藏在收音机后头,只用嗓音与人交流,那么,谁又会挑剔我呢!
  老天爷终于在那一年眷顾我了!高考的时候,我考的很成功,超水平发挥,成功被第一志愿录取,我觉得自己距离梦想又近了一步。
  做着各种各样的美梦,我过了一个快乐的暑假,每天面对着各种的祝贺,各种羡慕的眼神,十几年来,我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
  然而,入学报到那一天,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浅薄和幼稚。
  在这一所艺术类大学里,外表光鲜的男男女女多的好像公园小湖里的锦鲤,而我夹在中间,只是一条灰溜溜的泥鳅。
  在入学的第一天,我遇到了司马平,当时的我还并不知道,这会是改变我一生的转折点。
  到现在,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一瞬间的感受。
  司马平就好像是太阳神阿波罗一样耀眼,走到哪里都注定是最吸引大家注意的那一个人。我从来也没有想过平凡如自己一般,会和他有什么交集,直到搬进寝室里头,同寝室的另外一个富家子想要我腾出靠窗边的好床位,尽管明明是我先一步选择的那里,其他几个人不愿意第一天入学就得罪人,都闷声不吭,司马平在这时走进来,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把行李扔在我的上铺,拍拍我的肩,对我说:“兄弟,以后我睡你上铺,我这人睡相不好,多多包涵啊!”
  不知道是不是他有着天生的领导者气场,之前还不肯罢休的富家子,见他这样的举动,硬是没有再继续纠缠下去,只是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扔下东西离开了。
  之后就开始了军训生活,虽然只有短短十天,但是对于司马平这样一个蜜罐子里泡大的人而言,也足够辛苦了,为了感谢他当日挺身而出帮了我,我总是主动帮他打热水,帮他买饭,甚至会把他泡在水盆里的脏袜子顺手和自己的一起洗好。我没有刻意想要他的感谢,他也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什么,我想,可能对于他而言,被人这样照顾,已经是太过稀松平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