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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血色学院-第13章

小说: 血色学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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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这时,面前伸来一只白净的小手,孙晓晓抬头望去,一张清秀可人的面庞展现在眼前,对方是一个十来岁的大哥哥,正冲她微笑呢。孙晓晓爬起来以后,仔细打量了这个哥哥一眼,西瓜太郎的发型,清秀的面庞上镶嵌着一双玲珑剔透的双眼,散发着股股灵气,眉宇之间显露出一丝狡黠,但是那笑容却又显得无比温柔善良。“小妹妹偷东西被抓了吧?”男孩微笑着问。

孙晓晓缓缓点头,男孩又问:“饿不饿?我带你去吃点东西吧。”孙晓晓刚才一肚子怒气那还能感觉到饿,摇摇头。男孩又笑了,“走吧,我请你吃德克士。”也不管孙晓晓愿不愿意就牵着她的手来到附近的一家德克士快餐店。男孩很熟练地点了好几分单点,掏了两百元钱,摆满了一桌,然后笑着对孙晓晓说“吃吧,能吃多少吃多少,我请客。”

虽说孙晓晓刚才还是一肚子怒气,但是看着金黄的鸡腿、鸡翅,散发着诱人香气的薯条,一块块巨大的汉堡,只感觉肚子开始咕咕直叫,口水顿时流了出来,但是怕男孩看到他的窘样,不露痕迹的把口水吸了回去,开始还是很淑女的细嚼慢咽,但是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吃的欲望,小口逐渐变成大口,接着变成狼吞虎咽,男孩看着她的样子始终面带微笑,不说一句话。

一阵风卷残云之后,桌面上的食物所剩无几,此时孙晓晓才意识到男孩正盯着她看,还是一直面带微笑,有些不好意思,微微有些脸红,低这头也不说话,男孩开口了,我叫杨松,15岁,是东乡福利院的孤儿。

孙晓晓吃了一惊,立刻抬头重新打量他,还是跟刚见到他时一样,始终保持微笑,目光温柔,“孤儿院?你是孤儿?”

杨松微笑点头,“那你···怎么会这么有钱?”孙晓晓想到年仅十五岁的孩子,还是个孤儿,刚才却出手如此阔绰扔出两百元丝毫不觉得心疼便这样问道。

杨松笑意变浓,“因为,我们有我们的赚钱方法啊。”

孙晓晓听后感到十分好奇,瞪大了眼睛,问:“什么赚钱方法?”

杨松正色道:“先不说这个,你刚才被那群大人欺负时有什么感想?”

孙晓晓忽的慢慢低下头,刚才那股怒气好象又上来了“我···第一次干这种事,没什么经验,所以失败了,但是那些人···简直太过分了!”说着手往桌子上一拍。

杨松问:“你也是孤儿吧?”

孙晓晓正想说不是,可转念一想;自己生母自杀,生父又病故,只剩一个天天虐待她的继母,和孤儿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大多数孤儿,于是点了点头,道:“我是孤儿。”

杨松笑了,“那在那家孤儿院呢?”

孙晓晓看着杨松的笑脸,愣了一会,不知该如何作答,杨松也不追问,反而笑道:“来我们这吧,我们有很多人,像一个大家庭一样,每天都是其乐融融的,而且大家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聚在一起的,我们坚强、独立,懂得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生活在一起很温暖很幸福。”

自孙晓晓早就想过要离开这个“家”,想过以后该怎么生活,可是自己只有七岁,该怎么养活自己呢?她对未来是一片迷茫,这时出现了一个肯收留她的人,心中充满喜悦,也许是上天注定的有贵人相助吧,反正自己也不知道去哪,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一定要离开那个家!

孙晓晓点头表示同意,杨松一笑,拉着她的小手走了。

东乡孤儿院,坐落于城市的边境,很少有人知道这所孤儿院,但是知道的人对这里的印象都极差。

初次来到这个地方,孙晓晓很快就认识了很多新朋友,都是比自己打个一两岁两三岁的,看起来杨松似乎是这群孩子里的大王。大家确实其乐融融,但是白天大家都出去挣钱,晚上才回来大家一起学习,孤儿院有专门的老师辅导,大家学习也都很认真,大家花钱都比一般的孩子厉害,因为都是他们自己赚的,而且来钱很快,孙晓晓常常向杨松提出自己也要和大家一起去挣钱的要求,可是最后杨松的回答都是,你还太小。

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转眼间一年过去了,孙晓晓不知不觉已经八岁了,她发现身边的人都是勤奋刻苦的好孩子,挣钱、学习、照顾比自己小的孩子,真的比同龄人要成熟得多,孙晓晓也逐渐爱上了这里,喜欢上了这种群居生活。

突然有一天,当她不知是第几次向杨松问道“大家都靠什么赚钱?”这个问题时,杨松并没有一如既往的回答:“等你长大一点就知道了。”而是带她来到一个很大的仓库,平时孙晓晓从来都没有进去过,只是看到大伙每天都按时进去按时出来,不是不好奇,而是所有人都叫她离那个仓库远远的,否则会受到惩罚,孙晓晓也很听话,说不去就不去。但是这天当杨松把她带进仓库时,看到里面的情景,她大吃了一惊······

第十八章 孙晓晓的过去(二)

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转眼间一年过去了,孙晓晓不知不觉已经八岁了,她发现身边的人都是勤奋刻苦的好孩子,挣钱、学习、照顾比自己小的孩子,真的比同龄人要成熟得多,孙晓晓也逐渐爱上了这里,喜欢上了这种群居生活。

突然有一天,当她不知是第几次向杨松问道“大家都靠什么赚钱?”这个问题时,杨松并没有一如既往的回答:“等你长大一点就知道了。”而是带她来到一个很大的仓库,平时孙晓晓从来都没有进去过,只是看到大伙每天都按时进去按时出来,不是不好奇,而是所有人都叫她离那个仓库远远的,否则会受到惩罚,孙晓晓也很听话,说不去就不去。但是这天当杨松把她带进仓库时,看到里面的情景,她大吃了一惊??????

此时正值中午十二点,天气炎热,仓库大门一开,映入眼帘的是几个比较小的孩子(和她差不多大)在练习“捡豆子”,抓一大把豆子撒在地上,以最快的速度捡起来;往里走,几个人在装满米的缸中放入若干铜钱,用两个手指去夹,每次都要夹到而且动作很快;另外,还有在滚油锅中夹物的练习。

孙晓晓第一次见到这种“热闹”的场面,好奇地问杨松,“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杨松笑了笑:“练习偷窃。”

孙晓晓又是一惊,“偷窃?”她很聪明,立刻就明白了这些哥哥姐姐为什么能“赚”这么多钱了,原来竟然都是偷的,她一时间内心很复杂,这些日子来,大哥哥大姐姐对她都特别好,像亲生父母一样,但是他们却是干这种事的人,而且杨松今天把她带到这里来,那肯定是让她入伙了,8岁的女孩即将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她当然从小就知道偷窃是不好的事,自己也做过,但那是在肚子饿,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如果加入了他们,则变成了专业的窃贼,她不想那样,但是她又不想离开这个相加一样的地方,跟这些待她如同亲人的朋友们分开,所以她心里已经决定,保住这种温暖的感觉,即使变成盗贼也无所谓了,于是她等待着杨松对她的问话。

再往里走,看见一个较大的孩子在教一个小一些的孩子练习眼法,眼法主要是练习如何一眼就能找到藏钱的部位,大孩子在身上的某个口袋放上钱,从小孩子面前走过,让小孩子指出哪只口袋有钱,哪只口袋没钱。开始,小孩子不一定能看出来。经过不断地调教,说明藏钱不藏钱的口袋有什么特点,不久,徒弟就可以准确地辨认出来。接下来,就带小孩子到大街上去看,让他指出行人中谁身上带了钱,放在什么地方,看得多了,也就会练就准确的眼法,一眼就能看出藏钱的地方。

看到这些,孙晓晓心里很服,这些已经不是一般的小偷了,是个专业的盗窃团伙!

杨松突然开口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没钱,我们没家,我们是孤儿,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遭到别人的凌辱,不会有什么真正的好心人来同情你,施舍你,因此我们就要通过自己的双手来报复他们,同时养活自己!”

孙晓晓听了并没有什么反驳的言语,相反,按照她的经历看来,杨松的话很正确,于是点点头。

杨松说:“你那次的经历因为没经验而被那些人欺负,很不甘心吧。”

这话戳到了孙晓晓的痛处了,当年的怨气似乎又从远方回来了,钻进孙晓晓的身体里,重新燃起那股怒火。

杨松仔细观察了她的表情,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笑了笑,“那么,你想报仇么?”

“想!”孙晓晓不假思索的答道。

杨松哈哈大笑起来,“欢迎新生入学!”

随后的日子里,杨松就单独传授孙晓晓偷盗技巧,开始孙晓晓只道偷窃只是一种犯罪手段,从来没想过偷窃还有这么多规矩和技巧,开始几天,杨松让孙晓晓学习基本功的练法和眼力的练法,主要就是缸中取钱、锅中取物、以及出手速度。随后,每天除了按时练习基本功以外,开始加些主要课程,如“锦囊偷计”、“遮挡偷计”、“调包偷计”、“用计行窃”等基本偷盗手段,而且每天会组织众人学习锁的构造与开锁原理,并介绍当代主要用锁的类别,主要有“弹珠锁”“密码锁”等,孙晓晓曾经疑惑的问道:“为什么要学这么多东西?”杨松说:“入室盗窃的,有知识的可以学到开锁技巧,不懂的就只能撬门或是翻窗户,你说哪种方式容易?技术性再高点的,开保险柜,开车门,那些可都是流油的肥差。最高境界那就应该是团队作战,各施其能,都是专业人士,爆破、电脑、运输、安保系统、挖掘……能不赚肥嘛”。

盗窃其实跟其他工作一样,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而且同样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为原则,要与时俱进,得知新的防盗技术,学习新的作案手法,也是一种不断学习的过程,凡事都靠技术吃饭,任何事都讲究一个专业性,现在的盗窃也讲究几大原则:

1。科学文化知识,具体的刚才已经说过。这些,孙晓晓整天跟着帮专业人士混在一起根本不是什么问题,自己只负责学习。

2。手巧。就说普通的扒窃、开锁这些,要没个心灵手巧还真干不下来。想想,轻轻地刀片一划,你毫无察觉钱包没了;眼疾手快的镊子往你包里一送,必须要确保1秒钟之内把最大的那张夹出来,而你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一个人动作跟种地一样五大三粗的,惊天动地的还偷个什么劲啊。孙晓晓在这点上显得尤为突出,女孩本身就心细,再加上她从小就喜欢动手制作一些东西,这点也不是什么问题。

3。勤学苦练。什么东西都是熟能生巧,没一个人生下来就什么都会而且熟练得不得了。就算你是天才也需要发掘的吧!所以那些东西必须要靠练。机会重来都是给有准备的人放着的,要么给你个保险柜你也只能干瞪眼,满头大汗还是开不了。孙晓晓虽是刚刚入门的初学者,却有着惊人的毅力,当自己很佩服某个“学长”或者“学姐”的独有技术时,都会虚心求教,然后自己下去以后勤加练习,看着她如此用功,杨松以及众人也是纷纷称赞。

4。胆大脸皮厚。以前古时的窃贼还是只能半夜行动,白天见不得人,到了今天可不行了。你不见那些光天化日下在大街上扒包、夹钱的贼,随便你旁边的路人怎么看他也能完全没反应的该干嘛干嘛。被发现了?没事,换一个继续嘛,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心中信念如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对于这点,孙晓晓并没有亲身实践的机会,但整天跟着这些“没人管教的孩子”混,自然,心思细腻的她脸皮也渐渐厚起来。

5。团队协作。都是唱着“团结就是力量”长大的孩子,这点是绝对明白的。这年月,干啥都讲个TEAM的整体协作。偷东西有人放哨,有人转移目标,有人接应,就算被发现了还可以几个人马上围上去,看你怕不怕。杨松虽然此时仅仅是个十六岁的孩子,但是身为孩子王,却有着非凡的领导能力和向心力,大家在一起时无比团结。

这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就是十五岁的杨松,但是论道“盗窃”,这帮孩子的技术并不亚于一般的老江湖,随着孙晓晓年龄渐长,成熟的也比普通人家的孩子快,渐渐开始好奇杨松的来头,为什么他的各方面能力都远远超出了他的实际年龄,这在孙晓晓心里开始只是个小小的疑惑,可是慢慢地就变成了很大的疑团,可是每当她问起杨松时,杨松总会很巧妙的避开话题,于是孙晓晓探索未知的欲望也就越来越强。

第十九章 孙晓晓第一次出手

两年后,孙晓晓刚满十岁,杨松同意她出道······

时隔三年,再次来到这家超市,由于她一直想着报当年的辱骂殴打之仇,两年时间中她刻苦学习了盗窃的所有技巧,可以说是知无不学,学无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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