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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麒麟-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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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怎么了?”陆臻忽然认真起来,“我也不小了,我都二十四了,晚婚年龄都过了,你凭什么说我是小孩呢?”
  “这……”夏明朗实在忍不住笑,把那小子又按回到椅子上去,“我知道,我知道,陆臻同志,我不是这意思,你知道吧……不过,晚婚年龄都够了……”夏明朗双手扶着他的肩,慢慢弯下腰去贴到他耳根悄声慢语,“陆臻,你这是在暗示什么啊?我们的小陆少校红鸾星动了吧……说说吧,什么时候能管我这儿请假啊?”
  夏明朗故意要逗他,声音黯得不像话,暧昧难当。
  陆臻顺着这个角度看过去,夏明朗军装T恤的领口有点斜,露出从脖子到肩膀的一小块深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并不是很光滑,却莫名地让人觉得柔软,像亚麻,旧的,沙沙的麻,柔软而贴服,可以融化皮肤的质感,陆臻于是心跳。如果现在靠过去,十分之一秒之后,他的唇就可以落到他的皮肤上,然后夏明朗应该会有两秒钟的愣神,这段时间应该足够他把舌尖滑到锁骨的位置,再然后夏明朗应该就会把他推开了。
  他应该会很诧异,神情古怪地追问:你想干什么?
  要怎么回答呢?
  说我喜欢你与说我一时冲动,那听起来都很无厘头。
  这是件比较低级的事,无论有多少爱做掩护,都没有办法把这种强人所难的事装饰得有多高尚。不过,相信以夏明朗的为人,他应该不会拿他怎么样。甚至,陆臻深信就算是他做得再过分一点,夏明朗也不会把他怎么样。最多是找个合适的借口,把他踢出基地了事,说不定还会在他的履历上漂漂亮亮地写上几笔,看起来倒像是他在忍痛割爱一样。然而,那不是他想要的关系,那也不是他想拥有的夏明朗。
  所以,陆臻迅速地在自己的下嘴唇上咬了一口,有点疼,会让人警醒。可他实在控制不住整只耳朵都充血发烧起来,红到半透明。
  当兵当久了多半脸皮都有城墙厚,男人堆里窝着,唯一的刺激就是过过嘴瘾,每个人多多少少的都有几个看家的黄段子,彼此眼风一扫,心照不宣,偶尔猥琐一把也算是男人的劣根性。多少年了,夏明朗已经很久没在基地里遇上过这种一句话就血喷心的主,偏过头看着那只通红的小圆耳朵发了一会儿愣,心想,也没怎么着他啊?内容挺健康挺阳光的,一点儿也不黄色下流,何至于此啊?更何况他陆臻也不是这么经不起说的人啊?
  “哎……”夏明朗抬手戳他。
  陆臻一手捂着耳朵,血色一点点地蔓延开,整张脸都红透,连眼眶里都烧出了红影,眼睛亮得像是能滴下水来。
  “哎,我说你至于吗?”夏明朗有点汗,忽然觉得自己像个欺负了小白兔的大灰狼,可问题是……他真的没怎么着他啊,冤枉呐。
  陆臻没说话,悲愤地转头看了他一眼,又马上别过去。
  “哎,你这……好好,是我不对,我……底层兵痞习气重!硕士少校,你就别跟我这么一粗人一般见识了成吗?”夏明朗郁闷,心想,他妈的这叫什么事儿?手下干将一个两个地都让女人勾了魂,他老人家不光得成全,现在还要负责开导纯情少年不成??
  陆臻好不容易定下心,抽抽鼻子,用力揉耳朵:“我没事,从小就这样,我耳朵经不起事,跟你没关系……队长,你以后别这样了行不行?说话就好好说,干嘛老是贴得人这么近?”
  “好好。”夏明朗笑得挺无力,造反了造反了,这年头的小兔崽子都爬到头上来耀武扬威了,不过实在是挡不住这场面太喜感,他笑得脸上发抽,道歉的诚意被冲掉了一大半。
  “可是,队长,那你为什么不结婚呢?”反正脸红也红了,陆臻横下心,索性就问下去。
  “哦……”夏明朗本来是习惯性地要唬弄,可是看着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就这么盯牢了自己,莫名其妙地就觉得有点理亏,好像不得不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他沉吟了一下:“想结婚也要人肯嫁给我啊!”
  “老佛爷不是把秀女都选好了吗?就等着您回去翻牌子呢。”
  “小兔崽子,”夏明朗踹过去一脚,笑骂,“主要是觉得没什么意思,结个婚,一年见不到十几天,你说有什么意思,将来有了孩子都不认识我是他爹。”
  有些话题一旦说开了,不自觉就会沉下去,想轻浮都飘不起来。
  “你可以让嫂子随军啊?”
  “随军……你看这穷山恶水的,你让一个女人随过来干什么,嫁给我又不是卖给我,人家也有自己的人生的,凭什么跟我耗着?”夏明朗的神色有点黯,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嚣张肆意的夏明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愁,每个人都一样。
  陆臻想了想:“其实也不一定,说不定她喜欢你,觉得有你就够了。”
  “那更不好!”夏明朗很干脆地摇头,“你也知道我们这工作性质,说不定哪天人就没了,你让一个女人怎么过?”
  越说越僵,说到后来倒像个死局似的,这下子连陆臻都不安了起来:“那郑楷?”
  “郑楷……这么说吧,陆臻,每个人想要的东西都不一样。可能对于我来说,就算是随军,娶个老婆,一个月回家睡几晚,自己做了什么干了什么都不敢跟她讲,刚刚杀过人的手,不敢去抱老婆孩子,怕有血,怕吓到她。这种感情,怎么说呢,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太单薄了,有和没有也没什么分别。我这辈子做过最得意最骄傲的事,她都不知道。”夏明朗笑了一下,自嘲似的,“还不如一个人简单点好,娶了老婆就得为别人活着了,我这人怕麻烦。”
  “可是队长,你如果这么想,可能就……”
  “也不一定啊,”夏明朗倒是满不在乎,“很可能再过上几年,我退到二线想法就会变……行了,干活吧别废话了。”
  他扶着椅背把陆臻推到电脑前面,顺手敲敲他的头:“给我专心点儿。”
  陆臻深呼吸定了定神,劈劈啪啪地开始按起键盘,房间里又安静了下来,过了不知道多久,陆臻忽然伸了个懒腰,脑子里灵光一闪,模模糊糊地抓到一些灵感。
  “队长……”他蹬脚滑到夏明朗身边,“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应该也不是很想回家相亲去啊?”
  夏明朗敲了敲鼠标,慢慢地转过头去,似笑非笑的神色很暧昧,轻轻挑了挑下巴:“哦……?”
  “喔……”陆臻恍然,“队长……”
  夏明朗竖起食指在自己面前晃了两晃,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陆臻感慨,果然如此,从夏明朗嘴里说出来的话,连一个错别字都不能信!!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队长,不如这样吧,你要还想再诈点什么好处就跟我说,我去帮你在楷哥面前吹风。”陆臻坚定不移地要做共犯,眼睛闪闪亮。
  夏明朗望了一眼天,忽然发现他这队里的风水可能真是不怎么地,甭管他多白的兔子,进来了之后人品都是直线下降。
  说不通宵说不通宵,那天还是忙到了旭日初升,夏明朗伸懒腰看着天幕慢慢变红,忽然声音变得低沉,异样的柔软与醇厚,他问道:“陆臻,你为什么呆在麒麟?”
  陆臻愣了一下,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清凉的,像水流一样滑过他心头,半晌才反应过来,笑道:“队长,怎么忽然想起来问这个?”
  夏明朗撑到窗台上看天色的变化,东边半个天幕像是着了火似的烧起来,陆臻走过去站到他身后很近的地方,晨风送给他夏明朗的味道,带着淡淡烟味的,微苦的清爽气息。
  “你看旭阳初升,会比较想聊点有豪情的事。”夏明朗转过头来看着他。
  陆臻笑道:“是啊,一个人早上六点钟的时候,都会比较兴奋,觉得一切刚刚开始,自己无所不能。”
  “为什么来麒麟,为什么呆在这里,这个问题每个人我都问过,我没问你,是因为我觉得你自己知道理由。”夏明朗双手交叉撑着自己,“不过,现在,能说说吗?”
  “如果我说,我是为了建设中国的国防事业,你会不会觉得特虚伪?”
  “不会,”夏明朗回答得很干脆,“我留在这里,就是为了保家卫国。”
  陆臻失笑,露出漂亮的牙齿,他将视线投向窗外,遥远的远方。
  “我应该算没受过什么苦,”陆臻说,“父母的教育也并不把金钱当成很重要的事,所以我从小就明白我将来只能从两个领域得到满足,一个是学术,一个是慈善。”
  夏明朗闷笑:“但是你现在既不学术也不慈善。”
  “高中的时候我体育成绩很好,我爸说做人要扬长避短,我就想我一定要找到一个行业既可以发挥我聪明的头脑,又能充分运用我强壮的身体……队长,您想笑不用忍着。”说到最后陆臻自己也忍不住憋了一丝笑。
  被挑明了夏明朗反倒不好意思太乐,偷偷转头张大嘴无声地哈哈大笑。
  “然后我考了军校,毕业之后不顾一切地要去一线,结果……当了一年排长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如果只是带兵的话我并不比别人更强一些。于是我又回去继续念书,做自己更擅长的事,我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定位,我希望可以做得更多,我有一个模糊的梦想,我希望我能让这个国家更好。”陆臻慢慢转过头看向夏明朗,有些羞涩,有如初恋时的少年,向梦中的情人吐露人生梦想。
  “会的!”夏明朗看着他郑重点头。
  陆臻顿觉心中大定。
  夏明朗抬起手揽着他的脖子低声道:“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陆臻身体一僵,愣道:“队长?”
  “你不是会在这里呆一辈子的人,你总是要走的。”夏明朗道。
  “但不是现在。”陆臻很冷静。
  “对,不是现在,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太心急,好好感受这个地方,那么即使你离开了,这片土地,也会持续地给你力量。”夏明朗的声音很低沉,起伏间有奇妙的折转,让陆臻觉得好像有流金的沙,缓缓地就这么在他的指缝间流过。
  基地的建筑在晨光中逐渐清晰起来。
  陆臻感觉到一种奇异的脉动,让人热血沸腾想要与之一起共振频率。
  那是他们脚下的土地,无数人用热血和激情浇铸而成的土地,那样深沉厚实,是他们力量的源泉,他们共同的信仰。
  陆臻沉默很久很久,最后他问道:“我看起来很心急吗?”
  “没有,你很好,非常。”与最初的尖刻不同,如今的夏明朗已经不再吝啬他的称赞。
  陆臻笑得非常开心。
  “有没有想过,将来给自己找个什么样的老婆?”夏明朗眨了眨眼,眼神戏谑。
  陆臻笑道:“给自己找个伴。”
  “呃?”
  “生命是漫长的旅程,而我,不希望一个人走。”陆臻微笑地看着夏明朗,只看了一眼,然后,别过。
  此时此刻,他眼中可能会流露太多情感,而这些,不适合让夏明朗看到,他的爱情,应该像静静开放的玫瑰,暗夜流香,不腻人。

  3。

  冬日里南方的清晨,带着某种湿乎乎的凉寒,沁人肺腑。水杉的叶子在寒风中染成铁绣红色簌簌地落下来,如此萧杀,看在陆臻眼里仍是绮丽的美景。
  陆臻一夜未眠但精神抖擞,他觉得自己快成仙了。广东人有句话,叫:有情饮水饱。陆臻现在觉得太他妈有道理了,他建议所有的懒人都应该爱上他们的上司或者搭挡,这样一定会干劲十足,拼命到底。所以说古底比斯的神圣军团那绝对是有道理的,对于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保护爱人,向他们展示自己的力量与智慧更重要的??
  清晨六点,麒麟基地已经开始了运转,最早一批起早操的部队已经开始晨练。陆臻走在与他们相反的方向往信息中心那边去,昨天忙乎了一个晚上的指挥模型要拿过去做检测。陆臻输完密码刷卡进入,信息中心里开着暖气,有些房间还亮着灯,有通宵工作的战友还在伏案,陆臻开了一台公共服务器跑测算。冯启泰准时八点出现,眼神单纯而迷蒙。此人从小就赖床,早上昏沉如绵羊,晚上两眼似铜铃,在部队改造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彻底扭转。
  陆臻见人大喜,忙不迭地把模型扔给阿泰捉BUG,自己趴到一边补眠,你不得不承认天分这个东西它就是存在的,就像冯启泰干别的也不见得多出彩,纠错找漏写病毒……没谁比他玩得更溜。
  陆臻在公共场合睡觉当然不敢睡得太死,半梦半醒的脑子里还在跑着程序,忽然听到防空警报响,吓得他一个激灵就跳了起来:“怎么回事!”
  “演习!”冯启泰已经手忙脚乱地开始退程序打包备份。
  “防空演习?怎么没通知?”陆臻大惊。
  “演习怎么会有通知,那不成演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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