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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梦幻界之妖艳江湖-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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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不惜‘求败’,因为他觉得只要能遇着一个真正的对手,纵然败了,也是愉快的。

但李寻欢此刻的心情,一点也不愉快。他的心乱极了。他知道以自己此刻这种心情,去和郭嵩阳这样的高手决斗,胜算实不多。

自己这一去,能回来的机会只怕很少。这条路的尽头处,也许就是他生命的尽头处!

这条路也许就是他的死路!他并不怕死,可是他现在能死么?

四野越来越空旷,远远可以望见一片枫林。

枫叶红如血!难道那就是路的尽头?

郭嵩阳的步子越来越大,留下来的脚印却越来越淡,显见他身体内外一切都已渐渐到达巅峰。

到那时,他的精神、内力、身体,都将和他的剑融而为一。他的剑就已不再是无知的钢铁,而有了灵性。到那时,他一剑刺出,必将是无坚不摧,势不可挡的!

李寻欢突然停下脚步。他并没有说话,也没有发出丝毫声音,但郭嵩阳已感觉到了。

郭嵩阳的精神已进入虚明,已浑然忘我。天地间万事万物的变化,都再也逃不出他的耳目。他没有回头,一字字道:“就在这里?”

李寻欢沉默很久,缓缓道:“今天……我不能和你交手!”

郭嵩阳霍然转过身,目光刀一般瞪着李寻欢,厉声道:“你说什么?”

李寻欢垂下头,心在刺痛着。他知道到了这时,再说“不能交手”,实无异临阵脱逃,这种事他本来宁死也不肯做的。现在却非做不可。

郭嵩阳厉声道:“你说你不能和我交手?”李寻欢无言的点点头。

郭嵩阳:“为什么?”李寻欢长长的叹口气:“我承认败了!”

郭嵩阳张大眼睛,瞪着他,就像是从未见过这个人。良久良久,郭嵩阳忽也长长的叹息一声:“李寻欢,李寻欢,你果然不愧为当世的英雄!”

李寻欢黯然笑一笑:“英雄?像我这样的人,能算是英雄?”

郭嵩阳摇摇头,叹息着道:“普天之下,也许只有你,才能算得上是英雄!”

李寻欢还没有说话,郭嵩阳已接着道:“你说你承认败了,是么……我却知道,一个人肯认输时,需要多大的勇气,这句话我也许宁死也不愿说的。”

他笑了笑,又接着道:“死却容易多了。能为了别人,而宁可自己认输,自己受委屈,这才是真正的英雄,真正的男子汉!”

李寻欢嗄声道:“你……”只觉心头激动,不能自已,只说一个字,喉咙就似已被塞住。

郭嵩阳:“我很了解你。你说你不能和我交手,只因你觉得,你现在还不能死。你知道还有人需要你照顾,你不能抛下她不管!”

李寻欢黯然无言,热泪几乎已将夺眶而出。一个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会是你最可怕的仇敌;但一个可怕的对手,往往也会是你最知心的朋友。

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你的知己。因为只有这种人,才能了解你。

第六章 知己

李寻欢心里也不知是高兴,是难受,还是感激。

只不过,无论是哪种感情,都是他无法说出口来的。

郭嵩阳忽然又道:“但我今日还是非和你交手不可!”

李寻欢愣了愣:“为什么?”

郭嵩阳淡淡一笑:“普天之下,又有几个李寻欢?今日我若不与你交手,他日再想找你这样的对手,只怕是永远找不到的了!”

李寻欢缓缓道:“只要此事已了,阁下他日相邀,我随时奉陪。”

郭嵩阳摇了摇头:“到那时,你我只怕更无法交手了。”

李寻欢:“为什么?”

郭嵩阳目光移向远方,远方天上,正有朵白云冉冉飘动。他面上带着一丝黯淡的微笑,一字字道:“到那时,你我说不定已成了朋友!”

李寻欢沉默很久,黯然道:“宁可与我为敌,却不愿做我的朋友?”

郭嵩阳沉下了脸,厉声道:“郭某此生已献与武道,哪有余力再交朋友?何况……”

语声又渐渐和缓,接着道:“朋友易得,能肝胆相照的对手,却无处可寻……”

这‘肝胆相照’四字,本是用来形容朋友的。他此刻却用来形容仇敌,若是别人听到,非但难以明了,只怕还会发笑。但李寻欢很了解他的意思。

郭嵩阳:“放眼天下,能与我一决生死的对手,自然不止你一人,但武力纵然强胜我十倍的人,我也未必放在眼里。若要我死在他们手上,更是心有不甘!”

李寻欢叹道:“不错,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朋友,并不困难;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仇敌,却太难了。”

郭嵩阳厉声道:“正是如此!是以今日你我一战,势在必行。郭嵩阳今日纵然死于你手,亦是死而无憾!”

李寻欢黯然道:“可是我……”

郭嵩阳扬手打断他的话:“你的意思,我都了解。今日你若不幸战死,你的未了心愿,我必替你完成;你所要保护的人,我绝不容他人伤及她毫发。”

李寻欢长揖到地,肃然道:“得此一言,李寻欢死有何憾……多谢!”

他生平从未向人说过“谢”字,此刻这“多谢”二字,却是发自心底。

郭嵩阳也还了一揖,肃然道:“多谢成全,请!”李寻欢:“请!”

朋友间能互相尊敬,固然可贵;但仇敌间的敬意,往往更难得,也更令人感动。只可惜这种情感,永远是别人最难了解的!也许就因为它难以了解,所以才更弥足珍贵。

风吹过,卷起漫天红叶。枫林里的秋色,似乎比林外更浓了。

(备注:为着方便作者组装,梦幻界可能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地点,季节并不同。反正作者已经胡扯这么多,各位大虾小鱼亦无须深究)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凄凉肃杀之意。

郭嵩阳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李寻欢的手!他知道这是个可怕的手!

李寻欢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头发虽仍是那么蓬乱,衣衫虽仍那么落魄,但看来已不再潦倒,不再憔悴!原本憔悴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

这两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封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人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此刻剑已出匣!

他的手伸出,手里已多—柄刀!一刀封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风更急,穿林而过,带着一阵阵凄厉的呼啸声。郭嵩阳铁剑迎风挥出,一道乌黑的寒光直取李寻欢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西风!

李寻欢脚步一溜,后退七尺,背脊已贴上一棵树干。

郭嵩阳的铁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李寻欢退无可退,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上去。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作一道飞虹。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离枝的红叶又被剑气所摧,碎成无数片,看来就宛如满天血雨!这景象惨绝!亦艳绝!

李寻欢双臂一振,已掠过剑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

郭嵩阳长啸不绝,凌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作无数光影,向李寻欢当头洒下。

这一剑之威,足以震散人的魂魄!李寻欢周围方圆三丈之内,却已在郭嵩阳的剑气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都似已闪避不开。

只听得‘叮’的一声,火星四溅。李寻欢手里的小刀,竟不偏不倚的迎上剑锋。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木立在血雨中。

郭嵩阳的剑,仍平举当胸。

李寻欢的刀也还在手中,刀锋却已被铁剑折断!

他静静的望着郭嵩阳,郭嵩阳也静静的望着他。

两人面上都十分淡然。但两人心里都知道,李寻欢这一刀,已无法再出手。

小李飞刀,急如闪电,就因为刀锋破风,其势方急,此刻刀锋既已折断,速度便要大受影响。这柄刀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常胜不败的小李飞刀,此刻竟是有败无胜!

李寻欢的手缓缓垂下!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也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静寂!

死一般的静寂。郭嵩阳长长的叹息一声,慢慢的插剑入鞘。

他的面上仍是十分淡然,眼中却带着种萧索之意,黯然道:“我败了!”

李寻欢:“谁说你败了?”

郭嵩阳:“我承认败了!”

黯然一笑,缓缓接着道:“我本来以为,这句话我死也不肯说的,现在说出了,心里反觉痛快得很,痛快得很,痛快得很……”一连说了三遍,忽然仰天而笑。

凄凉的笑声中,他已转身大步走出枫林。

李寻欢目送他远去,又弯下腰,不停的咳嗽起来。

就在这时,突然一人拍手道:“了不起,了不起,实在太了不起……”

李寻欢抬起头,就看到一个潇洒得让人嫉妒的英俊男子,一个拿着酒壶的满脸胡渣的粗豪汉子,正穿林而来。这两个人,自然是楚留香和胡铁花。可是,皓天在哪里?

胡铁花微笑道:“能看到两位今日一战,连我也死而无憾的了!”

李寻欢也许还没有说话的心情,所以只是笑了笑。

楚留香:“昔日帝王谷主萧王孙,与蓝大先生战于泰山绝顶,蓝大先生持百斤大铁锥,萧王孙用的却是根衣带。萧王孙以至柔敌至刚,与蓝大先生恶战一昼夜,据说天地皆为之变色,日月也失却光彩。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李寻欢微笑道:“阁下说得如此生动,我几乎也像是到了泰山绝顶,得见帝王谷主与蓝大先生的雄风,实在是精彩极了。”

胡铁花笑道:“想不到你说的话,比你的飞刀还要厉害得多。”李寻欢:“哦?”

楚留香笑道:“你一剑虽然可以要人的命,但你只要说一句话,便可以令女孩子们将心都交给你。要女人的心,岂非比要男人的命困难多了么?”

幸好楚留香已接着道:“萧王孙与蓝大先生的决斗,虽然惊天动地,而且还能名留千古,但比起两位方才那一战,还是差得远了。”

李寻欢笑道:“我一向不是个谦虚的人,却也有自知之明,阁下也未免太过奖了吧。”

楚留香正色道:“我说的是真话。你本有三次机会可致郭嵩阳死命,却都未出手。到后来你杀气已竭,刀锋已折,郭嵩阳说不定已可将你置之于死地,却心甘情愿的认败服输了……”

第七章 英雄

楚留香轻轻叹口气,接着道:“像你们这样,才真正是男子汉大丈夫,才真正无愧于英雄本色。你若一刀杀了他,他若一刀杀了你,你们的武功就算再高,我也不会瞧在眼里。”

李寻欢默然半晌,长叹道:“郭嵩阳的确不愧为真英雄!”胡铁花:“你呢?”

李寻欢苦笑着摇摇头:“我?我……又算得了什么!”

楚留香微笑道:“我问你,他第一剑挥出,用的是什么招式?”

李寻欢:“风卷流云。”楚留香:“第二招呢?”李寻欢:“流星追月。”

楚留香:“他由第一招‘风卷流云’,变为第二招‘流星追月’时,变化太急,是以剑法中就有了破隙。你的飞刀若在那一刹那间出手,是不是立刻可以要他的命?”

李寻欢不说话了。楚留香:“这是你错过的杀他的第一次机会,还要不要我再说第二次?”

李寻欢苦笑道:“不说也罢。”

胡铁花嗤笑道:“别人都说,李寻欢是个真正的男人,想不到原来也有些娘娘腔。”

李寻欢平生也挨过不少骂,但被人骂做“娘娘腔”,这倒还真是生平第一次,实在有些哭笑不得,叹口气道:“阁下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

胡铁花大笑道:“我知道你一向不愿自夸自赞,总是替别人吹嘘。这是你的好处,却也正是你的毛病。一个人既然活着,就不能太委屈自己。”

李寻欢:“阁下……”

胡铁花:“我既不姓‘阁’,也不叫‘下’,你为什么总是叫我阁下?”

李寻欢笑了,忽然觉得这个粗豪的汉子很有趣。

胡铁花:“我叫胡铁花,你也可以叫我老酒鬼。我身边的这位,是人见人怕的老臭虫。”

楚留香笑道:“你别听他瞎说。我姓楚,叫留香。”

李寻欢:“在下李……”

胡铁花:“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而且早就想找你斗一斗!”

李寻欢愕然道:“斗什么?”

胡铁花笑道:“我自然不会找你斗武功。若论武功,我再练十年,也未必比得上你。我是想找你斗酒的,我只要听说有人酒量比我好,心里就不服气。”

李寻欢失笑道:“喜欢喝酒的人,似乎都有这毛病。”→文·冇·人·冇·书·冇·屋←

楚留香笑道:“他既然是老酒鬼,这毛病自然更严重。”

胡铁花:“只不过我现在找你斗酒,未免占了你的便宜。”李寻欢:“为什么?”

胡铁花板起脸,正色道:“你方才和人拼过命,体力自然差些,酒量也未免要打个折扣。喝酒也和比武一样,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是一样也差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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