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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无限末路-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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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聂风的体内遗传着聂家的疯狂之血,想不到竟然是真的,而李志面对的就是疯狂中的聂风。
    李志自然不会强行触碰此时聂风的锋芒,那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身形一晃,李志便消失在凌云窟里面,聂风疯狂地追了上去。
    只是,凌云窟中犹如迷宫一样,聂风神智消失,更是难辨方向,轻松地被李志摆脱,狂吼着不知去向。
    而随后,李志走到遍布血菩提的那个大厅,轻轻摘下一颗。
    “血菩提:珍宝。可以少量提高本身属性,对剧情人物效果翻倍。”
    “注:该物品只能服用一颗,过多服用会有反效果。”
    “注:该物品无法带离剧情世界。”
第三十六章 精血
 第四卷 风云,雄霸天下 第三十六章 精血    
    李志将血菩提填入口中,酸酸甜甜的味道,就像普通的葡萄一样。但是吃下去之后,一股暖流从小腹中汇向四肢,所有的经脉都仿佛受到滋润一样,之前李志被叶天邪七伤拳所造成的轻伤瞬间好转。
    李志看向腕表,力量没有变,体质提高了4点,精神提高了4点,敏捷提高了2点。相当于原本学习风神腿和霸绝剑法消耗的属性,全部弥补了回来,并且敏捷稍有提高。
    “莫非血菩提提高属性,和在这里学到武学技能消耗的属性点有关系?”
    李志目光闪动了一下,可惜只能服用一颗,没办法再尝试了。
    随后,李志将目光望向了那遍布大厅中的血菩提。虽然石壁上、石柱上,有数不清的血菩提,但其中真正成熟可食用的只有几百颗左右,而这些,对李志已经没有了作用,并且不能带离剧情世界。
    可是,李志的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满意的笑容,身形晃动几下,将所有可用的血菩提摘下来,足有二三百颗之多,随后被李志收入了腕表空间。
    这时,李志拿出火麒麟掉落的宝箱,轻轻地打开。
    “火麒麟精血:服下后可让你体质发生变化,具有短时间内魔化的效果。”
    “注:魔化状态下,实力大增,但失去理智。”
    李志蹙起眉头,马上想到了刚才聂风的变化,轻轻地摇了摇头,他可不想在任何情况下失去理智。这火麒麟精血,只能想其它办法利用了。
    随后,李志重新来到了寒潭处。
    麻鹰和蝙蝠两个人已经在寒潭中毒发身亡,望着两个人的尸体,李志心中唏嘘。
    原本,他只是想毒杀两人,免得他们回头向雄霸报告一些事情,比如雄霸发布的追踪聂风和叶天邪的命令,实际上是李志让文丑丑所发,比如李志将要杀死火麒麟,而不想让雄霸知道……只是没想到,叶天邪突然擒下两人,而下毒之事反而为李志取信于聂风增加了一些筹码。
    随即,李志将目光转向了已经死去的火麒麟,脸上惊喜中又露出为难的神色。
    如果说火麒麟的一片鳞片就能造就一把火麟剑这种神兵,那么此时,整只火麒麟尸体在此,相当于无数神兵。而且,火麒麟的外皮,刀枪不入,可谓是最好的护体材料。
    可以说,火麒麟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宝库。
    可是,火麒麟太大了,大到以李志两个立方的腕表空间,全部清空也不能装得下。
    望着火麒麟颈下的伤口,李志心中一动,伸手进去,将全副剑身深入火麒麟体内的青云剑掏了出来。
    此时的青云剑,通体发红,犹如烧红的铁片。
    李志慌忙将其浸入寒潭中,嗤嗤声中,水汽腾起,片刻后,青云剑才恢复了正常。不过,此时青云剑破损了许多。李志检查一下,属性下降了将近一半,青云剑相当于废了。
    不过,李志依旧拿着青云剑,刺入火麒麟颈部伤口中,将火麒麟的肉捣烂,随后挖了出来。
    火麒麟体内的那些碎肉,散发着惊人的热量,比烈火温度还高。幸亏这里就有寒潭,李志才能快速冷却发红的青云剑,不断地掏出火麒麟体内的血肉。
    花费了差不多两个时辰,李志终于将火麒麟体内掏空,只剩下一张硬皮,叠起来之后,被李志收进了腕表空间中。
    原本锋利的青云剑,此时比一块普通烂铁也强不到哪去,被李志随手丢进了寒潭中。
    收拾完毕,李志望着数不清的火麒麟肉,突然心中一动,拾起了一点凑到鼻尖,一股腥燥的气味传来。
    李志作为一个厨师,碰到好的食材难免心动,而且这是有着神兽之称的火麒麟的肉,如果吃下不知道有什么好处没有?
    李志将其放在口边,嘴唇轻轻一碰,突然犹如针扎了一样将那块肉丢开。
    火辣辣的感觉,从嘴唇传来,让李志险些跳了起来。
    低头借着寒潭倒影看去,李志的嘴唇竟然在短时间内已经涨了起来,生起了白泡。
    “火麒麟的肉中,含有很强烈的火毒,不能食用,吃下必死。”李志撅着涨红变大的嘴唇,很欣慰得到了这个结论。
    随后,李志稍微整理清洗一下自己,便离开了凌云窟。
    在岷江找了一条船,李志登了上去,行在岷江中,他的思绪仿佛到了几天之前,和秦霜、聂风一起寻找泥菩萨的时候。
    这里距离找到泥菩萨的龙隐山并不远,而龙隐山附近,则有一个清水村。
    李志曾经告诉步惊云,清水村中的那条小河,里面有很多彩石;他也曾经告诉步惊云,孔慈最喜欢的地方就是清水村;他还说,孔慈最大的心愿,就是和步惊云一起在清水村数石头……
    而且,这些话,就在步惊云负伤离开天下会之前不久才提起的。
    关键的是,李志曾经将清水村的方位,仔细地告诉了步惊云,在步惊云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孔慈没有死,步惊云更没有带走孔慈的尸体,剧情发生了变化。也就意味着,步惊云不会去侠王府、不会去后陵,不会被于岳所救,大概也就没有了得到麒麟臂的机会。而且,在雄霸的追杀下,在天下会帮众的搜索下,步惊云肯定也不能待在距离天下会较近的地方。就连步惊云出生的步家庄,也被天下会中人仔细搜索,没有任何发现。
    那么,步惊云最可能去的地方,便是李志早就在步惊云心中留下深深印象的清水村!
    踏入清水村中,依旧如同上次到来的一样,一片祥和。
    李志不用打听,便看到了坐在小河边的身影,在其身边是一摞彩石,摆成一个人面孔的样子。
    李志缓缓道:“步惊云,好久不见!”
    步惊云转过头来,脸上毫无血色,并且呈现一种死亡的灰败色,其左臂断裂处已经溃烂,散发出淡淡的臭味。
    看到李志,步惊云原本涣散的目光凝聚了些,嘴巴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步惊云不知道坐在这里多久了,只是盯着彩石摆成的面孔,李志甚至怀疑他是否吃喝过。
    “你的伤势怎么样?”李志开口问道。
    步惊云缓缓地摇头,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似乎一阵风就能将其吹倒。
    “哦!”李志点点头,随即道:“这样我就放心了!”
    嗤,一道寒光闪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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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堂主
 第四卷 风云,雄霸天下 第三十七章 堂主    
    数日后,李志刚回到天下会,便被雄霸派文丑丑叫了去。
    文丑丑露出做作的笑容,小心翼翼地陪着李志,表面上看起来尊重程度比对雄霸也不遑多让,并且不时发出“呵呵呵呵”的笑声来掩饰面对李志的紧张。
    此时的文丑丑,在被李志威胁,并亲眼见识到李志的手段之后,已经不敢小看李志,态度上也恭谨了许多。
    望着文丑丑欲言又止,带有几分担忧的神色,李志笑了笑:“放心,麻鹰和蝙蝠永远不会回来了!”
    文丑丑脸上笑容一滞,随即一张白脸如同菊花绽放一般,露出更虚伪的笑容:“这我就放心了,放心了!”
    李志看到文丑丑握着小扇子的一只手轻微颤抖,便知道文丑丑此时的紧张,看来他真把文丑丑吓到了。
    当下,李志开口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文总管能够带我去剑冢走一趟?”
    “剑冢,那可是禁地!”文丑丑愣了一下之后说道。
    李志轻轻一笑:“文总管还害怕禁地吗?又不是没有带人去过?”
    “是,是!”
    文丑丑马上想到了自己带聂风和叶天邪去水牢的把柄,还掌握在李志手中。
    不过,前往剑冢禁地,让文丑丑不由为难,有些犹豫不决。
    李志接着道:“只要文总管带我去剑冢,今后你我各不相干。如何?”
    “当真?”
    文丑丑精神一振,他最担心的无疑就是李志一直要挟他,早晚会被雄霸发现,如果能够一次性解决问题,他倒不介意冒一次险。
    “一言为定!”文丑丑轻声说道,继而尖细着嗓子喊着:“李少侠来到!”
    两个人已经走到了雄霸堂。
    雄霸高坐在座椅上,脸色有些阴沉。
    “帮主!”李志恭敬地冲着雄霸行礼。
    雄霸点点头,却先看向文丑丑,问道:“那些江湖豪客,是否依旧逗留在我天下会?”
    “启禀帮主,他们现在全在山脚附近的客栈里,说是要观战。”文丑丑恭敬地道。
    “哼,这些人,实在荒唐可笑,他们将我和剑圣的决战视为看戏吗?”雄霸狠狠地拍了一下座椅扶手,怒气冲冲,“让他们全部滚回去……”
    “帮主……”李志喊了一声。
    “嗯?李志,你说!”雄霸深吸一口气,恢复了平静望向李志。
    李志恭敬地道:“群雄乃是为小姐大婚而来,都有顺从我天下会之心,不可问责,否则有损天下会威名。帮主和剑圣的决战,堪称千古盛事!而且,以帮主现在的功力,战胜剑圣轻而易举。让群雄观看,正好扬我天下会威名,扬帮主威名。”
    “哼,战胜剑圣轻而易举?”雄霸沉声道,同时看了身边的文丑丑一眼,说道:“李志,你什么时候也像文丑丑一样说话了?”
    “呵呵呵呵,帮主,不是我教他拍马屁的!”文丑丑用扇子捂嘴轻笑道。
    李志面露正色:“李志并非拍马屁,而是帮主雄才大略,武功超凡,定然能够战胜剑圣。李志有一物,献给帮主,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
    “哦,何物?”雄霸来了几分兴趣。
    李志双手伸开,里面一颗红色指甲盖大小的物品,不时闪过一道红光。
    “血菩提?!”雄霸惊讶了一下,“你去了凌云窟?”
    “不错,属下跟随聂风和叶天邪到了凌云窟,无意中发现了血菩提,有幸摘到了一颗。如果帮主得到血菩提相助,功力再进一层,战胜剑圣,自非难事。”
    “聂风和叶天邪去了凌云窟……”雄霸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其中闪过一缕寒光,随后问道:“你可曾杀了他们?”
    “属下不是对手,侥幸逃生,可惜麻鹰和蝙蝠两人,遭到了叶天邪毒手!”李志脸上浮现一抹悲切。
    “唔!”雄霸点点头,并没有露出什么情绪,沉吟了一下,道:“血菩提乃是神物,可惜对老夫已经没有了作用,你自己留着用吧!”
    “谢帮主!”
    李志露出惊喜的样子,这却不是装出来的,而是腕表传来提示音,不用看也知道雄霸对李志的好感度定然又有提升。
    至于献给雄霸一颗血菩提,自然是李志早就计划好的,泥菩萨曾言从雄霸那里得到过一颗血菩提,那么雄霸没有理由没服用过。然而这种物品只能服用一颗,即便献给雄霸也对雄霸没有作用。因此李志才拿出来,为的就是获得雄霸的好感。
    现在看来,虽然血菩提对雄霸没用,但李志的态度却让雄霸很满意。在即将与剑圣决战的关键时期,在雄霸看来,若非真的忠于他,也不会献上神物血菩提了。
    “嗯,你之前所言有理,既然群雄想要观战,便让他们观战!待老夫战胜剑圣之后,正是一统江湖的大好时机,到时候,所有人必须归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雄霸身上冒出一股霸气,逼得李志低下头去。
    李志的目光闪烁了一下,雄霸突然释放出气势,若说没有震慑他的意思也不可能,恩威并施,乃是驭下之道,雄霸虽然对李志好感度提高,并听从了李志的建议,却不妨碍他威慑李志一下,让李志更加忠心。
    随后,雄霸身上气势一收,说道:“你手中是何物?”
    李志自来雄霸堂,手里便一直提着一个盒子,望上去只是一个普通的食盒。
    “属下此行,虽然没有击杀聂风和叶天邪,不过幸不辱命,在岷江附近另有收获……”
    李志将食盒交给文丑丑,文丑丑笑吟吟地送到雄霸手中。
    “哦?”雄霸沉吟一声,打开食盒望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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