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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蛮荒生存手册-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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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屋的位置建地高,潮水涌不上来,虽然有风缓缓吹动沙子,但只要不是遇上大风天气,沙滩上的痕迹保留个两三天还是没问题的,虽然不会太清楚,但总会留下点痕迹。
麦冬蹲下身,仔细地查看石屋周围杂乱的脚印和痕迹。
最清楚的自然是咕噜和她刚刚踩上去的,而且似乎咕噜发现果子被偷后烦躁了一阵,石屋周围到处是它的脚印,将很多其他痕迹都掩盖了。问了下咕噜,果然,发现果子被偷后,它气愤又无措,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想跑回去通知她,又怕回去了留下的东西又被偷,只能转着石屋发泄了一通,然后就守在原地等她到来。
加上被咕噜运来的几头猎物所占的地方,石屋周围几乎完全看不出什么痕迹了。
但麦冬没有放弃,她一点点地搜索、排查,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印记,终于,从众多繁杂的痕迹中找到几个浅浅的、只剩一半的脚印。
有些是前半段,有些是后半段,有些是中间,而将这些拼接起来,就是一只细长的,长着四只脚趾的脚。
脚掌长度在十厘米多一点,宽则只有三四厘米,与人类的脚相比太过细长,以致显得有些畸形。但与大多动物相比——这是麦冬在这个世界见过的,最接近人的脚印。
这几个残留的脚印有深有浅,有的只留下浅浅的痕迹,如果不是麦冬仔细看,根本就不会发现。有的则深深地陷进沙子好几厘米,比咕噜刚刚踩下的脚印还深。
虽然时间的先后也会造成这种不同,但麦冬更倾向于是负重的不同。
较浅的脚印是因为没有负重,较深的是因为带着装满野果的藤筐。
如果这个推测成立,那么根据较浅的脚印可以推断,脚印的主人不会太重,五十斤都不会超过,身高也不会超过一米。
但最小的一只装满野果的藤筐重量也在百斤以上,如果脚印主人真的那么矮小,它是怎么将远远超过它体重的藤筐搬走的呢?
两个可能。
第一,它天生神力,就像咕噜。
第二,“它”不只一个。
智慧生物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懂得团结和合作。
从繁杂的脚印中推断出这些线索,麦冬不禁抬头看了看四周。
斜阳照影,风声簌簌,海浪轻柔地拍打着沙滩,海鸟高高低低地飞。
一幅再正常不过的海边黄昏图景。
但,谁知道那个“它”是否正潜藏在四周,暗暗地窥伺着她?
麦冬打了个寒颤。
如果说之前发现骨头项链使她占了先机,现在,她则处于彻底的下风。她发现了“它”的存在,相应地,“它”也知道了她的存在。会建造石屋、会囤积食物,当发现有这样的生物存在时,它们又会对她做出怎样的猜测,怎样的反应?
现在她在明,“它”在暗,如果“它”是温和无害的生物还好,但万一是攻击性较强的生物呢?
她必须早做准备,主动出击,起码让自己不那么被动。
日渐西斜,天边被彤云染红,麦冬终于振作起精神,和咕噜一起收拾运来的野果和猎物,野果仍旧堆在石屋里,猎物则剥皮切块,简单地清洗后变摊在离石屋不远的大石头上。这些事都是做惯了的,所以还没等天色黑尽就已经完工。
做完这些,麦冬让咕噜背着自己赶紧离开。
“……果子、肉?”
咕噜不解地指指门口大开的石屋和铺满肉块的石头。
麦冬笑着摸摸它脑袋,“咕噜,那些肉和果子我们不要了,送给‘小偷’吧!”
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舍不得果子抓不到小偷。
作者有话要说:卡文卡死卡死卡死…………

☆、第七十三章

麦冬的打算是引蛇出洞,表面佯装离开,暗中却让咕噜从海中悄悄潜回来,守株待兔,抓住偷果子的小偷。
但,打算地很美好,奈何鱼儿不上钩。
守株待兔了两天,什么都没守到。
不管是偷果贼太过聪明识破了陷阱,还是“它们”的确已经离开,一在明一在暗,它们不出来,麦冬就没办法,最后只能放弃。
直到将所有野果和猎物搬回山洞,都没有再出现任何“智慧生物”的踪迹。
麦冬只得暂时将这事放下,除了比往日更加谨慎小心,已经恢复了往日繁忙的生活节奏。冬天即将来临,她还有许多事要做,不能将时间浪费在这种不确定的事情上。
晒干那么多的野果是个大工程,加上还有正头的猎物要处理,麦冬整天忙得脚不沾地。猎物不像在海龟沙滩那样只做简单处理,而是仔细地将猎物身体各个部位的肉分割好,有的晒成肉干,有的腌咸肉,有的灌肉肠,还有的做成腊肉。
这些都是可以长久保存的,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哪怕到时捉不到任何猎物,靠这些肉干也可以撑过一阵,只要囤积足够的肉食和其他食物,麦冬对于安全度过这个寒冬还是很有信心的。
只是委屈了咕噜,它喜欢吃新鲜的肉食,虽然也可以接受这样经过处理的,但明显不怎么喜爱。麦冬怕它像恐鸟一家一样对饮食挑剔,特意问了它能不能接受长期食用肉干,它皱着眉头摇摇头,又点点头,“可以,不喜欢。”
麦冬不舍得委屈咕噜,于是便寻思着还得养些动物,只是要养什么她还没决定好。
猎物处理完了,接着便是野果。
经历过一次野果大收获,麦冬对于处理野果驾轻就熟,不能久放的晒干,能久放地储存,甚至由于野果过多,她还让咕噜挖了几个石头坛子和木桶,准备用来酿果酒。
麦冬没酿过果酒,也没见过别人酿,只在看小说时看到过主角们为了发家致富大酿葡萄酒,很多主角便是借酿酒赚了穿越的第一桶金。她当时比较感兴趣,于是百度了一下,大致知道家庭自酿葡萄酒的过程,但纸上得来终觉浅,因为上制陶失败的教训,她再不敢自大,认为自己能凭着那点百度来的东西酿成果酒。所以从头到尾都没抱多大希望,只能在酿制的过程中小心再小心,希望能瞎猫撞上死耗子。
她只知道酿酒最好不用金属器具,以及器具一定要密封,当然,在这个世界她也找不到金属器具来酿酒,于是唯二的原料选择就是石头和木材。她让咕噜挖了五个石头坛子,又在咕噜的协助下捣鼓出三个木桶。
木桶都是选环抱粗的老树,直接挖空树心,挖出木桶的雏形,然后将木桶放入沸水中蒸煮,杀死木质中的细菌和虫卵,之后再烘干木材中的水分。这样的木桶仍旧很粗糙,麦冬只能自己有空的时候慢慢打磨,将木桶内部打磨地光滑无毛刺。
这样的手工活做起来慢,因此紧赶慢赶,麦冬也只做出三个小木桶。虽然她已经尽力处理了,却还是跟她小时候在奶奶家见的泡脚木桶差距甚大,桶壁不够光滑,连层清漆都没涂。对于这样的木桶能不能酿出好酒,她心里非常没底,不过反正也没报什么期望,所以倒也没什么心里负担,能酿出来自然好,酿不出就当吸取失败经验了。
果子都是挑成熟无损伤的好果子,然后分批处理。麦冬记得酿葡萄酒的过程中要仔细清洗,但又不能将果皮上那层能够帮助发酵的白霜洗掉,但现在不是酿葡萄酒,很多野果果皮上虽然也有白霜,但麦冬不知道能不能将经验照搬,于是便分开实验,有的没有清洗,有的简单冲洗再晾干,有的则仔细将果子上面的所有污垢都冲洗干净,然后做好标记放入不同的桶中。
酿果酒要加糖,但麦冬没有糖,这也是之前她没怎么想过用野果酿酒的原因。但这个问题在从河口返回的路上解决了。她在返程的路上发现了一个蜂巢,然后又顺藤摸瓜在附近找出好几个蜂巢,在将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冒着被野蜂追的危险戳了六七个蜂窝后,终于收获了几斤野蜂蜜。
蜂蜜的作用多多,有了蜂蜜就有了各种甜味美食,哪怕不做食材,单纯冲杯蜂蜜水对身体也很有好处。自穿越过来,除了野果,麦冬再没有吃过其他的正宗甜味食物,发现蜂蜜简直欣喜若狂,之后便将周围都扫荡一番,于是毫不意外地又发现了好几个蜂窝,里面的蜂蜜自然都被她不客气地笑纳了。
现代时用蜂蜜代替白糖酿酒并不可取,因为人工养殖的蜂蜜浓度不够高,浓度不高就导致各种微生物的存在,而这在酿酒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意外。
或许是因为蜜源不同,几个蜂巢中的蜂蜜颜色有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有的是透亮的金黄色,有的是晶莹的浅琥珀色,还有的是像冰种翡翠一样似透非透的透白色,味道也有细微的差异,但无一例外的是,所有蜂蜜的浓度都非常高。
蜂蜜的浓度是指波美度,与蜂蜜水分含量直接挂钩,水分越少,波美度越高,蜂蜜的质量便越好。野生蜂巢中的巢蜜浓度约为43度,也就是说含水量在百分之十八以下,而这个浓度的蜂蜜可以保存数年不变质,因为蜂蜜本身便有杀菌的作用,高浓度更抑制了蜂蜜中耐糖性酵母菌的滋生,使得蜂蜜不易变质。
麦冬不懂这些,但她知道天然蜂蜜肯定比人工养殖的好,尤其是杀菌作用上。她还记得看过的一个自制葡萄酒教程,教程不推荐加蜂蜜便是因为市场上的蜂蜜浓度太低,微生物太多,但野生蜂蜜却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她觉得用野生蜂蜜代替白糖是非常可行的。
但即便如此,她也没有在所有坛子和木桶中都加糖,因为她依稀记得葡萄酒不加糖也是可以的,只是保存时间会短一些。
不仅仅是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更是因为蜂蜜得来不易,酿酒所需蜂蜜数量太多,全用来酿酒就不剩什么了。因此她只拿出一小部分酿酒,剩下的都储存好,每天最多只吃一小勺,渡过冬天应该没问题,而等到冬天过去,春暖花开时,又该有新的蜂蜜了,到时注意留心搜集,或许能够找到足够的蜂蜜让她酿酒。
只可惜她不会养蜂,不然专门养几箱野蜂来酿蜜就好了,不仅蜜源稳定,还避免了竭泽而渔。
将果子清洗、捏碎,放入容器等待发酵的时间,麦冬又让咕噜掏了个更大的木桶,简单处理一下,便当了澡桶。现在气温还高,效果还不太明显,但等到了冬天,石盆散热太快,木桶就是绝佳的洗澡用具了。
除去晒干和酿酒的野果,剩下的便是一些破损和因为放置太久而腐烂的果子,毕竟去河口耽搁了几天,而之前在山洞附近摘得果子都没有处理,都是直接装在藤筐中,藤筐则放在了山洞中阴凉的地方。之前怕运输的时候藤筐太过颠簸使得果实破损,因此麦冬在筐底铺上了毛皮,这些毛皮要么有破损,要么实在不适合用来做其他用途,比如盔甲龙的皮就太过坚硬,浸透了晒干了还是硬邦邦的,根本没办法用来裁衣,于是便被麦冬废物利用,铺在筐底用来减震。
可当麦冬将筐底外皮破损或腐烂的野果一一收拾干净后,却发现有几块皮毛发生了变化。
变软了,颜色也变淡了,更像是硝制好的皮革。
其中就包括那块盔甲龙的皮,原本硬邦邦的皮革变得柔韧许多,虽然还不到能做衣服的地步,但已经能很容易地弯折了,很适合用来做皮包或者皮铠。
另外几块皮毛就是普通的镰刀牛和珊瑚角鹿的皮,其中珊瑚角鹿皮毛本就轻薄,是麦冬原本最心仪的衣料,但没有经过硝制的珊瑚角鹿皮毛还是有些硬,做外衣还好,做成贴身穿的小衣服则太磨皮肤,穿了还不如不穿,因此自从在那场大火中失去唯一一套现代衣物后,麦冬基本上便没了贴身的衣服穿。外面穿皮毛或树叶,里面则只能苦逼地裸奔。
而现在,珊瑚角鹿的皮毛变得非常柔软,摸上去手感很滑,完全不像以前一样有扎手的感觉,只要有合适的针线,完全能做出可以贴身穿的衣物。
裸奔很久的麦冬不可抑制地激动了!
这简直比找到蜂蜜还让她激动!
针线她有,针还是各种骨针,最开始她做的骨针很粗糙,一枚针最细也有水笔芯那么粗。但熟能生巧,磨了上百根骨针后,她现在已经能磨出相当细的针,虽然比不上绣花针,但用来缝制简单的衣物已经足够了。
线的发现还是受那串疑似智慧生物制造的骨头项链启发。
她研究了那串项链很久,除了骨珠的打磨让她震惊以外,串珠子的线也引起了她的注意,那线细细长长,关键是很有韧性,非常适合用来缝衣服。仔细研究了下,她发现这“线”其实是某种动物的筋,而发现了这一点后,每次打到什么猎物后她就不仅是扒皮了,她还抽筋,把所有猎物的筋抽出来比较孰优孰劣。最后终于让她找到一种比较适合的筋,那是生长在海边的一种像是海蛇缩小版的生物的筋,它们最长的有两米多长,最短也有一米多,它们全身无骨,只从头部到尾巴生长着一根主筋,取出来后呈白色,可以拉得很细很长却不会断,拿来做线再适合不过。
有针有线有布料,麦冬立刻就缝了件超简陋的内裤,虽然由于皮毛本身破损,内裤上破了好几个洞洞,但麦冬还是高兴地不能自已,裸奔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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