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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废土-第146章

小说: 废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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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月,是一个自由的城市。

与毁灭的旧时代一样,在充满辐射的废土世界,“自由”这个词并不独立出现。它会带着许多经过特殊注解的限制词语,仅仅只在某个特定的范围,才有可能实现。

跟着顺序接受卫生检疫的流民,王大厦很容易就进入了外城。他跟随人群来到专门划出的居住区,在管理者的安排下,得到一小块用白灰标注,能够自由建盖房屋的地皮。他没有在这块属于自己的小领地上停留太久,而是沿着被宽阔道路分隔开的城墙环绕一周,选择了一处刚好夹在两座警戒塔中央的位置,默默停下脚步。

隔着厚实的墙壁,可以看见正前方大约三百米远的内城里,矗立着一座灰白色的石制建筑。

几天以来的反复观察过程中,王大厦已经确认那里,就是林翔居住屋子。在旧时代,这类具有特殊意义的楼房,通常被称为“城主官邸”。

眯缝着眼,久久打量着这座表面略显粗糙,却足够结实牢固的建筑他忽然放下肩膀上的背包,解开表面的扣带,从中取出一卷锈渍斑斑的旧铁皮,把左右两角相互卷曲、交叠,合拢形成一个上下两头都留有足够空间的圆锥体。用旧时代通俗易懂的话来说这就是一个临时性质的喇叭。

王大厦撸起沾满泥污的衣袖,用强壮有力的双手,把捏拢的铁皮高高凑近嘴边,扩张开来的喇叭口对准城墙背后的官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带着从胸腔里猛然喷吐的强烈气息,爆发出震耳欲聋的狂放嘶吼。

“起来!不愿作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

和半个多月前相比,林翔的办公室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与天花板邻接的巨大书橱,占据了房间里所有的墙面。钢木混合结构的橱壁横隔,已经被各类书籍填充了半数以上部分空间。这些从旧时代城镇废墟里找到的物品都有破损,涉及的内容也多为生物进化、细胞遗传、物理动能等方面。林翔只能以自学摸索的方式,给自己补上从那个毁灭世界没有得到,知识链上缺失的部分。

“遗产,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

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这句旧时代格言的实际出处,但是在物资极度匮乏的新生代人类当中,这句话的确有着被奉为格律之典的认同感。

匮乏和贫穷,是废土世界的真实写照。

没有生产能力,缺乏必要的资源,空有幻想而无法得到实施,无所不在的辐射,把整个世界变成荒凉得令人绝望的废土虽然拥有沿自骷髅骑士团的部分知识记忆,却大多涉及生存和武器制造。初代复制人的大量死亡,造成被灌输的科技层面形成断层。凶残的变异生物、恶劣的气候、积满辐射尘的土染,除了食物和水,被投放的新生代人类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研究任何美好的东西。他们只能从废墟边缘和倒塌的大楼下面挖掘出旧时代残留的痕迹。古老的绘画、勉强保持完整的唱片、残破当中仍然保持强烈美感的雕塑所有的一切,使他们对那个毁灭时代的文明有种发自内心的向往和崇拜。在无法创造出新的,属于自己的文明代替物之前,从废墟里寻找得到的这些,就是他们内心深处的精神寄托。

林翔曾经听过不少流民哼唱的歌曲,其中有许多源自旧时代的东西。《常回家看看》接着《宇宙锋》,《梁祝》的唱词与《玛丽有只小羊羔》相互混合,他们显然不明白通俗歌曲与京剧之间的区别,也无法分清楚小提琴协奏曲和民谣是否有所联系。由于时间和实际来源的缘故,这些曲子大多都不完整,流民们只能根据个人喜好,添加上一些独特的创造,把旧时代亡者的遗产,变成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曾经有某个流民在废墟里得到一个电量尚未完全耗尽的旧式唱机,完全出于偶然地听过《纤夫的爱》这首歌。他显然没有把整曲歌记全,由于曲调和唱词重复的关系,他记忆里最深刻的只有“妹妹你坐船头”这一句。至于后面的部分,他会按照自己的要求,改变成“回家一起吃肉”、“哥哥我**的头”,或者“你的屁股白花花”之类的词。这样做显然不协音,唱起来也无法与原曲合拍,但是他却偏偏唱得很高兴。原因很简单新歌词里所表达的意思,是他最期望的生活画面。

王大厦被两名卫兵押解着,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坐在桌前的林翔,也把手里正在翻阅的一本美国麦格劳。希尔公司一九九八年出版的《物种起源》小心翼翼地合拢,轻轻摆在旁边。眼眸里释放出充满探寻意味的目光,慢慢落在来人身上。

他的个子不高,体格却很强壮。由于穿着短裤的缘故,腿部粗大外凸的股肌显得尤其抢眼。一般来说,像他这类能够得到大量食物,为身体提供充足营养的人,通常都在流民当中掌握权力,或者与权力者关系比较亲近、密切。

和所有人一样,林翔的目光焦点,很自然的落在王大厦胯下被生殖器高高顶起的“黛安芬”标志上。拥有旧时代记忆的他,比任何新生代人类都明白这个女性内衣品牌代表的意义。

用xiong罩缝内裤并不可笑,这其实是生活在废土世界人类的一种无奈选择。他们必须想方设法利用一切资源,破布、毛毡、兽皮甚至包括废墟建筑房间里的旧墙纸和柔软、能够弯曲折揉的所有物体,都会成为新生代人类缝制衣物的材料。

和食物一样,衣服和鞋子都很珍贵。

卫兵已经离开,房间里只剩下林翔和王大厦两个人。他们都在认真、仔细地打量对方,目光里充满疑惑和陌生感,压抑着情绪,还有一丝淡淡的,难以察觉,却又实际存在的敌意和小心。

足足好几分钟过去了,王大厦忽然非常古怪地笑了起来。他从旁边拉过一张椅子坐下,用最平淡的口气说道:“我见过你。”

林翔黑玉般的眼眸深处,骤然闪过一丝意外和惊讶。瞬间,又重新恢复沉如深潭状的平静。他弯起嘴角,露出一个很好看的微笑:“这不奇怪,很多人都见过我。”

“我和他们不一样。”

王大厦摇了摇头,说话的神色非常认真:“九十多年前,我就已经见过你确切地说,应该是看过你的照片。那个时候,你还不是什么城主,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军第六十四机动部队的少尉军官”

房间里的空气,瞬间凝固。

林翔忽然感觉到一阵刺骨的寒意,甚至有一种完全赤裸的感觉。就好像覆盖在身上的伪装正被层层剥去,只剩下紧紧裹住肌肉的皮肤。而看不见的对手握着锋利的手术刀,正狞笑着要割开皮肤,撕裂肌肉,掏出内脏,剔出隐藏在最里面的骨头甚至,挖出无所隐藏的髓质。

他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

按照常理,他应该早已死于那场毁灭性的核大战。身体被炸成飞灰,最坚硬的骨头也像其他战死者一样,成为荒野上随处可见的古代遗骸。

寄生于细胞内部的病毒挽救了他的性命,在强烈的生存欲望刺激下,它们以强化分裂的方式保留住宿主身体最关键的部分。利用生物的主动休眠机能,得益于厚厚的角质外壳保护,它们渡过了外部辐射最强烈的时间,以细胞重构和记忆复制的方式,重新塑造了宿主的身体,使本该死亡的生命,在中断近一个世纪之后,再次得到延续存活。

这并非林翔自身主体的能力所为,而是病毒生存意志的最直接体现。它们很清楚宿主死亡,自己也将随之毁灭。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保住自己寄生的生命体。

从王大厦身上,林翔可以感受到进化人特有的异能气息。这种从细胞内部散发出来,完全由线粒体控制的特殊生物代码非常淡薄。以新生代人类制定的等级判断,进化能力最多不超过二级。

他不是寄生士。

也就是说,他没有,也不可能拥有长达百年的生命。

这个世界每天都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类型的奇迹。但是林翔并不认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异,会同样复制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这绝对不是狂妄生物进化具有无数种分支和选择。即便是孪生兄弟,也会出现某种细微且难以察觉的区别。死而复生,是病毒感受到外部环境极度危险的本能反应,而进化能力则是人类在辐射刺激下产生的身体变异。

如果一定要在两者前面加上一个确切的限制,那么只能是时间。

前者早在旧时代就已经出现。林翔所认识的骷髅骑士都属于这一界定范围。至于后者,综合目前掌握的情报和信息,最早的进化案例,至少也在核战后的第一次大规模培养人投放期。那个时候是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距离核大战结束,整整过去了十年之久。

命令卫兵拘捕王大厦,并不是因为他肆意制造噪音扰民。而是因为那支曲调流畅,丝毫没有节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首歌都远远超出流民对音乐的理解范畴。林翔曾经观察过王大厦所站的那块地方,惊讶地发现两座警戒塔形成了一个自然的扩音通道。音波能够在左右两侧墙壁的反弹重叠下,被传播出很远的距离。何况,当时这个身份不明的中年男子,手里还握着一个自制的简陋扩音器,其目的显然是想要引起自己的注意。

同为黄皮肤、黑眼睛的亚裔人种,再也没有什么能比《国歌》更能引起注意。虽然不能完全确定对方是否自己想要寻找的目标,但是一旦有所反应,简单的试探,自然也就成为肯定。

这是一个和自己一样,拥有旧时代记忆,从那个被完全毁灭世界里爬出来的幸存者。

从椅子上缓缓站起,绕过办公桌,慢慢走到王大厦面前,久久地望着他。

忽然,林翔笑了。

他整个人散出一种沉凝如山、含而不的气势,这是只有岁月才能沉淀出的味道。笑容里隐隐能够看出感慨和苦涩,还有一丝隐藏在皮肤背后,被强烈的压制的激动和震惊无论是谁,在满目创痍的陌生世界孤独生活着,突然发现一个拥有和自己同样记忆、经历的人,都不可能表现得比他更加出色。

不管这个人是敌或友,林翔只觉得心底有种说不出的温暖。就像一个多年未见的旧识,没有任何预兆,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悄无声息出现在自己面前。

王大厦默默地看着他,眼睛里明显晃动着一圈窗外光线与湿润揉和而成的晕色。他慢慢站了起来,整个身体都在不由自主地颤抖。过了很久,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用力吞咽着喉咙,以沙哑、粗重的音调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叫王大厦,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军,南京卫戍师三百零六步兵团第四作战大队。军衔,下士。”

第一百四八节 悲忆

认识王大厦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老实、讷言的厚道人。从不撒谎,从不骗人,那张四方脸膛上总是带着随和的微笑。

他是南京浦口区八里村的村民,由于城市外扩补偿征地,王大厦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百万富翁。对于钱,他没有太大的贪念,二零一三年夏季征兵刚刚开始,他就带着两瓶上好的“茅台”跑到地区武装部长的家里,主动申请入伍。

那一年,王大厦二十一岁。

这件事当时八里村成为议论最多的传闻。有人对此赞叹不已,也有人对他参军的真实目的抱有怀疑,更多的人则认为他脑子有毛病。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王大傻”这个绰号,开始被冠加在王大厦身上,成为他的特有代称。

经济迅猛发展的中国,所有的一切,都和“钱”这个字联系在一起。即便是在军营,王大厦同样也要面对无数充满疑惑和不解的目光。也许是被问烦了,或者是想要摆脱“傻瓜”、“白痴”之类的帽子,一次周末聚会的时候,灌下两斤“红星二锅头”的王大厦,趁着酒意,向所有人公开了内心深处的狂暴和燥怒。

“当兵就是为了杀人!老子要整死那些杀千刀的日本咋种!踩平东京,炸沉日本”

这是旧时代许许多多被称之为“愤青”中国人的共同想法,王大厦只不过是用自己的理解和独特的行为,把理想和实际有步骤的进行结合。他甚至打定主意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在军队里呆下去,一直到中国向日本宣战的那一天。

虽然,这种希望在当时看来,的确非常渺茫。

很快,聚会上的酒话传到了指导员耳朵里。他把王大厦叫进自己的办公室,一番长篇大论且不失细腻的心理开导之后,从王大厦嘴里吼出的一句咆哮,让指导员彻底丧失了改变他想法的念头。

“鬼子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全家只有我爷爷一个人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打小时候起,爷爷就告诉我:长大以后讨老婆一定要找个日本妞,老子要骑在她身上唱国歌”

渐渐的,王大厦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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