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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食指勾勾,恶女收-第64章

小说: 食指勾勾,恶女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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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之前发生过,经验告诉我,不出五天,下孩儿一准儿怀揣银票屁颠屁颠的回来。

然而这次我失算了,第五天晚上,洛乐没有回来。

虽然说洛乐身边有个暗卫随身保护他,他不会出事的,但是这失常还是教我担心,尤其早上醒来右眼皮直跳的时候,我决定出门去找他。义兄南潇准备陪我一道去,被我拒绝了,实在是碧芜不能离开南潇,若是南潇跟我去找人,她一准儿生活不能自理。

碧芜曾经失去过南潇一次,她跟南潇多年前祁城一见,相互引为知己,可惜当时南潇有要事在身,没能留下来将知己之情发展得深一些,后来南潇回了南玥,两人鸿雁传书探讨琴艺,渐渐的发展成探讨情意,渐入佳境之际,大曜突然对南玥发难,纷飞的战火让爱情之火熊熊燃烧了,碧芜一个只会弹琴的弱女子,千里迢迢前去南玥,好不容易到永嘉城,却听得南潇战死,碧芜差点疯了,他从死人堆里把南潇给找了出来,抱着南潇的尸体哭成了泪人儿,她的痴情感动了老天,突然从南潇的怀中滚出一个白玉瓶子,瓶中装有一粒丹药,碧芜将那丹药给南潇服下,南潇竟奇迹的活了过来。

当然,作为知情者,我和南潇都知道是我当初送给南潇还魂丹发挥了效用,但是,碧芜的功劳还是最大,若她没有边哭边摇晃南潇的尸体,那瓶子又怎么掉得出来,亦或是她没有将那丹药给南潇服下,南潇铁定一命呜呼了。

死过一次的南潇决定带着碧芜隐居,过程中遇到正出逃的我,于是乎,我们结伴来到了这个叫无名村的村子,这村子民风淳朴,与世隔绝,村民们热情的接纳了我们,村长还将两块无主的土地和一片鱼塘送与我们种地养鱼,我们在无名村安顿下来,并在南潇的带领下,带领整个村子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

寻着暗卫留下的记号,我一路走一路总结着这五年的生活,总体来说可以总结为八个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从凤凰台上那一跃,我决意的斩断过去,张开双臂迎接新生活,呃,还有新生儿,这五年来,前三年主要种地喂鱼养孩子,最近两年重点挑错收罚款,我很少想起从前,拒绝去听任何有关那人的消息,只有偶尔看着洛乐那张脸,会有点走神。

寻着记号一路走到平安城时,我在城门口遇见了一个募捐的少女,那少女长得很好看,发上一只金钗很是别致,募捐箱上画着个可怜巴巴的小孩儿和一个咳血的面黄肌瘦的女子,旁边写着一句话:帮帮小乐乐,帮帮乐乐娘。

我看着那小孩儿,越看越眼熟,分明是洛乐那小崽子,而那女子跟村头患了肺病的张寡妇更是非常的相似,我连忙向少女打探孩子的下落,少女长睫一闪,竟是泪光盈盈道:“乐乐被他那没人性的爹给掳走了。”少女又愤愤的说了些什么,我完全听不进去了,打断问:“你怎么知道掳走乐乐的是他爹?”

少女一脸肯定道:“看长相就知道,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只觉得脑中嘭的一声响,那些尘封的过往炸裂开来,纠结的爱恨,酸甜苦辣,全都迎面扑上来,让我有点恍惚,等回过神来时,才发现自己站在一个熟悉的客栈前——六年前南潇扑晕我带我投宿的客栈。

正好天色已晚,我进去要了一间房,很凑巧的,跟六年前是同一间房,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中有两个小人在争吵,悲观小人说定是那人掳走了乐乐,乐观小人说不可能,他日理万机,哪儿有空跑来这旮旯地方,悲观小人翻白眼说一切皆有可能,事实摆在眼前,全天下跟洛乐长得像的就只有那人了,乐观小说掳走乐乐的那人没准儿是易容的……吵着吵着两小人打起来,我头都要炸了,爬起来到房顶上去吹风。

月色如水流泻,春风拂面,我心头的焦躁一点点沉下来,仰面躺在屋顶上,我左右开工将打架的两小人拍飞,琢磨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那人最好,若果真是那人……想到洛乐一听到爹爹两个字的苦大仇深样儿,我纠结了。

纠结着纠结着我有点累了,加上不知从哪儿飘来的催眠曲,我有点昏昏欲睡了,反正多想无益,我打了个哈欠准备回屋睡觉,将将站起来,突然觉察到了不对劲。

催眠曲……从背后传来的笛声催眠曲,我豁然转身,月华如水,夜风拂动,风里有花瓣翻飞,有人迎风翩然而立,玄色袍子衣袂翻飞,墨发如瀑倾泻华裳,一双风流写意的桃花眼清绝有炽艳,他横笛而吹,修长漂亮的十指舞动,欢喜空灵的笛声流泻而出,好似一夜春风来,万树桃花开。

也许是月色太美,也许是笛声太悠扬,也许是我猝然不备……总之我的心不可抑制的狂跳起来,我看着洛乐走神的时候,曾经幻想过若是我跟他有一日重逢,会是怎样的场景,在我的幻想里,无论身处什么样的场景,我能够自如的走向他,像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笑泯恩仇,从容说一声:“好久不见。”

可是到了如今才发现,我根本没办法自如,没办法从容,没办法开口,我只是紧张,眼睛不听话的痴痴看着他,唯一的念头是:真是好看的美人儿啊!

他放下笛子,一步一步的走向我,走过飞逝的光阴,眼睛亮得吓人,眼中有莹莹之光,像是凝聚了千年的思念,像是被困在沙漠中干涸快要死掉时乍然见到绿洲的狂喜,像是寻遍了千山万水,终于找到心爱之人的圆满。他走得很慢很稳,一步一步,穿过五年离别的光阴,朝我走来,好似要直接走到我心里去。

我清楚的听见心里的防备坍塌的声音,清楚的看到他的影子映在我心上,或者,其实一直都在。

他走到我面前,眼底是近乎痴迷的爱恋,眉儿眼尖都是清润的笑意,樱色的唇畔勾起桃花谣妖娆浅笑,他朝我一拜:“在下君清澜,字玥骅,冒昧请教小姐芳名?”

他的声音那样好听,好听的叫人全身战栗,我差点儿就自爆姓名了,幸而关键时刻转了个弯,我扬起下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他璀然一笑,眸中倒映着我的身影,“因为,我对你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我心尖儿颤了一颤,他灼灼的看着我,“我会把赚的钱全部给你,洁身自好不沾花惹草,只把你放在心尖儿上,不骗你不负你,”他朝我伸手,眸中好似揉碎了千万的星光,璀璨诚挚,“给我一个机会,好吗?”

清润的声音,无声无息的将我心头那些坚硬的凸起无声软化,心里软软的坍塌成一片,手有自己意识般伸了过去,与他十指相扣,他的掌心温暖,指尖微凉,他紧紧的握住我的手,很用力很用力,像是握住这世上最重要的东西,唇边笑意如水漫开,他吻着我的指尖,眼角有泪光闪过,终于他再也克制不住,将我拥入怀中,一声极重的呜咽声化在风里。

相拥的刹那,那些抗拒的,迟疑的,茫然的情绪尽数消散了,他的怀抱那样的温暖,温暖得让人有点想哭,宿命般熟稔,好似我最终的归宿,我忽然间明白了为何这些年我很少去想从前的事情,因为从前最深刻的记忆,全都是关于他,我害怕思念将我湮灭,害怕不顾一切的去找他,可是那样的决绝之后,我跟他,还能何去何从?

而在这一刻,一切变得无比清晰,眼前这个人,我是那样的喜欢他。过去的已过去,当所有的爱恨都终结之后,经年重逢,他对我一见钟情,而我对他一见倾心,那么多时光流逝过后,我们在彼此的眼中,依然能够清晰的看到彼此的身影,只有彼此。

还有什么比这更加的让人欢喜?

还有什么可折腾的呢?

夜风轻轻,远处好似传来小孩子带着哭腔的控诉‘坏蛋,不准跟我抢娘亲’,那声音有点熟悉,我侧头张望,却被眼前之人捧住脸,吻上了唇。

思绪,化成了浆糊,唇齿间的缠绵温柔得醉人,我模模糊糊地想,嗯,就这样吧!已经分别了那样久,已经克制思念那样久,如今他就在我眼前,他依然那么喜欢我,那么,还矫情什么,我勾住他的脖子,加深了这个吻。

月色更加好了,洒落在屋顶上拥吻的人儿身上,也洒落到了不远处被寒湛抱着的捏着拳头的小孩儿身上,小孩儿乌溜澄亮的眼睛里满是斗志,想跟我抢娘亲,哼,走着瞧吧,我会用美貌和智慧让你知道,娘亲是我一个人的!

于是,这是结束,也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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