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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雁回-第2章

小说: 雁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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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好不好?”
  明雁被说动了,同上次被说动去参加比赛的原因一样,不是因为什么梦想,而是因为钱。
  是啊,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又如何,左不过还是做那些工作,一个月还是拿那么一点薪水,如何治好妈妈的病?
  明雁和其他参赛选手一起坐飞机去南安市那天,还是只有陈昭来送他,他基本没有行李,只有一个洗得已经发白的背包,两年前的三叶草旧款。陈昭狠狠地再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加油啊!明雁!去了那里不要害怕,大城市又怎么了,你要相信自己!”随后把他的身子掰向前方,在他背后豪气万丈地说:“向前进吧少年!”
  明雁被她推着往前走,没有告诉她,他其实生于那座城市,并曾在那里生活了十四年。他只是满脸笑意,好像真的被她那番话激励了一样。
  到飞机上落座,明雁觉得不对劲,伸手进口袋,摸出了一个小零钱包。
  打开一看,一张银|行|卡。
  以及一张便签纸,陈昭的笔迹很熟悉:知道你不肯要,我就偷偷塞给你啦,不要有负担,只有五千块!这可是我背着我爸妈自己存的压岁钱,等你变成大明星不要忘了还我!
  明雁看了良久,才仔细地将便签纸叠好,慢慢放到背包的最里层,卡则是紧紧地攥在手心,随后抬头看向窗外,飞机在起飞。
  南安,他居然又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

  ☆、二

  后来明雁想,如果知道那天他要遇到他,他一定不会那样子遇到他,即便没有新衣服用来装扮自己,他也要收拾出一个最好的自己去遇见他。
  可惜世上终究没有如果。
  他只能那样遇到他。
  再回南安,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城市依然繁华依然忙碌依然冷漠。他与其他选手一起住在酒店里,两个人一间房,随机排,与他一间房的是个一看便知是富家公子的男生,20岁,在音乐学院读大二,有个很奇怪但是明雁却很喜欢的名字——元酿。两人刚打上照面,元酿就表达出了对明雁的不喜。
  尽管因为年龄原因并未明显表达出来,但明雁看得出来,不过他又怎么会在乎呢。
  生活很枯燥,比赛在两周之后,他们每天要练舞,还要上声乐课,课程排得特别满。偶尔还有记者进来采访,记者眼睛多毒啊,采访的都是那些最优秀最富有的。元酿是第一个被采访的,在所有选手中的地位如何,明雁立刻懂了。
  中午休息时间,记者与元酿交谈得十分融洽,不少其他选手也在一旁一起嘻嘻哈哈,明雁看着放那儿无人动的盒饭,自己走上前,拿起两份转身就往外走。
  训练了一上午,他都快饿傻了,难为这些人还能聊得下去。
  明雁人缘不好,第一天他问负责带他们的经纪人大哥“一万块奖金什么时候能领到”时,便被大家主动排斥在了他们那个圈子之外。他穿衣寒酸,出手更是小气,平常大家一起训练完,去买杯饮料喝,都是谁顺手就全付了,明雁不知道,一次跟着去了,可他哪来钱全付?
  他甚至连自己一人的都付不起,在要进星巴克大门时,转身就走了。
  倒是其他几个大男生均愣在了门口,仿佛刚刚那声“我没钱”是幻听。
  之后彻底没人与他一起。
  半天训练下来,样子有多狼狈,明雁知道。如今八月,外面十分炎热,练功房里他却又不想待,他拿着盒饭和一瓶矿泉水走到走廊尽头,推开门,走进楼道,直接坐在地上,这是他三天前发现的好地方。偏僻,从来没人来,又凉快。
  这两年多,骨子里的确有东西没变,但是相比起来,还是变了的东西多。
  比如此刻他饿得根本就忘了从前自己所谓的饭桌礼仪,他早已忘记了从前的自己。因为墙壁十分凉爽,他整个身子贴在墙壁上,长腿大开,埋头狼吞虎咽,就连从前从来不吃的花菜也眼睛不眨地全部吞下去。其实电视台提供的盒饭味道不错,最起码对如今的明雁而言,已是美味,比他这两年吃的好多了,可对其他人就不是了。
  每次那些盒饭基本没人吃,明雁发现后,都是拿两份。自然因为这点,那些男孩子更加不愿和明雁一道。他本就是在长身体的阶段,前两年常常吃不饱,如今敞开了怀吃,吃完一份,他才觉得自己好受些,拆另一份,先扒了口米饭,夹起狮子头就要往嘴里送时,他听到了脚步声,很安静的脚步声。
  他本来在咀嚼的嘴停了下来,嘴巴甚至鼓着,嘴角边都是酱汁,身上的白色T恤皱巴巴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小时候,明雁听妈妈讲过,从脚步声就可以辨出一个人的性格。这样安静又不急不缓的脚步声,明雁几乎立刻能想到是什么样的性格。
  他忘记了他右手的筷子上还插着狮子头,他只是不自觉地凝神听着脚步声,很快又有一个脚步声加入,这个脚步声轻快了很多,一听就是女孩。
  他对面是一扇窗户,正午的阳光正好从窗户溜进来。恰好是在那道阳光下,他看到了首先出现的影子,然后他看到了染上微光的黑发,最后那个影子的主人拐弯走上了这层台阶,也看到了他。
  他却还是忘记了他右手筷子上的狮子头。依然长腿打开,靠在墙壁上,因为阳光的存在,微微眯着眼仰头看着眼前的人。
  这个角度看过去,他十分高大。
  其实只一眼,明雁就认出他是谁了。
  全国闻名的,闻名到你会觉得用影帝来称呼他太俗,但想来想去却找不到任何一个合适的能够形容他的词语的人——宁休。
  这个人演第一部电影的时候,他才四岁。他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上学时,明雁身边的女同学们喜欢的明星也不会是他,反而是桑言那些新晋的偶像明星。但这不代表女同学们不认识他,女同学们只是觉得他演的东西太深,她们还不懂。
  于明雁而言,其实也是。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政客、科学家、明星。
  明雁不知是看到他太紧张还是如何,最后令自己回神的居然是他的声音。
  他开口,问:“你叫明雁?”
  就这一声,明雁终于回神,全身冷汗,他不知为何自己会突然满身冷汗,只是突然间觉得自己的手不再是自己,自己的脚不再是自己的,自己的嘴巴与脑袋全部不再是自己的。
  一个善意的笑声响起,自宁休背后传来:“小弟弟,你的狮子头快掉了。”
  明雁彻底回神,低头把筷子放到饭盒里,着急地起身,让开,鞠躬,不停说道:“对不起。”如今的他虽贫穷,虽知道很多人瞧不起他,但他骨子里的骄傲还是在的,并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相对的其实他也不爱与那些男孩来往。但是眼前这个人,无形之中让他感觉到几丝压力。
  之前叫他小弟弟的那个女孩子再次笑:“不必这么紧张,这楼梯与门就在这儿,谁都有权利进出,反而是我们打扰了你午餐呢。”
  明雁不知如何回话才好,他甚至不敢抬头,觉得很难堪,低下头看到了自己衣服左胸那边贴着的号码牌,上面还有他的名字。这是工作人员发放的,参赛选手有五十位,训练老师自然分不清谁是谁,是以贴上这样的牌子。他想难怪这人一下叫出了他的名字。
  他低着头往后退了退,让他们过去。
  那个女孩可能是宁休的助理,手里提着好几个星巴克的袋子,经过他的时候,递给他一杯美式:“小弟弟,给你,喝了就凉快了。这个热量不高,放心喝吧!”
  明雁正要伸手去接,宁休却开口:“这么瘦。”
  听闻此话,明雁不明白地抬头,宁休居然也在看着他,脸上并没有笑容,甚至面上没有表情,但是眼睛却似带着笑意。女助理愣了下,仿佛也不明白那句话的意思。
  宁休伸手从袋子里拿出一杯超大杯的星冰乐,递给他:“这么瘦,喝点高热量的也无妨。”
  女助理这才明白过来,笑容灿烂起来,目光扫过地上的两份盒饭,心想的确太瘦了,正是长身体的阶段吧。
  明雁默默地接过那杯星冰乐,宁休已经先一步走进了走廊,女助理又对他笑了笑,才跟着他离去。
  通往走廊的门很快又被关上,此处又只有他一人。
  他低头看手里的饮料,是可可味道的,淡奶油上覆着巧克力酱。拿在手里十分凉爽,在夏日里这样的饮料的确会让人惬意。从前这样三十几块一杯的糖水,他妈妈是不许他喝的,家里有上好的咖啡豆和咖啡机,他妈妈又有上好的厨艺与烘焙技巧,何必去喝这样的快餐垃圾饮料,热量高,并且对身体不好,这是他妈妈的原话。
  所以,他其实是从来没有喝过的。
  但此刻他将吸管插|进去,喝了几口,凉意沁到了心底,蔓延至全身。
  他看着手里的杯子,低低地说了句:“谢谢。”
  尽管再无人听见,除了他自己。
  他揭开盖子,用吸管挑着奶油放到嘴里。
  好甜。
  下午两点,训练准时开始,明雁站在练习室的角落里,和其他选手一起等老师过来。他看得出来,这里的很多人是真的想要在这场比赛中获得好成绩,继而作为踏板进入娱乐圈,就连他室友,那么清高的元酿也是如此,每次训练课,大家基本均是认真在练,休息时也经常围着老师提问,生怕比别人少学了什么。
  明雁却是只为了钱来的,尽管陈昭劝过他那么久,他并没有真的试图通过这场比赛获得除了金钱之外的东西。
  进入全国前五十又额外每人给了两万奖金,他已经很满足了,若不是这两万必须要参加完所有培训课与五十进二十的比赛后才能领取,怕是陈昭也是不能劝动他的。
  但同时他又在矛盾着,因为名次越靠前奖金越多,他其实是不想靠前的。原因的话,有没有能力在其次,首要的是他暗暗地在排斥。自从父亲出了那档子的事情后,他其实对于媒体与大众,还是有着许多胆怯与排斥的。
  他靠着墙,看着一个方向发呆,直到身边有人拍了他一下,他抬头看过去。
  一口白牙先进入他的视线,白牙拥有者语速偏快,说道:“明雁你中午去哪儿了啊?!”这人名叫成风行,是这么多学生中唯一还会与明雁说话的人,总是嘻嘻哈哈地笑着。
  “怎么了?”
  “嗨!你知道中午谁来了吗?!”
  “谁?”
  成风行见他不知道,立刻搭住他肩膀:“宁休啊!宁休你知道的吧?我的妈呀真没想到会见到他!”
  “哦……”
  “你就这反应?!你是没见到,后来副台长都来了,真没想到宁休私底下是这样的啊,特别亲切,还给我们带了咖啡喝呢!”成风行讲得眉飞色舞,但是见明雁依然无动于衷,不乐意了:“这样,你都不激动一下?都不后悔一下没有见到的啊?!”
  “我经常在电视上见到啊。”明雁并不想说他其实在他们之前就见到了。
  “那能一样吗!”成风行重重地拍了他的肩膀,正准备继续讲,舞蹈老师走了进来,他只好挤挤眼去了自己的位置。
  明雁四周看了看,果然看到了角落里地上的一些星巴克的杯子。
  宁休为何会来这里这样的问题,他自是不会去想的。中午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而已,当时是震惊,也因这位名人出乎意料的并不高的姿态而有些受宠若惊,并且有些感激,但也仅仅如此罢了。此刻明雁后悔的只是如果足够镇定,如果能够要到签名,是不是能拿去卖,卖些钱?
  

  ☆、三

  其实他们的第一次遇见就是这么简单。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留给明雁的唯一记忆只是那杯特别甜的可可碎片星冰乐与冰凉的触感。
  一见钟情?
  世上当然没有如此容易的一见就能钟爱上的情。
  而且那么小的他,懂什么情。
  明雁第一次遭遇大家明面排斥是在一节钢琴课上。彼时距离正式比赛的日子还有三天,虽只是速成课,电视台还是做到了面面俱到,于是那天准备了一下午的钢琴课。大家一齐到琴房集合,明雁走在最后面,门打开后,前方的人却停住了脚步,明雁不得不也跟着停住脚步。
  本来还在吵闹的一群人均安静了下来,寂静中,明雁听到了琴房内流淌出来的琴声。明雁从小学钢琴,虽从未参加过任何考级比赛,但他却是由他妈妈亲自教导,从小一直弹到大,甚至他父亲自杀那晚他还练了一个小时的琴。此刻一听这声音,他自是能分辨出好坏。
  这个人弹得特别好。
  他踮起脚,越过人头,看到室内中间一架白色钢琴,元酿就坐在那里静静地弹琴。有个词真的很俗,但此刻的元酿,真的当得起王子这个称呼。
  竟然没有人愿意去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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