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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古代剩女重生记-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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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驾、驾”
    几阵旋风后回到原处,威远候世子林昶收住缰绳,调转码头,看着那抹冰蓝色的身影,目光流露出痴迷、迷恋之色。他旁边的查小钗,一身火红,艳丽无匹,恨恨抽打了马臀,黑色骏马嘶鸣一声,高高扬起前蹄,若不是查小钗骑艺精湛,怕是就被甩下来了。
    “俞清瑶,我要跟你比试”
    控制马速,一直不紧不慢的俞清瑶骑着汗血宝马,闻言一点也不惊讶——今儿要不是查小钗在,她未必肯来呢“怎么比?”
    “哼,自然是比谁快”
    俞清瑶满脸不在乎,轻轻的拍了下胭脂的脖颈,“比快,我怕胜之不武啊”
    查小钗听了,勃然大怒,用金丝马鞭怒指着,“你得意个屁啊不就是仗着有汗血宝马吗?我要是也有一匹汗血宝马,早赢了你八百里哪像你,慢慢腾腾的,只得了第五”
    “呵呵,不服气,那你去找来汗血宝马来?我等着啊”
    “你”
    愤怒的将军之女,力大无穷,连林昶都压不住她了,只见她柳眉倒竖,“俞清瑶,我跟你没完比,没有汗血宝马就不能比了吗?姑奶、奶我要光明正大赢了你,赢得你心服口服”
    “好啊,我等着。”
    她悠哉悠哉的下了马,见跟来的几个下人多半是跟在俞子皓身边,剩余的跟其他权贵人家下人闲聊嗑牙,只有少数几个尽忠职守,瞧见她来了,远远的就拿着水袋小跑过来。
    一面望天,估量时辰,一面暗想,怎么把剩下的人甩开。
    胡嬷嬷应该在二十里外的山神庙中等她,必须想办法拖延时间,早些到山神庙换装,然后在下人们反应过来前,溜出京城什么办法呢?
    有了查小钗
    施施然走到暴跳如雷的查小钗面前,“我知道你骂我仗着汗血宝马欺负你。今天,我就跟你来场公平的较量。我不用汗血宝马了。”
    “你?你会公平?”查小钗不是傻瓜,上次在长公主宴会上被“利用”了,虽说不让俞清瑶嫁给林昶也是她的心愿,可被情敌利用那种滋味太可恶了,足足恶心了她一个月生怕这回,又上了当。
    “怎么,你不愿意?还是不敢?”
    俞清瑶表现的十分淡然,仿佛施舍一样——她知道,用什么态度最能挑衅气查小钗的怒火,果真,她跳起来,“我会怕你”
    “那就好其实我之所以想跟你较量一回,实在是厌烦透了。每次见到你,你都一副要把我生吞活剥的样子,我哪里得罪了你别说林昶啊,他在你眼里是如意郎君,我看从来没正眼看过他。”本想说明,林昶只是表哥的朋友,可怕说得太清楚,查小钗不入套了,怎么办?
    故意满不在乎的语气,林昶听了,无比失落。而看到林昶表情变化的查小钗,则是出离愤怒了“比就比姑奶、奶不把你赢得跪在地上学小狗叫,就不叫查小钗说吧,比什么?”
    “比慢”
    
    半个时辰后,大将军之女骑着一匹驽马,这种马胜在负重、耐力,可作为赛马从没听说过能赢过。俞清瑶也没好到哪里去,她骑的马不知多大年龄了,肌肉松弛,皮毛泛黄,无精打采的垂着咀嚼着草根。两个人从开始比试到现在,没一个人动一动,互相瞪着眼珠子。尤其是查小钗,几乎用吃人的眼神怒视俞清瑶,似在骂她太刁钻,选了匹随时会倒地不起的老马。
    目标,还是那个目标,但比慢,可算是奇闻了吧?
    除了威远候世子林昶,安庆侯世子沐薄言还在耐着性子等待外,其余平西侯家、宜春侯、靖阳候,各家来的少男少女,都受不了沉闷,早早去骑马玩耍了。反正今天还长着呢,等晚上回来听新闻,也不错。
    林昶咳嗽了一声,“小钗,你们这样,永远到不了啊”
    “要你管”查小钗不客气的说。
    “谁想管啊,不过是看你们太辛苦,想到一个主意,不知你们愿不愿意听。”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沐薄言忍了忍,好,看在表妹的面子上“查姑娘,既然你跟舍妹的比试规则是,慢那么,就是说最后到了一匹马,就是胜利者?可你们不能一直一动不动啊,否则天黑了,也比不出高低。我有个想法,何不交换马呢?那样,只要你比对方先到,那自己的马肯定就是落后的”
    查小钗眼睛一亮,以她的耐性比试赛马半个时辰了,动也不动的,生平没有过的痛苦啊当下跳下马,逼着俞清瑶也下来,急急道,“快换马”
    俞清瑶好心问,“你确定?”
    “当然”
    等晃过神来,才发现自己那匹驽马,好歹也是膘肥体壮,而这匹不知什么时候倒地的老马空气中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喊,“俞清瑶,你阴我~~~~”
    俞清瑶却舒舒服服骑着驽马,慢悠悠的往前了。越过了草地,往光秃秃的树林,路上遇到不少飞奔的同伴,她也不急躁,笑眯眯的。旁人觉得她是胜券在握,提到查小钗骑着又老又丑的马,狠狠的抽打也走不了几步,都没同情心的嘿嘿笑。
    虽如此,他们不过停留两下,可没兴趣一直陪伴俞清瑶——她的速度太慢了。
    等后来者渐渐减少,估摸大部分人都累得回去休息了,俞清瑶才调转马头,往山神庙方向。心理不停的祈祷,“老天保佑,保佑我晚些被发现,保佑我顺利逃出去,保佑我这一路平安,保佑我早早见到父亲。”
    估计是老天听到了她的祈祷声,想着,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嘛苦逼女的命运不该总是苦逼,也该扭转了。于是,两刻钟后,一伙骑着高头大马,穿着黑厚皮裘,浑身散发血腥彪悍之气的山贼,发现了孤身一人的她,黑麻袋当头照下,把个瘦弱的小女孩塞到里面,夹着飞奔离去。
    原地,只剩下驽马慢悠悠的继续走着。
    什么,老天,你确定这是“补不足”?不是在人家已经创伤累累的伤疤上,又添一道?
    当然不是了。
    山神庙里,胡嬷嬷两眼泪花,激动的跪在地上,“老爷,您可回来了您再不回来,姑娘都要去北疆寻你去了”
    俞探花——山贼头领。这世界,总是千变万化,令人猜不着、看不透。
    一六0章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一六0章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山神庙。
    许是祈求风调雨顺的百姓们,彻底对庙里供奉的泥胎木偶失了望,这里破败极了,门墙跨了一半,焦黄的云幔垂落在地,金黄色的祥云纹颜色还很艳丽,可惜做了擦拭供桌的麻布。几个彪悍男子把干燥稻草卷卷,席地而坐,毫不客气的把俞清瑶提前准备的干粮拿出来吃。一边吃,一边交谈,操着塞外的口音,间接夹着异族词汇。
    每个人都梳着怪异发型,又浓又密的辫子攀到两耳下,辫梢垂着银质的小铃铛——这可是标准的蛮族人打扮,也不知如何通过层层关卡,到了京城脚下。
    居首的人,吊儿郎当坐在供桌上,满脸的络腮胡须把真容掩盖,露在外面的肤色是古铜色的。双眼灿若寒星,看起来神采奕奕,没有远道而来的风尘倦怠之色。他的发型也甚为稀奇,头上周围一转的头发,都结成小辫,用红丝结束,共攒至顶中,再总编一根大辫,黑亮如漆,从顶至梢,系着一颗明珠。项间带着造型古朴的银圈,上面刻着各种神秘图纹。身上虽穿着貂皮等珍贵皮毛,但那手艺,怎么看都是粗制滥造。
    简而言之,这伙人横看竖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是一伙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山贼、匪人被老百姓发现,立刻能引来官兵追剿的那种。
    如果不是胡嬷嬷恭敬的拿着食物,如果不是胡嬷嬷眼中闪烁的泪花
    说其胡嬷嬷,如果俞清瑶细心些,或者像俞子皓那样天生多疑,查探根底,就会发现胡嬷嬷跟亳城俞家、侯府沐家,国公府元家,一丁点关系都没有。这样不知根不知底的人,怎么成了俞探花女儿身边,最受倚重的嬷嬷了呢?
    表面上看来,她还没什么特殊既不像大金、小金嬷嬷,是从先皇后宫中出来的,身具一技之长,又不像吴嬷嬷有国公府邓氏做靠山,底气足,自身条件过硬。怎么看,她都一平平凡凡的女子,只是性子敦厚、细致、体贴,叫人生不出厌烦心罢了。
    极少数人才知道,她是俞锦熙的人,特意放在女儿身边的。所以才能凭声音,认定眼前的“匪头”,就是名闻天下的“诗仙”啊好容易定下翻滚的情绪,胡嬷嬷擦了擦眼泪,“老爷总算回来了,姑娘这些年苦啊”
    没爹没娘的孩子,哪有不苦的?何况有生母,还不如没有呢。
    “姑娘备下这些食物、衣裳,准备今儿个动身出发,去北疆寻您”
    “络腮胡”随手拿了个桔子,剥了皮,两口便吞下肚,也许是咽得太急了,也许是正好听闻俞清瑶欲“千里寻父”的壮举,差点喷出来,岔了气,咳嗽不止。
    “哈哈哈”旁边一个长相凶狠的大汉道,“头儿,你平日总说你女儿如何乖巧可爱,原来胆子比天还大么老的老、小的小,靠几个妇孺也敢闯北路雪山?该夸她虎父无犬女呢,还是骂她异想天开、自讨死路?”
    周围人齐齐哄笑起来,一人等不及,牵了马去“接”。听说正在举行什么劳什子赛马会,来了许多公子哥,费点心思偷偷把人截过来,不成问题。
    胡嬷嬷很是担忧,但俞锦熙摆摆手,挎着腰,翘着腿哼哼摆出不可一世道,“也该给小丫头个厉害,否则她不是翻了天?”
    
    翻天不翻天,谁也不知道。且说俞清瑶被套进麻袋里,苦不堪言。这袋子不知原先装了什么,一股熏人的气息,加上被夹着随骏马飞奔一颠一颠,颠得她苦胆水都要吐出来了。
    可这些,也没有心底的绝望来得更加凶猛、黑暗。她已经在想,前世过得凄惨,好歹好了二十六岁,今生她的寿命更短,只得十二年?可怜,几辈子都是短命鬼到了阎君面前,她定要好好告状,诉诉生平之事。
    不知过了多久,轰一声,不知怎么了(山神庙的大门被撞倒了),俞清瑶只觉得自己又一次天旋地转(麻袋倒着拿),呕得她实在全身不适,又痛又怕,要不是强撑着,早昏厥过去。
    稻草已经铺好了,几个大粗人自认为够松软了,就把麻袋一丢——震得俞清瑶骨头都快断了,呜呜的眼泪强忍着,才没掉下。她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越是不能露怯,否则死无葬身之地有的人未到绝境,自己先放弃了希望,而有的人越挫越勇,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俞清瑶,无疑是后一种,她拼命给自己打气,说服自己,也许贼人只是想拿钱呢?拿到钱,或许就放了她她要做的,是用钱财引起“绑架者”贪婪,抬高身份告诫这伙贼人,伤害她,绝对得不偿失“你们是什么人?”虽然拼劲全力的“厉声喝问”,但声音沙哑,加上一路的折磨,士气不足,完全没达到她的预期目标。
    “我与你们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不知各位好汉,求财求色?”
    “咦?”
    一道低沉略带沙哑的声音,“不知求财怎么说,求色又咳”
    “若是求财,我舅父家财万贯,各位好汉先放我出来,横竖我一个柔弱女子,你们还怕我跑了?”
    “络腮胡”坐在供桌上没动,一个眼色,早有人把麻袋打开,露出狼狈不堪的俞清瑶。
    今儿幸亏她梳着“稳固”的双丫髻,狂风吹也吹不散,否则不得披头散发?身上也好在穿着箭袖紧身的骑马装,否则咳,“络腮胡”就要吹胡子瞪眼睛了。
    别看俞清瑶只飞快抬眸看了一眼,又飞快的垂下了,看似畏惧模样,其实那一眼,已经把周围几个人都看清了,几个长相特别,如脸上有刀疤的,嘴角有痣的,都牢牢记下。表面缩着身子,忍着不适,冷静道,“各位好汉若是求财,简单,我亲笔一封书信,你们可挑个时候送到我舅舅家——他家在公主巷里,路上随便去打听,便知道了。”
    “咦,你一封书信,就能换来白花花的银子?”
    “当然”
    俞清瑶回答的简洁有力,务必使这伙贼人相信,她是有利用价值的,这样,才不会轻易的被毁了一想到自己可能遭遇的凄惨下场,她的胃疼得缩起来,冷汗直冒。可她的眼睛,无比的镇静,镇静到找不出一丝慌乱——唯有镇静,才能救她否则,就是死“一二千两银子,不在话下。多了怕你们七个人也拿不动。若是求色那也简单。西坊有名的红灯胡同、脂粉胡同,小桃花、小百合,都是有名的粉头。各位喜欢体格丰满的,会常艳俗小曲的,还是白皙风骚的,保证样样皆有。”
    对于一个大家闺秀来说,涉及这种话题,当然是难以启齿的,不过俞清瑶是在市井“混”过的,加上现在什么情况?危急时刻,也顾不得许多了。
    “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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