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聚变风云-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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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南国初夏的薄雾轻绕的早晨,迎风扬颜,微闭双目,心弛神漾。赤足踩在叶带珠露的小草上,碎步前行;从脚底而起的清凉,传遍全身;清爽无比。伸手采一朵不知名的野花,凑鼻而闻,虽不是浓香醉人,却也是淡雅清新。伸手接下叶尖欲滴的珠露,引舌浅尝,清洌甘甜舌微凉,堪比那上品佳醇。
走过林间小道;闻的都是莺鸣雀唱;看的都是叶绿花繁。偶有几只无名彩碟绕身而飞,那是不是梁祝相伴呢?。
走过田间小埂,张开双臂;迎着晨风,伴着两旁翻涌的青浪,随风起舞;随浪摇摆,舞的自在;摆的轻快。
南国初夏的晨,抬头看燕舞云端;自在潇洒;低头看鱼游虾戏;随性欢跃。江南初夏的晨,很美,美在轻缠丝绕的薄雾;江南初夏的晨;很美,美在挟香拂面的轻风;江南初夏的晨;很美,美在碎影轻动的晓阳。江南初夏的晨;很美,美的动人心神;江南初夏的晨;很美,美的摄人魂魄。
心情愉悦,时间显得过的特别的快。仿佛只是转眼间,曾凌风已经来到了学校的大门前。
“表叔,等等我!”从校门的另一个方向上传来一个女孩子脆生生的娇呼。
曾凌风无奈的摇摇头,对向他跑来的女孩子说道:“艳儿,说了这样不叫我的,你为什么老是不改正呢?”
女孩子大约1。55的样子,穿一件绿色的衬衫,标准的瓜子脸,光洁的额头有一梳留海,浓黑微向上挑的眉毛,像扇子一样的长睫毛下,是一双清澈黑白分明的大眼,鼻梁挺直,那张比樱桃大不了多少的小嘴柔嫩得让人恨不得咬一口,配上如白玉般细腻柔滑的肌肤,多完美的一张脸孔,她不时露出淡淡怡人的微笑,显得娴静而优雅。初夏的朝阳照在她红润的脸上,显得很是娇俏。
女孩儿名叫简禄艳,班上重新安排座位后和曾凌风同桌。她是曾凌风大姑家的表姐夫家的侄女,论起辈分来曾凌风的确是她的表叔,而她至从和曾凌风认识后也一直这么叫,无论怎么样劝说都没有用。
其实曾凌风和她很早的时候就见过一面,那是在曾凌风才三岁多的时候。那一次,曾凌风和爷爷一起去大表姐家玩,就是在那时候认识了艳儿。
艳儿比曾凌风大月份,所以在班上认识后,曾凌风就开玩笑说叫她姐姐,她自然是不答应,还把曾凌风大表姐的关系拉出来,于是之后她就一直叫曾凌风表叔。
曾凌风等艳儿来过来后,就和她一起朝教室走去。因为刚才为了赶上来和曾凌风一起走,她还是跑了足足两百米,所以赶到曾凌风身边的时候,稍微有点喘息,而小俏脸上更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
艳儿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子,也很爱运动,这让还不到十三岁的她显得非常的青春靓丽。曾凌风不由得想起了一些前世的事情。
由于曾凌风想得出神,这就让她发现了。艳儿娇嗔道:“表叔,你看什么呢?我脸上有花吗?看你看的眼都不眨的样子!”
曾凌风笑呵呵的说:“是我们的简禄艳同学太漂亮了,把我吸引的都忘记别的事情了。”
艳儿的脸腾地一下变得更加红了,红得像山上盛开的如同火一样的杜鹃花。艳儿扭扭捏捏的把头转到一边,小声说道:“表叔,你胡说些什么啊!”不过马上就转过头来,脸带期盼的说道:“表叔,我真的有那么漂亮吗?”
曾凌风伸出手刮了一下艳儿的小瑶鼻,说道:“那是当然,我们的简禄艳同学可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美女呢!现在是小美女,长大了就是大美女了,呵呵。”
艳儿不干了,娇呼一声,说道:“不许刮我鼻子!”随即看了看四周,见没什么人,才放下心来。不满的对曾凌风说道:“年纪还没我大,倒是显得老气横秋的!要是把我鼻子刮坏了怎么办?”
曾凌风笑呵呵的说道:“那你还叫我表叔,你不是知道我没你大嘛!要不,以后你叫我名字,而我就叫你姐姐或者艳儿,怎么样?”
艳儿说道:“叫姐姐绝对不行!要不,你就叫我艳儿吧?”艳儿的语气有绝对变成了商量。
曾凌风点点头,说道:“好,以后我就叫你艳儿了!”
艳儿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转过话题说道:“我们走快一点,到教室了我还有好几个问题要请教你呢!那几个题我想了一整晚上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做,就留下来打算今天来问你了。”
艳儿的成绩不是很好,在班上也就中游。记忆中她只读到初中毕业就没再读书了,而且初中还只是在镇里读的。
在前世,艳儿是曾凌风懂事后第一个有比较深的交往的女孩子,那时也是五年级,而两人也是同桌。
记忆中当时曾凌风对艳儿很有好感,但是当时还只是懵懂少年,也对这些没什么深究,就把她当成自己姐姐一般了。后来随着年岁的增大,也算是明白了这就是爱恋了,只是为时已晚,机会不再了。所以在曾凌风的记忆中,艳儿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人,毕竟是她让曾凌风产生了爱的萌芽,这样一来,艳儿在曾凌风的心中肯定有着不同的地位。
而今生两人再次相识,曾凌风就想帮帮她,改变一下她的命运。虽然心有所属,没有和艳儿发展特殊关系的想法,但是这并不妨碍把她当成红颜知己。人一生会有不少朋友,人们需要同性的朋友,但是同样需要异性的朋友。而能拥有几个真正知心的红颜或者说蓝颜,那会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因此,在和艳儿成为同桌后,曾凌风就尽力帮助她,为她讲解一切她不懂的知识。其实,艳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而现在这一段又是女孩子接受能力最强的一段时间,所以艳儿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成绩可谓是突飞猛进,像是坐着火箭一般的上升。在前不久的期中测试中,更是破天荒的进了年级前十,这让老师们都跌破了一地的眼镜。毕竟一个年级两个班一百余号人,艳儿在之前只能排六十名左右,这一下上升五十个名次,也算是骇人听闻了。
老师们也算是人精了,一想就明白,艳儿的进步肯定和曾凌风脱不了关系,于是对曾凌风更是另眼相看。
班主任刘老师的小儿子也在一个班上,成绩也还不错,在年级上的十名左右晃悠。刘老师就向曾凌风征询意见,想把他儿子调到曾凌风一桌,好帮帮他儿子。其实,前世在小学时曾凌风和他儿子虽然闹过一点小矛盾,但是总体来说关系还是很好的。可是如果要把艳儿调开,曾凌风肯定不会答应。
曾凌风就委婉的向他说明了一下,并隐晦的向他提议将他儿子调到他的前面或者是后面。刘老师也是聪明人,虽然曾凌风提的隐晦,但是他还是马上就明白过来,并找机会将他儿子调到了曾凌风的前一桌去。
在曾凌风刚到学校的时候,刘老师说过曾凌风把他们上学期的试卷做了满分,当时还是有人不大相信的,毕竟那试题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难了一点,还以为是刘老师和曾凌风有关系,在帮曾凌风吹嘘。但是这次期中考试却是让他们心服口服了。
这一次考试,老师们出的题还是非常难。只是,这样的难度,对曾凌风来说,完全不是问题,他很轻松的就做了满分,高出第二名很大的一截。
曾凌风的成绩,再加上和他同桌的艳儿成绩的突飞猛进,让大家对曾凌风彻底信服了,甚至是到了崇拜的地步。现在曾凌风的话在班上比老师的话还好使。
由于考虑到这些都是小老乡,于是在他们向自己请教的时候,曾凌风都是认真回答,并告诉他们一些学习的小窍门,并勉励他们一定要用功。
在曾凌风的带动下,班级学风大变,成效也是立竿见影,这让几个任课老师满意异常,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他们在班上的威信,但是却是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好处。几个老师经常大呼他们是捡到宝了,这也让学校里其他老师对几个老师是羡慕得紧,常常感叹为什么他们遇不上这么得一个好学生。
第三十四章 大手笔
站在嘉陵江大桥桥畔,望着远处缓缓流动的点点灯光,曾垂普掐灭了手中的烟,烟蒂划出一道抛物线,无声无息的消失在夜幕中。
嘉陵江大桥上,南方夏日夜晚的微风,仿佛有些冷冽。
刚刚结束了一次市委常委会议。
这次会议,却是对常委的分工再次进行了调整。
在市委书记和市长两人的提议下,曾垂普负责的工作,又加上了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到现在为止;他负责的已经包括招商引资、工业、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四大板块,这每一个版块,都是非常有分量的,俨然成了市委班子里面成了排在书记和市长这一二把手之后的第三把手,即使常务副市长以及管理党务工作的第一副书记,其风头也要略小他一筹。但是,曾垂普明白,这不是什么好事。
对于市委书记和市长的提议,曾垂普很清楚是为什么。他们肯定是得到了中央的消息,知道自己的儿子将在新直辖市大规模的投资。这让自己在分管招商引资等几块重量级的板块的基础上再分管基础设施的建设,还真是用心良苦啊!
秘书小陈看着一脸苦色的老板,很是不理解。别人都是想尽办法的往上爬,而自己的老板怎么就不同呢?虽说多复杂一块工作并不算是升职了,但是也算是好事啊,说明在今后的市委常委会上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
而且,按照自己的认知,老板是一个希望做一些实事的事情。现在分配给他的分管市公共建设这一块,不就是最容易为百姓做一些实事的工作么?为什么他那么苦恼?
就在小陈迷惑的时候,曾垂普的声音响了起来:“小陈,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很失败的人啊?”
小陈听了曾垂普的话,更迷惑了。
曾垂普继续喃喃自语:“别人都是当家的人为家庭谋福利,可是,我这个当丈夫的还需要妻子照顾我的事业,还需要儿子为我上进铺路,这世间,哪有这样的丈夫?哪有这样的父亲?”
小陈还是没能回过神来,老板说需要妻子照顾他的事业他还理解,他知道老板的妻子是如今直辖市著名的制药集团太极集团的老总,老板在丹兴的时候,太极集团在丹兴有很多的投资,好像有好几亿元。这的确算得上是他的妻子在照顾他的事业了。可是说他要儿子铺路,这可从何说起?
小陈知道,老板的儿子好像在很小的时候就孤身去了美国,好像至今还没回来。可是,怎么就成了小公子为老板的上进铺路了?
曾垂普看着一脸迷惑的秘书小陈,说道:“看我,这说的不明不白的。是这样的,寒雨迷蒙集团你知道吧?”
小陈点点头,寒雨迷蒙集团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是个世界著名的大公司。年初的时候,寒雨迷蒙集团可是在丹兴投资不少,更是打算将集团总部建在丹兴,听说,那个总部的规模可是很惊人,光是土地就征了整整二十平方公里,征地的资金加上搬迁住户的资金,听说寒雨迷蒙集团就花去了三十亿美元。当时可是吓了小陈一大跳,照这样下去,就是这为了建设总部,恐怕前前后后都要花费上百亿美元吧?
之前,小陈还以为大家对寒雨迷蒙集团更多的是吹嘘,可是自从看了寒雨迷蒙集团这个大手笔之后,小陈才算是信服了,这寒雨迷蒙集团就是牛逼啊!
看小陈点头,曾垂普就说道:“寒雨迷蒙集团的总裁,就是我家那小子。”
看着云淡风轻一般说话的老板,小陈有些喘不过起来。这消息,委实太惊人,太难以让人相信。听老板说起过,小公子今年才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居然是如此庞大的商业帝国的老板?!这事情,只要是有理智的人,第一反应肯定是否定、怀疑。
不过,小陈是不会怀疑的,他知道,老板不会拿这些事情说笑。而且,他本就为寒雨迷蒙集团这样的一个世界级的大公司落户丹兴感到很奇怪,如今听老板这么一说,这倒是很好解释了,寒雨迷蒙集团的老板是丹兴人,将这么一个集团落户丹兴还是比较好理解的事情。
小陈是从曾垂普上丹兴地区行署副书记的时候就开始当他的专职秘书的,和曾垂普的关系也非常好了,就说道:“书记,我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我知道,书记是想做一些事情的人,有凌风这样的强力支持,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曾垂普摇摇头,说道:“小陈,我说的不是这个,嗯,你先看看这个东西吧!”说着,将一份文件递给了小陈。
小陈接过一看,傻眼了。
这是一份寒雨迷蒙集团在新直辖市的投资意向。数目很大,达到数百亿美元。
但是,关键不是这份投资意向的数目太大,而是这些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