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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曾经深爱过-第17章

小说: 曾经深爱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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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小男孩的彩色报名照。像他,很可爱的一张小脸。

    “永超要同我打官司,争取对儿于明明的领养权。”

    哎呀,我冲口而出,“永超此举差矣。”

    “你同情我?”

    “自然,”大男人脾气发作,“我若有孩子,决不让他跟外姓人。”

    “好,老周,你说得好。”凭这句话,欧阳视我为知己。

    我苦笑,难怪女人要离我们而去,骨子里我们并不尊重女人。表面是表面,必须做得好
看,以示风度,替女人点香烟、拉椅子,在工作上忍让女人,但是碰到关键性切身问题,原
形毕露。欧阳说,“我很感激你,老周,其实你们可以有自己的孩子,而明明是我的骨肉,
相信你是个合理的人。”

    “什么?”我说,“你误会了,我同永超,不过是比较谈得来的朋友。”

    他瞠目结舌,“你们不是同居?”

    “同居,不不不,我们是清白的。”我跳起来,双手乱摇。

    “可是我掌握有很多证据。”

    我生气,“如果有人躲在我床底下,他才可以告诉你,我周至美是规规矩矩的一个人,
你也太看轻永超,她不是一个轻率的女人。”

    我明明没有与永超同居。

    “可是你们在工作时住在一起,两个时常在同一大厦进出。”

    “一幢大厦内有百多个单位,先生。一个宿舍内亦超过一间房间。”

    欧阳看着我发呆。无异,他是一个好人,但他是那种言语无味,虽无过犯,面目暖昧的
好人。

    可以猜想永超怎么会离开他。

    人切忌早婚。年轻时性格尚未定型,根本不知道爱恶在什么地方,认为好人一个,即能
做伴侣一世。

    怎么同欧阳过一辈子呢,他的思想闭塞,一窍不通,除了他所学的那门功课,与社会和
整个世界脱节,读一个博士文凭便以为赚得金钥匙,你说他没本事,他又养得活自己同一家
人,你说他是坏人,又拿不出实凭实据,他甚至烟酒不沾,但闷死人。

    他有他一套礼法:像与人同居的女人必是坏女人之类,心胸颇为狭窄,不过确又是个老
实人,简直拿他没折。

    我蹬着他,很同情永超。

    永超离家出走,有与人同居之嫌,又抛却一个几岁大的孩子,她被认为不是好女人。

    令我安心的是,她毋需在舆论中争取同情,“请你说服她,不要与我争明明。”

    “我对她没有什么影响力,”我坦白,“似她这般硬如硼、坚如钢的性格,任何人对她
不具影响力。”欧阳很钦佩我看得这么准。

    他说:“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结的婚。”

    忽然之间,我想起利璧迦.心一阵酸,以轻描淡写,过来人的口吻说:“因为你们曾经
深爱过。”

    欧阳经我一言道破,掩住面孔,呜咽起来。

    他受不起这个打击。

    一般人只认为失败婚姻的牺牲者往往只是女人,请前来看看,欧阳永远不会再做一个健
康的人了。

    可以想像以往他朝气勃勃,在他任职的机构,绝对是正派而受欢迎的人物,他努力工
作,亦善待自身,每年必定与妻儿出去度假,且薄有节蓄,有长远打算,那时的他活泼开
朗,但现在的他萎糜不堪。

    失败的婚姻把他整个人毁掉。

    我深深的吸口香烟。

    “回去吧。”我温言劝他。

    “你会不会告诉永超,我见过你?”

    “不会。这件事只有引起她对你更大的误会。”

    他很懊悔,他白见了我,白赔上许多话。

    欧阳的观点落伍了,即使我同永超结了婚,也不能影响她的抉择。

    我是人生自由论的信徒,就是因为这样。利璧迦认为我疏忽她。

    “你不是唯一的失败者。”我拍拍欧阳的肩膀。

    就因为如此,我才陪他说上半夜的话。

    回到家中,我开亮灯,在浴间照镜子。

    说欧阳憔悴,我又何尝不是,说他落魄,我又何尝不是。

    头发长久没理,略有头皮,夏天衣服没整理出来,身上衣物又不够挺刮。

    看到欧阳,犹如看到自己的影子一般。

    明日要去装扮了。

    在照片中看利璧迦,清洒得犹如青春电影中的女主角,离开我,她仿佛重新获得阳光雨
露,开心得很,由此可见,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我也不必再扮演梁天来。

    第二天一早便到发型屋,打开画报,决定剪一个两翼往上削的时髦款,经过发型师婉言
相劝,略作保留,但也非常满意。

    我随即出街买数套麻质西装,要一穿即皱那种,秘诀是衣皱人不皱。尽管小郭赞我宝刀
末老,惜我要争取讨好的并非小郭。

    上上下下焕然一新,足可以遮盖破碎的心。

    我跑上写字楼去,女同事们对我弹眼碌睛,有几个大胆的还对我轻轻吹起口哨来。

    少了马利安与张晴,一个离港一个告假,我的影迷大减,几乎溃不成军。

    我走进永超的房间,伏在她桌子面前,问:“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放假?”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端详我一会儿,说:“乌云散得很快呀。”

    我一呆,好精锐的目光。

    嘴里却姥姥不认账,“何以见得?”

    “昨天你明明有心事,”她微笑,“今天那个结已经打开。”

    我坐下来。“愁肠百结,打开一个两个结根本于事无补。”

    “至美,你有副林黛玉肚肠。”她取笑我。

    再对古代名著不熟悉,也知道这并不是什么恭维之词,听说林黛玉是个矫揉造作无端悲
秋的女子。

    “有没有空?”

    “你自己放假,就专门打搅别人工作。”

    “咦。”

    “给你看看老魏写的信,很有趣味。”

    她拉开抽屉,给我一叠薄薄的信纸。我很为自己不值,老魏不爱写信,我知道得太清
楚,我就没收到过他片言只字。

    永超有她的一套。

    整封信说他观看一局围棋的经过。对弈者是九段高手。

    老魏这样形容;“……双方各走十子后,立即就进入中盘的格斗,在第十五步时,黑子
突然在中部码上一子,这—步确令人难以想像,因该子距其最近的一子,有八格之遥,好一
个白子,立即还以颜色,以攻对攻,码上一子顶上对方左下方,陈阻止对方继续挺进,并企
图与黑色平分媒势,当双方各走四十余步之后,白子终于在被‘围、追、阻、截’的惊涛骇
浪中杀了出来,双方经过多次打截,黑子无可奈何地宣告其围剿攻势大计全部被粉砷,白子
不但自己做活,反而撕烂黑子各个封锁网……”

    那时我同永超通信,也老说这种不相干的话。

    她仍在忙碌。

    我放下信纸,“晚上有没有希望见面?楼上楼下,咱们是老朋友。”

    她抬起头想一想,“也好,我介绍一个朋友给你认识。”

    朋友。

    我扬起一道眉。是朋友抑是劲敌?

    “七点钟,至美,这一段时间内,你可以找一部电影看。”

    永超有许多许多我不知道的秘密。我也没有开始把心事向永超倾诉。我们两人才刚刚有
点头绪,人家却说我俩已经同居。

    我有比看电影更好的事要做。

    有朝一日利璧迦回来,她所看见的我,一定要比从前更好更光鲜。

    她渐渐淡出,我却不能忘记她。那个影子将如胎记一般,永远存在。

    就在当日下午,我物色到一层宽大的公寓,在木球场对面,最令我满意的是,室内无须
作任何装修,我只要墙壁打地蜡已经可以搬进去。

    我们从前那层房子,光是拆装修便花了十天。

    利璧迦不停的问;“为什么前任业主要同关云长一起住?”

    这种问题实难回答。

    在那个时候,我们尚有对白。

    又在这之前,我们会得在台风之夜,开车去夜总会跳舞。整个地方只我们一桌客人,整
个舞池只我们两个,我们跳探戈,沉醉在自己营造的气氛中,乐队敬佩我们的精神,落力演
奏,我们舞得飞起来,又喝了一点酒,欢笑不停,脚步要脱空而去……

    以往再遇到合拍的女子,也不会做同一件事,对过往的感情,我要表示尊敬。

    我随即联络装修公司来开工。

    一切从头开始,说不定今夜我还要面对情敌。

    利璧迦已经找到小胡子男友(他是什么人,艺术家?),我对永超连一成把握也没有。

    天色渐渐留下来,可怖的黄昏寂寞袭来,我举目无亲,十分孤清。

    我忍不住,无礼也好,今早是约好了的;我上去按铃。

    屋内吵嘈声很重,电视哗哗叫,也许她有客,也许她只想制造一点声浪以慰寂寥。

    我按了许久门铃,才见她来开门。

    “至美,”她说:“我们十分钟后下来。”

    我本能的探头张望,什么也看不见。

    “他在洗澡。”她好像知道我在找谁。

    我惊至面红耳赤,唯唯诺诺退至楼下。

    洗澡。为什么不可以?马利安就在我处洗过澡。

    这人是她的熟朋友,毫无疑问。

    洗澡。

    他刚到吧。

    这种天气,开始潮湿,能够洗一个澡,自然舒畅不过,看样子他是打算在家小住的了。

    欧阳没想到吧,与永超同居的人,不是我。

    有人咚咚的敲门,奇怪,铃坏了吗?

    我站起来去开门。

    只见一个小男孩子,约三四岁模样,穿运动衣,一双高统子球鞋,正举着腿在踢门。

    他气鼓鼓的小面孔像只水晶梨,可爱得不像话。

    我蹲下问他:“你找谁?你是哪家的孩子?妈妈呢?”

    旁边有人说;“妈妈在这里。”

    我一抬眼,是永超。

    呵,这么说,这孩子便是欧阳口中的明明。

    一时间发生太多事,我来不及装出惊讶的样子,便口吐真言,“咦,他比照片中更神
气。”

    永超一怔。

    我连忙对她说:“请进来。”又对小男孩一鞠躬。

    那男孩像小铅兵似的笔直操进了客厅,靴子咯咯响,我为之心折。

    他头发在洗澡后还来不及吹干,分着发路,梳西式头,自己看到沙发便爬上去坐下,瞪
着我。

    我耸耸肩,问他:“我有冰淇淋,你要吃什么冰淇淋?”

    他看看他母亲,有点犹疑。

    “要不要到冰箱来看看?”我虚心地请教他。

    他想很久,同他母亲咬耳朵,永超说:“他等一会儿才要。”

    我觉得他太有趣太可爱,把身子趋向前去,想把他看得更清楚一点。

    他觉得难为情了,忽然扑进他母亲的怀抱去,伏在那里不动。

    永超微笑问:“怎么样?”

    我竖起拇指,“了不起”赞美是衷心的。

    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人们急着要孩子,真是天底下缺可爱的小动物。

    我想我的心意在脸上露出来,很渴望小孩对我也表示亲密。

    永超看在眼内,有点意外。

    其实我一直喜欢孩子,不过生他们出来,又是另外一件事。今日却犹疑了,一定是值得
的吧,否则精刮的大人怎么肯作出牺牲?

    永超一只手搭在儿子的小肩膀上,此刻看上去,完全是一个可爱的小母亲,同头戴钢
盔,在厂中发号施令的她判若两人。

    女人真值得羡慕,一生可以串演这么多角色。

    小孩隔数分钟愉偷看我一眼,双眼圆滚滚,乌珠特别大,桂圆核一般,亮得如蒙着层泪
液,这种眼睛,像是可以看穿成年人龌龊的脑筋,我觉得羞愧。

    有他在我与永超当中,我们的距离又加深。

    我问:“他就是你说的‘朋友’?”

    “看样子你已认识他。”

    我只得说:“我见过他父亲。”

    永超有点不满,“你们男人。…”我忍不住说:“是他来找我的……不过他也有苦
衷。”

    “男人的苦衷特别多,”她表示不满,“怎么可以把脏友服到处扬。”

    我看看小孩,他似乎每句话都听得懂,只得维持沉默。

    孩子是要尊重的,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实践起来很不容易。

    忽然永超说:“他现在要吃冰激淋了。”

    我到厨房取出给他。

    永超说:“他要粉红色的。”

    “我没有草莓。”

    “有香草么,小孩不习惯绿色加咖啡点点的冰激淋。”

    就此一招,我就发觉带孩子并不比装设硼轮盘更容易。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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