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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迷离的梦噫-第3章

小说: 迷离的梦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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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我也不会游泳,光只是泡水也没什么意思。”徐爱潘耸个肩。一到夏天,几乎每个人理所当然地都喜欢往海边跑,挤得各处海滩满满是人潮。其实,人挤人有什么意思?海是好的,但和一大堆人搅混在一块,就有怎么好了,换作是她,她宁愿找棵浓密的大树,躺在树荫下,吹着午后的风,睡个阴凉的觉。
  谢草以前就因此常笑她未老先衰,连个嗜趣都这么“老态龙钟”。但她还是觉得,在大树下睡个阴凉的午觉是很舒服美好的,加上阵阵的蝉声,美丽的人生大概就是如此了。
  “我要上去了,这里热死了!”她耐不住,站起来,伸起手臂,挡住斜射来的阳光。西时的太阳尽管热力已歇,但白晃晃的沙滩吸取了一整下午的火热,仍然可以将人烤得烦躁。“你在水里泡了一整个下午,大概也该够了吧,该回去了。”
  为了口袋里那封信,她昨晚一整晚几乎都没合眼。烤了一整日的太阳,已到了她忍受的极限。
  “是是是!”花佑芬捉弄地学小学生老实认错的口气,挨了徐爱潘一个白眼,才正经地说:“我去冲个水换衣服,你先在外头等我。”
  两个人往更衣室走去,顺道还了遮阳伞。花佑芬迳自进了冲洗间,她在外头等着。暖风懒懒,差不多是时候了,海水浴场的一日也要过尽了。
  花佑芬的动作慢,她等着,只觉得过了好久,突然有种说不出的疲怠袭上来。她一生的青春,仿佛都耗费在这样的等待。她想着,脑海其实却空白一片,怔了。
  “让你久等了!”花佑芬蹦跳着出来,一巴掌拍在她肩上,冷不防地拍醒她。
  徐爱潘收回差点走失的心,提了提背袋,瞄了花佑芬一眼。“走吧。”脚步比说话更快动起来。花佑芬走在内侧,她靠着走道,和一对情侣似的男女擦身而过。那个男人她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有种不确定的印象,但就是想不起来。大概是记忆的误差吧!这样想,摸着口袋里的那封信,她突然害怕起来。她对潘亚瑟的惦念,是否也会产生这种谬误?凭着记忆回溯一段感情或往事时,因着时间的落差,记忆有时却变得不可靠。她害怕,青梅竹马变神话;久远的一段感情,靠近了,却变了样貌。从面桃花,物是人非。
  公路上净是往城里的小型客车,扬着满天的尘灰,泼辣地从她们身边呼啸而过。走经一家老式的小杂货店时,徐爱潘忽然叫住走在前头的花佑芬,说:“等等!”
  她停站在杂货店门外那布满灰尘铁锈的邮筒,从口袋里抽出那封信,低头楞楞地瞧着信封,以一种接近冥想的姿态,起怔忡。昨晚一晚,她思量了好久,几多挣扎犹豫,终而提笔说十年流光。但这当口,她还是没有勇气,空望着那信发呆。像那幽暗的杂货店,从外头望进去,徒残一股斑驳陈旧的岁月痕迹,阴暗一片。
  “怎么了?”花佑芬回头过来,看她在邮筒前发怔的模样,明白了,说:“这样不是很好,你还在犹豫什么?早早作了断,早死也好早超生。”
  徐爱潘仅是回她一眼,觉得她在说风凉话。花佑芬烦不过,大步走过去,从她手中抽出信件,草草瞄了一眼,正打算塞入邮筒中,扬起的手突然停在半空中,又将信件凑到面前多看了好几眼,好生意外的表情,挑眉说:
  “潘亚瑟?×报那个潘亚瑟?”她只知道徐爱潘莫名其妙喜欢了一个男人十年,如此而已,从来也没听她提过那人长得长短圆扁或四柱八字什么的;连对方叫什么名字,当然也没闻嗅过。
  “你认识?”瞧花佑芬那副表情,似乎对潘亚瑟有所知时,徐爱潘不禁几份紧张。
  花佑芬摇头,将信塞入邮筒中。“不认识。不过,有次聚会时,听朋友提起过。”
  “哦。”徐爱潘绷紧的神经略略松驰下来。花佑芬担任编辑多年,认识一堆在报社、各杂志、出版社工作的朋友。不像她,孤僻成性,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居多。
  自从谢草飘洋过海去当外国人以后,旧游零散殆尽,她就习惯一个人东晃西荡,渐渐失去再去认识结交新朋友的热情与能力——或者说,不是不能,而是不肯。她根本不要朋友,仅和人维持最低限度的交往。当然,花佑芬算是例外。不过,花佑芬也有她自己的故事,不会去干涉她或好奇侵犯她的隐私过去。她总想,这世界如果有上帝或神的存在,她大概会是一个最差劲的告解者。
  “你听别人谈起他什么?他是不是……呃……那个……他是不是已经……”她吞吐地又问,心里还是忐忑不安。
  “不清楚,没人提这些。”花佑芬摇头。她知道她想问什么——他结婚了吗?心有归属了吗?
  “哦。”徐爱潘又“哦”了一声。半是放心,半是失望,期待落空混淆的复杂的滋味。
  她背靠着站牌,往马路那头望过去。客运车迟迟不来,也没有个一定的时间表,似乎端看司机老大的心情,高兴开来就来。
  “唉,阿潘!”花佑芬看看她,突然问:“你对潘亚瑟……到底地怎么回事?从没有听你说过——我是说,你跟他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你当初怎么会喜欢上他那个人?”
  “当初啊……”这一问,又问得徐爱潘发愣。她撇撇嘴,笑得有些苦。往事重提,惊梦一般的有些遥远。
  “他是我高中的学长。那年我高一,他三年级;我在旧的校刊上看见他的文章,惊为天人,还没见到人就先爱上了。他长得高高瘦瘦,带着艺术家的气质,但不是那种悒郁绝望的,而是接近文士名家的风流。某个程度来说,他的气质是外显的,神采是流动的,给人的印象也是惊心震撼、冲击式的。当然,我这样形容,跟我对他先入为主的观感有关。我是先从他的文章认识他的,透过一层增添美感的柔焦看他。”
  “原来如此!从文采取人,很像你会做的事。”花佑芬恍然大悟似地点点头。潘亚瑟如果真写得一手好文章,先别提他什么带一身艺术家气质的,单凭这点“不一样”,就难怪徐爱潘会对他惦念不已。
  她总觉得徐爱潘“看人”的标准很奇怪,或者说,与众不同。她总说,每个人的美丑、长相其实都差不多,只有身具特别或过人的才华,才会发散出与众不同的魅力,才显得出自己的不一样。所以,她看人,或者说挑男人,不管皮相面貌身家地位与财富良善。她看才,看气质个性。其实,总归一句——她欣赏带文采的人,与她频率相通。
  频率——这才是最重要的。相知,是求共鸣;相守,是求白首。相守白首,互有许多妥协,在妥协中求圆满。但求相知,如果不同频率的人,就难以共鸣。而相知与相守,她求相知。她如诗人所谓的“在茫茫人海中寻访唯一知音,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追寻,其实,也不过是追寻一份相知与共鸣。也因此,她的爱,大半成份,可以是精神的、无性的。
  但爱必生欲;精神的爱情终归有一朝要落实在肉体。总有渴见想望吧?
  “他住的地方刚好跟我家在同一条路上,和我搭同一路的客运。我跟踪我几次,算好他上下学的时间,总抢在那个时间和他搭同一班客运,躲在人群后偷偷看他——”徐爱潘垂下脸庞,暮光中——显得十分姣美。
  是的,她一直在看他,偷偷地。在公车上,在学校里,在人群后,在遥遥的长廊尽头;她一直、一直偷偷地在看着他。别的女孩都能轻易自在和他聊天、谈舌,唯独她不能。她不是个容易腼腆的女孩,可以很从容地面对陌生的男女;但在他面前,却软弱得没有一丝力量。她甚至不敢靠近他,光是他从她身旁的经过,她一颗心就颤跳个不停;偶有那么一次,他对她说话,只是如同对其他陌生人一般,再平常不过的一声招呼,她竟脸红结巴得不知所措!
  在他面前,她一直是渺小的。但她想,心里一个小小的奢想,他也许知道她这个人的存在吧!那一回,她坐过站了,不安地越过他身旁匆匆准备下车时,那一刹,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忍不住回头了,回头去看他;他竟也回过头来看她,眼神相视,眸底隐隐一些波浪。
  然而,也仅于这样。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交集,不足以发生任何故事。
  而那样一晃,十年就过去了。
  “就这样?这样就让你搁在心中惦念了十年?”花佑芬不禁又摇头了,她是绝对的“灵肉合一”主义者,光有爱,却无法互相拥抱、感觉对方的感情,太没有安全感。她的爱情,是需要感受到对方的存在,和徐爱潘“虚无缥缈”的精神式情爱恰恰相反。“如果我是你,早就将他忘得一干二净,‘移情别恋’了。”
  “它一直在记忆里纠着,我也没办法。”
  “阿潘。”花佑芬又摇头,神色很认真。“‘一辈子只爱一个人’,这样的爱情,的确很美。但信仰唯一是很危险的,因为爱情并不是那么不可变。如果那个‘唯一’变了,那你岂不是要一辈子孤独到老?”
  而且,一辈子不改心意,一直只爱一个人是很苦的;尤其对方又不爱自己时,那时心情更如同煎熬。还有那现实种种的阻碍、引诱等等——要执守一份长久不变的感情,坚持那份痴,多少有点傻。
  不,是太傻。
  “所以我不是‘面对’了?”徐爱潘听不出多少认真的口气略扬了扬,意有所指地扫了那布满尘灰的邮筒一眼。
  昨晚的夜,无星的夜空,催化她不禁的冲动。不知道寄了那封信的后果会如何?她开始后悔了,没出息地。
  “最好是真的这样!”花佑芬看穿她的没出息,嗤她一声。能有一个令人死心塌地、痴心不悔的感情也许是好的,但如果只是单方面的执着,倒不如狠狠痛一场,早醒早了,然后重新再来。她看不惯徐爱潘那种非理性的执着纯情,那是逃避,不是爱。
  所谓爱情,是要有实体对象的,有接触的。情深而生欲,没有欲爱的感情,算什么爱?什么柏拉图式的爱情,根本是自欺欺人,像那把头埋在沙里的鸵鸟罢了!
  徐爱潘瞪花佑芬一眼,知道她的不以为然,但并不解释。能不说的话,她就不想多解释。花佑芬自己的感情其实比她好不到哪里去,还不是一团糟;但至少她勇于面对、勇于背负指责而去追求,也所以——她会看不惯她的懦弱。
  “啊!烦死了!车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要来!?”花佑芬先耐不住,烦躁地叫起来。什么都不管了!跑上路间,胡乱挥手拦便车。
  “佑芬!”她想将她拉回路边,一辆黑色宝马竟缓缓停在她们面前。
  两人齐转头,望向挡风玻璃。驾驶座上戴默镜的男人,掌心朝上勾了勾,朝她们摆了摆手,后车门跟着打开。花佑芬大喜,拎起包包,不由分说就将她拉过去,钻进车里。
  “佑芬!”她根本连开口反对的余地都没有,就被花佑芬一把拽进去。什么都来不及看清,就先被一股浓得教人呼吸不过来的香味差点呛昏。
  “啊!是你!”她听花佑芬惊逢般喜叫一声,觉得奇怪,抬头看去,驾驶座上的男人赫然是九份露天茶棚遭逢过的那男人,刚刚在海水浴场且与她擦身而过。
  巧合吗?她暗暗皱眉。
  他身旁坐的女人,长得极艳,大眼厚唇,很有种鲜艳欲滴的美味感,像在流行时尚杂志里惯可见的时髦性感模特儿。弥漫整车的味道就从她身上发出来;香奈儿五号香水,浓烈得呛人。她分辨得出,是因为有回在百货公司被专柜小姐硬拉着喷了好些,雾雾的,就是这款香水。她一向不喜欢太浓烈的东西,车里满满浓郁的香味,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太巧了,竟然又遇见你们!”花佑芬性格热烈,与陌生人容易攀谈,不过片刻,就一副“他乡遇故知”的口吻。
  “那表示我们有缘。”男人带笑回答。
  “说得是。我叫花佑芬,在‘黛安杂志’工作。这是我的好友兼室友,徐爱潘,她写爱情小说。”
  不过是一种便车之恩,花佑芬就不嫌烦地把身家交代出来,还将她牵连下水,叽哩呱啦地说不停。她并不是腼腆,更不害羞,只是觉得说话太费力气且累人——或者说白一点,嫌麻烦。是以,花佑芬的喋喋不休让她替她觉得累极了,尤其又扯到她身上,更让她觉得麻烦。
  “那还真是巧。我叫徐楚,请多多指教。”男人递了张名片给她们。“我们都算同一圈子的人。”
  “徐楚?”花佑芬又发出一声惊逢。
  徐爱潘却没什么反应,表现得很麻木。她约略看过徐楚这名字,是一家男性休闲杂志“男人对话”的负责人。因为工作上需要,她有时会翻翻男性杂志,当作资料使用。“男人对话”标榜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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