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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只想拥她入怀-第18章

小说: 只想拥她入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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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结福茫然不解。

后来上官姑娘并没有把他治好,不是这样吗?少爷跟她说的啊。

“你还记不记得,当时我正要带你走,结果臭小子冲进来阻止?那个时候,其实上官姑娘就在大厅,而且她马上就要远行,没有机缘再出现替臭小子治腿了。”管令荑缓慢地说着这段往事,仿彿昨日才刚发生。“臭小子没去大厅,但是他却跑来留住你……你明白我在讲什么吗?”

她问。结福没有答话,但睁大的眼睛在在显示她极度的震惊。

“臭小子是故意的。他不要医好自己,因为若是这样,你会走。”管令荑精明的眸里点点闪烁,道:“在你要离开的时候,他只是想着要把你留在他身边,就算是这么愚蠢的方式也好。你了解他的性子……他是放弃了他最在意的骄傲和自尊,就算一生瘸腿让人侧目,也只要你陪伴他别走啊!”

结福捣住了嘴,热泪迅速盈眶。简直不敢置信!

原来他……他竟然……是为了她……

腿没断之前,他是多么得天独厚、意气昂扬;跛脚之后,他又是多么盛怒和恐惧,一心不肯承认,她比谁都更深刻体认的!

然而,他却为了她,甘愿一辈子瘸着腿……

若是自己没有答应他留下,若是自己在这些年反悔离开——那怎么值得?怎么会值得呢?!

她却直到现在才知晓这个事实!

“他……”真是傻……真是傻!结福难受哽咽,说不出完整的字句。

想见他……想见他!她要马上见到他!她忍不住站了起来。

“臭小子在东大街,现在去应该刚刚好谈完生意。”管令荑做了个“请”的手势。在她走远前,又补充喊道:“快点解决啊,不然好像知晓秘密的我很坏心,故意让他白白多等八年……对了,还有啊!你身上有臭小子给的玉佩吧?那是传家用的,只此一枚,不是他的妻子没资格戴的!”

结福握住衣襟里的翠玉,奔出大门。

气气吨

“贵客啊,这个最好了,瞧瞧,晶莹剔透哪!”

“嗯……”俊美的男人站在姑娘家环伺的首饰铺子里,手心里是店主大力推赞的耳坠子。说是飘洋过海来的蓝色宝石,珍贵稀奇得不得了。

“怎么样啊?”京师东大街首屈一指的首饰铺店主合掌讨好,认得对方是大权大富大贵的有名盐商,管府主子。家里吃的盐和米都还得看他脸色。

据闻这管府主子年届三十五却还没成过亲,很可能有断袖之癖;后来又传说他不找女人,也不找男人,大概是下面那话儿有暗疾;最新的谣言是他其实压根儿就是个吃斋念佛六根清净的和尚!

不过和尚没穿袈裟,没落发,又没托钵,还会来铺子里买给女人的首饰……也挺稀奇的。

总之不管怎样都好,他一个大男人杵在铺子里,惹得姑娘家都害羞不敢靠近,还是快快恭敬烧香将他驱离才是上策。

“不好。”管心祐端详半晌放下,稍微巡视沉思,指着另外一对粉色的,道:“这个。”

“哎呀!贵客您真识货哪!”举竟是尊贵又不能得罪的大买主,店家固然觉得麻烦却还是涎着满脸笑容,辛勤地介绍着:“这可是锡兰山来的珍奇水晶哪!独一无二,只此一双,卖出就没有了。不过就是……”欲言又止的。

“多少?”管心祐也是商人,哪会不明白。

店主嘿嘿一笑,伸出两只指头。

管心祐从怀中掏出两张银票,再加一锭元宝,毫不手软吝啬。“这是赏你的,以后若是再有什么好东西,你得留给我。”

“当然当然。”店主将银两收进怀中,眉开眼笑,连连搓手。

管心祐就要离开,没走几步,就听店内一干莺燕闺秀轻叹。

“真可惜,是个瘸子……”

“是啊,有钱又长得那么俊俏,偏偏……”

管心祐却是神态自若,俊美的脸庞依旧傲慢,丝毫不受影响,没有停留地跛步出去。

他只想着手中的礼物要怎么给结福,只想着她会不会为此展颜而笑……

“心祐!”

还没走到轿子旁边,一个人影朝他呼喊。他回首,讶异地望着对方:

“结福?”他一楞,赶紧将那对耳饰收到袖里藏起。

她跌跌撞撞地直奔而来,在接近他时脚步稍乱,他连忙上前扶了一把。

“小心!”若是摔着了怎么办?他真是有些吓到。“你怎么了?”怎么在大街上跑来跑去的?

她并无回答,只是毫不犹豫地张开手臂,紧紧搂住他。

他愕住,简直受宠若惊!一时间只能贪恋这种美好的亲匿,感觉到自己体内烧热,险些动摇起来,他低咒一声,就算是自己“守身如玉”了很久,也太过没用了。

腰部被她环抱着,心里有些飘飘然的,突地发现好像很多人往这边看,他一怒,扬袖遮住结福的位置,然后把所有视线瞪回去。

“你……”有些不舍地稍微拉开距离,他正待询问,不意却发现她眼角的泪痕,察觉自己胸前也湿了一大片,他着急道:“你在哭?哭什么?是谁欺负你?告诉我,我一定找人去教训他——”

“……是你。”她说。

“我?”他忽然惊慌起来。用力地回想,自己做了什么让她伤心吗?他懊恼燥虑,却找不到头绪。他曾起誓,不会再惹她哭泣的!

可恶!为什么他连这种小事都办不到?

他只得双目凝视她,诚恳说道:“结福,不管我做错了什么,对不住。以后绝对不会再发生。”

结福喘泣一声,眼泪流得满脸都是,哭得更厉害了。

“心祐……”

“你先别哭……”他心慌意乱,手足无措。一个在市道打滚多年且也已经三十五岁年纪的大男人,却在她面前失了条理,像个孩子般不知该如何是好。“……别哭了,好不好?”他拉开她遮目的双手,那样粗糙的触感,总是刺痛他的心。

她看着他,细细地描绘着每处轮廓。

这些年来,他是用什么表情在面对自己的呢?是用何种心意等候自己的呢?

捧住他的脸,她轻轻地踮起脚尖。

“结——”他的声音,被隐没在柔软的亲吻当中。

管心祐瞠目,心口如雷殛剧荡!如此接近的距离,他连她黑睫上凝聚的泪珠都看得一清二楚。

“心祐,我们成亲。然后永远在一起。”她离开他的唇,又哭又笑,用着很丑的大花脸告诉他。

仅仅一瞬,他极是震撼地望苦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永远在一起。”她努力扬起颤抖的嘴角,对他微笑。

管心祐伸出颤抖的双手,激动地将她整个人给抱入怀中!

结福!结福!他的结福!他以为自己可能等不到的!他真的以为自己也许穷尽生命仍然无法换取她的这么一句!

脸容埋进她纤细的肩颈,他低哑喊道:

“我这一生只有你,只要有你就好了!”

她笑,忍不住又流泪。

“……心祐,我喜欢孩子,我们要多生几个。”

她感受着自颈处传来的温热湿意,心疼地抱住他的头。这个真的花了十二年来期盼她相信他真情真意的男人,竟是如此地今她爱怜。

她本是个没有福份的人,如今,也拥有了满满的幸福。

是她挚爱的他所给子的。

吨飞飞

数年后——

“爹。”

“嗯?”

“您多大岁数?”

“问这个做什么?”

“因为我朋友都说您的年纪可以做我爷爷了。”

“……专心写字。”

“喔……爹。”

“又怎么了?”

“为什么每回问您这个您就会皱眉头?三哥哥和八弟弟也都这样说。”

“……写你的字。”

“喔……爹。”

“不准问年岁的事。”

“喔,好吧。爹,您以前真的是个只爱男人的和尚吗?”

“写、字!”

“……爹,你真没有耐性,就像隔壁巷口小虎的爷爷那样……哇!娘来啦!娘!娘!爹刚刚想打人家的头啦……”

“胡说八道,你这臭小子!结福,你别听他乱讲……过来,别抱着你娘!没看她手上拿着东西?等会儿翻了烫伤她。”

“不、要!咧——你每次都不准人家抱,说抱娘的孩子‘那里’长不大,但其实都是骗人的,因为你自己想抱,所以才骗我和哥哥弟弟。不然你抱娘抱那么久,‘那里’不就很小很小?”

“——你再说!”

“哇!娘!你看!爹明明就要打人家啦!”

“不,结福,我只是……”

“别玩了,我煮了莲子甜汤,来吃吧。”

“好!”

“好!”

《全书完》

尾声

后记

你们看到这里以后,也许会有几种反应。一、觉得男主角很讨厌,二、觉得女主角很讨厌,三、觉得这整本书都很讨厌,四、以上皆是。虽然这是一本让人难以喜欢的书,但是,呃……请你们不要因为这样就从此以后抛弃我……(泪)

我常常在想,“喜欢”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如果你有男女朋友亲密爱人妻子丈夫,你曾想过自己喜欢的是对方哪里吗?

也许是头发,也许是脖子,也许是嘴唇,也许是睫毛,腿腰或屁股,也许是无形的个性及态度。也许你根本不晓得自己喜欢人家哪里,也许喜欢的就是全部。

其实这个故事没有什么太过伟大的主题,只是我很想写丑女,是真的丑女,不是后来会变美的丑女超人——意思就是会变身。

加上厌倦了讨喜的主角而已。

写了十本书后,再回去看看——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因为“往书”对我而言,实在有种心理上的不堪入目啊!忽然涌起一股厌烦的感觉。

我已经厌烦了。厌烦写那种可以让人喜欢的角色。

只要是人,都会有好坏及介于灰色地带的多面性——其实我真讨厌我笔下的好人角色,太梦幻了,那个姓林的,那个姓张的,那个姓尉迟的……族繁不及“被宰”。我朋友说本书女主角也很超然……而且超然的令人讨厌(笑)。不过虽然这样,我还是不会否认有这种人——写腻了这些“好”,作者的任性在我体内起义,开始想写“坏”。

创作无上限,要他坏就是坏,恶劣自私不要脸,最好坏得一塌糊涂,坏得乱七八糟,最好让你们觉得这种超卑劣超欠揍的角色也能做主角?怎么不干脆去死一死算了……

我、真的、很想掐死、我自己。

原来立志写一个讨人厌的角色是那么地困难啊啊啊啊啊啊!(抱头痛泣!)在途中,为了铺陈男主角的讨厌,我几欲掐死他,也几欲阵亡在电脑前面,来个玉石俱焚。所以到完稿时已经是苟延残喘,濒临暴毙。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一直在生病(这一定是诅咒!好可怕!呜呜!),流行性感冒恶梦缠身——看了四次病,打了三支很大的针,真的很大喔!吃了无数的药……唯一庆幸的是我咳嗽咳到睡不着、肚子还会肌肉疼痛的时候,还没有SARS的新闻,不然真怕我会引起公愤,公车司机不载我……希望生病的人都能赶快恢复健康!结果稿子一拖再拖。(众友白眼——又在找借口了!啧啧啧。)

但还是时常跑出去逛街买东西。为了减压,减什么压?减会被退稿的压。我真的是那种会用购买或大吃减压的人,不过只是很低的等级而已,买个三十元指甲油和十九元的“T字光,我们分手吧……”的可爱洗面乳试用版回家擦擦用用,或者连吃一块三十五元、三块一百元的鸡排也就愉快了……只是会想吐就是了——不过作者本人没练过,大家也不要轻易尝试唷。

要我说的话,这个故事里充斥着讨人厌的主角和讨人厌的剧情,这种稿子拿给出版社,我都忍不住汗颜——被退稿我不会惊讶,真的!那我现在写这些干嘛啊……含泪遥望编辑部……只是会伤心……(笑)

不过能完成一个关于痴情的故事,我倒是很高兴——噢,请别来信跟我讨论大小女人的理论,写故事的时候我从来不会想到那些,况且这世上人百百种,没有哪个是不该存在的(笑)——其实我自己本身真的非常喜欢痴情的故事啊……不论漫画小说,两眼冒着星星。

男主角,除了一张脸皮,我什么也没给他。虽然他最俊稍微可爱了一咪咪……朋友说的。但我觉得直到最后他都超级自私的啊……没人这样认为吗?有的吧!

其实我真的知道人们喜爱美之物,我自己也不例外——姊姊爱美少年啊……代看完漫画常在朋友面前的口头禅……小弟弟小妹妹我也很喜欢喔,苏——嘿嘿……

只不过,当你想跟一个人共度一生的时候,你究竟在对方身上看到了什么呢?

举例来说,要我编的话,白雪公主和仙度瑞拉的童话里,英俊王子和美丽公主结婚以后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只会是假象。他们会因为个性不和——一眼看见对方的美貌就结婚,完全不了解对方——而整日吵吵闹闹,英俊王子出去花天酒地,找更美的女人回家疼爱;美丽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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