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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别说再见-第10章

小说: 别说再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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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聪慧美丽、独立自主、知性且感性,不会让他烦恼,不会总是令他叹气,这是他现在喜欢的女孩子,这是他现在的生活,他们看起来很合适,也很……匹配,酸梅汁的味道,已经不重要,也记不得了。

  这样很好,真的很好,他开心,最重要。

  望著桌上属于他的那一杯酸梅汁,他一口也没喝,退了冰的杯缘沁出颗颗透明的水珠,一颗,又一颗,与她的泪一同往下掉。

  只是以前的旧识,不重要。

  他如是说。

  她用力吸上一口,尝不出味道。这杯酸梅汁不是她做的,没有当初那种沁心甘醇的风味,不够酸、不够甜,她只喝到苦苦涩涩的味道。

  苦的是心情,涩的是掉进杯里的眼泪。

  洗完澡,由浴室走出来,床上没看见人,目光移向窗口,那道颀长的身影倚靠在窗边,指间燃了根烟,他盯视著,出神凝思,烟雾缭绕中,俊雅面容飘忽而迷离。

  “你抽烟?”古静芸有些意外。真难得,最有健康观念的医生,居然在做摧残健康的事,认识他以来,这还是头一遭。

  他回眸,见她走来,就要捻熄。

  “别。”她伸手阻止。“你抽吧,我不介意。”

  抽烟的男人很有魅力,她微微一笑,偏头凝视。“你有心事。”

  他挑眉,熄了烟。“怎么说?”

  “你今天有些失常。”他一向行止得体,床笫间更是没话说,体贴完美的标准情人,从不曾造成她任何的不适,今天却失控地在她身上留下吻痕。

  懂她所指,他望向白色浴巾包裹下的窈窕身躯,拇指挲抚纤肩上的吮痕。“抱歉。”

  她摇头。这种事其实没什么好抱歉的,男欢女爱,本就是这么回事,激情失控、欢畅极致,谁不曾有过呢?只是一直以来,他都太清醒、太理智,无时无刻记得保持完美礼仪,反倒让她觉得他始终置身事外,不曾投入过。

  今天的他,至少比较像个人。

  “梓修,你为什么从来不在下床之后吻我?”

  “这是你的要求?”他转身,被她拉住。“我刚抽过烟——”

  不等他说完,纤臂攀住他的肩,仰首吻住他。

  这就是关梓修,永远记得完美的性爱礼仪,但是有哪个伴侣在接吻前,还会想到要先刷牙漱口之类的事?

  更早之前,他们甚至只上床,他吻遍全身也从不吻她的唇,她开口问,于是之后,他吻她,只在欢爱时。

  女伴的要求,他会做,完美得无懈可击。

  有时候她会觉得,他像是将情绪牢牢深锁,所有的一切,都是制式化、完美地执行,却空洞得缺乏情绪,她抱得了火热身躯,却抱不到他冰冷的心。

  而今天,像是深锁的那个地方,被敲出一个洞,情绪泄出,她感觉到,他隐隐波动的暗潮,尽管,他掩饰得那么好,不露一丝痕迹。

  她不相信他从一开始就是这个样子。每个人,一生总有过一、两回的年少轻狂,牵挂著一个人,热烈爱著,想拥抱她、为她燃烧,不是每次的表现都是最完美的,也不会记得什么刷牙或性爱礼节的事,有时会很冲动、很失控,情不自禁,但那才是最真实的他。

  那个“旧识”很不简单,轻易便做到了两年来她一直办不到的事。

  良久,她拉开距离,静默凝视他,什么也不说。

  “她是我的前女友。”好半晌,他缓慢地吐出几个字。瞒不了,他知道他瞒不了她,她太聪慧,心思太细腻,即使不说,她也猜得到。

  大家都说他难懂,一旦有心要藏,谁也看不透,就连他曾倾尽一切去爱的那个女人,都不曾真正懂过,但是她懂,即使刻意去掩藏,她还是能察觉,连他也不懂为什么。

  “后来怎么会分手?”

  他又静默了一阵。“不爱了。”

  不爱了,是他?还是她?答案似乎很明显。

  “但是当初那道伤,你至今仍隐隐作痛。”

  又是一阵沈窒——“静芸,你为什么会这么懂我?”

  “我年纪不小,家里在催了,父母要我考虑一下。”她突然冒出这一句,风马牛不相及。

  “考虑”什么,他们都心知肚明。

  “有对象?”

  “有。吃过几次饭,还不错。家里说,我如果没其他想法,就这样了。”

  “是吗?”他点头。“那恭喜你。”他伸手,与她交握。

  这两年间,他们的往来其实是极私密的,从没想过要对外界公开,即使八卦杂志写得风风雨雨,他们都心知不是这么回事。

  第一次见面,是她主动攀谈,第二次见面,她开口约他吃饭,第三次见面,他们上床。

  她是聪慧果决的女性,做事从不拖泥带水。

  一开始,只是长夜相陪,后来,则是可以谈得来的朋友。

  郎才女貌是他们在说,那并不构成爱情的条件。有时他觉得,她与他各方面都太像,他们欣赏对方,相知相惜,也就这样了,不涉及其他,一旦她有更好的对象,他会笑著说再见,并且祝福她。

  虽然没有那方面的承诺与牵绊,但这两年间,她一直是他唯一的床伴,这是对彼此的尊重,相信她也是,那是不需言说的默契。

  被八卦杂志追逐,原非他所预料,他们的关系被渲染放大,他家里那方面在问,相信她也差不了多少,但是他们都清楚,彼此不是那种关系,他们都是坚定自主的人,不会受外界影响。

  她轻声道谢,抽回手,转身穿回衣服。他礼貌地背过身,不是那样的关系,就该把持分际,尽管前一刻,他们仍在那张床上亲密交缠。

  “你问我,为什么那样懂你,现在我可以回答了。”

  他回眸,她已穿妥衣物,静静站在他身后,双掌平贴俊容,猝不及防地拂掠一吻。“因为我爱你,我用真心,在感觉你的每一寸呼吸与脉动。”

  他愕然。“什么时候的事?”他竟从未察觉……

  “在一起的半年后。”

  也就是说,这一年半以来,她都在用她的方式爱他。

  “你该早点让我知道的。”他声音微哑。一直以为,性爱只是成年男女间,一种必然的需求,他与她身边都没有人,彼此合得来,于是成为固定床伴,从不知道,她对待他的方式,不仅止如此……

  “有差别吗?”她反问,说了,并不会因此而有所不同,最多,就是提前说再见,她太了解他。

  他默然。

  “所以我选在今天说出来,我在赌。其实你知道吗?我父母并不反对我们在一起的,他们问我有没有其他的想法,你可以开口要求或是争取的,但你没有,你第一反应,是笑著说恭喜。

  “很明白了不是吗?你不在乎的,说当朋友,你就是真的当成朋友,没有其他想法,真正让你痛、让你有感觉的,还是多年前的那道旧伤,它一直没有痊愈过。”

  “很抱歉,我是个商人,不做没有投资报酬率的事,努力一年半也够了,我选择退开,另起炉灶。”

  是啊,这就是她,提得起,放得下,不会把自己困锁在没有出路的死胡同里。

  “你一直都是聪明人。”他张臂,给了她最后的拥抱。“谢谢你给的爱情,还有陪伴。曾经为你所爱,是我的荣幸。”

  临去前,她回眸,深深看了他一眼。“如果我是聪明人,那你就是世上最笨的男人。”

  他微愕。

  “你是医生,用不著我多说,哪里有伤,就该往哪里治。我不知道你现在的感觉是爱、是恨,还是其他,但是假装它不存在,再过多少年,依然会痛彻心肺。如果你不能坦然面对它,真正地放下与释怀,那么你这辈子,永远不可能重新开始,更爱不了任何人。”说完,不等他回应,她拉开门把,静静离去,没再回头。

  第三次相遇,是在一个礼拜后。

  他上超市补给一些日常用品,不知是天意还是命中注定该受血光灾,这里离他的住处有一段距离,基本上完全不可能碰上的,但就是让他遇上了。

  住这里的其实是他家的小鬼。有时候觉得笨蛋梓勤和某个人很像,好说话、心肠软、不擅于拒绝,下场就是弄得自己山穷水尽——毕竟这年头会把生活费借给别人,然后搞到自己三餐不继的天兵也不多了!

  叫他搬去一起住,偏偏小鬼这时又很有志气,坚决自力更生,他要不偶尔来晃晃顺便收尸,真怕笨小鬼哪天把自己给饿死了。

  看吧!每次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替那个弹尽粮绝的家伙补充生活所需和可储放的粮食。

  米?他太懒了,不会煮。

  泡面?不营养,防腐剂吃那么多,又不是预备摆进故宫。

  想了想,他只好多补充些奶粉、麦片以及简易的食品料理。

  踏进超市后的五分钟,他就发现她了,但她比他更专心,他刻意避开,没上前去。

  他不是笨蛋,两回相遇,可以感觉到她明显的闪躲,甚至慌乱到撞翻医疗用品,如果看见他是那么困扰为难的事,他又何必再去自讨没趣?

  不一会儿,她前往柜台结帐。可他忘了一件事,这个人不知是天生带衰还是怎样,老是与麻烦画上等号,以前帮她收的烂摊子不计其数,现在没有关系了,还是会让他碰上——

  从来只在电视及报纸上看见的社会事件,正写实地在他面前上演。原来真的有天兵可以戴了安全帽、手持水果刀就单枪匹马来抢劫,而她什么时候不结帐,好死不死挑那个时候!

  所有人全尖叫逃开,能离多远的全缩到最角落,只剩收银员及结帐台前不敢妄动的她。

  锋利的水果刀在她及收银员之间来回晃动,撂著狠话虚张声势。关梓修屏住呼吸,虽然一眼就看穿这是毫无经验的菜鸟抢匪,被逼急了才会一时冲动艇而走险,应该也没胆子伤人,但是亮晃晃的刀光投射在她脸上,仍是令他心惊胆跳。

  收银员慌慌张张地将成叠钞票递出,他松了口气,高悬的心正欲放下,收了钞票的抢匪忽然瞥见什么,探手往她颈项抓去,她本能地伸手去护,一争一夺间形成拉锯,场面顿时混乱起来。

  这笨蛋!他要给他就是了,她在抗拒什么!

  那维护的态势,对方更加认定收在领内的是值钱的物品,别说抢匪了,连他都质疑是什么了不起的宝贝,让她不怕死地拿命去护。

  事情全在一刹那间发生,对方没想到她会反抗,心一慌,原是吓阻作用的水果刀往她执意护住不放的手掌划去。那一刻,他脑海完全抽空,别问他在想什么,他真的不知道,只知道当他反应过来时,怀里正抱著她,手背一阵剧烈的抽痛。

  她怔然仰首,一见是他,脸色骇然大变。“梓修!”

  鲜血迅速涌出,染了她满掌,尖叫与混乱中,保全人员乘隙制伏抢匪,但他们的心思已经不在那里了……
 



第七章

   她一直在哭。

  从超市到就近的医院急诊室,双手捧著他被划伤的右掌,无声地猛掉泪,鲜血染了她满掌,和透明的泪珠融为一体。

  一路上,她泪水掉到让计程车司机和医护人员以为他就快要死了——如果这不是他的手,他差点也要这么以为。他怀疑他流的血有多少,她掉的泪应该也少不到哪里。

  有那么严重吗?不过就是一道伤。

  “小姐,你能不能不要再哭了?”连医生都说话了,她那种掉眼泪的速度,会让人家以为这里医死了人啊!

  各位听听,她刚刚是怎么说的?!声泪俱下,求他要“救救他”!

  “救”耶!手背划一道伤口——好啦,这道伤是深了一点、血流得多了一点、针也多缝了一点,但……还不到“救”的地步吧?

  就算再三向她保证,真的不会有事,她还在坚持,要不要做个断层什么的,深入一点检查,说不定伤到神经之类的……拜托,镶金钻的也用不著这样!

  专业素养一再被质疑,医生略感不悦。“小姐,到底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

  “可是……他的手很重要,不能有一点闪失……”她只是很担心,真的不是不相信他的医术啊!

  “谁的手不重要?”

  “他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他是人生父母养,别人就不是啊!

  “他、他是很了不起的医生……他的手可以救很多人……”对他而言,那双手是他的生命、他的荣耀,他一生的努力全在那双手,若有丝毫损伤,等于是毁了他整个人啊!

  想到这里,她更是心痛自责,无法原谅自己。要不是因为她,他也不会受伤,她每次都拖累他……

  正在缝合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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